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克海默和阿多诺]霍克海默

来源:信息简报 时间:2018-06-26 15: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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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霍克海默]当代西方社会思潮论文

  当代中国,各种西方社会思潮随着全球化涌入,给青年带来了新思想也带来了思考与困惑。下面为大家分享了当代西方社会思潮的论文,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激进主义总是与社会动荡、变革、改良、革命、战争和冲突等议题联系在一起,在宗教、哲学、文学艺术、文化、政治和法律制度等层面得到充分呈现。在革命或变革年代,激进主义者提出的社会政治观点或见解,往往成为指导性战斗口号或行动纲领,也是人们告别旧观念和旧生活,迎接新思想和新生活的重要手段。当代激进主义思潮既同社会运动和街头政治有着紧密联系,反映着不同利益集团、阶层、种族、民族等要求变革社会现状的诉求、愿望和呼声,又存在重大的风险,不仅向反动保守的敌对势力发起攻击,而且会伤害积极进步的革命力量,对现有社会秩序构成挑战,需要整个社会谨慎对待。
  【关键词】激进主义 社会变革 启蒙运动 社会秩序
  20世纪中国是一个被激进主义思潮包围的国度。十月革命给她送来了马列主义,欧美留学回来的青年才俊给她带来了科学、民主、自由等新式的社会政治思想。对当时正处于社会剧变中的中国来说,马列主义和实用主义等激进思潮皆大受欢迎。胡适、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鲁迅等人领导的中国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等思想启蒙运动,对发展中国的激进主义思潮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其中不少人最终走上革命道路,成为革命领袖,对现代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激进主义一般分为作为社会运动的激进主义(activism as a social movement)和作为社会思潮的激进主义(radicalism as a social current),两者虽有交集,但不是同一个东西。作为社会运动的激进主义,主要发生在种族、族群、阶级、性别、宗教信仰、宗派等充满利益分歧和价值冲突的领域,是激进主义者以极端的、暴力的、对抗的方式走上街头来表达利益和价值诉求的一种社会实践形式。它刚开始时往往是温和的,但在社会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就会趋于激进,导致社会动荡或动乱,影响政局稳定,影响社会秩序和人们的日常生活。相比之下,作为社会思潮的激起主义,主要是发生在高校教师和大学生中间的针对社会政治现实的比较过激的思想主张。它与其他社会思潮交叉重叠,涉及社会动荡、变革、改良、革命、战争和冲突等议题,其见解在宗教、哲学、文学艺术、文化、政治和法律制度等层面得到充分呈现。作为社会思潮的激进主义总体上是左翼的,也可能把激进主义社会运动作为批判对象,但其主要批判对象是陈旧落后或传统保守的思想观念、典章制度和生活方式。它可能同情作为社会运动的激进主义,主张对所有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都要进行认真的检验、甄别和批判。
  我们将在本文中考察作为社会思潮的激进主义,重点考察当代西方激进主义思潮发展的一般过程和基本主张,并对它做出评价。
  激进主义思潮的发展
  “激进”一词英文为“radical”,来自拉丁文“radix”,表示“根部、根本”之意。①从字面上理解,激进主义思潮表达了人们不满足于现状的思想倾向,他们希望以激进或极端的方式,从根本上改变原来的一切,既包括社会政治制度,也包括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他们多半在社会政治领域赞成趋于极端的社会变革甚至革命,主张全方位的根本性的社会政治制度变革。
  激进主义思潮最初表现为17世纪以来的各种启蒙学说。启蒙的核心议题是摆脱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社会政治关系和宗教信仰,一切都接受理性的审判或考察。当然,并非所有的启蒙思想都是激进的。有些启蒙思想比较温和,它们试图寻求各种冲突或利益的和解。比如,苏格兰启蒙运动就是温和的,休谟和亚当·斯密是其代表。但是,激进主义是启蒙运动的主流,卢梭、伏尔泰、狄德罗等就是法国激进主义启蒙运动的代表,以至于有人把法国启蒙运动等同于整个西方近代启蒙运动。
  英国政治思想史家乔纳森·以色列认为,18世纪启蒙运动以五种语言发声,荷兰、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构成近代欧洲启蒙运动的主要国度。②他表示,激进的启蒙运动有八项核心主张:
  (1)把哲学理性、数学理性和历史理性视为评判真理的唯一标准;
  (2)拒斥一切超自然力量、魔力和非实体精神;
  (3)所有人皆平等(种族的和性别的莫不如此);
  (4)提倡普世伦理,标榜平等、正义和博爱;
  (5)基于独立批判思想的全面宽容和思想自由;
  (6)在成年人之间得到同意的个人生活方式自由和性行为自由,捍卫未婚者和同性恋的尊严和自由;
  (7)在公共领域的表达自由、政治批评自由和出版自由;
  (8)以民主共和主义作为最正当的政治形式。③
  进入20世纪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由资本主义阶段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在全球范围内竞相瓜分殖民地,建立了各自的势力范围。随着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利益冲突的加剧,最终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种族主义,阶级压迫和民族奴役,在全世界范围内加剧了普通民众的苦难,反抗帝国主义和追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呼声此起彼伏。于是,各国爆发了社会政治革命和独立解放运动。这些重大社会事件促成了激进主义思潮的变化和发展。马列主义作为激进的阶级斗争和阶级革命理论,成为当时最重要的激进主义思潮。
