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键盘功能基础知识]功能

来源:信息简报 时间:2018-07-31 15:00:05 阅读:

【www.bbjkw.net--信息简报】

功能一:礼仪的功能与作用有哪些

  【礼仪的功能】
  一、弘扬礼仪传统
  文明古老的中华民族,以其聪颖的才智和勤奋的力量,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灿烂的文化。中华民族,素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几千年来,各族人民都创造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礼节、仪式、风尚、习俗、节令、规章和典制等等,并为广大人民所喜爱、所沿袭,这些礼仪习俗,反映了我国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优良品质,勾画了我国民族的历史风貌。
  二、提高自身修养
  在人际交往中,礼仪往往是衡量一个人文明程度的准绳。它不仅反映着一个人的交际技巧与应变能力,而且还反映着一个人的气质风度、阅历见识、道德情操、精神风貌。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说礼仪即教养,而有道德才能高尚,有教养才能文明。这也就是说,通过一个人对礼仪运用的程度,可以察知其教养的高低、文明的程度和道德的水准。
  三、完善个人形象
  讲究礼仪对个人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个人的形象。个人形象,是一个人仪容、表情、举止、服饰、谈吐、教养的集合,而礼仪在上述诸方面都有自己详尽的规范,因此学习礼仪,运用礼仪,无疑将有益于人们更好地、更规范地设计个人形象、维护个人形象,更好地、更充分地展示个人的良好教养与优雅的风度。
  四、改善人际关系
  马克思说过“社会是人们交往作用的产物”。没有社交活动,人类的生活是不可想象的。人们参加社交活动,多为调节紧张的生活,建立友谊、交流感情、融洽关系、广结良友、增长见识、获取信息。现代化的社会对人们的社交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越发展,物质生活越丰富,人们社交的需要就会越显示出它的价值,而处在社交活动中的每个人的仪表、仪态及对礼仪知识的了解也变得极其重要。一个人只要同其他人打交道,就不能不讲礼仪。运用礼仪,除了可以使个人在交际活动中充满自信,胸有成竹,处变不惊之外,其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它能够帮助于人们规范彼此的交际活动,更好地向交往对象表达自己的尊重、敬佩、友好与善意,增进大家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
  礼仪与礼貌,用现代人的眼光,它是一种信息传递,它可以以闪电般的速度把你的尊重之情准确表达出来并传递给对方,使对方立即获得情感上的满足,与此同时,礼貌又反馈回来——对方以礼貌回敬。于是双方热情之火点燃了,支持与协作便开始了。假如人皆如此,长此以往,必将促进社会交往的进一步发展,帮助人们更好地取得交际成功,进而造就和谐、完善的人际关系,取得事业的成功。
  五、塑造组织形象
  良好的组织形象是任何组织所刻意追求的目标,组织形象的塑造处处都需要礼仪。比如:你想和某一单位联系业务,当你拨打对方办公室电话竟无人接或铃响五六声之后才有人接时,你会对该单位产生一种印象——工作效率不高,制度不健全,员工素质差等印象。反之,当你一拨通电话,听到对方和蔼可亲的问候,得体的称谓,礼貌的语言,简捷干练的回答,热情的接待,你立即会有一种亲切之感。
  六、建设精神文明
  世界各国和各民族都十分重视交往时的礼节礼貌,把它视为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正如古人所说:“礼仪廉耻,国之四维”,礼仪是立国的精神要素之本。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讲究礼节礼仪,注重礼貌是最基本的要求,它对建设精神文明的大厦起着基础作用,只有基础打得扎实,大厦才能巩固。
  【礼仪的作用】
  一是促进沟通,促进人们相互尊重。在人际交往中,自觉地执行礼仪规范,可以使交往双方的感情得到沟通,在向对方表示尊重、敬意的过程中,获得对方的理解和尊重。人们在交往时以礼相待,有助于加强人们之间互相尊重,建立友好合作的关系,缓和或者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二是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礼仪约束着人们的态度和动机,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着社会的正常秩序,在社会交往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三是倡导、教育人们遵守道德习俗。礼仪以一种道德习俗的方式对全社会的每一个人发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教育作用。人们通过对礼仪的学习和应用,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从而在交往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互尊互敬,互谦互让,讲文明,懂礼貌,和睦相处,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四是凝聚、协调。在现代生活中,人们的相互关系错综复杂,有时会突然发生冲突,甚至会采取极端行为。礼仪有利于促使冲突各方保持冷静,缓解已经激化的矛盾,使人际之间的感情得以沟通,建立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友好合作的关系,进而有利于各项事业的发展。
  【社交礼仪的重要性】
  人们在创造优美物质环境的同时还应创造和谐的人际环境。生活的意义在于不断创造和进取。同时,还应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表现、欣赏和发展自己,从中享受无尽的乐趣。一个人能否对现实社会或周围环境有良好的、积极的适应是衡量他心理健康状况的重要标准。通过这一课程的学习,可以让学生们认识到应该积极适应社会,自觉参与社会活动,改造、变革社会环境,促使社会发展进步,同时改造、发展和实现自我。

