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方案

来源:领导述职报告 时间:2021-04-10 12:00: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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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指打击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打黑除恶,刑法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营造扫黑除恶浓厚舆论氛围,依据《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在全县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宣传热潮,宣传我县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营造浩大的扫黑除恶声势和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鼓舞人民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xx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广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工作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坚持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深入一线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zd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新成效和新作为。

  (二)正面宣传与负面舆情处置相结合。在大力进行正面宣传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网上发布的负面舆情处置,正面引导网上舆论,必要时“以案释法”,还原真相,清除公众误解,坚决防范制止涉案当事人依靠发布网上不实不良言论达到施压和挑战公平正义的目的。

  (三)公开宣传与保密保护隐私相结合。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保密纪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扫黑除恶宣传内容、报道角度的规定进行,认真履行宣传报道前保密审批手续,注意在个案报道中要依法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合法权益,防止因出现报道偏差引发舆情。

  (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以宣传画、动漫、公益广告、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扩大舆论宣传覆盖面。

  (五)短暂性快节奏与永久性固定化宣传相结合。通过发放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滚动电子显示屏、刷写墙标、制作标牌、新闻发节目访谈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持续推进政策理论宣传。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公开内容和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进一步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它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

  神相结合,提高广大人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做好涉法负面舆情引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加强负面舆情监测,对发布的不实不良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封堵及时删除,做到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掌握主动权,及时引导舆情,严防引发负面舆情炒作,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三)开展扫黑除恶重大举措重大成效宣传。大力宣传我县扫黑除恶工作重大部署、工作成效,集中宣传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和做法,形成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的强大舆论力。

  (四)开展扫黑除恶先进形象宣传。运用做新闻的理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宣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作为新闻事件第一时间报道,加强主题策划主动设置话题,组织专家释法说理、当事人现身说法等,理性引导、正本清源、改善生态,展示扫黑除恶队伍良好形象。

  (五)积极推进扫黑除恶文化建设。围绕扫黑除恶、平安xx建设等主题,举办文字、摄影、书法、绘画、动漫、H5、直播等作品征集、分享、展演活动,加强扫黑除恶文化公园、文化广场建设,进一步聚合人气、化解戾气、提振士气、弘扬正气。积极协调各类文艺机构,发挥文艺社团作用,开展扫黑除恶内容文艺创作,弘扬法治精神,展示特色文化风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人,认真制定细化本级、本系统宣传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效果。

  (二)落实工作保障。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力量建设,落实宣传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在装备、经费上加大投入,建立激励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宣传工作任务,不断开创专项斗争宣传新局面。

  (三)严守工作纪律。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把好宣传关、政策关、程序关,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形式多手段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在显要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县、乡两级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对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显著、声势浩大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扬,对宣传工作不力、动作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和自然资源等上级部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和安排,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现制定《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方案》,面向全社会征集额济纳旗自然资源系统十个领域涉乱问题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及企业监督举报。

  一、矿产资源领域

  (一)矿业权人未按勘查、开发方案作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

  1、不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矿产资源勘查方案进行探矿作业,存在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造成资源破坏的。

  2、不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存在超层越界、采富弃贫、超规模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

  整治措施: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领导:李延波 责任人:白璐

  举报电话:0483-6529309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二)以非法手段垄断砂石、粘土市场,独家经营,恶意抬高价格,成为欺行霸市的“沙霸”等。

  整治措施:一经查实,移交司法机关严肃惩处。经市场调查,确因资源供给不足,自然资源部门以市场的方式优化配置资源,保证砂石资源的供给。

  责任领导:李延波 责任人:白璐

  举报电话:0483-6529309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二、土地资源领域

  (一)未批先建

  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导致破坏草原、林地、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措施: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巡查中发现此类问题,会同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批后监管

  1、建设用地: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建设,例如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用途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及超占土地等行为。

  整治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同时,加强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强化基层国土所一线监管责任,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仲家虎 责任人:丁琛鑫

  举报电话:0483-6529310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2、设施农用地:未按照项目备案通知书、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例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超用地标准、批小占大、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等行为。

  整治措施:一是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二是加强协调沟通,配合农牧部门正确引导设施农用地合理选址、规范使用;三是鼓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责任领导:仲家虎 责任人:丁琛鑫

  举报电话:0483-6529310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三)闲置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项目)因城市规划调整、资金链短缺等原因,未按照约定动工建设,取得用地许可期满一年的,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总用地面积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建设项目。

  整治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国有土地处置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使用权人早日开工建设,情节严重的,请示旗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责任领导:仲家虎 责任人:丁琛鑫

  举报电话:0483-6529310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领域

  (一)采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施工作业,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滞后,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分期治理方案”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二是严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关 ,让矿山企业充分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责任领导:李延波 责任人:崔红丽

  举报电话:0483-6529316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二)探矿企业未按地质勘查方案勘查造成地质环境破坏。

  整治措施:加强地质勘查全过程监管,要求勘查单位严格按照勘查方案实施作业,对已造成破坏的地质环境限期恢复治理,由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责任领导:李延波 责任人:崔红丽

  举报电话:0483-6529316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四、执法监察方面

  (一)在土地、矿产资源等领域执法监察不到位,造成资源破坏和损失的行为。

  整治措施:依据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对执法监察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责任领导:魏爱国 责任人:梁晨

  举报电话:0483-6529318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二)案件查处过程中,徇私舞弊、办人情案等行为。

  整治措施: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相关制度,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执法规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案件会审制度,限制自由裁量权,办案人员若涉嫌此类问题,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责任领导:魏爱国 责任人:梁晨、崔红丽、白璐

