[穿丝袜脚臭]男生穿丝袜的危害6篇

来源:中国梦作文 时间:2018-09-16 19: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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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穿丝袜的危害篇(1):演讲稿作文1000字 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


曾经读过这样一则故事:有个猎人外出打猎,别人劝他把枪里装上子弹,他不以为然,说道:“打猎的地方还远着呢,到那时装一百发子弹也来得及。”走着走着,忽然发现水面上浮着一大群野鸭,当他忙着装子弹时,鸭子听到了响声,早已飞走了。这个猎人不听劝阻,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错失了时机,后悔莫及。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愚者错失机会,智者善抓机会,成功者创造机会,机会给“疑无路”的人带来“柳暗花明”,机会总是偏爱有准备的人。中国有句古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们常羡慕别人的机遇好,羡慕命运对别人的青睐、羡慕别人的成功。而却没来看到荣耀和鲜花背后的坚辛万苦。杨利伟成为中国航天第一人,“过五关斩六将”,过了一关又一关,赢得了中华民族的飞天梦想机会。他从小对自己要求严格,不甘落后,每次的训练都是全身心地投入,以严肃认真的精神和熟练的技术赢得了教员的称赞,把一切做得精益求精。杨利伟优秀的训练成绩和综合素质,光荣地选为“神舟”五号航天飞行员。所以我们想要成功,想抓住机会,就得从现在开始收拾好行囊,做好准备,当机遇轻轻地叩响门扉时,我们就能沉着应和,踩着它的节拍,随手而得。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姜子牙磐溪垂钓数十载迎来文王,后辅佐周武王攻下殷商的都城,灭了荒淫无道、沉溺酒色的纣王,建立了周氏王朝;诸葛亮隆中高卧数十载,换来刘备“三顾茅庐”,进而辅佐玄德三分天下。姜太公成就的取得不是因为与文王的偶然相遇,孔明三分之计的成功也不是因为刘备偶然听到传闻而三顾茅庐,在机遇到来之前他们胸中文韬武略,他们早已做好把握机会的准备。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

在学习生涯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我们常常惊诧于第一名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羡慕他们的上台领奖,可事实上,他们在背后付出了数倍于常人的努力,使他们在考场上胸有成竹,临“考”不惧,取得令人敬叹的成绩。寒假里通州高级中学创新班考试招收50名学生,我校考取了20个,列通州区第一名,上学期期末考试,我校许多学科取得了第一第二名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绝非偶然,正是老师们平时的辛苦付出,作出了充足的准备才有了第一的必然。

现实生活中也有些人总是坐等机会,躺着喊机会,睡着梦机会,做“守株待兔”之人。殊不知如果这样,机会就会像满天星斗,可望而不可及,即使机会真的来到身边,他也发现不了,更不用说去捕捉和利用了。

机会偏爱有准备的人,能否抓住机会、利用机会,关键在于我们平时的笃行实干、开拓进取,在于我们知识技能、品德修养的储备,在于我们刻苦专研、努力进取的斗志。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做有准备的人,抓住机会、奋力拼搏,2017中考一定会垂青于实验中学的我们!中考无悔,青春无悔!

男生穿丝袜的危害篇(2):写给亲人的一封信1400字 用你爱我的方式来爱你


奶奶:

会不会有一天,你也会变老变得迟钝不堪。而我也会像你一般毫不嫌弃毫无怨言眼对待你呢?

——题记。

总有一个人宠你如小孩。

我已经十五岁了,但是在你的眼中。我一直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我一直是你的宝贝孙女掌上明珠,我一直是你宠溺着保护着的小天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未曾变过。

刚刚出生不久,我扁桃体发炎高烧不退,妈妈在医院做手术。你用麻袋做成了一个类似于背篓的东西,将我绑在你的背上,先是将我送去医院,想跑却又怕这一路上的颠簸让我难受,于是疾步快走,月色下你的身影是不是很无助?在跑去妈妈的手术室旁守着,这些都是我后来得知,纵使是拥有天马行空般想象力的我,也幻想不出那时候你脸上的焦虑和豆大般的汗珠吧。我问你的时候,你只是一笑而过,说:“年轻时候做苦力不是白做的呀,背你的时候可轻松了!”其实我知道,一点都不轻松,我是你心头上的一块肉,你将我放在背上怎么放心的下呢?不过是逞强罢了。在我面前故作坚强。

你视我为心头肉,故作坚强。因为你是我的保护伞,永不破败。

上幼儿园时,爸妈都在努力工作,努力赚钱,我自然是由你管的。幼儿园的女孩子们都是穿着蕾丝花边的美丽裙子,白如雪的丝袜穿在莲藕般的腿上美极了,长长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走路的时候甩来甩去,粉雕玉琢的小脸上粉嘟嘟的,活生生是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但我不是,我穿着蓝绿色的衣裤,头发是粗糙的短发,我瞪着眼睛看向你,也是粗糙的短发,朴实的和你一样,“我要留长头发,不要去剪了!我要买漂亮裙子,还有白白的袜子!”你眼里闪过一丝不可捉摸的色彩,你揉揉我的头发,压低声音:“短头发多好啊,洗起来还方便,夏天还不容易出汗。”我自知说不过你,认为你只是贪图方便而不让我变美,我恶狠狠的瞪了你一眼,转头而去,为这件事讨厌了你很久,但是小孩子总是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便忘记了,在长大之后,你提起了这件事情,我惊异于我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你记到了现在,还像水晶般透明清晰,你说:“这么小就太爱美了不好,简单才是最好的。”

你不惜让我讨厌你一阵子,也不让我误入歧途。

上了小学,我跟着我的爸妈走了,也不和你住在一起了,每次我看你的时候,总觉得你老了,变得憔悴了,你在乡下有一片土地,我每次回来的时候,你都会问:“最近喜欢吃什么蔬菜啊?奶奶帮你种,肯定好吃!”我说我喜欢吃玉米,你便勤勤恳恳的每天往地里跑,又是施肥又是除虫,好像种出的不是玉米,而是金银珠宝似的,当玉米收获的时候,你特意打了电话要我们去拿,就像如获至宝一般。现在的我懂得,在你眼里,满足我的愿望就等于获得了最大的财富。

你将我的要求放在第一,不辞辛劳,只为博我一笑。

上初中了。迈入初中大门的前一刻,你就对我说要好好学习,不能不务正业,不要太爱美而耽误学业,不要和别人打架,不要不尊重老师。我不住反驳:“你孙女我有这么不堪入目吗?别唠叨了,再见。”转头之后,看到阳光下,你踱着着淡淡的一层金色。你穿着朴素廉价的衣服,不用名贵的护肤品,而是十几块就可以打发的。这几年来爸妈的幸苦打拼,爸妈已经小有所成,衣食无忧。但你总说,太名贵的东西有些还不是假冒的,若是哪天家里出了困难,未雨绸缪总是好的,再说了这些钱可以给我买好多吃的。你笼罩在金色的光晕下,而你用手去抹眼睛的一瞬间,所有的景色融合在了一起,阳光。绿树。红花还有你。一瞬,看不分明了。

你只惦记着我,不惦记自己。你为我未雨绸缪,为我不顾一切。

现在的我。初二。此时此刻,我坐在电脑前,旁边有你为我剥好的芒果与倒好了的饮料。你躺在床上静静的看着我打字,你问我:“在做什么作业?”

:“写征文,我写的人是你哟!”