  到了20世纪后半个世纪,随着二战的结束和反法西斯主义战争的胜利,世界各地民族解放运动和人民革命运动高涨起来,形成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冷战持续,新的社会变革正在酝酿之中。激进主义同各种社会变革运动结合在一起,呈现出新形式,获得了新发展。此时,同激进主义思潮相呼应的有法兰克福学派。该学派批判现代文明,反省工业社会,成为激进主义思潮中最重要的一支,在西方国家产生了一定影响。到了20世纪60年代,爆发了美国反越南战争和民权运动、法国五月风暴、中国文化大革命、捷克斯洛伐克“布拉格之春”等社会运动,掀起了一场世界范围的反叛思潮。它们同大学生校园运动等各种激进社会运动相结合,在思想上和理论上形成了激进主义的新形态,像后现代主义、后马克思主义、西方存在主义、女权主义、绿色政治等都可以看到激进主义的痕迹。同时也产生了一批新的代表人物,如马尔库塞、福柯、德里达、萨特、赫勒、拉克劳、墨菲、道格拉斯·拉米斯等人。随着东欧巨变和苏联解体,人类进入21世纪,进入以美国为主导的单极世界,激进主义有所退潮,但是它并没有停止对现代性和当代资本主义的批判,体现出对当代西方文明和主流价值的反思或反叛,诞生了托马斯·皮凯蒂、迈克尔·哈特、安东尼奥·内格里、乔纳森·波利特、保罗·金斯诺思等新一代的激进主义者。
  激进主义思潮有一份著名哲学杂志《激进哲学》(Radical Philosophy)。这是一份带有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女权主义色彩和左翼倾向的双月刊,经常发表马克思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权主义等方面的人文与社会科学论文。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尼采、弗洛伊德、海德格尔、阿多诺、萨特、德勒兹、德里达、福柯、拉康等人的名字频繁出现于这份杂志的目录中,成为激进主义思潮讨论或批评的对象。共产主义、资本主义、剥削、压迫、男权中心、性压抑、女性解放、屈从、统治、主宰等术语一再成为其讨论的话题。比如,它在2011年3/4月号发表了马修·波特—本维利(Mathieu Potte-Bonneville)一篇题目为《有风险的民主:福柯、卡斯托里亚迪斯和古希腊人》的论文,该文对福柯1982~1983年的法兰西学院讲稿《自我和他者的治理》(Government of Self and Others)和卡斯托里亚迪斯1983~1984年的社会科学研究院研讨课《城市与法律》(City and Laws)进行了类比。福柯和卡斯托里亚迪斯是两位杰出的左翼激进主义者,他们几乎同时对古代希腊民主政治表现出深厚的兴趣,这一点激起了波特—本维利的关注。④作者引用卡斯托里亚迪斯对古希腊民主政治灾难——实行民主政治的雅典人没有阻止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爆发——的评论来论证民主不是一种好的自我治理形式。但是波特—本维利认为,卡斯托里亚迪斯对古希腊民主和柏拉图的理解是模糊的,而福柯的解读要更进一步:民主程序不能解决雅典人渴望知道战争真相或真理的问题。⑤
  激进主义的主张
  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及资本主义国家持续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其他社会危机,启蒙运动之后构建起来的现代文明神话破灭,现代社会秩序的正当性受到质疑和挑战,激进主义思潮正是这种质疑和挑战的思想表现,形成了激进主义哲学观、理性观、国家治理观、文化观、宗教观、民主观、平等观和生态观等主张。激进主义思潮具有以下基本主张:
  第一,激进主义者在总体上反思现代性,全面审视和批判现代社会。随着“现代主义丧失了它作为一种相对于反动的、‘传统主义的’意识形态的革命性矫正方法的吸引力”,⑥现代主义已经不能再解释当下社会生活的正当性。法兰克福学派、后现代主义者、解构主义者等开始对现代社会和现代主义进行全面反思和批判。他们对近代以来西方主流意识形态观念,如民主、自由、科学、平等、公平、文明、现代化等都作了重新解读,把当代资本主义看作主要批评对象,不仅质疑现代价值,而且质疑现代社会和现代文明,认为当代资本主义已经实现了科学技术与官僚制度或国家机器的高度融合,实现了权力和知识、真理和暴力的合谋或共谋。
  第二,激进主义者在哲学上寻求方法论变革,试图构建新的激进哲学,让哲学为哲学本身正名。从柏拉图以来,哲学就与理性、真理绑在一起,成为人类社会的最高指导。但是自从20世纪以来,科学以自身可重复的实验性和精确性挑战了哲学的统治地位,哲学和科学开始处于不断斗争当中,科学不再需要哲学作为其指导,哲学的地位和价值受到挑战。赫勒指出,哲学已经陷入合法性危机之中,它的失败在于“哲学开始给自己披上‘精确科学’的外衣,开始尝试在科学面前证实自己,宣称不仅仅像它们一样‘精确’,而是恰好与它们一样‘精确’”。⑦如何重新自证哲学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而不是因为它是被证明成为科学的“科学”?如何唤醒哲学的内在价值,使其因自身的需要而需要?如何厘清哲学和科学的关系,将二者从斗争中解放出来?这些都成为激进主义者对哲学的反思和疑问。
  作为20世纪60、70年代东欧新左派运动代表人物,赫勒对当代哲学进行了反思,认为启蒙运动以来的哲学只致力于用理性来构建世界,为他者提供论证,并没有把自我反思、自我认知作为哲学的首要任务来对待。所以,在科学日益侵占人们生活的今天,这种哲学陷入了合法性危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赫勒反对用哲学去指导科学,因为哲学并不是科学的科学,“科学家不需要哲学去证实他们的方法,既然他们能够不通过任何哲学家来获得这些方法;那些绕开哲学去战斗的活动家不需要哲学家的支持,因为他们可以没有哲学家而靠自己战斗”。⑧因此,哲学价值不是因为它制定了最一般的规律,而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价值和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让我们按照自己的思想来生活并将我们的思想转化为社会行动”。⑨她呼吁哲学要脱掉任何外在的伪装,致力于创造属于自身的时代,“致力于它自己的过去和它自己的领域的真理”,“说出它自己的语言”。哲学真正需要关注的就在于“对人们究竟应该如何思考、如何行动,以及如何生活这些问题的统一回答,并且的确是一个真正的哲学的回答”。⑩
  激进主义者认为,哲学不是任何最高统治或超历史存在,哲学要从神坛上请下来,剥夺其统治世界的王冠。哲学因自身的需要而需要,不是为科学提供指导的理性工具。他们主张自然主义知识论,不论社会科学家还是自然科学家,都不需要哲学指导。
  第三,在理性观上提出批判理论,拒斥理性至上性,反对工具理性,推崇批判理性,拒斥同一性、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他们全面抨击18世纪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主义和理性主义,批判传统的知识论,否定抽象理性的作用,否定“任何可能把一切事物联系起来和表达出来的元语言、元叙事和元理论的概念”,?否定永恒真理和理性的存在。比如,法兰克福学派以批判理性为武器,是一股对现代社会进行理论反思和文化批判的激进主义思潮。弗洛姆、霍克海默、阿多诺和马尔库塞等人成为该学派的代表人物,成为著名的激进知识分子。魏格豪斯在《法兰克福学派:历史、理论及政治影响》中总结了法兰克福学派的一种新范式——“关于社会的一般进程的‘唯物主义的’和‘批判的’理论”,“这种理论的典型特征就是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将精神分析、叔本华、尼采、克拉格斯的理性批判和形而上学批判的某些思想系统地融入历史唯物主义之中”。?他们的批判理论“对被异化并产生着异化的社会条件进行一种特殊的批判”。?
