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事项落实情况汇报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1-03-28 22:00: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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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执行,提高完成质量,也叫“督办”。“督办”用于政府部门,就叫“政务督办”。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督办事项落实情况汇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督办事项落实情况汇报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499件,立案317件。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从立案提案中遴选确定了10件提案作为今年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另遴选了2件提案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这些提案中,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集体提案3件,界别、专委会集体提案3件,委员联名提案2件,委员个人提案4件。提案内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4月初,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就做好今年提案办理工作召开提案承办单位会议,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市政协主席会议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市政协办公室、各专委会、研究室、各提案承办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截至7月底,10件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由市委、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的2件提案承办单位也办理完毕。

  一、 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主要特点

  (一)领导更加重视,督办保障进一步夯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对今年重点提案督办工作高度重视。市委贺安杰书记要求认真抓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批示市委副书记阳卫国督办《举全市之力,共同打造“中国动力谷”》重点提案。黄曙光主席领衔督办了由市工商联提交的《进一步加大力度,出台新措施,推动非公经济快速发展》集体提案。各位副主席、秘书长都领衔督办了1件重点提案。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重点提案督办工作,议定今年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的重点提案由分管与提案内容相关工作的副市长参与督办、严格把关,办理结果呈市长审签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将在市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

  (二)形式更加多样,督办制度进一步规范。今年的督办工作时间紧,但大都能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任务,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督办活动。就《进一步加大力度,出台新措施,推动非公经济快速发展》重点提案,市政协首次与市委、市政府开展现场协商办理,把协商理念贯穿到提案办理的过程中。为办好《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等提案,既组织了实地视察,又召开了督办座谈会。利用关于“助推‘南向’发展战略实施”的调研活动,促进了《推进“南向”发展战略,打造株渌醴“金三角”》的提案办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扶持醴陵电瓷电器产业发展升级》、《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尽快理顺市投市建项目的管养体制》等提案,在召开督办座谈会前,都经过了多次沟通和调查分析。在“双月协商”的推动下,《规范豆制品、腌制品加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等提案,取得了很好的办理实效。《举全市之力,共同打造“中国动力谷”》、《重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等提案,进行了多次协调和实地调研,办理结果很满意。同时积极总结,不断创新重点提案办理机制,制定了《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并由市政协八届十八次主席会议协商通过。

  (三)配合更加密切,督办合力进一步增强。在这些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中,督办领导多次听取方案制定、工作进展、跟踪落实等环节的情况,亲自督办。市政协办公室、各专委会、研究室负责同志尽职尽责,做好协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提案者热情履职,积极参与。在督办工作中,注重督办前有协调、督办工作有方案、督办会议有纪要、督办有媒体报道、督办情况有跟踪,确保督办活动的顺利开展。体现了领导领衔的重点督办、界别提案的界别督办、各委室参与的对口督办、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的联合督办等重点提案督办模式。

  (四)示范作用更加明显,督办实效进一步提升。重点提案督办活动有效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除少数因涉及面广或政策性原因,提案所提问题在短期内难以落实外,大多数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并较好落实,在这些提案中,提案者对大多数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给出了“很满意”的评价。重点提案工作的有效推进,对于引导提案者更加重视提案质量、促进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增强办理实效,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承办单位在突出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办理其他提案,到目前为止,立案提案的办复率达到了96.2%。同时,市政协办公室及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宣传督办活动,对重点提案的形成、办理过程、经验做法和成效等进行全方位报道,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二、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选题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从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看,少数提案题目太大,涉及面较宽,有的问题需要上级层面的支持才能解决,个别提案建议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因此,把好重点提案遴选关十分关键,在选题时,应按照市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考虑提案意见建议能引起领导的关注,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操作性,切入点要做到小中见大,又要保证一定的高度,办理落实上还能形成政策推动,坚持“优中选优”,力争提出高质量的“精品”提案作为重点督办件。

  (二)督办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在办理这些重点提案时,有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存在重形式、走过场、轻落实的现象,没有及时了解和掌握提案内容,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对综合性提案、联名提案分析不透,回避实质问题;也存在承办单位与提案者之间、主办单位与主办单位之间、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协商不够,办复的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因此,应按照市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做好督办工作,协调解决办理中难点问题,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建立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考评机制,加强跟踪督办。

  三、提请主席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是建议增加重点提案督办数量,扩大影响面。

  二是建议督办活动安排在6-7月完成,给提案承办单位更长的办理期。

  三是建议建立专委会跟踪反馈重点提案督办落实情况信息机制,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

  重点提案工作是提案工作中最具典型性、推动性和影响力的工作,我们一定认真总结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不断完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把重点提案真正办出成效。坚信在市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明年的提案工作会做得更有成效。

