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法治教育专题党课讲稿

来源:专题心得体会 时间:2020-11-13 15:43: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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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提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扫黑除恶法治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扫黑除恶法治教育专题党课讲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因此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按照组织上的要求,今天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大家进行交流学习,谈谈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些理解。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之后,习总书记先后7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什么是黑势力(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黑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

  2.什么是恶势力: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4.什么是扫黑除恶: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扫除黑势力和恶势力,但这次的扫黑除恶真正的内涵远不止这些,还包括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和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内容。

  5.任务部署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营氛围,取得初步战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19年,攻案件,集中重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寻线深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2020年建机制,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我县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情况

  纪委监察机关三类问题立案14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人,失职失责3人,涉黑保护伞5人,涉恶保护伞4人。涉黑案件打伞率为100%,涉恶案件打伞率为50%。我县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2个,涉恶集团4个,涉恶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9人,破获案件54起,缴获枪支3把,冻结财产463.59万。

  光讲数据可能大家还没有什么切身体会,下面我结合几个案例,谈谈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意义。

  案例一:3月26日,县公安局对我县以叶某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3名,查扣涉案资产330.2471万元。涉及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挪用集体资金等犯罪案件7起,目前案件已经批准逮捕,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案中涉及的两条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已经移送市扫黑办和县纪委。

  案例二:余某某等人涉恶集团在将近16年的时间里长期把持XX乡XX村的基层政权,侵占村集体资产,随意殴打村民、寻衅滋事、依仗家族人多势众,持强凌弱,严重干扰XX村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目前该案抓获8名犯罪集团成员,已经移送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案例三:我县XX乡XX村XX岭XX组村民小组长邹某某常年在村里以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非法侵占集体资产,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其兄邹华某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非法制造枪支。其兄弟邹XX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破坏选举秩序。目前该案已经移送起诉。

  这次“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后,全县的党员干部都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时刻保持清醒,不跨红线,不越雷池。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基层的有效开展。

  三、下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何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只准前进,不许停步。要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精准发力、善作善成,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当前,要着力在“稳、准、狠、实、合”上下功夫。

  一是突出“稳”字,确保专项斗争蹄疾步稳。一是大局掌握要稳。我们要自觉把专项斗争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积极稳妥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斗争行稳致远。二是阶段推进要稳。要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三是地区统筹要稳。要针对不同地区实际,加强分类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斗争区域协调均衡发展。四是工作展开要稳。每个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每个“关系网”、“保护伞”的查处,都要研究制定周密稳妥的方案预案,稳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每项工作稳扎稳打。

  二是突出“准”字,确保专项斗争方向正确。 一是领会党中央精神要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髓要义,精准指导工作实践。二是运用法律政策要准。对于相关法律政策,既要用足用好,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又要用对用准,确保定性有据、宽严有度。三是督导检查问题要准。要围绕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是否真正铲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真正解决、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是否真正打掉等问题,精准督导、问责问效。四是宣传教育引导要准。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营造强大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宣传内容和形式审核把关,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是突出“狠”字,确保专项斗争强力推进。一是依法打击要狠。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敏锐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穷追猛打、深挖彻查。二是“打伞破网”要狠。要将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下一阶段主攻重点,坚决彻底深挖各类“保护伞”。三是“打财断血”要狠。要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四是突出“实”字,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要坚持求真务实,出实招、求实效。一是作风要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指导工作。二是措施要实。要围绕根治滋生黑恶势力深层次问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三是责任要实。要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地方和部门始终把扫黑除恶摆在重要议程,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四是结果要实。要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的考核评估检查,追求无水分的实效,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责令纠正并严肃问责。

  五是突出“合”字,确保专项斗争形成合力。我们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一是上下要形成合力。上级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帮助下级单位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下级单位要如实报送信息、积极请示汇报,使上级单位准确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二是部门要形成合力。政法单位与行业部门、基层乡镇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健全线索发现移交、监管漏洞通报等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三是社会各方要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合民意、护民利、得民心。要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半时间,专项斗争工作也已经进入到了关键时期,值此全党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要借此良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结合在一起,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法治教育专题党课讲稿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公安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和检验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标准,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为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大家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平山镇卫生院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卫计局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卫生院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央省市的会议精神进行贯彻传达,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深入摸排到位。要迅速开展前期的摸排工作,紧盯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深挖细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遗漏。

  四是精准打击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扫黑除恶法治教育专题党课讲稿

  今天我主要从认识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哪些人员易成为“保护伞”、如何避免成为“保护伞”四个方面为同志们作扫黑除恶法纪警示教育。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按照中央“两个一律”的要求,即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一、认识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十五种类型

