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拉斯电影]哥拉斯

来源:散文诗歌 时间:2018-08-11 19:00: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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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哥拉斯]三毛散文《故乡人》


  我们是替朋友的太太去上坟的。
  朋友坐轮椅,到了墓园的大门口,汽车便不能开进去,我得先将朋友的轮椅从车厢内拖出来,打开,再用力将他移上椅子,然后慢慢的推着他。他的膝上放着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花,一边讲着闲话,一边往露斯的墓穴走去。
  那时荷西在奈及利亚工作,我一个人住在岛上。
  我的朋友尼哥拉斯死了妻子,每隔两星期便要我开车带了他去放花。
  我也很喜欢去墓园,好似郊游一般。
  那是一个很大的墓园,名字叫做——圣拉撒路。
  拉撒路是圣经上耶稣使他死而复活的那个信徒,墓园用这样的名字也是很合适的。
  露斯生前是基督徒,那个公墓里特别围出了一个小院落,是给不同宗教信仰的外国死者安眠的。其他广大的地方,便全是西班牙人的了,因为在西班牙不是天主教的人很少。
  在那个小小的隔离的院落里,有的死者睡公寓似的墓穴一层一层的,有的是睡一块土地。露斯便是住公寓。在露斯安睡的左下方,躺着另外一个先去了的朋友加里,两个人又在做邻居。
  每一次将尼哥拉斯推到他太太的面前时,他静坐在椅上,我便踮着脚,将大理石墓穴两边放着的花瓶拿下来,枯残的花梗要拿去很远的垃圾桶里丢掉,再将花瓶注满清水。这才跑回来,坐在别人的墓地边一枝一枝插花。
  尼哥拉斯给我买花的钱很多,总是插满了两大瓶仍有剩下来的玫瑰。
  于是我去找花瓶,在加里的穴前也给放上几朵。
  那时候尼哥拉斯刚刚失去妻子没有几个星期,我不愿打扰他们相对静坐的亲密。放好了花,便留下他一个人,自己悄悄走开去了。
  我在小院中轻轻放慢步子走着,一块一块的墓碑都去看看,也是很有趣的事情。
  有一天,我在一块白色大理石光洁的墓地上,不是墓穴那种,念到了一个金色刻出来的中国名字——曾君雄之墓。
  那片石头十分清洁、光滑,而且做得体面,我却突然一下动了怜悯之心,我不知不觉的蹲了下去,心中禁不住一阵默然。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曾先生,你怎么在这里,生前必是远洋渔船跟来的一个同胞吧!你是我的同胞,有我在,就不会成为孤坟。
  我拿出化妆纸来,细心的替这位不认识的同胞擦了一擦并没太多的灰尘的碑石,在他的旁边坐了下来。
  尼哥拉斯仍是对着他的太太静坐着,头一直昂着看他太太的名字。
  我轻轻走过去蹲在尼哥拉斯的轮子边,对他说:“刚刚看见一个中国人的坟,可不可以将露斯的花拿一朵分给他呢?”我去拿了一朵玫瑰,尼哥拉斯说:“多拿几朵好!这位中国人也许没有亲人在这儿!”
  我客气的仍是只拿了一朵,给它放在曾先生的名字旁。我又陪着曾先生坐了一下,心中默默的对他说:“曾先生,我们虽然不认识,可是同样是一个故乡来的人,请安息吧。这朵花是送给你的,异乡寂寞,就算我代表你的亲人吧!”“如果来看露斯,必定顺便来看望你,做一个朋友吧!”