:“写我干什么?一个老婆子没什么好写的,写的差了还不得奖。”

其实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你隐在灯光下嘴的弧度还有带着笑意的布满沟壑的眼睛。

你宠我如小孩,希望我一生平安,一直是你手心里的宝。

你在不断的变老,也许有一天,什么都不记得吧。

那时候就换我照顾你,宠你像一个小孩一般,我逗你我嗔怪你我把你放在第一位。

用你爱我的方式,来回报你,去感恩你。

男生穿丝袜的危害篇(3):别无选择


也许有某东西成为习惯以后就会演变成天性吧。比如忧伤;比如脆弱的感情;比如我内心深处的群魔乱舞。这些如同一条浩浩荡荡奔腾不息的河流经久不衰地冲刷着我的生活,成为我不可企及的金色大道和不敢接触的透明疼痛。我真的无法再唱出欢乐的歌来,像以前那样高昂着头或是看起来很潇洒的甩甩头发。但我告诉自己,不能遗忘。不可能遗忘。你的普罗旺斯,我的北海道。

Chapter1。

还记得那是一个经常会下雨的夏天。淅淅沥沥的雨滴打破了夏日的沉闷。气温忽冷忽热,极不稳定。这座城市的天气变得越来越奇怪。莫名其妙的天气让我莫名其妙的生了一场大病。我不得不住进那令人厌恶作呕的病房。

我讨厌吃药,讨厌医院。总觉得那些浑身附带着一股福尔马林气味的医生或护士面目严肃地像死尸一般令人反感。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呆在这戴斯的病床上。我恨自己,为什么如此脆弱。如果不是这场该死的病,我想我一定会离开这里。带着我心爱的女孩,离开这座寂寞伤心的城市。外界的雨依然在不停的下着,我仍然在生病。或许,在这令人发疯的地方,也只有她,能让我的内心稍许安慰。

那便是林汐。

Chapter2。

这座小小的的城市几乎每天都会下雨。到了中午便渐渐放晴。这时候病房窗外的天空总会出现一道绚丽的彩虹。病房的窗子很大,阳光很充足。

林汐每天都会来病房陪我。这里的日子,单调,枯燥。床的四周都是白色的墙壁。让我感到极不自然。那些无聊的泡沫剧在电视里不停的循环播放着。一遍又一遍。我告诉林汐,不要再让她每天都来陪我。我知道,高三的日子非常紧张。但林汐总是用她柔软的樱唇把我的话语堵在嘴里。她说:“大笨熊,你那么笨,你自己怎么照顾好自己哦,还是让我来保护你!”于是我每次都会把林汐抱得紧紧地,我真的太怕失去她。

林汐常常伏在我耳边告诉我说希望这个假期可以过得慢些,这样她就能有很多时间来陪我,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听。我微微一笑,轻轻的抚摸着林汐光洁的头发说,最好你明天就能毕业,带我离开这个地方,我们去一个叫北海道的地方,去一起漫山的樱花将整个山岚装扮成一场盛典。这时候林汐总是嘟个小嘴假装很生气的说,你不好好养病,我才不跟你去你要乖乖养病,等你病好了我们一起去普罗旺斯,去看漫野的薰衣草。我们的爱情之花将会在哪里绽放。等到你真正娶我的时候,我们就去北海道,让漫天飘落的樱花见证我们的爱情。

Chapter3。

早上,林汐总喜欢依偎在我的怀里,听那窗外的雨滴落在窗户和落叶上那绽开瞬间的清脆。林汐说那是世界上最纯净的声音。我也只是安静地看着林汐在我的怀里渐渐进入梦乡。林汐熟睡的时候,美丽的小脸安静的埋在我的臂弯里,显得很依赖。林汐的双眼有些青肿。有一种憔悴的感觉,让人怜爱。在我生病之后,林汐几乎每天都会在病房陪着我。我知道她已经很多天没有安稳的睡一觉了,我突然觉得好心疼。林汐就这样安静的睡着。我内心的压抑、烦躁完全变成了一股股暖流在心间不停涌动着。我突然希望时间可以过得慢一些,我知道自己早已无法离开这个让我愿意用生命去爱的女孩了。

不用过多的言语,就这样静静的相互依偎着,牵着彼此的手,静静的听到外面淅淅的雨声。林汐和我彼此心中早已有了一种默契。林汐说那叫做心照不宣。

Chapter4。

林汐总喜欢在天空放晴的时候拉我到巨大的玻璃前,依偎在我怀里,一起看彩虹。

林汐说有一种糖,五颜六色,像彩虹一样绚丽。

她说如果有谁心情不好时,吃了它,你就会感到快乐。

林汐说这种糖的名字就叫做彩虹糖。

五颜六色的糖果,载着那些彩色的梦。

满满的幸福。

慢慢的甜。

这时候我总会在她粉嫩的脸蛋上轻吻一口。然后坏坏的问她;“是你的糖甜一些,还是我的kiss更甜呢。宝贝?”林汐粉嫩嫩的小脸上立刻会变得红扑扑的,然后学着我的样子坏坏的向我做个鬼脸,嘿嘿的笑着说你我不告诉你,然后扑到我身上满世界的找我身上的痒痒肉。阳光照在林汐微微发红的脸上,我忍不住想在他桃子般的的脸蛋上轻咬一口。我想林汐这样天天陪着我,在这除了白没有一点杂色的病房里一定很闷。我想等我病好了,我一定要再陪她去我们经常去的寺庙祈求。然后带她娶她曾说过的普罗旺斯让那漫野的薰衣草来熏陶我们的爱情。

Chapter5。

我讨厌时间的流逝,讨厌每晚夜幕的降临,讨厌在这里的度日如年。林汐已经在这该受诅咒的病房里陪我度过了她的半个假期。可我的病却依然不见好转我开始变得失望,烦躁。开始莫名其妙的乱发脾气。开始拒绝吃各种各样的药片。林汐总是像哄小孩子一样在我面前微笑着安慰我。林汐的双眼经常红肿着。我知道林汐躲在病房外面偷偷留过多少次泪了,她太心疼我。以至于看着我难受就像疼在她心里一样。每次我发完脾气,静静的睡下之后,林汐总是悄悄离开病房,我听得到病房外面林汐那嘤嘤的哭声。每次回来,他的眼睛都会又红又肿。林汐安静地坐在病床的边沿,我看着她,却总是语塞。我只能从后面抱着她,一次次的对她说着对不起。林汐安静的靠在我怀里,轻声地对我说:“傻瓜,你要好好的,懂了吗?”

Chapter6。

我不忍心再卡到林汐那红肿的双眼,开始乖乖吃药。林汐每天都会给我讲许许多多她从外面看到的、听到的各种事情。

天气依旧那样的极不稳定。

林汐的假期,还剩下不到1/3的日子。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绝望,亦或是麻木。病情依然像以前一样,仍然不见好转。我每天都会在林汐的面前装作很快乐的样子。

我不想让林汐为我担心流泪,那样我的心也会疼。

林汐说过她的梦在江南。那个下着小雨的城市,有着说不出的美丽。他说他想和自己最爱的人坐在湖边,一起看那幽幽的湖水,和被点缀的淡粉,喑哑的轻风穿过无数微响的银杏,看着那雨滴落入湖水,散开去,一圈一圈氤氲进深灰色的淤泥,然后拥吻在那五彩缤纷的彩虹之下。

这是她的梦。

我明白现在的自己只会是林汐梦想的尾巴。我挣扎着。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在这病房里呆一辈子。我想到死亡,想过解脱。可每次看到林汐那纯净的眸子,这种可笑的念头便被林汐那冰雪消融般的笑容抹得彻底消失了。

我放不下林汐,更舍不得离开她。我在想林汐会不会是我前世的羁绊。但我曾暗自发誓,我决不会让林汐受任何伤害。

Chapter7。

天空一连阴了三天。没有下雨,更没有彩虹。阴沉的天空让我无法安静下来。我坐在病床上,将我四周一切可以扔掉的东西用力的砸向地板。林汐接到医院值班护士的电话后,急匆匆的向学校请了假就赶到病房。当林汐气喘吁吁的跑进病房的时候,一个玻璃杯正巧砸在了她的头上。我看到一丝血红从林汐的额发间留下。林汐蹲在墙角身体在颤抖。我听到林汐微微的啜泣。

药片和玻璃渣极不和谐的撒了一地。我走过去,发现她的眼神有些涣散,潮湿的样子。

林汐看了我一眼然后低下头,血痕已然凝固。黝黑的头发泻下来,在那隐匿这伤感的脸容前。

“你哭了?”我用手拂开林汐的头发,用棉布擦去她脸上的血痕。

“没有,你看到我哭了吗?”