  1.【出资分红型】: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

  2.【纵容包庇型】: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

  3.【阻挠查处型】: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

  4.【站台撑腰型】: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谋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

  5.【打击报复型】: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6.【有案不查型】: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

  7.【通风报信型】: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8.【开脱罪责型】: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

  9.【枉法裁判型】:捏造事实、毁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的。

  10.【追赃不力型】: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

  11.【串通案情型】: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

  12.【违规吃请型】: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属财物或接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功等考核成绩的。

  13.【违规减刑型】: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

  14.【帮人说情型】: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

  15.【打击不力型】: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

  二.典型“保护伞”案例

  邵东县畜牧水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望来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2006年11月至2014年2月,邵东县畜牧水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望来在担任邵东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正科级纪检员、办公室副主任、邵东县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接受肖某某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肖某某当选县人大代表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并涉嫌以放贷收息的名义收受肖某某贿赂。2019年3月,王望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信访维稳办原副主任黄锦强充当“保护伞”问题。2014年至2018年,黄锦强在担任蓝山县交通运输局信访维稳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参与龙某涉恶团伙,违规经商办企业,并为其充当“保护伞”。2018年12月,黄锦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镇联合村总支委、村主任邓五星为亲属打探案情,泄露办案秘密的问题。2018年10月,在公安机关办理以彭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过程中,岳阳经开区西塘镇联合村总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邓五星为其亲属打探案情,泄露办案秘密,对公安机关侦办其团伙其他成员造成了极大影响。2018年12月11日,经开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邓五星党内警告处分。

  三、哪些人员易成为“保护伞”

  1.政法机关党员干部被腐蚀风险较高。涉黑涉恶势力大都存在通过暴力手段强迫他人等违法行为,为逃避惩处,他们往往费尽心思拉拢处在执法一线的政法机关党员干部。极少数党员干部没能抵得住诱惑,成为其“保护伞”。全国各级纪检监察网站通报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例中,政法机关党员干部占了很大比例。

  2.审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成为“围猎”重点。黑恶势力通常通过垄断某一行业的经营权非法获取利益,成为砂霸、水霸、肉霸等,此类行业的审批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成为他们的利益输送重点对象。

  3.一些村“两委”、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成为涉黑涉恶势力的“同谋帮凶”。现实中,不少村霸、寨霸横行乡里,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关系密切,甚至有部分基层站所和村居党组织负责人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为其提供支持庇护。

  4.也有少数利欲熏心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自身掌握的权力或影响力,为多个涉黑涉恶组织充当“保护伞”。如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原局长成健,多次收受社会人员赵强、苏进军、吴文生所送贿赂,并为上述人员经营的“亿元动漫城”“伯爵国际娱乐会所”“久泓动漫城”等多个涉黄赌毒场所提供保护。此外,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等利用自身职权或影响,通过为涉黑涉恶势力“站台”或“疏通关系”等方式,为其充当“保护伞”,并从中谋取利益。

  四、如何避免成为“保护伞”

  一要提高思想觉悟,强化党性修养。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新时代下党的实践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党内集中理论学习的作用,与时俱进,把党性教育同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及时解决干部思想上的问题,加强思想引导,塑造有信仰有党性有情怀的党员干部。

  二要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职业素养。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为出发点,以提高职业素养为目标,不断完善干部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注重“内外兼修”,提升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将干部考准、考全、考实,选拔和培养一批品质高、有才能、敢担当的干部,促进他们在工作中逐步将职业责任转化为干事业的使命感。

  三要提高纪律意识,强化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对“四风”问题整治常抓不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化、长治化机制,同时要继续对扫黑除恶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作案的违法人员绝不姑息,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的巨大代价,逐步强化自身法纪观念,时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净化政治生态,让丑恶的“保护伞”彻底下架,让真正的护民伞常开。

  同什么人交朋友、如何对待朋友之间的交往,不单纯是自己的喜好问题,也不仅是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更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领导干部‘官德’的外在表现”。他还告诫领导干部,党内不能搞圈子文化。这就对党员领导干部交友提出了明确要求。修德强调自尊、自爱、自律,乐善强调关爱、尊重,诚信强调坦诚、责任和担当。党员领导干部应严肃认真地对待交友,以德为要、以信为基,亲君子、远小人。党员干部干部“朋友圈”不可乱交,权力有时会给人一种错觉,就是所有的朋友都是有过命交情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党员干部要亲君子、远小人,分良莠、辨忠奸,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严以律己,清者自清,请为自己和家人,做一名“干干净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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