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慈的英文简介]济慈简介

来源:信息简报 时间:2018-08-08 10: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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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慈简介篇(1):《外国诗两首》课件

  教学目标:
  1、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特点
  2、写景诗的特点
  3、分析写景诗的意境
  4、欣赏和热爱大自然,培养生活的情趣
  重点难点:如何欣赏写景的诗歌的意境
  课时安排:1
  教学过程:
  一、 导入
  二、 学习和欣赏第一首诗《蝈蝈与蛐蛐》
  作者简介:济慈,美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既成孤儿,自幼喜爱文学,他的一生写了不少的著名诗篇,如《夜莺颂》等,可惜正当他初展宏才的时候,就不幸与世长辞,时年才25岁。
  三、 读熟诗歌,注意体会所表达的感情
  四、 整体把握;
  这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他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赞美“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五、 问题研究:
  这首施在构思上有什么特点?
  (提示:开头一句与“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相对应分为两部分;动静相衬,意境优美。)
  六、 课后练习一:
  诗人这样写,借以歌颂大自然的无限美好和勃勃生机,表达了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赞美之情。
  第二首:《夜》
  一、 作者简介:
  叶塞宁,俄罗斯诗人,他的诗感情真挚,格调清新,并擅长描绘大自然景色。
  二、 赏析,归纳这首诗的内容,并体会诗歌所描写的意境美
  第一节:写夜的静谧
  第二节:写溪水的歌唱
  第三节:写月光下大自然的美丽
  第四节:再次写到美丽的月色
  三、 结合课后练习二训练:
  1、 用自己的话,描绘所写的夜景
  2、 这首诗传出诗人怎样的心境 ?
  四、 反复朗诵这首诗,体会诗中所描绘的美景
  五、 布置作业
  教学总结
  这首诗注重氛围的营造,动静相衬,意境优美,情味浓郁。“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隐藏在阴凉的林中”,“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可喜的草丛”,这些景物描写展现了盛夏生机勃勃的景象,烘托了夏天白日“蝈蝈的乐音”的美妙;“它争先/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渲染了“蝈蝈的乐音”浓郁、喜悦的感情色彩。“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一片宁静”,“在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等句,表现了严冬寂寞宁静的冷清景象和人们家中的温馨气氛,与前面的氛围既形成对照又十分和谐,衬托了冬天夜晚“蛐蛐的歌儿”的动听。最后以“人们感到那声音/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结尾,在诗人的联想中,将前后两幅画面叠印在一起,让冬天“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蝈蝈的乐音”,在诗人的心灵中交织成一首此起彼伏的“从来不会死亡”“从来没有停息”的“大地的诗歌”。
  这首诗的意境既精微优美又广大深邃,是诗人生命情感对大自然的敏锐的心灵感应,使人们深深感受到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
 