“你的眼睛红了······“

“没什么,刚才进来的时候进了灰,我······搓了,就这样了。“林汐挤出一丝笑容。

“还疼么?“

“刚才疼,现在不疼了。”

我看见林汐在哭,眼角微微有些皱。

我突然觉得好心痛,泪水便不自觉地落下来。

我第一次感到心痛是两个人的事。

林汐看到我的眼泪滴落在地板上,忘记了头上的伤口还在生痛,忘记了我还是光着脚扎在地上,忘记了我的脚上被满地的玻璃渣划破的伤口还在流血。林汐呆呆的看着我,不知所措。

林汐扶我回到病床上,我静静地看着她处理完我的伤口,然后又清理了她额角的伤口,看着她将满地的药片和残渣打扫干净,看着她将整个病房恢复如初。

林汐偶尔会抬起头看我一眼,对我微笑,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到关怀和温柔。

这种心照不宣的感觉让我突然明白了所谓的幸福,明白了幸福竟如此简单。

Chapter8。

我不得不感叹命运的多变。林汐的假期很快就结束了。剩下的日子过得很平静。天气渐渐转好,温暖的阳光,充满了整个病房。

医生告诉我我的病情有了稍许好转。林汐听到这个消息后高兴地买了许多鲜花和美味的食物来庆祝。

林汐悄悄的在为我脸上留下一个唇印,告诉我的给我病好了,我们便一起去一个类似于普罗旺斯的花海。

林汐开始为忙碌的高三奋斗。我答应林汐会好好的呆在病房养病。

夏天渐渐到了尾声,树上的叶子开始枯黄,开始一片一片的向下落。我想是不是等叶子都掉光了,我的病就会好了。我开始期盼,期盼能早日离开这该死的病房,开始期盼陪在林汐身边,陪她一起拜佛,一起唱歌。

雨夜,秋日的萧瑟却带来了冬日的冰冷。

毫无征兆的,我躺在已经被汗水浸透的病床上挣扎着,忍受着难以忍受的疼痛。医生用难以置信的口气告诉我,我的病情再次加重了。

我笑的是那么的歇斯底里。

我别无选择。

我叫着,喊着,笑着,哭着,骂着。

几个医生将我按在床上,将一支针头强行插入我的胳臂。我知道那是镇定剂。我用仅有的意识对抗者。我别无选择,沉沉的倒在了床上,安静的睡了过去。

我发现我的大脑已经无法只陪我的肢体。

Chapter9。

我在醒来后看到了坐在床边的林汐。她紧握着我的右手,眼睛又红又肿。

“你来了。”我冲着林汐微微一笑。

“嗯。”林汐的声音有些沙哑,背对着我,低着头。

看来那些无能的医生已经把我的病情告诉了林汐。

我突然无法控制自己,怒火占据了我的理智。

“你都知道了?”

“嗯。”林汐依然低着头,眼在躲避。

“那你怎么还不走?留在这看我的丑么?”我甩脱了林汐紧握的手,大声喊着。

林汐的眼神既吃惊,又害怕,又有些忧伤的望着我。嘴角微微翻动着,想要说什么,却又停在嘴边。

“煦,我······”我看到林汐的眼角开始湿润。

“我的病好不了,也许过不了这个秋天我就会死在这张床上。林汐,我请你不要再浪费你的时间来陪我了。你有你的梦想,而现在的我只是你梦想的尾巴。我别无选择。”我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声地说着,任苦涩的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流进嘴里。

林汐将近乎于发狂的我紧紧抱住,将我像小孩子一样把头埋在她的胸前。我放肆地哭着。林汐抚摸着我的头,轻声的说着:“傻瓜,我以为你明白,我的梦,远不如你重要。如果你离开了我,我的梦,不会再像彩虹那样绚丽,只能在黑白中徘徊。我也别无选择。一定会跟随你的脚步走下去。煦,你明白么?”

我突然想起了林汐曾说过的一句话:“我有许多彩色的梦,我要把它们拼成一道彩虹送给我最爱的人。爱就像抹阳光,如果失去了阳光,就不会有彩虹,那么我的梦也就没有了意义。”

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我就是那抹为林汐照出彩虹的阳光。

我在林汐的怀里沉沉的睡去,像个小孩子一样安静。梦里,我和林汐来到一片海前,我们牵着彼此的手,跳着,笑着,亲吻着,追寻着远方那道绚丽的彩虹。我感到心里有朵花正在开放,温暖如春。

Chapter10。

我厌恶自己的命运,我和林汐的爱情变在我离开时开始出现了阴霾和裂纹。我别无选择,我始终相信我和林汐的爱情足以与日月同辉,这丝毫没有夸张。然而命运却最终还是活生生的将我们拆散。

也许我根本就没有信仰,所以现在只能整日整夜的活在过去的臆想里。可是谁都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天堂的软梯已经收回,命运最终让我们错过,我们就这样分落天上人间。

父亲在接到我病重的消息后匆匆的从外地赶回。在哪无能的医生的建议下,父亲准备将我转入外省的一家大型医院就诊。我没有反对。现实的残酷并不准许我任性。我也明白,我的病必须要好起来。为了我的父母,为了我的林汐。为了我们的普罗旺斯和北海道。我的内心却始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而我却别无选择。

Chapter11。

我知道我对不起林汐,命运让我们终于分隔两地,我和林汐就这样错身而过。我无能为力。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怪自己的身体为何如此的不争气。我别无选择,可我却连希望也没留给她。不知道他有没有怪我。也许没有,林汐一直都很相信我,一直都很听话,就在我登上飞往北海的飞机前问她,如果我不回来了,她是否后悔放我走。林汐足足看了我30秒,最后摇头,我不后悔,你去那边好好养病,你还会回来的,不是么?因为你答应过我,和我一起去实现我们的梦想。

就这样我便安心地登上了飞机,我们彼此心里都明白,他会一直等着我,而我,还会回来。我没有回头再看林汐一眼,我怕看见我们两个眼泪的重聚。可是飞机上了高空之后,我就感觉到自己的眼泪在飞了。我想,那么多那么多的眼泪从两万五千尺的高空上扬沙般漫舞而下,场面一定很壮观。不知道站在下面的林汐有没有感觉到这些曾经陪伴过她的眼泪。到都有没有?

Chapter12。

我开始坐在飞机上的软椅上回忆,重温着我和林汐的相识,相知,相恋。回忆着我们那一个个难忘的瞬间。

离开林汐已经越来越远。我却无法停止对她的思念,我做不到。我想林汐说的是对的。我还会回来,一定会再回来。

Chapter13。

我的名字是煦,林汐说这个名字让人有种归属感,总会让人感到温暖。像阳光一样,灿烂温柔。林汐在网上有个很好听的笔名,叫做“子夜”。她的朋友们都这样叫她。

和林汐在一起之前我一直信仰萨特“他人即是地狱”。可是林汐信仰佛,她说要有一位神住在她心里才会让她感觉踏实。林汐是个虔诚的信徒。在我住院的日子里,林汐仍会坚持去我们曾经常去的寺庙去为我烧香祈祷。我们在一起的那几年里,只要周末有时间,我们一定会去南佛山,瞻仰她心中的神圣。林汐通常在清晨五点就会来敲我的门,那时候上山是免费的。六点以后便开始收费。我们带上一大堆从超市买来的面包,纯净水,烤肠,速溶咖啡上山,一呆就是一整天。林汐的虔诚让我折服,她几乎逢神必拜,用我们积攒下来的钱买香火。她说,她已经不能承受更多的生命之轻,昆德拉让她相信了。她说我们的生命每一秒都在无限重复,我们会像耶稣一样被钉在十字架上,呗钉成永恒。在永恒的轮回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这不能承受的痛苦。

那几年的冬天里,我和林汐,我和林汐还会经常上山去。我却是在期盼这个冬天可以下一场很大的雪,大到可以将我埋葬。我生长的地方,四季如一,看不到任何雪的踪迹。

夕阳下我想你眺望,你带着流水似的悲伤。我怀念我的纯真年代,它们就在这里埋葬了。和林汐一起。我们曾经疯狂的听音乐,看着电影,还买回来大堆大堆的CD铺满了地板。我们的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动起来,为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而陶醉不已。在这样寒冷的季节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发抖而哭泣悲伤。而我和林汐却能感到彼此心中的温暖如春。

Chapter14。

那个冬天雪还不下,站在路上眼睛不眨,我的心跳还很温柔。

那个冬天,有了几场很大的雪,煦在那个苍白的日子来到后。奇怪的是,我居然看到了树上挂着的五彩缤纷。我喜欢洁白的雪,它就像圣洁而纯真的精灵。我喜欢听这些小精灵们歌唱的声音,纯净,空灵而不加修饰。煦喜欢雪是后来因为我。未认识我之前,他一直只喜欢雨。煦是个忧郁的男生,而我后来喜欢上雨却又是因为煦。总觉得雨没有雪的空灵,带有点点忧伤。可是煦确实让我同样也喜欢上了雨,尤其是雨后那五彩的虹灿烂而又华丽。

