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20-2020年)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0-11-12 08:00: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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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全面完成到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根据住建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县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垃圾分类投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做垃圾分类排头兵,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2019年海盐县推进城乡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盐委办发〔2019〕39号)、《海盐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规范》(盐分类办〔2019〕2号)和《关于做好县直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20-2020年)


  一、工作目标

  加强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 2019年8月底前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垃圾投放准确率力争达到100%,并努力成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和示范工程。

  二、组织机构

  为提高工作认识,有效推动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县民政局决定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梅春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并下设办公室,由汤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姚青同志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同时,建立民政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和劝导员队伍。徐冬梅同志为垃圾分类监督员、姚青同志为垃圾分类宣传员、张永明同志为垃圾分类劝导员,并在办公区域的显要位置设置公示牌。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培训

  一是开展阵地宣传。通过单位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短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推送垃圾分类知识,周一夜学集中传达部署垃圾分类工作,确保每名民政干部职工了解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并引导人人参与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根据县垃圾分类办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县垃圾分类动员学习会等培训,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的综合能力。

  三是拓宽宣传领域。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的模范先锋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传员、督导员,并且结合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日等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影响身边人参与全县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

  四是巩固宣传成果。在特定区域粘贴温馨提醒标语,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应知应会测试,提升并巩固民政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

  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教育引导每名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习惯。

  (二)设施配置

  1.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层楼设置分类垃圾桶2个(分别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后期将在办公区域每楼层洗手间增设易腐垃圾桶1个,用于茶叶、果皮等垃圾收集。

  2.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层楼设置有害垃圾箱1个,用于机关办公日常打印机墨盒、硒鼓等办公耗材废旧品,电池和电子产品废旧品等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收集。

  3.枣园大厦民政局办公区域每间办公室配备分类垃圾桶1组,相关标识及颜色要求符合我县垃圾分类标识标准。

  4.下属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垃圾分类规范要求在本单位确定垃圾桶设施点,适当进行硬化、美化,按标准配备分类垃圾桶,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标识。

  (三)落实责任

  建立垃圾分类“桶长制”。由单位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分别担任一、二、三级“桶长”,并在办公区域的显要位置设立垃圾分类“桶长制”公示牌。各级“桶长”要认真履行“桶长”责任,特别是三级“桶长”要做好本科室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自包干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发挥好指导、监督等职责,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台账,承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相关工作,确保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健全机制

  一是出台《海盐县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管理,明确垃圾分类方法、投放规范、具体设施设置、检查评比等内容。

  二是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帐。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