  以后我又去过几次墓园,在曾先生安睡的地方,轻轻放下一朵花,陪伴他一会儿,才推着尼哥拉斯回去。
  达尼埃回来了——尼哥拉斯在瑞士居住的男孩子。而卡蒂也加入了,她是尼哥拉斯再婚的妻子。
  我们四个人去墓地便更热闹了些。
  大家一面换花一边讲话,加里的坟当然也不会忘记。一摊一摊的花在那儿分,达尼埃自自然然的将曾先生的那份给了我。
  那一阵曾先生一定快乐,因为总是有人纪念他。
  后来我做了两度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曾先生的确是来谢我,可是看不清他的容貌。

(2) [哥拉斯]小考作文写作素材:平安夜的由来

  平安夜是圣诞节的前夜,你知道它的由来么,它有怎样的故事呢。小编整理了平安夜的由来,欢迎欣赏与借鉴。
  一八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上,在奥地利萨尔札赫河畔的奥本村里,有一只老鼠大胆地溜进村里古老的圣尼哥拉斯教堂风琴楼厢里。这只饥寒交迫的小东西东跑西窜,到处咬噬,终于干下了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导致了一曲脍炙人口的圣诞赞美诗的诞生。翌日清晨,一位身穿黑色礼服大衣的中年人走进教堂,径直来到风琴旁边坐下。此人名叫弗兰兹-格鲁伯,正当三十一岁,有着一头黑发,高高的鼻梁和一双富有感情的眼睛。他虽然默默无闻,但在这偏僻地区很受村民尊敬。因为他是本村的小学教师,又是圣尼哥拉斯教堂的风琴演奏家。
  他坐下来,踩着踏板,按下了琴键。可是风琴只发出几声呜咽似的微弱气息。
  当格鲁伯正要俯身去察看究竟时,他的好朋友约瑟夫-莫尔来了。莫尔是个教士,也是一位音乐家。奥本村教堂的正式神父还不曾派来,莫尔是临时被派来顶替这职位的。
  格鲁伯见他张皇,不觉一怔,连忙问道:“天主降福!什么事儿,约瑟夫?”那位年轻的代理神父举起双手,做出一副绝望的神态,并示意让朋友起来跟他走。
  平安夜雪景莫尔领着格鲁伯走到楼厢里的风琴键盘后面,指着鼓风的皮风箱上一个大洞说:“今早我发现这个洞,一定是老鼠咬破的。现在一踏下去,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格鲁伯仔细地检察了风箱上的那个洞。圣诞之夜做弥撒而没有风琴奏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他禁不住喊道:“真该死!现在可糟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有办法,”莫尔神父有点腼腆地说:“我写了一首短诗,倒可以作为歌词一凑合着顶用一下的。”接着他又严肃地说道:“这可不是“那一类”的歌呀。”
  格鲁伯看见他的朋友这么激动,不觉微笑起来。因为大家都知道,莫尔的确很喜欢“那一类”的歌--就是当农妇和船工欢饮时,在齐特拉琴伴奏下所唱的那种所谓粗俗的民歌小调。这种东西往往引起那些固执守旧的虔诚教徒的不满,使得道貌岸然的长老们大皱眉头。
  格鲁伯拿起莫尔所写的诗读了头几段,顿时觉得好像有一股奇异的灵气贯穿脊梁。这的确不是“那一类”的歌。它好像是抓住了他的心,温和纯朴和动人地向他诉说。他从来都未曾这么深刻地感动过。他耳边隐隐响起了这些诗句的乐音。
  莫尔几乎是抱歉地说:“我只是这么想,既然我们的风琴已经不响了,那么你是否可以把这东西给我们的吉他琴配个曲,也许还可以搞个小小的童声合唱队来唱唱,……你看怎么样?”