这座小小的城市干净而又清爽。我会在雪天里穿白色的羽绒服系色彩斑斓的围巾。坐在学校的草坪上,等待雪洒落满身,它们飘落时的声音也带着空灵的感觉。那是我有群好朋友,可我还是会感到孤单。楚凝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那么我很可耻。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甜蜜的味道。雪又飘下来,我估计这是年初的最后一场雪了。大家都变得很慵懒。我被雪埋起来,满头满脸都是雪水,特狼狈。这里的孩子们打雪仗根本不顾及你是男是女,一齐冲上来,埋完就跑,搞得你也郁闷还没办法。最不幸的是,我被埋了以后大家根本找不到我了,因为我白色的羽绒衣在最关键的时刻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也许是与生俱来的忧郁感,我在这个灰色的冬日里疯狂地喜欢上了“乔特”。那个忧郁的小说王子。他的小说,他的杂志,每一期我都会买。通常我会在学校附近的精品店买回来大张大张的海报,贴在我冰蓝色的墙壁上。他那种忧郁而倔强的目光令我着迷。我为之疯狂,我会仰起头来亲吻她的眼睛。每天我都能感受到乔特落日般寂寞的目光映照在我身上。我试图在放学后拐到学校的图书馆里寻找有像乔特一样忧郁眼神的男生,然后打车回去。这几乎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同后来煦陪我去拜佛一样。只是现在想来那其实只是一种年少轻狂的举动,我明明知道不会从这些整天只泡在图书馆学习的痴痴少年眼中寻找到,却还自欺欺人。那时候小四成为了他们的新宠,那个商业化的小说家,我就知道自己不会找到乔特了。

在那些闲暇的日子里,我总爱写些伤情的文字,我有个习惯,每次当我写完一篇文章,我都会把它撕得粉碎,或者化为灰烬。所以很少有人能读到那个最真实的我。但并不代表没有。狸娜就是一个有幸读到我内心的孩子。狸娜看完我的文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现实与内心总会有少许差异。我仍坚持着每天去图书馆,乔特却从未出现。直到狸娜拉着煦兴奋的向我介绍,这就是我们的学长煦,从海边来。然后我就看到了他瞳仁下的忧郁,落日的余晖和苍茫。我们礼貌性的点头致意。接着学长煦便被一群男生拉着消失在了我的视线。忧郁的乔特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在想,我的乔特,是不是就真的出现了。

后来我想起了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眼睛闪啊闪的。阳光太刺眼,我眼里噙着都是泪。这些泪把我的左眼的隐形眼镜冲掉了。没了眼镜的我几乎是个瞎子。我趴在地上,到处找我的眼镜,我想那个时候的我一定很狼狈。但是我顾不得,我的把它找到,这样我才能看到那个迟来的乔特。我一直害怕这样那样的目光吞噬我的心,可是,我的留着它的明亮来全心全意的看乔特,看他那忧郁的眼神。我相信从我和煦认识的第一面起,冥冥之中便有什么东西将我们联系在了一起,煦在他们经过时看到了我,便停下来帮我一起找,这时,狸娜看到我的样子,她说,子夜你不带眼镜时,像个迷路的孩子,真美。煦帮我找到了眼镜,我重新戴好以后,要请他们吃饭表示感谢。煦在离开前对我说了一句话,他说,其实你戴上眼镜之后,更美。

那个时候,我还做着全年级成绩顶尖的学生,不必让自己或父母为我的学业担心。事实上,他们除了在外地疯狂的工作,其余的从未关心过,只是经常会给我卡上打许多我根本花不完的钱。所以我有很多时间去思考其他的事。真糟糕,我想我是爱上乔特和乔特一样的男子了,乔特、乔特,乔特。

从那以后,我便再也没有去图书馆。我所期盼的乔特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像阵风,毫无预兆。

煦每天放学都会去学校的后山花园的湖心亭里一个人静静的写东西,这是我在一次被老师留下开会后无意中发现的。很偶然的,想去那里缓解一下沉重的压力。到那里才发现煦一个人安静的坐在那里,手中的笔不停的在纸上写着什么。

我走过去,轻轻的向他打了招呼。煦见到我,表情是那么自然,向我微笑,那么那么好看的唇向我弯曲。眼中那份忧郁令我心醉。

他说,林汐,我知道你会来。我吃惊,问,为什么。他说,我读过你的文字,很唯美。是种伤感的唯美。野孩子,你在期盼什么?说着煦便从书包里掏出一本本子递在了我的手里。那是我自己唯一留下来了的自己写的小说。这本小说失踪了已经有一段时间,上面写满了我的乔特,我的忧郁。我为这本小说取名为“THEWILDCHILD”。我没有问煦是如何得到它的,只是轻轻的将它接过,捧在怀中。我相信,这是命运为我们安排好的。在那个阴沉的日子,我把它遗忘在了这个地方。曾经常来的这个地方。煦说,野孩子,你的内心与你的外表是如此不相符。仅仅一句话,煦便看透了我的内心。泪水便莫名其妙的落了下来,我问他,那你呢?为什么你的眼神像极了乔特,为什么你却拥有乔特那忧郁的眼神?煦擦掉了我脸上的泪水,告诉我,这是我的文字,我的故事,我和你一样,我喜欢像安妮一样伤感的女孩,我想去了解你。我不知道当时煦这样算不算表白。那对我脸烧的伤害,我想那时我一定很可笑。只是那以后,我便爱上了煦的文字。忧郁,黑暗、冰冷。像极了我的乔特,我常会看完煦的文字后,一个人在房间哭泣,我突然发现我们的经历竟如此相近。

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叫阿妍,她和煦他们混得很不错,她传达了煦的意思给我,子夜,煦让你帮他写封情书给一个女孩子,他说这个女孩子像个精灵。明早上学时我来拿。然后她一蹦一跳的走了。看着她的影子,我甚至有种错觉,我的心也跟着她跳走了。

我的第一封情书在酒精下诞生。我写,我听到了爱情生长的声音。我写了很长很长。这是我写得最好也最痛苦的一篇文章。晚上我在电脑上噼哩趴啦敲到半夜,然后用一个新的ID贴在网上。已经半夜了,可是,还有很多很多朋友跟贴,他们送来大把大把的鲜花。我写的文字都在网上发表过。手槁都全部被化为灰烬,不留一丝痕迹。我不希望被重视,我害怕有人看透我的内心,所以我总是频繁的更换ID。还有很多女孩把我当成了男孩子,她们张扬的说:“我爱死你了,爱死你的文字了。”最后我把它打印在一种当时很喜欢的一种绯色纸上,没有称呼和署名,那些让他自己去填充。后来一个朋友说,鱼,你该去睡觉了。已经子夜了。听完这首歌,回去睡。按着他把恩雅的《wildchild》发了过来。记得当时我最后看了一眼这封情书。感觉鼻子很酸就在这种圣浩空灵的声音和难以言表的寂寞中沉沉睡到天亮。脑子里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是,这封信要是给我该有多好啊。我马上卷铺盖嫁他。

早上爬起来接着上网,那个朋友留言说,野孩子,我听到了你最后呼唤的声音,是那么安静。

【Everycloseyoureyes,everystopandlisten,everyfeelalive,andyouarenothingmissing,youdon’tneedareason,letthedaygoonandon】

是否曾闭上你的眼睛,是否曾停下来聆听,是否感觉到生命,那样你就不会错过什么,不需要任何理由,让那日子一天天走过。

Chapter15

我在海边长大。这里是西北古城。风刮不着水淹不到的高原。我却仍喜欢叫它安宁。古老的少数民族在这里自由的奔弛。这里是汉子的天地,这里不似大城市的繁华,却有着小城市的喧嚣。这里不似大城市的时尚,却有着小都市的个性。是这个小小的城市给了我太多感动。只是青春年华太单薄,行云流水般的淌过我的忧伤。滑过我漫天弥漫着悲喜无常的四季。哗啦啦,行云流水。

我自小单亲,父亲总是很忙,赚钱是他生活的主题,在来安宁的路上,我从急驰飞跃的车窗外看到了与海边不同的风景,低矮油绿的农田和土地,高大魁梧的农人,嬉戏的田野顽童。肥硕的杨树叶子沙沙作响,楼层上女人悬挂着的长筒丝袜,一个穿白棉布短裤的汉子在奔跑,历历在目。可是后来我再审视它时,还是发现了更多与北海的不同,这点在林汐那里得到了证实。

安宁很空旷,土地上太空旷了,天穹太空旷了,似乎你在这里呐喊一声能在一刹那间惊天动地。整片整片的城市开始沦陷倒塌。林汐说这叫空洞。

2006年的冬天,从来没经历过寒冷。街道的楼群指向蓝天,人们都蜷缩在大衣里行色匆匆。我坐在深黑色的车里,摇摇晃晃行驶在旷野的城市。凝雪说生活是一块巧克力,我想她是对的。一个女人说生活就是房子和孩子,我想她也是对的。我唱着忧伤的歌来到了安宁,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直到遇到林汐,她一脸落寞的坐在雪地上,每天写着不为人知的故事,后来她告诉我,她是在寻找乔特,那个忧郁的小说王子。现在,找到了。请相信,每当走在汹涌的街头,望着那些茫茫人海,我都感到我是为你而存在。

我用不长的时间结识了这些朋友,狸娜也是其中一个,当我第二次见到林汐时,便是由于狸娜短暂的介绍。当我第三次见到了慌张满地找隐型眼镜的林汐,像个惊慌失措的孩子,狸娜说这时的林汐很美。其实林汐戴上隐形眼镜之后。目光灼灼如桃花。冷漠而桀骜,如同一个睥睨众生的忧伤女神。喷薄着万丈光芒。却是那忧郁的眼神让我迷醉,就像安妮一般,那样伤感,这样纯真迷离而以伤感或者高贵冷漠的她,哪个才是真的林汐呢?