  虽然他们强调理性的作用,把理性看作透过现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认为现实需要理性,但是他们反对像康德那样把理性看作“绝对律令”,看作超越历史的绝对至高无上的存在。西方思想长期以来秉持“理性=真理=现实”的等式,把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糅合成一个对立统一体。这不是哲学逻辑,而只是统治逻辑,带来“集权主义的技术合理性”。?因此,从霍克海默和阿诺多开始,他们就主张理性要去工具化,理性因理性自身而值得尊重,个人不再是操纵的对象,而是可以用理性反思自身和社会的存在。他们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对各种“真理”进行批评。他们拒绝对自身的固化,赞同非同一性并承认个体的偶然性。
  第四,在政治上反对中央集权和国家权威,批评大众文化,批评国家对大众传播的操纵,认为大众文化是非民主的。霍克海默的《权威国家》、波洛克的《权威与家庭研究》等都以激进方式批判权威。尤其是当霍克海默提出“文化工业”一词时,大众文化变成了一种虚假的异化的文化,很可能是操纵的,是从思想意识形态上控制人的手段。马尔库塞更是直接指出“发达的工业文化较之它的前身是更为意识形态性的”,“令人着迷的新闻娱乐产品”起到的是一种思想灌输和操纵的作用,引起了一种虚假的迷惑人心的谬误,最终使人陷入了“一种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模式”。?同时,“阿多诺和洛文塔尔一再指出,个体趣味的自由观念,在现代社会中随着自律主题的逐渐消失而全部瓦解,这一转变的含义对理解大众文化是很重要的。在大众文化中,对喜好的操纵往往是完全的”。?马尔库塞消极地认为,在现代社会中,“想象正在让位给现实,现实正在追赶和压倒想象”。?先进工业文明和技术进步已经从思想、政治、文化、生活各个层面扼杀社会“具有内在可能性的解放”,要结束现存的社会体制从而彻底解放人类的希望已经渺茫。因为“单向度的集权主义倾向使抗议的传统方式方法失去了作用——甚至变得危险”,?以前是革命动力的“人民”已经和资本主义妥协并团结在一起。最后,他把对社会改良的零星希望寄托在了处于民主进程之外的“生活在底层的流浪汉和局外人,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被剥削者和被迫害者,失业者和不能就业者”,他们可以从外部对现存制度构成局部冲击,这是一种希望、可能或机会。?
  第五,在国家治理层面,揭示国家权力与知识精英的合谋,反对国家机器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对人民大众的全面控制。他们“批评现代性已经造就的一切:西方文明已积累的经验、工业化、都市化、高技术、民族国家、进入‘快车道’的生活”。?他们也对“通过调动技术、科学和理性力量来追求人类普遍解放的任何规划都深怀反感”。福柯把研究聚焦于疾病、疯狂、犯罪、性等非传统领域,揭示现代社会的阴暗面。他指出,不平等和压迫已经通过现代社会的权力网络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个世纪以来,国家成为了最为引人注目、最可怕的人类治理形式之一”。他把政治权力的泛滥与理性化联系起来,认为以理性为口号的启蒙运动大大拓展了理性的政治权力,而“国家机制,即在国家权力运作中所运用的理性”。也就是说,在国家机制的支持下或者说形式下,“权力关系被理性化和中心化了,被精心地制定了”。所以他反对启蒙运动所带来的这种理性,“不应该总是求助普遍的理性化过程”。而且他主张要以新的形式考察理性化和权力的关系,即从“微观物理学”的角度来分析权力,“如果权力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后果,那么只有从下面,在它运作的最细微的点上来分析权力”。鉴于监狱、精神病院、学校等全部都是分散的权力机构,他主张从这些微观层面反思权力,强调只要存在权力的地方都应该存在抵抗,但他指出这种抵抗不能指望任何乌托邦方案,“没有任何乌托邦的方案可以指望以任何非压制性的方式逃脱权力——知识的关系”。此外,德里达在西方哲学和文化传统话语中实施解构。他在20世纪60年代末发起一场“解构主义”运动,希望以新的思维方式和阅读文本的方式打破现有的规则和秩序。因此,“从其最为极端的表现形式来看,后现代主义是革命性的;它深入到社会科学之构成要素的核心,并从根本上消解了那个核心”。
  第六,激进主义者在平等观上主张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人人平等,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日益严重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异。他们批评当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强调要重新调整利益关系,确立合理的财富分配机制,实现分配正义和社会公平。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在2014年出版《21世纪资本论》,成为激进主义在经济学领域的代表人物。那本著作通过对19世纪以来到21世纪初的20多个国家的经济数据,尤其是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国的经济数据进行分析,探讨了当代财富和不平等的问题。在皮凯蒂看来,现实并不乐观,他在全书的一开始就指出:“现代经济增长与信息传播虽然避免了马克思理论演进结果的可能性,但是并未改变资本深层结构与不平等——至少不像‘二战’之后十年中一些乐观主义者所想象的那样尽如人意。19世纪所发生的资本收益率超过产出与收入增长率在21世纪的今天又重新上演时,资本主义自发地产生了不可控且不可持续的社会不平等,这从根本上破坏了民主社会赖以存在的精英价值观。”他从微观上揭示了导致国民财富不平等的机制,包括劳动收入不平等、资本所有权不平等及其收益的不平等,并指出了两个令人堪忧的情况。一是高收入者的收入远远超过非高收入者;二是当经济增长疲软而资本回报高的时候,存在着一系列随着财富积累和集中而产生的分化力量。皮凯蒂认为,“第二种情况和第一种相比,影响更大,而且它无疑是对长期财富公平分配的主要威胁”。他甚至发出这样的担忧:“这两种分化将会在21世纪同时发生,而某种程度上已经发生了,也可能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现象,这将导致前所未有的不平等,并产生一个全新的不平等结构。”因而,皮凯蒂提出r>g理论,认为它是造成这种分化的根本性原因,r指资本收益率,g指经济增长率,资本收益率和经济增长率之间的不平等是导致分化的根本力量。而且他认为r>g的不平等不是市场机制不完善造成的,“相反,资本市场越完善(以经济学家的角度),r就更可能大于g”。由此,社会最终会走向严重的两极分化,产生极大的社会不平等。
  与皮凯蒂遥相呼应的是英国左翼政治哲学家G.A.柯亨。他通过《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如果你是平等主义者,为何如此富有?》等著作从理论上阐释了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平等观,论证了平等的优先性、可欲性和可能性。他大力反对自由主义,认为平等先于自由,而且平等是可以实现的。正义制度以及道德上的努力和改造是实现平等的两条道路。