功能二:想象作文:谁的功能多

  “我的功能大!”“我的功能更不少!”听到了厨房里的争吵,你一定会想:“又有人在吵架了。”没错,是西红柿和葱在吵谁的功能多。
  原来葱看到客人来到厨房参观,马上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就大声介绍起了自己:“尊贵的客人您好!我叫葱。是你们的好朋友。我有你们不知道的功能,那就是促进血液循环,预防老年痴呆症,预防胃癌,我的辣素能起到发汗去痰,利尿作用。请多多捧场哦!”客人正想说:“葱可……”“不是!我的作用更大!”“谁呀?”客人奇怪地问。“我叫西红柿,身上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儿童吃了智力会升级呢!还可以退高烧、美容防衰老,治高血压、牙龈出血、防中暑、防贫血……”“是很……”客人正想夸西红柿, “我的功能更多!”“是我!”“我!”……客人听了微微一笑,她握了握它们的手说:“大家不要吵了,我认为大家都是人类的好朋友。
  西红柿可以炒鸡蛋、做汤喝。葱一般只作调料品或装饰品,可要是没有葱,下面条、熬烫、煎鱼等味道就不香了,颜色也不好看啦。但你们都有缺点!”“真的?”葱和西红柿顿时大眼瞪小眼。“是真的。有胃肠道疾病的人不宜多食葱;多汗者也应忌食;过多食用葱会损害视力。而西红柿不能空腹吃,它会与胃酸发生反应,引起胃肠胀满、疼痛等,烂了的西红柿吃了会中毒。”“原来是这样啊!”葱和西红柿不约而同地说。客人笑着继续说:“每个人都有长处和短处,就说我吧,会下棋可不会画画;你们主人会弹琴却不会书法。我们生活在这个群体中,只是发挥各自的作用,不能说谁的功能最大,你们说,对不对?”
  葱和西红柿都心悦诚服地点头,它们又和好如初啦!

功能三:公司章程有什么功能


  公司章程有什么功能?下面就由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讲讲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章程的功能:
  公司章程对内部事务的安排主要通过权利的分配来进行,因此可以将公司章程的这个功能称为权利分配功能。而最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使财富创造一直处于最大化,同时又不会给第三方或社会整体带来不合理的成本。为了防止给第三方或社会整体带来不合理的成本之外部性,公司章程的第二个功能就是提供外部世界需要知道的信息,即公示功能。
  一、权利分配功能
  公司的传统契约理论已经揭示了公司制度之中,公司与股东之间、公司与管理者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围绕契约性质的公司章程产生的关系。在公司制度之中,公司、股东、管理者是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他们建立关系的纽带在于公司章程。从本质上讲,公司法是有关权利交易的法律。公司之上的这种权利配置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该契约主张自己的权利。作为公司最基础的契约,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条件和基础。公司章程对公司参与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最基本的安排,对公司权力在公司参与者之间的分配作出最合理的规范。因此,权利分配是公司章程最基本的功能。
  二、公示功能
  所谓公示功能,是指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法人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具有揭示公司基本情况的法律功能。公司章程虽然是公司内部的契约,但却是公开的,经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登记,就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公司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明示自己的组织、内部关系和经营活动的基本规则,使外界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便开展业务活动。
  我国《公司法》规定章程必须对外公开,特别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要求更高,对章程的公开形式、置备地点均作严格要求。通过公示功能,潜在的投资者和交易相对人可以了解公司的组织状况、经营情况特别是公司的资信能力,可以据此决定是否与公司进行交易,最大程度地减轻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安全。
  附:
  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公司的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第十七条 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发起人的持股证明,应当标明发起人字样。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
  (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确定本条第(一)项的具体人数。
  第四十一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四十五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第四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四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169378/

推荐访问:电脑键盘功能基础知识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