听阿妍说起林汐直觉奇准忧郁的文章,我突然想到一个人。等到第二天阿妍把那封情书带给我时我没有犹豫就填上了郁鱼的名字。然后让阿妍给她送去。晚上上网时,郁鱼在上面质问我,怎么会知道那个是她。我说,野孩子的直觉。之后她就倏然消失了,接着我在这个版块的一个角落把她揪了出来。反复几次,最后她带着疲惫说,我认输。就把ID改回了郁鱼。之后她把王菲那首《笑忘书》发了过来,她说,这是我此时此刻的想法,谢谢你,煦。

没没有蜡烛就不要勉强庆祝

没没有答案就不要寻找题目

没没有退路那我也不要散步

没没人去仰慕那我就继续忙碌

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

感动的要哭很久没哭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将这一份礼物这一封情书送给自己祝福

可以不在乎才能对别人在乎

“野孩子,去睡吧。”我说。

“晚安,煦。”

“晚安,子夜”

其实此时已然天亮,天亮说晚安,很唯美的一句话。一向不看畅销书,就记住了一句话。

林汐的笔名叫做“子夜”,她的朋友都叫她子夜。然而我却依旧喜欢叫她林汐。我喜欢那个最真实的她。那个不叫作子夜,而叫做林汐的她。那天我在学校后山花园的湖心亭见到林汐的时候,将那本她自创的小说《Thewildchild》还给了她。只是我并没有告诉林汐,其实这本《Thewildchild》是我用一顿KFC外带全家桶才使得阿妍替我偷偷拿给我的。我想我必须更多的了解你。

这天的太阳暴怒着逃回去的时候,林汐就依偎在我身旁了。假如时光肯在这一刻停留,我愿付出任何代价。即使是那么沉重。放学的时候,林汐将我拉到了城心广场,她说,我们晚点回家吧。

这个时候,人们已经吃完饭出来闲逛了。广场上到处都有人们的足迹。我和林汐在广场上迂回低矮的的长廊上散步。说着各自的旧事和各种令人愉快的话题。后来走到革坪,并排坐在那里。一阵阵轻莹的音乐响起。喷泉水池旁的人们开始惊呼。我和林汐回头看时,音乐起、彩灯亮。喷泉已经开始喷水了。它们像一些精灵随着节奏欢呼跳跃。我牵着她的小手兴致勃勃的看那些错落有致的喷泉水落。不时地有人冲到水池边留影。出来时却已全身湿透。林汐突然笑得很诡异。我问怎么了,她也不说话,拉着我就往水池下面冲,直到我们两个浑身湿透。她才慢悠悠的走出来,高兴的对我喊着,来了,来了!我说什么来了,她说,灵感。接着从背包里翻出了快湿透的小本子,飞快的记下了刚闪现的灵感。这是一个会随处记录生活的女子。我看过她的文字,喜欢那一股暗流在里面流动。然后便是狂风巨浪,喷薄出泥石流一样的血腥,欲仙欲死。我不知道,或许也知道为什么,她的文字总是那样的汹涌澎湃。从一个女子手中写出那种忧郁,伤感,凄美,绝望。仿若皱眉的西施,令人心怜。她也查过我发的贴子,她说很喜欢我的文字,同样的忧郁、伤感、冰冷,但却又不缺乏干净明朗的味道,她说那是一种忧郁的美,如同和煦的阳光,让人可以去感恩。

那天晚上直到人影渐少,鸟儿不再飞过,我们才离开城心广场。那时天已经很晚了,公交车已经停运,我们只好这样加快脚步行走。我紧紧握着她的手。这种素衣并行的感觉真的很好。托马斯说:夜是流动一切。我喜欢在夜里这样走着。甚至没有目的的行走。这样我和林汐就可以一路同行,不再分离了。此时,我和她都不再说话,安静地思考着,行走着。时间将我们带到一个完全陌生而亲倚的国度,在与它错身而过的那一瞬间,我和林汐为那番景象伤感不已。我们随着夜色流动,却如同两颗露珠,不能控制自己的的命运。被那些逝去的岁月拖走了去。而我们却别无选择。我常想,也许年轻的代价就是这么沉重吧。

我们在一座高层大厦前停住脚步。想象灵魂从身体里破壳而出逃到这里建筑的高层。整座安宁城都被我们踩在脚下,伸手可以触摸到天空,伤痕累累的天空。只是那样的天空是我可以触摸到的么?我的意念里鸟瞰这个繁华落尽的世界,却望不见地平线。林汐的目光中充满了忧伤,恐惧,幻想。我害怕那种无力的样子。从后面把她抱起来,闭上眼睛不去看她。如果时间要放弃什么,或者再拥有什么,都是那么自然的事。我们别无选择,是不是。她抚摸着我紧抱她的双手,低下头问我。“不,林汐,你不要像个玻璃娃娃好不好。”她这样让我感觉很难过,一下一下的痉挛。可是我还得装作坚强,让她感到我能够支撑起这片芷白的天空。我伸手抱住她的肩膀,轻轻吻了她的脸颊。她脸上开始发热,我都能感觉到那燥烈的呼吸杂乱的拂过我的脸。

我们坐电梯上32层顶楼,再一路坠下来感觉一下吧,林汐说道。

我们坐电梯上32层顶楼,再一路坠下来感觉一下吧。我说。

可是我们都没有动,门口的警卫像看贼一样盯着我们。

“如果他问,我们就跑。”林汐说。可是我们还是没有动。最后还是垂头丧气的各自回家了。我把林汐送到了她家的路口,路灯下,我看到林汐娇美的容颜泛潮后消失在我的视野。可是,如果当时,和林汐从那样的摩天轮一样的楼顶坠落下来,该有多好。

第二天,林汐便告诉我她想搬出来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一个人住在硕大的房子里总会很害怕。很寂寞,很无助,尤其是在漆黑的夜里。我说,那你住哪?林汐用期待而又羞涩的目光望着我说,你家,可以么?我们都一样,父母不在身边,我想和你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我问,那你的房子怎么办?你父母要是回来呢?她说:我已经和我妈妈说过了,说我去和同学一起住,我会把房租出去。我们可以钭钱攒起来做些什么。我说:好,我明天陪你把你的东西搬过来。林汐的眼中充满了欢喜,但仍是忧心仲仲的问我说,要是爸爸回来怎么办?我轻轻的刮了下林汐的鼻子说:放心吧,老爷子会喜欢他未来的儿媳妇的。林汐这时不再说话,美丽的眸子望了我许多,突然用她红润的双唇贴住了我的唇,甜蜜的味道在我们舌齿间回绕,久之不散。我和汐的舌头相互缠绕在一起,久久不愿分开。她说,谢谢你,煦。我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抱着她,向她微笑。

林汐搬进我家之后,我发现这个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才开始有小家的味道。我们每天一起起床,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学习,一起做饭,一起嬉闹。林汐是个有情调的女孩,什么事情都弄的井井有条。

夜里,林汐依偎在我的臂弯,安静的进入梦乡。有时候我会这样想,是不是这便是所谓的爱情、所谓的幸福。但请你绝对相信,我和林汐爱情的纯洁。我们虽然每天会睡在一张床,但绝对没有做出些荒唐的事情。因为我和林汐彼此心中都明白,现在还不是时机,我们都坚信着未来的路我们必会一同牵手走过。我们始终不渝的相信,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谁都不曾料想多年之后物事人非,命运会将我们活活拆散。