  第七,激进主义者在民主观上不满意于当下的民主状态,要求扩大和实现真正的民主。他们并不要求实现多数民主或说托克维尔所指的多数暴政,他们要求最大化所有群体和个体的自治,以反抗资本主义和国家制度的统治。道格拉斯·拉米斯提倡民主本身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工具,要实现以民主为目的的民主。他批判发源于雅典和罗马共和国的这两种传统民主模式,认为这两种模式本身存在问题,由此现代民主理论先天不足,存在缺陷。他对当下的民主状态也十分不满意,认为其非常脆弱和无力。当罢工结束,罢工者和学生积极分子将返回“一切照旧”的状态,“很快人民将返回到被管理的生活的平静的稳定之中。权力返回到管理者那里,而人民的自由的行动再次回复到制度化的行动”。对于民主自身而言,没有任何进步或者是改变。他更是直接否定了现代的代议制民主,“任何一个政权的建立,都是将权力从人民手中拿走,然后将之交给少数人”,然后由一些意识形态来论证为什么这种权力的转交是正当的,这种代议制民主及其理论论证都是虚假的、带有欺骗性的,“所有这样政权的合法化都是站不住脚的”。因此,他强调一种激进的民主观。在这种民主理论中,民主应该是最基本的东西,从实践上看是权力的根基和政权的由来,从理论上看则是整个政治学术语发展的“根术语”。所以,要将民主直接放在政体的中心,民主是基本政治。如果仅仅考虑民主的话,“它是自我定义的:人民拥有权力”,如果民主意味着使人民有权力,那一切都要以此为目的。拉米斯认为自己的民主观非常激进,对于当下的民主实践来说是颠覆性的,将会对军事独裁政权、所谓的“民主国家”和权威主义国家的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造成剧烈的冲击。“如果民主是目的,那么像经济体系和技术一样,政治制度和安排都是手段,真正地以这种方式看待事物,将达致一场理解的革命。”在他看来,民主长期被经济学和技术垄断,为了达成所谓的效率,而牺牲民主或者说人民的权力,因此,将民主作为目的就意味着“从经济学和技术中将这些词的真正含义夺回来”,使得实现人民的权力作为人们想要达致的效果,“任何削弱人民的经济或技术安排”都将被否定。
  在《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走向激进民主》一书中,拉克劳和墨菲在承认并接受社会的多元性和非决定性这两个基础之上,提出了自己的激进民主理论,强调要“在激进的和多元的民主方向上深化和扩大民主”。他们所提出的激进民主是多元的激进民主,“这种政治形式并不建立在任何教条假定的‘社会本质’上,而是相反,建立在每个‘本质’的偶然性和不明确性上,建立在社会分化和对抗的基本特征上”。在这样的一种民主之中,反种族歧视主义、女权主义、社会主义、环境保护主义等是对抗的多样性的表现,因此它们之间就含有连接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这些反抗资本主义的各种各样的对抗形式便可通过共同追求加深和扩展现代的民主革命这一目的连结起来。实现了“激进民主”自然也就完成了种族主义、女权主义、社会主义等自己的小目标。
  第八,激进主义者在文化观上认为,社会是以多种文化元素联结的复杂体,强调平等的文化多元主义,每个个体都应该有平等的身份认同。他们倾向于“反基础主义”和“反本质主义”,不认为社会只有一种“根本”要素、制度或团体来决定或构成其他事物。文化多元主义背后的潜台词就是反对西方主流价值,反对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这些用来标榜自己价值观的统治语。他们主张不同文化应该在世界上并存,不以西方主流文化来主导世界。文明发展是开放的,没有终点,没有终极目标。通过文化的开放性和多元性,激进主义者希望能够改变基本的人类社会关系,如种族、两性等,实现一切内在的平等,从而保留社会文化的多元性。
  

二:[霍克海默]网络的十大悖论论文

  【内容提要】网络文化有两方面的含义:网络的文化特性和文化的网络形态。网络文化存在着技术与人文、一元与多元、开放与封闭、自由与规范、民主与集中、虚拟与实在、理性与价值、神性与物性、传统与创新、个人与社会等要素之间的张力,构成了一系列本质性的悖论和困境。要解决这些悖论和困境,需要采取经济、技术、社会、法律、伦理、文化等多种手段。
  【关 键 词】网络文化/悖论/开放/自由/虚拟
  所谓“网络文化”有两方面含义:一是网络不仅是一种技术与社会现实,更是一种文化现实,网络本身就是一种新兴文化形态;二是文化是以网络的形态存在和发展的,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文化之网中,网络文化是人类文化发展的网络化形态的最典型体现。简言之,就是“网络的文化(特性)”与“文化的网络(形态)”。
  网络的文化特性有三方面含义:一是网络的形成和发展有一种文化动力和文化支柱,即人们内在的文化需要和文化精神——互相交流、获取信息的“文化本性”——推动着网络的发展;二是网络产生了各种新的文化现象,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形态;三是网络中蕴含着独特而丰富的文化价值和文化精神,并对其他文化形态产生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冲击和影响,促进其他文化形态的变革。
  文化的网络化形态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外向的网络化,即特定文化形态与其他文化形态及整个外部环境形成一个网络系统,特定文化形态在与其他文化形态及外部环境的互联互动中存在与发展;二是内向的网络化,即同一文化形态内部表现为一个由主体、客体和中介等不同要素组成的网络系统,文化就是一张网,把人、自然、社会、历史网在一起。从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看,文化发展程度越高,文化的开放性就越高,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动就越发达,同一文化内部的层次结构也越复杂,文化内部不同要素和层次之间的互动也就越发达。一句话,文化越先进,其内外两方面的网络化程度就越高。
  网络文化方兴未艾,远未定型,很难做系统的、定性的研究。不过,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现象背后,我们还是能够发现它的一个最突出也是最根本的特点:存在着许多“悖论”(二律背反)现象,即在多层次、多方面具有二元因素的冲突、对立、混杂、互补的特点。尽管在表面上,它消解了或试图消解其他文化形态中的二元对立和中心意识形态,但它并不能真正摆脱二元冲突对立,只是使之具有了更新的形态,并为对立面的互动与融合提供了新的挑战和机遇。通过对网络的现象考察和价值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网络文化的最典型的十大悖论。
  一、技术与人文
  这一对矛盾是网络文化的最根本矛盾。毫无疑问,网络首先是一种技术,它从诞生那一刻起到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带有浓重的技术色彩。然而,任何一种技术,从它走出实验室走向社会的那一刻起,就具有了“文化”的色彩。而文化从根本上说就是人化,其首要特性就是人文性。网络一旦进入社会、进入生活,就成为一种新文化,具有了人文性,网络的技术性与人文性必然产生张力和冲突。其实,技术与人文的张力和悖论不是网络时代的专利,自从技术在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二者的张力和悖论就与生俱来。特别是工业社会以来,对技术与人文、人与机器的关系的反思始终是思想家们的重要课题,只不过在网络文化中,这一悖论更加突出和复杂。
