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体重要求]献血要求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8-05 19: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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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献血要求]关于献血年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后卫生部颁布新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血站管理办法》,《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结合了我国人种学、流行病学特点和国家社会经济技术水平状况编制,旨在加强和规范血液质量管理,预防和控制经输血传播疾病,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输血安全;同时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血站进行的献血者体检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而根据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7.1项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献血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法>释义》提出,“18周岁是我国法定的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无偿献血是公民自愿的行为,需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人来决定,本法规定18周岁为无偿献血的最低年龄,与我国其它法律规定一致”,“考虑到我国公民的体质状况和各地的作法,法律规定55周岁为无偿献血的终止年龄。但法律规定的终止献血年龄,只是法律的一般规定,并不是超过终止年龄的不允许献血。”可见,我国《献血法》对献血年龄上限的规定并非强制性条款,新版《要求》将献血年龄延长至60周岁的规定是与《献血法》相一致的,并没有超出《献血法》对献血年龄的要求。

二:[献血要求]无偿献血活动通知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天,小编为您介绍的是无偿献血活动通知,欢迎欣赏与借鉴。
  无偿献血活动通知一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献血办公室《关于20**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的具体规定,我厅将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定
  参加无偿献血者为我厅在职干部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等疾病。坚持自愿报名原则,参加献血人数不超过在职人员总数的5%。
  二、时间地点
  拟定于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教育厅一楼大厅验血体检,验血合格后参加献血(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请于3月22日(星期二)前将参加献血同志的名单发至厅机关党委。报名表可在厅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献血注意事项:①献血前不要服药,一周内没有感冒、过敏、腹泻等症状,前一天不能饮酒,饮食清淡,不要空腹,保证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②献血时避免精神紧张,放松肌肉并与采血者密切配合;③献血后按压针眼5分钟以上,适当休息,合理膳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
  3.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关心参加献血的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和休息。
  无偿献血活动通知二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障临床用血和急救用血。根据区献血办的安排,决定组织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企业职工参加20**年度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
  20**年3月17日上午7:30-11:00(时间半天)
  二、献血地点
  王坛镇卫生院内
  三、要求:
  1、参加献血人员须符合《献血法》要求,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性在50公斤以上;女性在45公斤以上;无献血禁忌疾病。
  2、参加献血者必须随带身份证,再次献血者需随带身份证和献血证。
  3、当天必须吃早餐,需清淡,不要食用奶制品、豆制品、蛋类等食物。
  4、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根据镇无偿献血建议数及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村(居)按人口总数的7‰分配建议数(附件2),大学生村官和社保协理员要积极参与所在村的无偿献血活动。无偿献血工作将继续列入20**年度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请各村(居)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特别要注重实际献血数,确保我镇无偿献血任务的圆满完成。
  无偿献血活动通知三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白鹤滩电站建设工程处、社会各界人士: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公益活动,是发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高尚行为,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践行雷锋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确保我县临床用血足量安全,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凉山州卫计局《关于开展20**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安排,决定近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年9月**、**、17日上午8:00至下午13:00。
  二、地点:宁南县城新城区农行门口(**日);白鹤滩水电工程营区(**日)、葫芦口镇主街干道(17日)。
  希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白鹤滩电站建设各施工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配合,踊跃参与。
  宁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年9月6日
[无偿献血活动通知]

三:[献血要求]关于无偿献血工作执行通知


  导语: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无偿献血工作执行通知,欢迎阅读。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处直各单位、驻处各企业:
  为切实执行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我市医疗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就我处201*年度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各村(社区)按辖区内0.3%常住人口完成无偿献血任务,处直各单位及驻处各企业按在职职工的10%完成无偿献血任务。
  二、时间安排
  201*年7月14日。
  三、地点
  **街道办事处前坪。
  四、具体要求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本次献血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并于6月20日前报送具体负责人名单至街道党政办公室钟艳波处。
  2.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将无偿献血工作与文明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层层发动,加强引导。
发文单面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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