济慈简介篇(2):梁实秋《生活的艺术》简介


【梁实秋《生活的艺术》内容简介】
  “人类最高理想应该是人人能有闲暇,于必须的工作之余还能有闲暇去做人,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去享受人的生活。我们应该希望人人都能属于[有闲阶级]。有闲阶级如能普及于全人类,那便不复是罪恶。人在有闲的时候才最像是一个人。手脚相当闲,头脑才能相当的忙起来。我们并不向往六朝那样萧然若神仙的样子,我们却企盼人人都能有闲去发展他的智慧与才能。”梁实秋如是说,他将为我们述说他心目中的生活艺术。
【梁实秋简介】
  梁实秋(一九○三——一九八七)原籍浙江杭县,生于北京。学名梁治华,字实秋,一度以秋郎、子佳为笔名。一九一五年秋考入清华大学。在该校高等科求学期间开始写作。一九二三年毕业后赴美留学,一九二六年回国任教于南京东南大学。一九三。年,杨振声邀请他到青岛大学任外文系主任兼图书馆长。一九三二年到天津编《益世报》副刊《文学周刊》。一九三四年受聘任北京大学研究教授兼外文系主任。抗日战争爆发后,孤身离家到后方。抗战胜利后回北平任师大英语系教授。一九四九年到台湾,任台湾师范学院一后改师范大学一英语系教授,后兼系主任,再后又兼文学院长。一九六一年起专任师大英语研究所教授。一九六六年退休。四十岁以后着力较多的是散文和翻译。著有散文代表作《雅舍小品》。三十年代开始翻译莎士比亚作品,持续四十载,到一九七○年完成了全集的翻译,计剧本三十七册,诗三册,同时成为中国独立翻译《莎士比亚全集》的第一人。晚年用七年时间完成百万言著作《英国文学史》。
【梁实秋《生活的艺术》精彩书摘】
谈时间
  希腊哲学家 Diogenes经常睡在一只瓦缸里,有一天亚力山大皇帝走去看他,以皇帝的惯用的口吻问他,“你对我有什么请求吗?”这位玩世不恭的哲人翻了翻白眼,答道,“我请求你走开一点,不要遮住我的阳光。”
  这个家喻户晓的小故事,究竟涵义何在,恐怕见仁见智,各有不同的看法。我们通常总是觉得那位哲人视尊荣犹敝屣,富贵如浮云,虽然皇帝驾到,殊无异于等闲之辈,不但对他无所希冀,而且亦不必特别的假以颜色。可是约翰逊博士另有一种看法,他认为应该注意的是那阳光,阳光不是皇帝所能赐予的,所以请求他不要把他所不能赐予的夺了去。这个请求不能算奢,却是用意深刻。因此约翰逊博士由“光阴”悟到“时间”,时间也者虽然也是极为宝贵,而也是常常被人劫夺的。
  “人生不满百”,大致是不错的。当然,老而不死的人,不是没有,不过期颐以上不是一般人所敢想望的,数十寒暑当中,睡眠去了很大一部分。苏东坡所谓“睡眠去其半”,稍嫌有一点夸张,大约三分之一左右总是有的。童蒙一段时期,说它是天真未凿也好,说它是昏昧无知也好,反正是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及至寿登髦耋,老悖聋瞑,比死人多一口气,也没有多少生趣可言。掐头去尾,人生所余无几。就是这短暂的一生,时间亦不见得能由我们自己支配。约翰逊博士所抱怨的那些不速之客,动辄登门拜访,不管你正在怎样忙碌,他觉得宾至如归,这种情形固然令人啼笑皆非,我觉得究竟不能算是怎样严重的“时间之贼”。他只是在我们的有限的资本上抽取一点捐税而已。我们的时间之大宗的消耗,怕还是要由我们自己负责。
  有人说:“时间即生命。”也有人说:“时间即金钱。”二说均是,因为有人根本认为金银即生命。不过细想一下,有命斯有财,命之不存,财于何有?有钱不要命者,固然实繁有徒,但是舍财不舍命,仍然是较聪明的办法。所以淮南子说:“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我们幼时,谁没有作过“惜阴说”之类的课艺?可是谁又能趁早体会到时间之“难得而易失”?我小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位教师,书房桌上有一座钟,我和我的姊姊常乘教师不注意的时候把时钟往前拨快半个钟头,以便提早放学,后来被老师觉察了,他用朱笔在窗户纸上的太阳阴影划一痕记,作为放学的时刻,这才息了逃学的念头。
  时光不断在流转,任谁也不能攀住它停留片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每天撕一张日历,日历越来越薄,快要撕完的时候便不免矍然以惊,惊的是又临岁晚,假使我们把几十册日历装为合订本,那便象征我们的全部的生命,我们一页一页地往下扯,该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冬天一到,春天还会远吗?”可是你一共能看见几次冬尽春来呢?
  不可挽住的就让它去罢!问题在,我们所能掌握的尚未逝去的时间,如何去打发它,梁任公先生最恶闻“消遣”二字,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忍心的去“杀时间”。他认为一个人要作的事太多,时间根本不够用,哪里还有时间可供消遣?不过打发时间的方法,亦人各不同,士各有志。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运河上舟挥往来,熙熙攘攘,顾问左右:“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和