  技术之所以重要,不仅在于它对社会文化的推动作用,更在于它可以为任何人所用,可以用于任何可能的目的,人们常说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就是这个意思。因此我们如何选择和应用技术,对人类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将起决定性的作用。“技术在现代的、充满活力的文化现实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人们愈发广泛地承认,现代技术是现代文化得以建立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文化的未来将被技术控制和决定”(注:E.舒尔曼:《科技文明与人类未来》,李小兵等译,东方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技术到底是人类的圣杯还是潘多拉的盒子?都是,又都不是。海德格尔认为,现代机器的本质比人类创造的任何东西都更密切地渗透到人的存在状态中。技术的危险在于人类存在状态的转变,技术进入到人类生存的最内在的领域,改变我们的理解、思想和意愿的方式。
  在网络时代,以信息网络技术及生物工程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对人类社会影响的力量之强、速度之快、范围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人们一方面享受着新技术带来的种种便利,一方面不自觉地陷入技术崇拜甚至技术统治的境地,导致许多社会、心理、文化困境,甚至导致人的新型“异化”。“网络幽闭症”、“网络成瘾症”就是典型的例子。技术的发展已经对人的自由、尊严、信念等根本价值提出了挑战。凯文·凯利说得好:
  由于网络经济的性质为不均衡、分散、不确定、动荡和相对主义埋下了种子,意义和价值就失去了根底。简单说,用技术手段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也根本无法解决……在意义的巨大真空里,在无言的价值的沉默中,在没有比自我更伟大的事物可景仰的空虚里,技术——不论是好是坏——将形成我们的社会。
  由于当今缺乏价值和意义,技术将代替我们做出决定。我们将听从技术,因为我们现代人的耳朵再也听不进别的,再没有其他坚定的信仰。想象一下技术需要的是什么,我们就可以想象出我们文化的发展方向。(注:凯文·凯利:《网络经济的十种策略》,广州出版社2000年版,第224~225页。)
  《圣经》中的上帝用痛苦的劳作来惩罚人类偷吃了自由和智慧的“禁果”,但他完全没有想到,人既然因为违反“不可做”的第一戒律而获得了自由和智慧,那么就能不断突破“不能做”的界限。他决不会安于上帝强加给他的痛苦命运。“现代科技专家只充当了‘半个上帝’……即如何像全知全能的上帝那样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工程或奇迹。而那本古老《圣经》的另一半,那与人的文化遗产、生活意义、生垫目标和价值有关的另一半,反倒成了与现代生活无关的、陈旧的东西”(注:李河:《得乐园·失乐园:网络与文明的传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3页。)。技术只关心“有没有能力做”,而不考虑“可不可以做”、“应不应该做”,而后者正是关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更根本问题。
  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以理性精神和人性关怀对技术至上观念进行反省。然而,我们不可能因为技术的种种负面后果就拒斥技术,正如我们不可能因为技术的巨大成功就消解人文精神一样。这就是网络时代技术与人文的悖论。我们只能在发展技术的同时,加强对技术的选择、应用和控制,也就是对技术的人文规范和控制,这在技术决定论日益盛行的今天尤其是当务之急。
  未来的前景是人的技术化,还是技术的人性化?这的确是个问题。如果我们不想成为机器人,那么,技术的统治越强大,人文的控制就越紧迫。“人脑的可能性,至少目前为止,还远胜于电脑的可能性。也许人类应该做的是在对技术的信仰和对人类自身的信仰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的支点”(注: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译者前言,胡泳、范海燕译,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
  二、一元与多元
  一元与多元是一对相对的概念,任何文化形态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都是一元与多元、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人类文化从相对一元走向相对多元是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与改革开放前封闭保守的一元价值观相比,近年来我国文化发展呈现出显著的多元化格局。中国、西方、前现代、现代、后现代等多种文化共时并存于当代中国,真正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格局。网络成为文化多元化的催化剂,一方面消解了传统的文化边界和价值垄断,使个人价值得到前所未有的突显和发挥;另一方面又使整个社会价值体系极度分化,其内部出现多元化、分层化格局,呈现出极其丰富多彩的面貌。1.网络文化主体——网民的多元化。网民是多量和多质的集合体,不同性别、年龄、职业、阶层、受教育程度、趣味的人,都有权利、有能力进行文化创造、价值判断和价值评价。较之从前的单一文化价值体系,无疑是一大进步。2.网络文化客体的多元化。网络文化客体指人们的文化活动的对象——自然、社会与人自身。在网络时代,网络文化客体主要指信息,而信息本身的内容呈现出多元化、分层化的格局。3.网络文化中介的多元化。网络文化的中介主要是经济的、技术的、社会的、道德的、观念的各种力量。网络技术的应用和普及使这些力量在数量上极大丰富,在质量上极大提高。4.不同文化形态的多元化。网络为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与互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工具,文化呈现出全球化、一体化格局。但这并没有消除不同文化的差别和特性,相反,由于文化交流工具的便捷,文化的民族特性更加突显,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也有加剧的可能。
  由此看来,网络文化似乎已经实现了多元化、民主化、平等化,人们似乎已经进入了自由、平等、多样性的文化伊甸园。然而网络在促进文化的共享化、平等化的同时,是否构成对其他文化形态的压制和排斥?只要冷静、理性地思考,就会发现,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这就是网络文化的多元与一元的二律背反:在多元的外表下隐藏着一元的秘密。网络文化的主体、客体、中介与过程都要服从技术和市场的逻辑(技术效用最大化和市场利益最大化原则)。技术与市场的标准事实上已经成为文化先进与落后的标准。技术力量越强大,市场经济越发达,价值就越大,文化就越“先进”。网络文化的一元化具体表现在:
