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及标准]出差管理制度

来源:学校管理公文 时间:2018-07-30 10: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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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差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


  为规范出差管理及差旅费开支,不少单位都会制定出差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出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出差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省局机关差旅费开支范围,统一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
  轮 船
  (不包括旅游)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应遵循以下原则:
  处级以下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填写《安徽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出差乘飞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同意,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人员与处级以上人员一起出差的,可参照处级以上人员乘坐飞机普通舱或其他同种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能够证明乘坐飞机票价低于按规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价的,可自主选择乘坐飞机。
  到北京出差的人员可乘坐特快火车软席。
  第六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七条 出差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火车、汽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不予报销。
  第八条 自带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含处级)每人每天150元。
  处级以下出差人员(含处级)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内,财务部门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住宿费实际开支如有差异,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
  第十条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定点饭店因故不能接待或当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可选择到非定点饭店住宿,标准同前。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票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出差,由相关单位按标准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员应如实申报,不享受伙食补助。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各类报表汇审会议、小型调研会等)或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的业务学习、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视不同情况规定如下:
  1.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凭承办单位统一开据的会议、培训费等凭据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不享受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2.承办单位未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七条 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九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一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定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出差人员无有效住宿发票、有效城市间交通费凭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参加经单位批准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执行,不享受伙食补助、公杂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 非公务活动(如职工经批准外出就医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费用自理。
  第二十七条 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交通票据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提供有效证明,经本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返回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并采取一事一单报销制。报销单采用省局统一格式。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 [出差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三篇

  引导语:制度的制定有利于后续计划的开展,而有关差旅费管理制度要怎么制定呢?接下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差旅费管理制度一
  结合本公司时间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抱着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是指:汽车、火车、飞机。
  2、膳宿费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别费是指:因公支付邮电费或招待费。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至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批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时间出差日期、起始底单、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是对冲销预支数。
  三、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业务洽谈,宿费上限 元/月
  2、主要负责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费 元/月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宿费 元/月
  4、主要负责人的生活费标准 元/月
  5、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是,须报总经理核准,依票据据实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二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差旅费管理制度三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桑?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3) [出差管理制度]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司出差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2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1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2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总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⑴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或自行承担费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交通工具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分公司经理/总部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邮件报请核准);
  3、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总部业务人员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综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综合管理部或所属分公司考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职位
  交通费用
  油费补贴
  住宿标准
  (双人标间)
  出差补贴
  公共交通
  飞机:经济
  远途出差
  当日出差
  远途出差
  当日出差
  公司/部门经理
  实支
  实支
  实支
  80元/天
  实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门主管
  实支
  实支
  实支
  40元/天
  2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
  实支
  实支
  实支
  30元/天
  1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均为交通费用或油费补贴以外的补贴项目;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综合管理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⑴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核准;
  2、财务部复核程序
  ⑴财务部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⑷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0%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⑵《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⑶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人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摊;
  4、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其出差补贴只能享受其标准的50%;
  5、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6、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xxx.11.1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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