济慈简介篇(3):徐志摩文学翻译简介


  在现代读者的心目中,徐志摩是一位浪漫诗人,一位风流倜傥,具有英国绅士风度的新派文人。特别是经过黄磊、周迅、刘若英等当红影星在电视剧《人间四月天》中的柔情演绎,徐志摩更成为现代人想象中的大众情人了。
  22岁时,徐志摩肄业于北京大学法科预科,随后便自费出国留学。先于1918年赴美国修政治经济学,1920年又转赴英国,不久即放弃伦敦大学的政治学专业,投身文学(特别是诗歌)的研习与创作,1922年秋回国,继续从事诗文创作并在南北方几个大学执教,直到1931年死于意外空难,结束了他36年短暂而浪漫的一生。
  不过,在一般读者和观众特别是“80后”的心目中,知道徐志摩也曾在文学翻译上下过功夫的恐怕不多。这位经受五四启蒙思潮洗礼的新诗人,虽说难当翻译家的盛名,却在文学翻译特别是诗歌翻译上做出过努力,也提出过一些自己的主张,在中国现代翻译史上留下了某些印迹,更有像“沙扬娜拉”、“翡冷翠”等带有独特的徐志摩标记的译词,至今仍留在我们的记忆中。
  而徐志摩一生的文学翻译及其跨文化交往,显然是与他青年时代的留学生涯分不开。
  他的留学生活虽不算长,留美整整2年,但主要是以政治经济学为业;留英也是2年,但转入剑桥皇家学院是赴英半年后的事,真正投身于文学则不过一年半,而这一年半的时间对徐志摩的一生具有决定性影响。它决定了徐志摩将以诗人作为自己的终身归宿,决定了他对西方文化和文学思潮的选择和接受方式,也大致限定了他文学翻译的对象范围和方式。
  在留英期间,徐志摩不仅阅读了大量的西方文化和文学经典,特别研习了英国浪漫派诗人的大量诗作,而且还借助某种特殊的机遇,直接交往和接触了许多英国文学和艺术界的精英人士,他们包括哲学家罗素、文学家哈代、萧伯纳、威尔斯、狄更生、卡本特、曼殊菲尔、福斯特、文论家瑞恰慈、奥格登、弗莱伊,以及经济学家凯恩斯、传记作家斯屈奇、汉学家魏雷和翟尔斯等,如果再加上他当时想见而终未得见(或后来才得以交往)的外国作家,人数则更多,也就不限于英国作家了,譬如还有意大利作家邓南遮、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印度诗人泰戈尔,等等。
  这份长长的名单虽然不能说囊括了当时英国文化和文学界的所有精英分子,但对一个年轻的中国留学生来说,是不多见的。
  出身于19世纪末的徐志摩,对西方文化尤其是欧洲文化充满了敬佩之情,以崇拜、狂热来形容显然并不为过。他曾公开宣称自己具有强烈的英雄崇拜倾向,“我不讳我的‘英雄崇拜’。山,我们爱踹高的;人,我们为什么不愿接近大的?”(《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1918年,他去美国是立志要做中国的汉密尔顿的;两年离美赴英,又是冲着哲学家罗素去的。而留学回国后,他又于1925年和1928年两次西游,则不但尽可能地拜谒活着的文化名流,而且怀着同样虔敬的心情,一路祭扫已故名人的墓地。
  虽说向往西方文化是当时的潮流,但徐志摩能以与西方文化人士如此广泛而又集中的交往,也是足够令人称奇的。
  作为诗人,徐志摩的创作是从模仿西方诗人,主要是英国浪漫派诗人开始的。哈代、济慈、雪莱、罗塞蒂、布莱克,此外还有印度诗人泰戈尔,是他所崇拜并深受影响的诗人偶像;他还直接以那些他所崇拜的外国作家或艺术家为题材,写下大量具有浓厚异国情调的优美散文。作为近代著名国学大师梁启超的入室弟子,徐志摩的这些文章颇有乃师的风格,“笔下常带感情”,用其特有的浓艳夸张的文笔,为中国读者描述了这些西方作家的神情状貌。等到他做了文学教授,在北京大学的英诗课上,给中国学生讲英国浪漫派诗歌的时候,常常激情四溢,诗兴大发,特别是讲到雪莱时,“眼睛朝着窗外,或者对着天花板,实际上是自己在做诗,天马行空,天花乱坠,大概雪莱就是化在这一片空气里了”,给下面听课的青年卞之琳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卞之琳《徐志摩诗重读有感》)。
  虽然徐志摩的那些描述和分析,都带有某些共同的色调,投射了他特有的色彩,未必符合那些对象的原貌,但这些描述的内容和描述行为,本身不也可以看作对西方文化、文学和诗歌的一种译介方式吗?
  当然,徐志摩还直接译介了数量不少的西方文学作品,涉及诗歌、小说、戏剧等多种文体,其中尤以诗歌的数量最多。在36年短暂的生命和15年更短暂文学生涯中,徐志摩在写作、教书和新文学书刊编辑的同时,先后翻译的外国诗歌作品,涵盖了近10个国家的30多个诗人。他们包括读者熟悉的莎士比亚、哈代、济慈、拜伦、雪莱、华兹华斯、柯勒律治、歌德、席勒、惠特曼、波特莱尔、勃朗宁夫人、泰戈尔,还有读者也许不太熟悉的布莱克、安诺德、嘉本特、弗莱克、莫里斯、邓南遮、史文朋、D·罗塞蒂、C.罗塞蒂、维尔莫特、欧文·梅瑞狄斯,等等,仅由晨光编辑的《徐志摩译诗集》(湖南文艺出版社1991)——实际是一个选本——就收有7国23家诗人的53首译诗。
  此外,徐志摩还翻译了德国作家福凯的《涡堤孩》、法国伏尔泰的《老实人》、爱尔兰詹姆斯·斯蒂芬的《玛丽玛利》、英国曼斯菲尔德的《曼殊菲儿小说集》等小说作品和意大利作家邓南遮的戏剧《死城》,还有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华访问所作的系列演讲词。同其他现代中国作家相比,徐志摩翻译的数量并不算多,但涉及面颇广,而且别有其味道。
  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首先莫过于对译名的独特处理。有的几乎成为徐志摩的“注册商标”。
  比如,他把伏尔泰的小说Gandide(一译《老实人》)译作“戆第德”,从汉语的角度,初看有点儿拗,再一想,则音义兼顾,且颇有古风,与意译“老实人”相比,一个典雅古奥,一个平白朴实,还真是各有胜场呢。
  徐志摩还把英语后缀—isms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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