  1.网民的相对一元化。不论网民的背景如何迥然不同,他们的网络行为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都要符合网络本身的规范。
  2.网络文化客体的一体化。网络上的信息虽然内容多种多样,但形式是基本一致的,在同样的软硬件条件下,信息具有相同的面孔——即数字化的“比特”。
  3.网络文化创造和实现手段的一元化。网络已经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的统一体,主要是技术和市场的力量推动和主导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文化的创造和实现必须服从技术和市场的逻辑。网络主体要求的多样性与网络文化创造和实现手段的单一性之间存在深刻的矛盾。
  4.全球文化的相对一元化。网络本身就是美国文化的产物,网络文化至今仍带有显著的美国文化色彩。网络上的信息内容90%以上是英语,网络的硬件、软件、协议、语言都是以美国为主导的,全球80%的网民都在用微软公司的IE浏览器浏览网页,很难想象他们不受美国文化价值观念潜移默化的影响。在网络社会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经济和文化间的交流是“单向”的,即发达国家向不发达国家单向传输自己的科技和文化。而“落后”民族则处于一种尴尬的两难局面:要么拒绝网络的深入,从而游离于信息社会之外;要么任由强势民族的文化把自己改变成新的“世界公民”。如果说工业时代的文化冲突曾经表现为殖民化与反殖民化、侵略与反侵略等暴力方式,网络时代的文化冲突也许会表现为对信息的操纵与反操纵、渗透与反渗透的“虚拟战争”的形式。民族间的冲突也许不会出现血淋淋的场面,但这种意识形态和文化价值的冲突是关系到本民族文明是生存与发展,还是被同化与消亡的关键问题,因此冲突的激烈程度恐怕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说以前本民族的文化尚有地域作为主要边界的话,那么网络将无情地摧毁这道防线。当民族国家的“地域防线”不存在时,“民族特点”何以为生?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根源还在文化的技术化和市场化。网络打破了文化交流的技术障碍,同时也打破了本土文化的自然屏障,在同等条件下,文化资源会流向技术更强、市场更发达的地方,导致文化传播上的“马太效应”,强的更强,弱的更弱。虽然网络为弱势文化提供了发展的空间,但更为强势文化的全球传播和建立文化霸权提供了手段。有人称之为“网络上的文化帝国主义”(cultural imperialism on network)和网络霸权主义。
  于是,一方面是高度发达的传播媒介构成的信息网络统一体,另一方面是许多信息的内容并没有被真正理解;一方面是由网络和卫星电视等等造就的地球村,另一方面则是村里的人虽然相互认识却感到交流困难;一方面是许多落后民族有了自己独立的声音,另一方面美国的文化霸权却不断加强。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网络时代一元与多元的文化冲突还会继续演变下去。如何应对文化一元化与多元化的悖论带来的挑战,是关乎人类未来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
  三、开放与封闭
  开放性是网络的根本特性之一,也是网络的基本价值之一。开放与共享一脉相承。网络在现实发展中始终贯穿着开放与共享的精神。以目前的软件为例,在使用方式上主要有四种:(1)收费软件,以营利为目的;(2)共享软件(shareware),作者拥有版权,可以要求使用者付款,也可以不要求付款,买前试用;(3)免费软件(freeware),版权一般仅限于让其传播版权拥有者的名字,使用者随便使用,随便拷贝,但不得对软件的程序进行任何的修改;(4)公共软件(Public Domain Software),不具备版权,允许任何人自由使用、修改。网络的共享性给传统的知识产权观念提出了很大挑战。
  但是,在开放和共享的背后,仍然存在着封闭和垄断。绝大部分网络的硬件和软件产权及其核心技术掌握在少数几家美国公司手中,网络信息内容也存在“赢家通吃”的现象,美国文化在网络上占据着越来越显著的垄断地位。美国的意图很明显,控制了Internet,就能通过覆盖全球的网络来控制世界上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和喜怒哀乐,控制财富和知识的源泉——信息,从而控制全世界。
  网络的开放性与网络安全之间也存在着矛盾。网络的价值在于信息共享,而要实现信息共享就需要网络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但是越开放的网络,它自身的安全性受到的挑战就越大。有人认为,最安全的网络就是自我封闭的网络。因而开放和安全之间就构成一对矛盾,从理论上说,网络的安全性和开放性是呈反比的。要解决这一矛盾,不但要发展网络安全技术,更需要建构全新的网络伦理规范。
  四、自由与规范
  自由是网络的基本价值之一。自由包括个体自由(个体意志的自决)与“一切个体的同等自由”(西方意义上的“正义”),两者结合,进一步引申为通过人与自由、人与人关系的互动而达到的精神自由。
  自由与规范之间存在着矛盾:网络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为个人自由提供了手段和工具。但是从技术手段里面不会自动生长出现实的自由。比如在交往过程中,自由的实现还需要法律条件(对自由的限度、自由与纪律、自由与责任的关系等的法律界定)和道德条件(交往主体相互之间对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信任)。有什么样的法律和道德条件,就有什么样的社会自由。网络主要是自发产生和发展的。目前个人网络行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很不明确,缺乏规范,导致网络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仍然是有限的自由。“号称自由公开的互联网,正是在市场经济的工业生产线上制造出来的,其最终出路也不可避免地走向商业目的——现实的商业目的……互联网络中的自由,也许正如互联网经济一般,也是一个泡沫。网络并非是自由的,它受商业利益和信息富有者的控制”(注:“有缺斋主人”:《网络絮语》,载“有缺斋”网站,http://www.ncdx.gov.cn/yqz/hh/wen/wlxy.htm。)。
  自由与自然之间也存在矛盾:自由使人脱离动物界,摆脱自然条件的束缚。人的自由来源于制造工具代理者,这些代理者使人越来越自由。人的技术、人的世界、人的文明和人的自由是同步发展的。然而,人是一种从不满足的动物,人所拥有的一切并不能使他满足,他总是追求自由的最大值。因为他一旦拥有,对他来说也就失去意义了。当人的大部分活动都被工具代理之后,他与工具相比反而成了一个有缺陷的有机体。安德尔斯说:“在形态学方面,人的身体没有变化;从工具的角度看,人是保守的、没有进步的、陈旧的、不可修改的,是工具进步中的一个累赘。简言之,自由的和不自由的主体变换了——物是自由的,人是不自由的。”(注:转引自李河《得乐园·失乐园:网络与文明的传说》,第128页。)当工具只能部分取代人的活动时,它只是人的代理者,当人获得有限自由时,自由对他才有意义;如果工具全面取代了人的活动,它就是人的替代者,也就是说,当人想获得全部自由时,这种对自由的追求就可能把他自己全部吞噬——这就是工具与自由的悖论(注:李河:《得乐园·失乐园:网络与文明的传说》,第129页。)!