Chapter16

当所爱的人,离我们远去的时候,我们会有很长时间看不到天上的星星。因为不敢去望那无限思念的天空。当我们的尸身化为粉尘的时候,星星却仍在那里。总有一天,当你变得老了,眼泪流尽的时候,你会看见它们。我曾不止一次的追问自己。子夜,你怎么了。我怎么了?我想我一点也不怪煦。可我看不到天上的星星了。自从后来煦生病越来越严重。我就有种不安的感觉。我怕煦随时都会离开我。在那段时间里,我几乎每一天都陪在煦的身边。却能清楚的感觉到那个乔特因为病魔的折磨而离我越来越远了。我真的愿意付出我的一切来换取一台时光机。回到过去。而我们彼此比谁都知道,我们别无选择。煦曾对我说过,想和我一起去一个叫做北海道的地方,那个国度樱花飞舞。煦说她的梦想就是带着他心爱的人,站在飞舞的樱花下,一起拥吻。我说,好。我告诉她,有个叫普罗旺斯的花海,那里是沐浴爱情的地方。

煦说,我的文字里隐藏着一股暗涌,蓄势待发。我天生性格分裂,自己与自己抗争。我的文学之父是佘华和苏

男生穿丝袜的危害篇(4):二年级动物作文 有趣的动物


有趣的小仓鼠

我姐姐家养了一只小仓鼠,可爱极了!小仓鼠毛绒绒的好像一个球,而它小身体上却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两颗乌溜溜的眼珠子像黑宝石一样。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还有短短的腿,小小的爪子,像小白兔一样的尾巴。

最可爱的还要数它吃东西的时候了。它一看见有人拿着食物走过来,就会眨着水汪汪,可怜兮兮的大眼睛哀求,那份食物自然就到了它口中。只见它飞快地用两只前爪捧着食物,用它灵巧的嘴一口一口地把食物吃掉,那小脸都被撑得鼓鼓的。

小仓鼠很顽皮,有一次我们发现它不见了,原来跑到床底下去了。我用食物去引又用棒子去拨,它怎么也不肯出来,躲得远远的。不管它了,我看电视去了,刚准备离开,它竟自己溜了出来,在我脚边转圈圈。顽皮的小仓鼠,真拿你没办法。

小仓鼠真有趣!

有趣的动物

去年,我们家来了一位新成员,它叫多多,是一只可爱又聪明的小泰迪。它有一身棕色的毛,圆溜溜的大眼睛超级有神,身上还穿了一套粉色的小裙子,实在是太可爱了,我一下子就爱上了这只小狗狗,从此我们的生活中就多了一个玩伴。每天我放学回家,刚走进楼道就听到它在屋里嗯嗯地叫,我就在门外喊它的名字,它马上就开始在屋内拍打屋门了。当我开门进去之后,它就围在我的脚边又跳又摇尾巴,还会把我的拖鞋叼给我,实在是太聪明了。有时候,它还会陪我做游戏,比如抢球和捉迷藏,我们玩的可开心了。但是,多多吃东西特别的挑食,给它吃狗粮和米饭,它都不喜欢,就喜欢吃王中王火腿肠和小骨头,有时候还特别顽皮,有一次,把妈妈刚买的丝袜给撕得一塌糊涂,可把妈妈气坏了。后来,我感冒生病了,医生说家里不适宜养动物,爸爸就把它送人了,我知道了后哭了好几天呢,可是为了身体着想,我只能忍痛割爱了。

时间过了一年多了,可我还是很想念我们家的多多,也希望它在另一个主人那里能过的很好。

男生穿丝袜的危害篇(5):2016高考零分作文:我的危险弟弟


期中成绩公布的第二天,郑经脸上带着巴掌印来上课。从进教室门一路被围观到座位上,同学们或同情或嘲讽地问候他:“哟,不正经,吊车尾被打了?”

“我这是被家暴!”郑经往桌上一摊,用跟名字孑然相反的不正经表情念叨,“那个天杀的老娘们,又不是我亲妈,凭什么管我?!”

“又是你那个后妈?管完你吃饭穿衣打飞机,现在开始管你的成绩啦?”有知道内情的男生凑过来搭话。

“可不是!我家那个糟老头子竟然就眼睁睁看着我挨打,屁都不敢放一个,艹!”郑经说着说着上了真火,狠狠踹了桌子一下。

这一踹动静不小,附近的同学都被惊动了。大家纷纷抬头讨论起来,有的说:“你那后妈不错啊,上次给你送书我看见一眼,颜靓条顺,丰乳肥臀的,你老爸艳福不浅啊~”有的则说:“管你说明重视你,这次数学那么简单你还考55分,打你一巴掌算轻的。”还有的说:“这样不行啊,那老娘们把你们父子俩吃得死死,以后你们家可就是她掌家了。”最后有一个说:“哎,你那个便宜弟弟这次考得怎么样?”

众人顿时一默,脑海中同时浮现了郑经的便宜弟弟——林梓荣的那张白皙精致、总是带笑的脸。

林梓荣是郑经后妈的儿子。郑经的后妈是一位女强人,她的第一任丈夫是本地某企业的高管,婚姻生活优越,婚后不久就生下儿子林梓荣。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丈夫意外死亡,中年丧夫的女人考虑再三,通过相亲,带着儿子嫁给了郑经的爸爸。

郑经的爸爸是个基层小公务员,为人本分、没有什么脾气,他的妻子在生下儿子郑经后因为产后抑郁症自杀过世,他便独自把儿子拉扯大,可惜教育得并不成功,儿子郑经诨号“不正经”,是地区一霸,中考含含混混过了,进了本地一所水平蛮低的公立高中。郑经爸爸思索再三,认为有必要让郑经在正式成年前体验一下家庭的温暖——儿子需要一个妈妈,就这样,把林梓荣的妈妈、郑经的后妈迎进家门,林梓荣也为了上学方便,从原本所在的精英高中转到了郑经的学校、还机缘巧合地转进了郑经的班、成了郑经的同桌。

这位弟弟兼同桌的画风,跟便宜哥哥是孑然不同的。林梓荣总是把校服穿得很整齐,袖口的纽扣乖巧地系好。他的发型是有点傻气的短寸,可称上他的圆脸,看起来就变得格外可爱起来。有人跟他说话时,他总是先向对方微笑再回答问题,从来不说脏话,从来不大喊大叫,把女生们迷得五迷三道。不仅如此,他还努力刻苦地学习,物理课上他举手回答问题,竟然招的50来岁的老师抽着鼻子抹眼泪:“我在这个学校教了12年,终于等到有学生主动回答问题了!”

林梓荣是不同的,他像是整个人都会发光,把这个学校里的所有人都反衬得格外肮脏、龌龊又愚蠢。很多人都看他不顺眼,大家都暗搓搓地等着郑经好好教训一下这位单蠢的“小少爷”,谁知郑经一点动作都没有,虽然时常抱怨他的那个后妈“多管闲事”,却对自己的这个弟弟非常维护。

对于林梓荣,郑经的感觉是非常复杂的。他始终记得一家四口第一次见面吃饭,两个成年人相谈甚欢,他只是憋气地拼命扒饭,突然碗里多了一块排骨。他扭头,看到未来的弟弟正拿着公共筷子对他眨眼:“你刚才看了好几眼……是不是想吃这个?”

“不用你多管闲事!”郑经恶声恶气地说。

林梓荣却并没有害怕或者生气,他歪着头小声说:“你不高兴?你也不希望爸爸再婚吗?”

“你也不愿意?”

“嗯,本来是不愿意的。”林梓荣笑得眼睛弯成两个小月亮,“但是见到你我又觉得……有个你这样的哥哥挺好的,再也不会有人欺负我啦!”

“咚咚!”郑经只觉得心脏突然开始乱跳,他从小野到大,跟别人的交流方式都是谩骂和拳头,从来没见过这种款式的小男生,虽然恶狠狠地骂了句:“……你娘娘腔啊?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要自己打回去,哪有找人保护自己的!?”可心里却忍不住狂吼:“他娘的真的太可爱了!!!男孩子怎么能这么招人稀罕!?”

“啊……”林梓荣被骂了一脸,耳朵红了起来,一直红到脸颊,他眼圈有点发红,嗫嚅了一句:“对不起,我只是……见到你很、很高兴……”

“娘的受不了了!”郑经被萌得抓心挠肝,脸也红了起来,装模作样地伸手拍拍林梓荣的肩膀,呲牙一笑:“哎,算了,罩着你也不是不行,谁让咱们俩以后是兄弟了呢?”