(3) [哥拉斯]三毛现代散文《巨人》


  【作者简介】三毛,原名陈懋(mào)平(后改名为陈平),中国现代作家,1943年出生于重庆,1948年,随父母迁居台湾。1967年赴西班牙留学,后去德国、美国等。1973年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和荷西结婚。1981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1991年1月4日在医院去世,年仅四十八岁。
  巨人
  第一次看见达尼埃是在一个月圆的晚上,我独自在家附近散步,已经是夜间十点多钟了。当我从海边的石阶小步跑上大路预备回去时,在黑暗中,忽然一只大狼狗不声不响的往我唬一下扑了上来,两只爪子刷一下搭在我的肩膀上,热呼呼的嘴对着我还咻咻的嗅着,我被这突然的惊吓弄得失去控制的尖叫了起来,立在原地动也不敢动。人狗僵持了几秒钟,才见一个人匆匆的从后面赶上来,低低的喝叱了一声狗的名字,狗将我一松,跟着主人走了,留下我在黑暗中不停的发抖。
  “喂!好没礼貌的家伙,你的狗吓了人,也不道个歉吗?”我对着这个人叫骂着,他却一声不响的走了。再一看,是个孩子的背影,一头卷发像棵胡萝卜似的在月光下发着棕红的颜色。
  “没教养的小鬼!”我又骂了他一句,这才迈步跑回去。“是谁家的红发男孩子,养着那么一只大狼狗。”在跟邻居聊天时无意间谈起,没有人认识他。
  有一阵我的一个女友来问我:“三毛,上条街上住着的那家瑞士人家想请一个帮忙的,只要每天早晨去扫扫地,洗衣服,中午的饭做一做,一点钟就可以回来了,说是付一百五十美金一个月,你没孩子,不如去赚这个钱。”
  我当时自己也生着慢性的妇人病,所以对这份差事并不热心,再一问荷西,他无论如何不给我去做,我便回掉了那个女友。瑞士人是谁我并不知道。
  再过了不久,我入院去开刀,主治医生跟我谈天,无意中说起:“真巧,我还有一个病人住在你们附近,也真是奇迹,去年我看她的肝癌已经活不过三四个月了,他们一家三口拚死了命也要出院回家去聚在一起死,现在八九个月过去了,这个病人居然还活着。苦的倒是那个才十二岁的孩子,双腿残废的父亲,病危的母亲,一家重担,都叫他一个人担下来了。”“你说的是哪一家人啊!我怎么不认识呢?”
  “姓胡特,瑞士人,男孩子长了一头红发,野火似的。”“啊——”荷西与我恍然大悟的喊了起来,怎么会没想到呢,自然是那个老是一个人在海边的孩子了嘛。
  知道了胡特一家人,奇怪的是就常常看见那个孩子,无论是在市场、在邮局、在药房,都可以碰见他。“喂!你姓胡特不是?”有一天我停住了车,在他家门口招呼着他。
  他点点头,不说话。
  “你的狗怪吓人的啊!”他仍不说话,我便预备开车走了。这时候院子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达尼埃,是谁在跟你说话啊?”
  这孩子一转身进去了,我已发动了车子,门偏偏又开了。“等一等,我母亲请你进去。”
  “下次再来吧!我们就住在下面,再见!”
  第二天下午,窗子被轻轻的敲了一下,红发孩子低头站着。
  “啊!你叫达尼埃是不?进来!进来!”
  “我父亲、母亲在等你去喝茶,请你去。”他是有板有眼的认真,不再多说一句闲话。
  “好,你先回去,我马上就来。”
  推门走进了这家人的大门,一股不知为什么的沉郁的气氛马上围上来了,空气亦是不新鲜,混合着病人的味道。
  我轻轻的往客厅走去,两个长沙发上分别躺着中年的一男一女,奇怪的是,极热的天气,屋里还生着炉火。“啊!快过来吧!对不起,我们都不能站起来迎接你。”“我们姓葛罗,你们是胡特不是?”我笑着上去跟两个并排躺着的中年男女握握手。
  “请坐,我们早就知道你了,那一阵想请你来帮忙,后来又说不来了,真是遗憾!”主妇和蔼的说着不太流畅的西班牙文,她说得很慢,脸孔浮肿,一双手也肿得通红的,看了令人震惊。
  “我自己也有点小毛病,所以没有来——而且,当时不知道您病着。”我笑了笑。
  “现在认识了,请常常来玩,我们可以说没有什么朋友。”
  男主人用毛毯盖着自己,一把轮椅放在沙发旁边,对我粗声粗气的说着。
  “来,喝点茶,彼此是邻居,不要客气。”主妇吃力的坐了起来,她肿胀得有若怀胎十月的腹部在毯子下露了出来。
  这时达尼埃从厨房里推着小车子,上面放满了茶杯、茶壶、糖缸、牛奶、点心和纸餐巾,他将这些东西像一个女孩子似的细心的放在小茶几上。
  “太麻烦达尼埃了。”我客气的说。
  “那里,你不来,我们也一样要喝下午茶的。”
  男主人不喝茶,在我逗留的短短的四十分钟里,他喝完了大半瓶威士忌,他的醉态并不显著,只是他呼喝着儿子的声音一次比一次粗暴起来。
  “对不起,尼哥拉斯嗓门很大,你第一次来一定不习惯。”女主人鲁丝有点窘迫的说,又无限怜爱的看了一眼正在忙来忙去的儿子。
  “我先生有时候也会大叫的,鲁丝,请你不要介意。”我只好这么说,自己也有些窘迫,因为我突然看到尼哥拉斯用力拿叉子往达尼埃丢过去,那时我便站起来告辞了。认识了胡特一家之后,达尼埃常常来叫我,总说去喝茶,我因为看过好几次尼哥拉斯酒后对达尼埃动粗,心中对这个残废的人便不再同情,很不喜欢他。
  “他总是打达尼埃,看了好不舒服。”我对荷西说着。“你想想看,十二年坐轮椅,靠着点救济金过日子,太太又生了肝癌,他心情怎么会好。”
  “就是因为十二年了,我才不同情他。残而不废,他有手、有脑,十二年的时间不能振作起来,老是喝酒打孩子,难道这样叫面对现实吗?”