  由于网络的过度技术化,有可能在自由的旗号下扼杀人的灵性。“每天的冷漠的人机对话中人也会变得冷漠,会失去对五彩缤纷的生活的感受力,从而在无数的‘程序’和‘系统’中丧失掉无拘无束的自然灵性”(注:周能友、朱晓兰编著:《Internet集中营》,中国城市出版社1998年版,第274页。)。
  五、民主与集中(分权与集权)
  网络文化的发展无疑为民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手段,但并没有自动带来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早在20世纪80年代,托夫勒就曾指出:世界已经离开了依靠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和金钱无法达到的目的。
  尼葛洛庞帝乐观地认为网络时代的“数字化生存”有四个特质: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我看到同样的分权心态正逐渐弥漫于整个社会之中,这是由于数字化世界的年轻公民的影响所致。传统的中央集权的生活观念将成为明日黄花。”(注: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第270页。)然而,丹·希勒指出了网络的另一面:“互联网绝不是一个脱离真实世界之外而构建的全新王国,相反,互联网空间与现实世界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互联网实质上是政治、经济全球化的最美妙的工具。互联网的发展完全是由强大的政治和经济力量所驱动,而不是人类新建的一个更自由、更美好、更民主的另类天地。”(注:丹·希勒:《数字资本主义》,杨立平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9页。)如果不改变目前不合理的世界经济、政治秩序,真正民主化和权力分散仍然不可能实现。另一方面,为了国家安全、防止网络犯罪、规范网络秩序,对网络的集中控制又是非常必要的。于是,无论在国家范围内还是在全球范围内,网络用户对民主和分权的要求与政府管理、控制网络的需要之间总是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矛盾。
  六、平等与差异
  追求社会平等,消除社会差异,是人类共同的文化传统,是人类永恒的社会理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就是这一社会理想的集中体现。
  平等性是网络的根本原则之一。约翰·诺顿认为,“计算机世界是我所知道的惟一真正把机会均等作为当代规则的一个空间……但是互联网上没有形式上的权力,并不意味着没有权威。莱西格的全体共用地位的原则使该空间对个人保持开放,他们能得到的不是权力,而是权威。一个人要得到这个权威,不是靠一个组织说‘你是最高权威’,而是靠全体公众最终承认谁能写出真正有用的编码”(注:诺顿:《互联网:从神话到现实》,朱萍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72页。)。
  网络文化一方面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传统界线,降低了技术应用的门槛,大大提高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社会平等方面前进了重要一步;另一方面,由于网络技术和网络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国家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异与
  矛盾有加大的趋势。王小东指出信息技术可能造就“贫穷人海之中的一个个高科技群岛”:
  如果我们排除起作用的其他因素,只考虑信息技术社会所带来的影响,21世纪的世界地图很可能就是这个样子:在全世界浩瀚的贫穷人海之中,散布着一个一个的高科技群岛,在这些群岛里面,是一片安宁、舒适、雅致,科技精英们居住在里面,思考着“无限的可能性”,而在群岛之外,则是肮脏、贫穷、罪恶、流血争斗、疾病、污染,其中最小的那些岛很可能真是用玻璃罩起来的,岛与岛之间则用高速通讯线路相联,通过这些线路,岛民们可以相隔万里却亲密无间,而近在咫尺的岛外却与他们没有什么关系。(注:王小东:《信息时代的世界地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页。)
  尽管这种看法过于悲观,但也绝非杞人忧天。网络的发展只是为社会差异的消除和社会平等的实现提供了技术条件,要真正实现社会平等的理想目标,还需要政治、经济、伦理、文化各方面的努力。
  七、虚拟与实在
  虚(拟)与实(在)一直是人类文化中的一对矛盾。网络时代的“虚拟实在”技术正在彻底改变人们的实在观,改变着“虚”与“实”的关系。“电子技术提供的虚拟现实正在淡化着我们在传统生活中形成的那种实实在在的‘现实感’。这并不表明人们开始进入‘非现实’的时代,而恰恰说明‘现实’的含义发生了巨大变化”(注:李河:《得乐园·失乐园:网络与文明的传说》,第118页。)。在传统的实在观中,所谓“实”是指具有客观现实性(也就是现在存在)或物质性的事物,“虚”是指只具有未来可能性或者精神性的事物,两者的界限是分明的,非实即虚。但是,虚拟实在从根本上消解了“现实性”与“可能性”、“现在”与“未来”、“实”与“虚”、“物质”与“精神”的界限,事物的价值不在于它是否“现存”,而在于它的可能效用;事物的界限不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人的想象力;人们“虚拟”地学习事物可以比“现实”地学习事物更有效;人们“虚拟”地实践某件事情可以比“实际”地实践某件事情更有意义。
  然而,虚拟实在在使人们自由穿梭于虚实之间的同时,有可能使我们的生活世界空洞化,甚至使人自身空心化。也就是沉溺于“虚拟实在”中,把“现实”当成“虚拟”,又把“虚拟”当成“虚幻”,把事物的虚拟的替代物当作事物本身。“虚拟世界可以威胁人为经验的完整性……我们需要学会时不时地抑制虚拟实在。无限多样的世界呼唤心智健全,呼唤与现实的联系,呼唤形而上学的基础”(注:迈克尔·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35~136页。)。
  人为什么容易沉迷于虚拟世界中呢?学术界大致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是弗洛依德心理分析学的解释。弗洛依德认为人格有三重,“超我”、“自我”和“本我”,“超我”是按照社会的伦理规范所形成的“我”;而“本我”是按照自我快乐的原则来行为的;“自我”夹在这两个“我”中间。他认为文明越发展,可能对人越压抑,就是用“超我”的人格特征来压抑“本我”的人格特征,表现为“自我”的人格。但是虚拟世界给了人们表现“本我”人格的机会,虚拟的环境是人自由地表现“本我”的一种状态。第二种是后现代的解释。由于在现实的社会中,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使我们对某些问题的思考,有了一些固定的模式,网络则是对这种既有模式的一种消解和颠覆。第三种是批判理论的解释。认为现实的问题解决不了的时候,才到幻想中去解决,电脑游戏给人们提供了一个逃避现实的途径。有资料表明,网瘾或者游戏瘾中毒比较深的、状况比较重的,大多是一些在社会上遭到各种压抑或排挤的所谓有问题的孩子。
  八、理性与价值
  理性与价值是人类文化的一对固有矛盾,两者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一般而言,理性关注和解决的是实然问题,而价值关注和解决的是应然问题,只有两者结合,才能形成必然问题。现代技术的支柱是工具理性,只进行事实判断,不进行价值判断。
  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在《启蒙辩证法》中认为技术崇拜使以理性为基础的技术非理性化了,理性的技术本身已经成为一种非理性的信仰,理性本身开始扮演传统上由价值和信仰所扮演的角色。价值作为理性的对立面和反思者其作用大大减弱,导致了两者的严重失衡。现代社会工具理性的僭越使传统的价值、情感、直觉、精神、意志等非理性因素被越来越沉重地挤压和控制,必然在某种条件下以歪曲的形式爆发出来。这就是在现代社会科学昌明、理性至上、技术进步的情况下,人的情感需要、心理病症、宗教信仰越来越多的原因之一。网络时代理性与价值的冲突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更加严重。
