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建筑承包商]建筑承包商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8-07-25 10:0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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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承包商篇1:建筑承包商安全协议书

  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建筑承包商安全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建筑承包商安全协议书篇【一】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XX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XX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方双方应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障碍物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办理从业人员的登记注册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1)为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等规定以及责任制方针,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 元,以作为甲方对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考评的奖罚。
  (2)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具体参照附件。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责任人:
  XX年 月 日
  建筑承包商安全协议书篇【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承包商篇2:建筑工程学毕业论文

  建筑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建筑工程学毕业论文,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论文关键词:
  建筑施工 管理职责分配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不断深化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细化施工管理工作,明确建筑施工管理职责。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筑施工管理的基本规律,并对当前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探讨,研究了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
  众多国内外学者都研究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事故的原因,其中一大部分原因是管理系统方面,主要有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的有效性、管理的程序以及员工训练等,造成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都是管理失效的原因。因此,建筑施工安全质量事故的有效地防止与控制,其关键在于加强管理。而在建筑施工中往往存在着多个责任主体,包括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等。目前很多人认为安全质量事故大多是由施工单位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有很多责任主体,因此,明确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筑设计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建筑设计包括了一个建筑物或建筑群从立项到竣工所有进行的设计工作,这个过程需要所有设计人员的合作。而建筑设计从狭义上来说,指的是合理安排建筑物内部各种使用空间以及使用功能,建筑物与各种外部条件以及周围环境的协调配合,设计好各个细部的构造方式,如何得到艺术的内部和外表的效果,以及综合协调好建筑与各种设备以及建筑与结构等等相关技术,以及在实现上述各种要求的前提上,如何保证使用的材料、劳动力、投资以及时间是最少的,并最终建设成适用、经济、坚固、美观的建筑物。
  建筑设计涉及的内容有很多,因此建筑设计也存在着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比如说在安全方面,如何同时实现结构设计、防火、抗震以及加固等功能。设计与各个技术工种之间往往存在着很多矛盾,进而也会存在着很多管理上的疏漏,因此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是建筑设计面临的主要问题。这么矛盾包括可能与需要之间的矛盾;设计本身与投资者、使用者、城市规划以及施工制作之间,以及由于建筑物考虑角度不同而使得它们彼此之间产生的矛盾;建筑物外部与内部之间、建筑物群体与单体之间存在的矛盾,以及在技术要求上各技术工种之间存在的矛盾;建筑的几个基本要素之间,包括了适用、坚固、经济、美观等等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有时候是可以通过管理来解决,但很多时候是不可解决的矛盾,管理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往往会犹豫不决,甚至做出错误的决定,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2)施工安全与质量方面
  政府及社会各界自汶川地震发生之后越来越重视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建筑施工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不仅给国家和企业本身带来巨大的损失,还让民众对中国建筑失去一定的信心。然而,在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方面,各责任单位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说,一些建设单位不遵守建筑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是不按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来承接业务,使得建筑市场混入了很多不合格的施工企业。还有的施工项目对应招投标的项目不实行招、投标,使得建筑市场一派混乱,并且出现了恶性竞争,甚至还有一些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为了收取管理费,允许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挂靠其名下,以他的名义承揽工程,但事实上这些施工单位没有技术和资质,其管理水平也很低,是有名无实、虚有其表的伪施工企业。这些管理问题都是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3)建筑材料质量问题
  建筑材料的质量是整个工程质量控制的决定性要素,直接影响到工程结构的安全使用功能和工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同时也直接影响投资建材者的经济回报。因此选择并合理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目前,材料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即钢材、水泥和机械设备。(1)钢材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 一方面是钢材本身材质的问题, 另一方面是没有严把质量检验关。(2)水泥是混凝土和砂浆的胶凝材料, 但目前使用的水泥质量较差, 主要表现在安定性不良、强度不符合规定以及成品、半成品、构配件问题。(3)机械设备包括设计设施、施工机具、检测设备等, 这些设备是现代化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中不可缺少的设施。这些设施的完善可有效降低劳动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 如果不能及时更新和检修设备,定期校核计量用具、机械设备故障, 也很可能引起工程质量问题。
  二、建筑施工管理职责的分配现状
  (1)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不仅会由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而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甚至还会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因此,对于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以及管理人员必须要实施。首先在招标的过程中,建设单位选择的进行建筑施工的承包商必须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其次,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再次,为了保障建筑的安全质量,建设单位还要积极地提供保障措施,对勘察、施工、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的要求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标准规定。
  (2)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项目的直接实施单位就是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安全地进行建筑施工,对于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要时刻做好。施工单位首先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好是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来保证现场安全。项目经理要大力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还要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高度的安全质量意识。
  (3)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对于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也有着重要作用,能够有效监督施工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理人员首先要认清自己的工作职责,尤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若能发现建筑施工过程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者是及时上报给建设单位,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有权利要求建设单位让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施工单位坚决不执行整改,监理单位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强制性措施强令要求施工单位消除隐患。
  (4)设计单位的管理职责
  设计单位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不是提供了施工图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防护的需要以及施工安全操作,还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注册建筑师及其所在的设计单位要对其设计负责。
  结语
  由多年以来发生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来看,事故发生的责任不仅仅是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等等各参建方都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承担着一定的责任,本文的切入点是各方责任主体在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管理职责问题,并对目前我国的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现状进行了分析。要合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合理分配建筑施工过程中各建筑主体的管理职责,本文就此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路。通过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以及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在进行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有效预防和控制,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

建筑承包商篇3:房屋建筑协议书

  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下是小编收集的房屋建筑协议书,欢迎查看!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房屋的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三万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三万元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
  房屋的主体工程工期为*****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房屋的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八、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二)
  甲方(以下称负责人):乙方(以下称承包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
  全部费用。经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元(大写: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
  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负责人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负责人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负责人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负责人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四、支付
  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五、误期赔偿费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负责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负责人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5%计算,由承包商向负责人支付。
  六、税费
  1、本合同价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
  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整个工程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了达到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负责人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负责人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负责人提出任何的补偿。
  4、承包商必须按负责人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负责人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负责人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承包商不应拒绝。
  八、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即将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房屋的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负责人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承包商有义务为负责人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负责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保管。负责人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若由于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负责人被他人索赔,负责人保留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十一、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无论负责人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商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负责人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商须及时通知负责人。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负责人供应,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十二、本合同技术条款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承包商在此与负责人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负责人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房屋的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房屋的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房屋的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合同范本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房屋的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房屋的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16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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