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驾考改革]新驾考改革

来源:其他公文 时间:2018-07-15 19: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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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新驾考改革:2017驾考新规定是怎样的


  2017驾考新规定是怎样的?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准驾车型
 
  C1驾驶证是手动挡汽车的牌照,可以驾驶C2车型,也就是自动挡的汽车,还可以驾驶C3和C4的车辆,也就是低速货车和三轮车。
 
  摩托车只有DEF这三个驾驶证才允许驾驶,ABC级别的驾驶证都不可以驾驶摩托车。
  2,实习期使用规定
 
  关于实习期,C1驾驶证相对简单,只要在12个月内不会被扣满12分就可以通过实习。
  3,驾驶证审验
 
  关于驾驶证的有效期,只要每个计分周期不会被扣满12分,6年之后才需要年审,而A级或者B级驾驶证如果在计分周期被扣分了,就需要去年审,
  4,驾驶证过期怎么办
 
  在驾驶证过期前三个月就可以去申请换证了,如果过期了,不超过12个月,直接去换证也可以。
  但是如果超过12个月,就需要重新学习科目3,如果超过36个月,直接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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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报名后,先缴3780元的理论培训费和考试费,然后参加科目一考试;
  2. 科目二、科目三开始上车训练后,按学时收费:周一至周五,每小时150元;周六、日,每小时180元以上,两科目总共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一般来说,学员是12个小时就非常熟练驾驶技术可以考试了),否则无法预约考试!按150/小时计算,科目二、科目三训练的总费用为7200元;
  3. 指纹签到,GPRS卫星定位(学时数据由教练车上的车载计时计程器自动上传录入到运管处和交警支队考试系统),不能用任何人替代。
  4. 补考的学员,必须重新训练,不得少于10小时,按150/小时计算,费用1500左右。
  2017年驾照考试新规定培训及考试将更规范,但也更严格,1、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是改革核心目标;2、发生死亡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责任。
  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要将“马路杀手”挡在准假门外,这也直接意味着改革后的驾考培训及考试将更规范、更严格(驾校与车管所为了更好的确保学员不出问题将对培训与考试控制的更加严格)

第二篇新驾考改革:2017年驾照考试新规


  2017年驾照考试有什么新规定?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驾照考试新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驾照考试总共分为三个科目,分别是: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其中科目三考试分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路考)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即科目四)。
  根据我国123号令中相关规定:
  1、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都需要提前预约。驾照考试需三个科目按顺序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需要重新预约考试。
  3、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限制,可无限次考试,可以一直考到考试合格为止。
  4、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五次预约机会,也就是各有十次考试机会。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报名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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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这也是为保证安全,意见明确的“三个限定”:限定训练车辆,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试点自学直考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既要保障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的安全,更要确保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刘钊表示,“对于试点地方的选择,要经过严格、综合的评估考察,目前正在进行中。试点地方确定后,我们将部署试点,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2017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2018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2017年驾照政策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第三篇新驾考改革:2016年驾考制度改革的新变化


  2016年的驾考新规有什么变化呢》下面就等小编给大家讲讲关于2016年驾考制度改革的新变化,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2016年驾考制度改革的新变化
  变化一:
  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验
  意见提出,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同时,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变化二:
  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在体检方面,意见提出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
  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此外,社会各界广泛呼吁的残疾人驾车条件也将放宽。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
  变化三:
  驾照可“自学自考”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也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变化四:
  推行先培训后付费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从自学到自主报考,驾照从培训到考试均由驾校“包办”的现状即将成为历史,其中的寻租空间也有望得到极大压缩。
  变化五:
  驾照可“自学”,驾校丢掉“铁饭碗”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变化六:
  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变化七:
  “科目二”“科目三”一天考完
  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担心环境不熟影响考试发挥?驾考将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变化八:
  三年内出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还提出,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
  变化九:
  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验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变化十:
  重新申领驾照可直接考试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变化十一:
  简化小型车驾照体检
  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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