从那天起,郑经就把林梓荣当成了自己人,是自己还不强壮的羽翼下必须要庇护住的珍宝。对于林梓荣的一切,他都有兴趣、都了解,比如这次期中考试的成绩……

“我弟啊?他数学考了100分呢。”听到有人问起林梓荣的成绩,郑经仰脸得意洋洋地说,结果招来众人吐槽:“卧槽,又不是你考出来的,你得意个屁啊!”“又不是你亲弟弟,你要不要这么上心!?”

众人正闹着,林梓荣笑呵呵地走进了教室。郑经一眼看到了他,立刻招手:“学霸,快过来!”

林梓荣立刻吧嗒吧嗒跑过来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从书包里拿出一个面包:“哥,妈打你那下是不是很疼?你没吃午饭就跑出来了啊……喏,肉松面包。”

“还是你知道疼人。”郑经没正经地挂在林梓荣身上,拆开面包往嘴里塞。

“林梓荣,你这次数学又满分?牛逼啊!”后排的同学探头搭话,“怎么着,你家有没有给你什么奖励?”

“什么奖励啊,他妈还把他当小孩子呢,抱着他的脸就啃了一口。”林梓荣还没吱声,郑经就已经抢答了。他在林梓荣脸上找了半天,看准一个位置,伸脖子“叭”得亲了一口,摊手:“喏,就像这样!”

“yoooo!”周围的同学看不下去纷纷起哄:“又来了,又开始!”“郑经,你他妈又亲林梓荣!”“你是不是恋弟啊我说!?爷爷的,眼睛要瞎了!”“郑经你放开那个林梓荣让我来!”

林梓荣脸红得像番茄,被郑经紧紧揽在怀里,垂着眼帘,抿嘴笑,不吭声。

也许是两个儿子的巨大成绩差刺激了妈妈,期中考试之后,郑经的后妈、林梓荣的亲妈就拿出了教育亲生儿子的势头来管理继子。每天放学她都会来校门口接两个儿子一起回家学习,从晚上8点到11点,不停做作业和习题。

郑经怎么可能乖乖听话?每天下午都爬墙逃学去网吧玩游戏。不成想这位后妈是真有毅力,她走访了学校附近的所有网吧、台球厅,留下自己的电话,并且放话:“郑经来你这上网你就给我打电话,举报成功一次我付你200块!”一时间,郑经成了网吧和台球厅前台眼里的小肥羊,一看他走近,大家的眼睛都闪着精光。

由于后妈每次来抓人都带着老师,导致其他逃学上网的学生也落入“法网”……郑经很快成为了“危险人物”,谁都不愿跟他一起逃学,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后妈就会蹦出来,后面带着一串教导主任班主任,然后就是办公室谈心、写检查和请家长。

没人跟郑经玩,郑经一个人在街上游荡也没意思,只好乖乖呆在学校里。幸好学校里还有萌萌哒弟弟抚慰心灵。林梓荣虽然是个学霸,却显然不介意哥哥是个学渣。他总是借同桌之便给上课看漫画的郑经望风,还能容忍郑经在自习课上枕着他的胳膊呼呼大睡。

郑经在学习里呆得时间长了,就有人觉得他老实了、变成了没牙的老虎。某天,他在一天内连续三次被同一伙小混混挑衅,终于没忍住跟别人动了手。这场打架引来了老师,老师把双方的家长都请了来。

郑经和小混混们一起,站在教导处里听训。教导主任说的还是各打五十大板的老一套,什么“无论怎么样动手就是不对……”郑经听得直翻白眼,却听她那个后妈突然开口:“动手的确不对,可先挑衅的那个责任肯定更大一些,他们要跟我儿子道歉。”

这句话把场面给镇住了。对面一位家长又好气又好笑,讥讽满满地说了一句:“凭什么要我们道歉?你儿子那是欠打!”

后妈言辞犀利地反驳:“他再欠打,再欠教育,都不劳你们费心。他再混蛋,再不争气,也是我的儿子——除非他为非作歹触犯法律,否则谁也没资格动他一根汗毛!你们必须给我儿子道歉!”

“给我儿子道歉!”郑经只觉得这句话从耳朵一直钻到心里,激起一种前所未有的酸涩和幸福……他从小就是个坏孩子,每次闯了祸,他爸爸都会压着他的头给别人道歉,甚至曾经在别人面前打他的脸,他从来没有被别人保护过,他一直以为,拳头和脏话才是硬道理……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中年女人并不算高挑的身影,可以给人如此大的安全感……

一番口角官司之后,几个小混混终于还是因为挑衅郑经道了歉,郑经也承认自己不该动手、跟对方赔了不是。两伙人离开教导处,郑经跟在后妈背后走了一会,突然叫了对方一声:“妈!”

这是他第一次叫妈,他之前总喊对方“阿姨”。

后妈有点惊讶地回过头来,眼圈一下就红了,扑过来紧紧把郑经抱住,使劲儿揉了揉郑经的头发。

郑经乖乖被她抱着,心中暗想:“好温暖啊……果然只有这么温暖的好女人,才能教育出林梓荣那样讨人喜欢的孩子吧……”他这样想着,一抬头,看到林梓荣正站在前方拐角处。

林梓荣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吃惊、也有点困惑,他微微歪着头,眉头微蹙,直到对上郑经的目光,才缓缓扬起嘴角,弯起眉眼,露出一个温暖得像天使一样的笑容。

打架事件之后,郑经乖了很多。他上课开始听讲,晚上认真写作业。看郑经那么争气,后妈也变得更有干劲起来。她托人弄了一套巩固初中知识的复习题,每天给郑经补课。为了不影响林梓荣的学习,他们两人把林梓荣留在房间里,自己则在餐厅补习功课。

数学单元考之前,后妈使劲儿抱了抱郑经:“儿子,加油!”她让郑经再看看错题,自己跑去林梓荣的房间,很快跑了回来,笑嘻嘻地说:“梓荣也在做题,我就没进去打扰他,你今天也不要打扰他了。”

“嗯,好。”

体贴的两人不知道,此刻房间里的林梓荣靠在椅背上,面无表情地盯着刚才被轻轻推开的房门。他的眼眸黝黑深邃,似乎有什么阴郁的东西藏在长长的睫毛下面。转了转手里的笔,林梓荣用鼻子哼出一声轻笑,轻轻提了提嘴角。

数学单元考来了又走,成绩很快被发了下来。

“妈!”郑经抓着卷子冲进厨房,亮开,“61!及格了!”

“儿子你真棒!”后妈非常开心,拉着郑经又蹦又跳,捧着他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嘿嘿……”郑经被亲的有点不好意思,又忍不住得意:“我真是太厉害了!看来我想学也是能学好的嘛~”

“那是,我一早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弟弟当时见了你第一面就说,妈妈,我喜欢这个哥哥!你弟弟从小就是人精,眼光一项是最准的!对了,你弟弟呢?”

“梓荣在后面,我叫他过来。”郑经的心情依然雀跃,快步跑到门口,把刚换好鞋的林梓荣拉到厨房,“梓荣,给妈看看你的卷子!”

林梓荣脸色发白,嘴唇紧紧抿着,他犹豫了一下,才书包里拿出卷子,交到妈妈手里,卷子的左上角,是个红艳艳的98。

妈妈的眉头一下子皱紧,声音发紧:“怎么丢了两分?”

“腾答题卡的时候涂错了一个选择……唔!”林梓荣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妈妈抽了一耳光。

妈妈看起来像只发怒的老虎:“你怎么能这么粗心?你考试的时候究竟在想什么?!单元考比期中考还退步,你不觉得羞耻吗!?”

“你这是干什么?!”郑经被妈妈突如其来的暴怒震惊了,眼看着林梓荣被打的侧脸红肿、眼泛泪光,心疼得把弟弟搂进怀里,比后妈还要大声,“98分你就打人,你怎么这么不讲道理!?”

后妈的胸脯上下起伏,拼命压抑着怒气:“林梓荣,你自己说,你是不是该打!?”