  “达尼埃那个孩子也是奇怪,不声不响似的,好似哑巴一样,实在不讨人喜欢,只有鲁丝真了不起,每天都那么和蔼,总是微笑着。”我又说着。
  有一天不巧我们又在市场碰见了达尼埃,双手提满了重沉沉的食物要去搭公共汽车,荷西按按喇叭将他叫过来。“一起回去,上来啊!”
  达尼埃将大包小包丢进车内来,一罐奶油掉了出来。“啊,买了奶油,谁做蛋糕?妈妈起不来嘛!”我顺口问着。
  “妈妈爱吃,我做。”总是简单得再不能短的回答。“你会做蛋糕?”
  他骄傲的点点头,突然笑了一下,大概是看见了我脸上不敢相信的表情吧。
  “你哪来的时间?功课多不多?”
  “功课在学校休息吃饭时间做。”他轻轻的说。“真是不怕麻烦,做奶油蛋糕好讨厌的。”我啧啧的摇着头。
  “妈妈爱吃,要做。”他近乎固执的又说了一次。“你告诉妈妈,以后她爱吃什么,我去做,你有时间跟荷西去玩玩吧,我不能天天来,可是有事可以帮忙。”“谢谢!”达尼埃又笑了笑。我呆望着他一头乱发,心里想着,如果我早早结婚,大概也可能有这么大的孩子了吧!那天晚上达尼埃送来了四分之一的蛋糕。
  “很好。不得了,达尼埃,你真能干。”我尝了一小块,从心里称赞起他来。
  “我还会做水果派,下次再做给你们吃,”他喜得脸都红了,话也多了起来。
  过了一阵,达尼埃又送了一小篮鸡蛋来。
  “我们自己养的鸡生的,母亲叫我拿来。”
  “你还养鸡?”我们叫了起来。
  “在地下室,妈妈喜欢养,我就养。”
  “达尼埃,工作不是太多了吗?一只狗,十三只猫,一群鸡,一个花园,都是你在管。”
  “妈妈喜欢。”他的口头语又出来了。
  “妈妈要看花。”他又加了一句。
  “太忙了。”荷西说。
  “不忙!再见。”说完他半跑的回去了。
  达尼埃清早六点起床,喂鸡、扫鸡房、拾蛋、把要洗的衣服泡在洗衣机里、喂猫狗、预备父母的早饭、给自己做中午的三明治、打扫房屋,这才走路去搭校车上学。下午五点回来,放下书包,跟了我们一同去菜场买菜,再回家,马上把干的衣服收下来,湿的晾上去,预备母亲的午茶,再去烫衣服,洗中午父母吃脏的碗筷,做晚饭,给酒醉的父亲睡上床,给重病的母亲擦身,再预备第二日父母要吃的中饭,这才带狗去散步。能上床,已是十二点多了,他的时间是密得再也不够用的,睡眠更是不够。一个孩子的娱乐,在他,已经是不存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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