  举报电话:0483-6529318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五、城乡规划领域

  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内容进行建设。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批后监管力度,杜绝未批先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严把规划经济指标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规范规划方案指标报批程序及调整程序;三是对擅自改变规划审批指标违规开发建设的项目,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领导:李媛 责任人:段慧

  举报电话:0483-6529320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六、测绘和地理信息方面

  (一)未取得测绘资质或挂靠资质开展测绘工作,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整治措施:一是针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进行测绘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二是针对挂靠资质开展测绘工作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吊销挂靠企业的测绘资质。

  (二)破坏测绘标志及扰乱地图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措施:采取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责任领导:李媛 责任人:段慧

  举报电话:0483-6529320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七、信访维稳方面

  (一)以涉地涉矿问题为由,煽动、组织群众缠访、闹访及群体性上访等行为。

  整治措施:一是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信访接待工作结合起来,在接访过程中,通过向来访群众解读、发放宣传资料,加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注重在信访事项核查过程中发现线索,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并对来访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二是强化线索征集,对存在涉黑涉恶线索的信访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实行全程跟踪,领导包案负责,从登记录入、建立信访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询。

  责任领导:魏爱国 责任人:梁晨

  举报电话:0483-6529318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二)针对重点、疑难信访事项化解难的问题

  整治措施:深入基层群众,变上访为下访。为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主要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组织信访干部下访,针对重点、疑难信访事项,带案下访,深入基层,听取反映,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同时,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把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研究政策结合起来,使基层矛盾及时就地化解,使矛盾纠纷不上交,不激化,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责任领导:魏爱国 责任人:梁晨

  举报电话:0483-6529318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八、耕地保护方面

  (一)不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红线,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

  整治措施:一是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占补平衡”等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二是通过卫片执法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强耕地保护,如发现非法占用耕地,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领导:仲家虎 责任人:丁琛鑫

  举报电话:0483-6529310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二)基本农田保护、补充耕地储备库后期管护不到位。

  整治措施:坚决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仲家虎 责任人:丁琛鑫

  举报电话:0483-6529310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九、不动产登记方面

  房地产开发领域,额济纳旗范围内部分小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整治措施: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协调住建、房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相关施工竣工备案等手续。

  责任领导:魏爱国 责任人:依拉图

  举报电话:0483-6520201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十、内控管理方面

  (一)公职人员吃拿卡要。

  在日常审批、监督执法、行政办公、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向群众索取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

  整治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管理,对吃拿卡要问题坚决执行零容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仲家虎 责任人:李桂花

  举报电话:0483-6529302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二)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

  在项目审批、执法监察、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办事拖沓或者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任意而为等行为。

  整治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将好的工作作风贯穿工作始终;二是严格内控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征询,坚决杜绝慵、懒、散的工作作风。

  责任领导:仲家虎 责任人:李桂花

  举报电话:0483-6529302 12336

  义务监督员:柴永彪、何毅、陈强、都古尔、任利云、恩克那生、聂建军、于智、刘强、王建平、额尔登。

  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市司法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司法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岳阳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不懈努力,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人员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全面提升;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接案审查和请示报告等指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组织法治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领导机构

  岳阳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姜 彬(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向元宗(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志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绍华(党组成员)

  黎鹏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陈文联 市强制戒毒所所长

  于立坤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杨宏宇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严晓兵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刘 青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科长

  汪秋林 市司法局老干科科长

  黄艳艳 市司法局纪工委负责人

  黄丽萍 市湘北公证处主任

  唐 亮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李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不间断组织学习、传达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进一步研究部署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主动参与,全力以赴。

  2.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将局纪工委纳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增设分管法治宣传和纪工委工作2名局领导为副组长,局直单位和县市区司法局参照市局完善本单位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单位负责人和局党组成员向局党组递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定期组织开展三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心谈话活动。(局长谈党组成员、党组成员谈科长、科长谈科员)

  3.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一是结合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职能,开展新一轮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悬挂横幅、标语,有电子宣传屏的单位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法治文化阵地宣传目录和学法用法考试范围。二是市强戒所、社区矫正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强化涉黑恶线索摸排力度,全面开展涉黑恶线索摸排,并加大甄别力度,防止滥竽充数。三是指导律师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尤其是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的案件,有涉黑背景和作无罪辩护涉恶的案件要通过集体研究,及时报协会和主管部门,防止被利用炒作。

  4.深入开展对全系统的实地专项督导,进一步确保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定期与不定期对局直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开展实地督查,重点督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全系统力量,整合全系统资源,形成全系统合力,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全面结合工作要点形成司法行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色,进一步诠释“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重要意义。一是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运用人民调解手段,从基层矛盾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上报,全力巩固基层政权。二是与监所安全相结合,市强戒所将每月开展1次“戒毒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检举揭发大会”,并通过设置举报奖励、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民警专项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使黑恶势力无法在市强戒所生存和渗透。三是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中与时俱进,按照中央、省、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国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政策、新部署,了解国家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做到主动参与,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在全市范围内滋生蔓延。

  6.全力配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打击整治工作,进一步显示市司法行政参与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一是引导律师依法代理和辩护,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查处律师违法违纪行为,参与律师庭审辩护,建立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与监狱联席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在押犯中涉黑恶罪犯情况,互通信息和线索,提前做好刑释人员预防工作。三是指导市强戒所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大排查,采取多种途径引导戒毒人员检举揭发黑恶犯罪。四是严格监管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防止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对涉黑恶的刑释人员和有关部门联动监控,发动和鼓励两类人员提供黑恶线索。五是及时搜集、反馈、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责任。局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组织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强化督导考核。要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办理、责任落实、工作实效,列入重要考核指标,强化督导考核。市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局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类事件特别是重特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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