  督办事项落实情况汇报

  今年,为加强对全局督查工作的领导,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使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我局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充实了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长仍是全局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为督促检查工作责任科室,日常督促检查工作有专人负责,文件上标明主办、协办科室。根据重点工作计划表,由专人每月检查重点事项完成情况,并及时督促办理,确保按时完成。 

 二、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完成目标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全市畜牧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了对以下几项工作的督查:  一是重点抓好市委市政府年初部署的工作任务和督察工作考评量化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督察工作考评量化标准,我局继续采取“月督办、月反馈”  制度,每月两次深入基层单位、机关科室,及时掌握全局月份重点工作完成进度,发现问题由督察员直接向局长手汇报,避免人情、不认面子,对全局工作中发现的难点,由局党组认真分析解决,每月28日前将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下月重点工作安排汇总形成材料上报市委市政府。截止20xx年12月中旬,我局共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上报常规督办材料24次,提出月份重点工作60余条,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督办任务,真正做到了及时、准确、上报率100%。  

二是重点抓好市委市政府重点会议决策事项的督查。为保障重要会议决策事项的贯彻实施,我局对督查工作的落实、督察工作的环节细化、督察工作的责任人、工作的完成时限都有具体规定。  

三是认真完成省、市政府领导批办件和做好上级临时交办事项。在督促检查的过程中,一方面注意吃透文件内容,明确承办科室,按时上报承办结果;一方面让督查人员跟踪催办,由领导班子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做到“不拖、不靠、不推,见实效、见本事、见人才”,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结合督查工作,推进畜牧发展  

今年,我局继续把督查工作和全市畜牧业发展有机结合,利用督查工作的手段,促进全市畜牧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突出畜牧业生产和动物疫病“防疫、检疫、监督”三大主线,在动物疫情防控和外进动物产品检疫上,本着 “如实、快速、不等、不靠”这八字方针,为局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确保全市畜牧工作顺利开展。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我局为保证百姓吃上放心肉,联合工商、食品卫生、技术监督和公安部门,多次开展全市动物卫生联检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我局做了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单和上级督查部门的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跟踪督查力度还不够,部分工作有时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人情关”难过。二是在创新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还有待提高,当前看来仍过于简单。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今后的督查工作中一是会继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督查工作扎实落到实处。二是会继续完善督查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及工作完成时限,跟上时代的步伐。三是会继续将督查工作结合到全市畜牧工作中去,把各项畜牧指标纳入督查范围,创造性地开展督察工作,形成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让领导、群众、督查工作者三方面都满意。四是会继续强化督查工作者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对上级安排的工作,既要加强督查力度,按要求标准不折不扣的去完成,又要使自身遇到难点不怠惰不萎靡。

督办事项落实情况汇报

  各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区委及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商各单位:

  为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区委督查办公室通过电话催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围绕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区委督查办公室共发督办通知7个、督办函19个、商州督查1期,对27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办,其中已全面落实的13个,正在落实或需进一步落实到位的14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重视程度不够。如6月12日区委督查办公室发出《关于省级驻商扶贫单位反馈脱贫攻坚有关问题的督办通知》(商州督字〔2019〕33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省级驻商包扶单位提出相关问题的协调落实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到位。期间,区委督查办公室多次催要结果,截止目前,还有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未按要求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大荆镇部分村2018年光伏分红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二是有的工作明显滞后。如按照区委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19〕第4期)要求,锌业三期搬迁安置小区消防设施验收工作,应于6月25日前完成。目前,由于小区消防设施未配备到位,区消防大队已先后下发整改通知2次,沙河子镇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导致至今尚未验收。

  三是有的落实质量不高。如区委督查办公室通知“对我区贫困户退出‘一搬了之’导致‘返贫’类问题研究提出可行性解决办法”(商州督字〔2019〕31号),要求区扶贫局、区农房局,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区扶贫局于7月4日以商州扶发〔2019〕84号报来落实情况,但提出的解决意见操作性不强;区委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19〕第3期),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菊芋和养蜂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区农业农村局上报仅为调研报告,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实际指导意义不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上述被点名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经报请区委领导同意,在全区内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引以为戒,对照以上被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做好第三季度各项重点工作。

  一要加大工作力度。对于正在落实的事项,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针对薄弱环节,盯紧抓牢、一抓到底。对存在的困难,要积极想办法、定措施,寻找解决的有效途径。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增强预见性,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督办事项如期完成。

  二要提高工作实效。对于督办整改的问题,要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村医签约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可行性意见,及时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和镇办配合完成的工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有关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主动搞好服务,在不违背相关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决不能催催动动、不催不动,更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以致贻误完成时限。

  下一步,区委督查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时间进度严重滞后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经区委领导同意,按程序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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