林梓荣惊慌不安地缩在郑经怀里,两只胳膊紧紧揽着哥哥的腰,一边抖一边哭着说:“妈妈对不起……我再也不敢了……妈妈对不起……”

“别哭别哭,跟哥走,别哭了!”郑经狠狠瞪了后妈一眼,前一段时间的和谐好像瞬间烟消云散,揽着林梓荣就往外走。

后妈站在厨房,表情变了几变,看着手里那张98分的试卷,难过地叹了口气,疲惫得捏了捏太阳穴。

那边,郑经带着林梓荣出了家门,在院子里找了个石凳坐下。

林梓荣哭得无比委屈,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学生,一边打哭嗝一边问:“我……嗝,我学习退步了,妈妈是不是就不要我了……”

“怎么会呢?哪有当妈的因为这个就不要孩子啊!”郑经好笑又心疼,“别哭了,丑死了。”

“我,嗝,我从来没挨过打……这是第一次……哥哥进步了,嗝,我却退步了……难怪妈妈生气……”

“哎……”郑经用手给林梓荣抹眼泪,“你妈也是,对你要求也太严格了点。不是我说,她的控制欲太强,争强好胜的……不过你别胡思乱想,你妈不会因为这个就不喜欢你,你跟我不一样,我基础差当然进步快,你平时都考100的,没得进步只有退步啊!”

林梓荣的哭渐渐止住了,他也不是真幼稚,就是乍一下被打有点懵了。现在自己揉揉眼睛,有点不好意思:“嗯……道理我都知道,我只是不想让妈妈失望……她的想法对我来说真的非常重要。”

郑经揉揉林梓荣的头发,半蹲着把他抱住:“傻小子。你放心,你妈最爱的就是你!再说了,就算你妈不爱你了,你还有哥呢,哥疼你!”

“嗯~”林梓荣乖乖趴在郑经怀里,抱着他的后背,嘴角扯起一个有点诡异的弧度。

这次风波最后平稳地过去了。后妈安排郑经去上补习班,她把注意力都放到林梓荣身上——98分试卷后,她一直为太关注继子而忽略亲生儿子的事满怀内疚。郑经对此毫无意见,只是怕林梓荣再挨后妈的打,每次出门上课之前都要反复叮嘱弟弟:“妈要是打你你就来找我,听到没?别给自己太大压力,嗯?”

“嗯!”每当这时,林梓荣都笑眯眯地跟哥哥抱抱,然后在妈妈的陪伴下扎入书山题海……

两年之后,郑经和林梓荣一起走进高考考场,郑经的爸爸和林梓荣的妈妈给他们俩送考,两个大人紧紧抱了小儿子,然后有点疏离、十分客气地对郑经点点头:“加油!”

郑经也无所谓,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他毕竟不是后妈生的,跟亲爸的关系也就那样,在这个家里的位置始终有点尴尬……可他才不在乎呢,反正他有弟弟!于是他紧紧抱了抱林梓荣:“学霸,给哥点运气!”

“哥哥一定能考好的!我们一起加油~”

就这样熬过了高考。

高考结束之后,两个孩子一起在家收拾试卷、教材和复习材料,准备卖一批废品、二手书,给本来就不算大的房子腾腾地方。

林梓荣被妈妈叫下去端水果,郑经继续做在地上整试卷,整着整着看到了林梓荣那张98分的数学试卷。他有几分感慨,拿起来仔细审视,发现里面还夹着答题卡。出于高三生的习惯,他下意识地对照了一下试卷的选项和答题卡……

“嗯?”郑经的眉头皱了起来。试卷上所有的选择题答案都是正确的,卷面十分干净,显然作答者对自己的答案十分自信;答题卡上唯一的错误,正确答案应该是A,林梓荣涂了C,但是在A上面,有明显被涂过的痕迹……看上去就好像,林梓荣明知道A是错误选项,却故意改掉了一样。

郑经对林梓荣的一切,都有兴趣、都了解。开始发奋之后,林梓荣每次的卷子,他都会看、会研究。他知道林梓荣的答题习惯——他从来都是在试卷上修改错误,确认无误之后再涂答题卡,答题卡涂完之后从不改动的。

一个奇怪又可怕的猜测从郑经心中浮起来,让他的后背慢慢冒出冷汗:假如,林梓荣是故意改掉正确答案、丢掉两分、故意不考满分呢?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还因为这两分挨了一巴掌,让我心疼了好久……妈也因为这件事愧疚了很久,对他上心了很多……等等?莫非……

“哥?”

郑经一个哆嗦,抬起头,就看到林梓荣正端着一盘西瓜,微笑着站在门口。他微微歪头,问:“你在看什么?”

“没、没什么……”郑经的眼睛不自觉乱飘,不敢跟林梓荣对视,他抓紧手里的试卷,手心都在冒汗,“我在整理卷子……”

“我看看,哦,是这一份啊。”林梓荣把西瓜放在桌上,蹲下身看看郑经手里的卷子,轻笑出声:“很有收藏价值,是不是?如果不是因为它,妈妈也许还是会把时间都用在哥身上,哥也一定会发自内心地把妈妈当成亲生母亲吧?”

郑经的喉头耸动,咽了一口唾沫:“你……真的是故意的?”

“什么故意的?”林梓荣无辜得眨眨眼睛,笑得像个天使,他抱住郑经,撒娇地蹭了蹭彼此的耳朵:“不要胡思乱想了~这个家里,我最爱妈妈,而哥哥最爱我了~这样是最完美的,不是吗?”

郑经有点僵硬地被抱住,眼睛盯着那张98的试卷发了会呆,最后抬手,小心翼翼地回抱住林梓荣,像是抱住一件羽翼下的珍宝:“……嗯。”

……

两年前。

林梓荣听说哥哥打架,妈妈陪他去了教导处,于是到教导处接人。

他拐过拐角,正好看到他那个愚蠢的、缺爱的、严重弟控的哥哥轻声叫了一声:“妈。”

这是郑经第一次叫妈,他之前总喊妈妈“阿姨”。

而林梓荣最最喜欢的、把他当成世界中心的妈妈,有点惊讶地回过头,扑过去紧紧把郑经抱住,使劲儿揉了揉郑经的头发。

——他们两个紧紧拥抱在一起,好像血缘至亲,好像毫无隔阂,好像他们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林梓荣停住了脚步。他有点吃惊又有点困惑地看着这一切:他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哥哥最喜欢、最重视的家人难道不是我吗?妈妈最疼爱、最重视、唯一的儿子难道不是我吗?

这时,郑经抬头看了过来,林梓荣跟他对视,缓缓地扬起嘴角,弯起眉眼,露出一个温暖明媚的笑容:这可不行哦,就让我来修正你们的错误吧。这个家里,我最爱妈妈,而哥哥最爱我

——只有这样,才是完美。

男生穿丝袜的危害篇(6):观后感作文600字 《穿条纹睡衣的男孩》观后感


观后感作文600字 《穿条纹睡衣的男孩》观后感

我看着这篇电影,就仿佛来到这位男孩身边,与他同生共死。

这篇电影就是讲述了一位名叫约翰·布鲁诺的小男孩是一位德国人,它的爸爸是一位军官。有一次,他爸爸升职了,被派到乡下去管理犹太人。于是,布鲁诺只好离开了他心爱的伙伴,跟随爸爸来到乡下,但是在那里没有伙伴,他的妈妈只让他在院子里玩,布鲁诺很喜爱探险,经常院子探险。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找到了一位正在修车的军官,向他要一个轮胎做秋千,他跟着一名穿条纹睡衣的犹太人,来到后花园的储藏室里拿到了一个轮胎,并且发现只用爬出窗户,就可来到一片树林。这片树林正是布鲁诺探险的好地方。可仅有八岁的布鲁诺怎么会知道,穿过这片树林就是犹太人的集中营。他趁大人不注意的时候进了树林,穿过小溪,看到了犹太人的集中营。正巧一位叫萨廖尔的男孩坐在那。不久就成了朋友,都把自己的心事告诉对方。后来,布鲁诺知道了萨廖尔的爸爸已经失踪三天了,希望布鲁诺帮忙来找。

第二天,布鲁诺也穿着条纹睡衣进了集中营。布鲁诺与萨廖尔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堪称集中营的地方,竟是一座“杀人工厂”烟囱里的黑烟却是毒气。后来,布鲁诺的爸爸命令把犹太人关在一间屋子里,往里面放毒气,他和犹太人都死在这间屋子里。八岁的布鲁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凶手竟是自己的爸爸。这位布鲁诺的爸爸是多么无情、冷酷,布鲁诺的死应该就是对他爸爸的报复。 战争是多么可怕,不仅摧毁了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还让那么多的孩子无家可归,甚至失去生命,请杜绝战争!远离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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