  理性只告诉我们真和假,但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善和恶,什么是美和丑。原子弹是“理性的”,因为它是能够制造的,但同时它是恶的,因为它在价值上是不合理的。克隆人在技术上是完全能够做到的,但它不符合人类的伦理道德。康德早就看到理性和价值的悖论,他要为理性和价值“划界”,二者各司其职、互补互动。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很难,但为了我们健康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尽力而为。
  九、创新与传统
  创新性是网络文化的基本特性之一。不断创新、不断超越是网络之所以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的根本。网络文化在多方面否定、批判和超越了传统文化,具有明显的“后现代”意味。所谓“后”的意义就意味着超越。超越所遵循的是“比较级法则”:没有最新,只有更新;没有最快,只有更快;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在无穷的追求中进入了一个“比较级时代”。求新、求变、求快、不断升级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的基本原则,甚至成为新的“崇拜”。
  但问题在于:第一,创新并不总是有意义的。许多现有的产品在性能仍领先的情况下就被更新的产品所取代。比如许多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升级”都不是实质性的,而是为了获取市场利益、控制市场份额。第二,社会文化的发展永远跟不上技术的加速度发展,必然在社会结构、伦理道德、文化心理方面产生许多断裂、错位和冲突,许多人无法适应社会的飞速变化。第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和矛盾日趋激烈。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网络文化应是在扬弃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汲取西方现代文化的优秀成果的产物。只有这样的网络文化,才是活生生的、有无穷创造力的新时代文化。如何在大力推进和保持创新能力的同时,保持文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何在向数字化和网络化转化的同时,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如何在向西方学习先进的科技文明的同时,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将成为络文化发展的重大课题。
  十、个人与社会
  个人与社会的矛盾是人类文化的基本矛盾之一,二者之间的张力和矛盾推动了人类文化的不断超越和发展。在网络文化中,这一对矛盾主要表现为个人隐私与社会监控的矛盾。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合理的个人隐私权应当得到有效的保护,网络文化从本质上是鼓励个性化的。但是社会安全和社会监控又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应该得到保护,这样两者之间就会产生一定的冲突。在传统社会中,个人隐私与社会安全的矛盾并不很突出,但是在网络社会中,个人隐私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完整有效的保证。由于信息网络技术的发达,人的活动通过网络来完成,信息数据的搜集、储存、处理和交换技术特别发达,可以把人在网络上的活动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录下来,储存之后可以很方便地找到行为的过程和用户的身份。除了用户自己有意提供的数据外,还存在其他搜集用户信息的手段,比如系统本身的安全漏洞以及“曲奇饼”(cookies)。Cookies是由网络服务器(网站)置于用户计算机之内的一种程序,自动记录你在该网站上的一些活动信息,比如你访问过哪些网页、停留时间长短、浏览偏好、个人资料等等。好处是可以使你以后更快地浏览该网站,也可以简化某些登录程序等,但坏处更明显,你不能保证你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扭曲、多手传播甚至恶意利用。另一方面,政府和商业机构为了防止日益猖獗的网络犯罪及其他社会问题,有必要对网络上的个人行为进行一定的监控,这在客观上就会侵害到个人隐私和言论自由,更不必说一些政府和商业机构有意地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有报道说,美国政府监控着全球90%以上的电子邮件及电子商务信息,无论其目的如何,都不能不让人感到恐惧。“在方兴未艾的监视机器面前,我们面临的并不是一个中性的技术发展过程,而是实用主义哲学家终于通过计算机而实现的一种社会模式,它没有阴影,没有秘密,更没有神话,一切事物都变成了赤裸裸的数据”(注:罗斯托克:《信息崇拜:计算机神话与真正的思维艺术》,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175页。)。一句话,信息网络技术为合法和非法的权力滥用和权力控制提供了新的机会。
  绝对的个人隐私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根本不上网。困难的并不是对每件事情保密,而是如何使用户能够自我控制有关个人的信息的流向以及制止他人滥用这些信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有技术和社会两种手段。技术的手段就是开发一些隐私保护软件,比如TRUSTe和隐私倾向选择平台(Platroem for Privacy Preferences),TRUSTe是一个对信息予以公开和核实的系统。它可以使用户可靠地控制信息,即便此信息已为第二方所得。隐私倾向选择平台可以使用户规定和控制有关自己的信息,并决定对任一特定的网站提供哪些信息。它们代表着一种自下而上的努力,目的是将权力分散,将规范和控制交由客户来进行,使你能够控制信息的流向,与此同时,它并不妨碍你享受信息交换的真正
  好处。社会的手段主要是法律和伦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网络个人隐私保护法,只有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基本原则是:在保护用户在网络上的个人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的同时,保留政府和其他法定机构为国家安全和防止犯罪而监控个人信息的权利,难点在于把握一个“度”。在伦理方面主要是尽快建立个人隐私和社会安全的双重规范,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不能以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安全为代价,社会安全和监控也不能以侵害个人隐私和言论自由为代价。
  网络的未来应当朝着个人与社会、个体与群体、个性与共性之间分散而有张力的互动形态发展,从而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的双重目标。
  总之,网络文化存在着人与物、一与多、内与外、分与合、虚与实、真与假、理与情、新与旧、公与私等要素之间的张力,构成了一系列的悖论和困境。要解决这些悖论和困境,需要采取经济、技术、社会、法律、伦理、文化等多种手段。比如改革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建构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的网络社会结构、发展具有人性化的新技术、建构和完善网络法律规范、建构具有现代网络精神的网络伦理、培养健康、全面的网络人格等。“技术的进步给了人们以更大的信息支配能力,也要求人们更严格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要建立一个‘干净’的互联网络,需要法律和技术上的不断完备,还需要网络中每个人的自律和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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