  (五)严格考评

  实行“桶长”交叉检查制和垃圾分类投放考评制。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被检科室(单位)对存在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20-2020年)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区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原则,紧抓体系完善、标准制定、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宣传培训、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等关键节点,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切实将垃圾分类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转化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打造具有公园城市形态、美丽城市风范、幸福城市品质的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的具体行动。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是全国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年。区将严格落实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紧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力争到2020年底前,实现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90%;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居民知晓率达到85%。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1、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感、使命感、责任感全链条、综合提升系统化治理能力。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高原绿”“蓝”“河湖清”建设行动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领导带头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的感染力、号召力和组织力,发动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倡导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签订分类承诺书等活动,努力形成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格局。建立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制度,督导党组织、党员践行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夯实宣传培训工作基础。广泛开展《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和普及,采取专业团队与现有宣传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点位、楼宇梯视、户外显示屏、工地围挡、公交车身、道路指示牌、公交候车亭等宣传阵地作用,善于利用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积极开展“进家庭、进小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企业、进景区等”宣传和入户讲解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开展巾帼卫士、青年行动等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有效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加快分类片区建设,实现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小区全覆盖。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建设。继续推进以街道为基本单元的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建设,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细化、强化各街道、社区责任义务和作用发挥,与辖区各物业企业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指导督促管理责任人履行职责,落实末端分类工作,片区覆盖率达到100%。从组织机制、宣传教育、硬件设施、收运体系、处理设施、检查考评6个方面入手,提高辖区民众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落实收运计量称重和台账记录,逐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探索建立宣传发动、组织运转、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实现分类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分类类别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三个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加大示范引领点位建设。按照“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工作思路,各镇办分别打造不少于1处宣传氛围营造良好、设施设备投放齐全、垃圾投放环境干净整洁、入户宣传到位、居民乐于接受、分类意识较高、引领示范效果明显,且具有良好观摩效应的“精品”示范点,有效带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文件要求,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落实持续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投放设施配备,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强化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实现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发挥属地化管理作用,积极协调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青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街道、社区与物管企业签订分类责任书,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要求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级考核标准和文明小区评选标准,督促指导物管企业落实和履行分类责任人制度和责任,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作用,定期开展服务人员和分类督导员培训工作,提高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技能。按照四分类标准,根据小区居民户数或垃圾产生数量,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质量完好、数量满足投放需求、标识和颜色符合《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定。在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指示(指示牌应包括:投放时间、垃圾分类指南、收运单位及责任人姓名、投诉电话,督导员姓名和电话等内容),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内容包括分类基本知识和意义、分类设施布局图、分类管理人员信息和投诉电话、分类红黑榜等)。对“三无”小区、老旧楼院等场所,采取政府兜底的方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到2020年底前,区生活垃圾分类居民示范户达到78920户。(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推进教育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多种途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和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师生做生活垃圾分类的传播者。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并实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积极协调高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6.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要求,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加大宣传引导工作,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入卫生单位和卫生个人评选指标。积极协调市级医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7.推进旅游景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和旅行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旅游景点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强教育培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设置分类设施,通过设置旅游提示牌,设立监督岗,配备引导员、义务讲解员和志愿服务人员,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文明旅游公约,加大对乱扔垃圾、不落实分类规定等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游客和外来人员履行分类义务、落实分类制度、参与文明旅游行动。发挥属地化管理作用,积极协调省级旅游景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8.推进商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住宿、娱乐、商场、餐饮、集贸市场、展览展销等商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根据各场所产生垃圾种类和数量合理配置分类投放设施,积极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落实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收运台账和督导员制度。鼓励各类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运输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鼓励减少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和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的使用。鼓励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鼓励果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果皮菜叶就地资源化处理,提高商业场所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9.推进宗教场所、社会团体和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指导督促各类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科学配置分类设施,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纳入宗教团体目标责任,努力提高宗教界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指导社会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社会团体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建立健全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全过程量化管理。

  1.建立健全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对现有回收站点的提升改造,新建、改建至少一处规范分拣中心,努力实现再生资源区域分拣打包和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二次污染等问题的发生,实现可回收物收集日均不少于117吨。积极推进“互联网+回收”和“垃圾智慧分类”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再生资源回收数字平台,努力实现再生资源量化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对有害垃圾收运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畅通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渠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执法监督,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产废单位的执法检查,对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开展环境监管,严防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混装混运。督促生活垃圾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危险废物处置等企业实现污染废物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建立健全厨余垃圾收运体系。按照应收尽收的要求,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配足、配齐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对全区厨余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处理。车辆必须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要求,密闭、环保、高效运行,杜绝二次污染。(牵头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建立长效管理和检查考核机制。

  落实对各地区各部门的督导检查考核,实行月检查、季考核、全年综合评定和不定时暗访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幸福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绿色社区、文明家庭等评选指标,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各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自考评指标,并定时开展检查考评工作,确保分类工作末端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公共机构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模式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员干部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干部为基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大经费支持,保障工作运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建立报送机制,确保信息互通。要及时梳理汇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信息动态,保证有关领导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我区在市对区的月考核、季排名中取得较好的成绩,请各成员单位务必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垃圾分类推进办公室,并及时归纳总结和上报特色亮点工作。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20-2020年)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二、管理模式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

  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

  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1.办公室内产生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要分类投放到办公室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满后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四个集中投放点;

  2.办公室内产生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卫生间洗手盆旁厨余垃圾垃圾篓内,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放到大院内四个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内;

  3.办公室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到各幢大楼下有害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定期收集放到集中储存处;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2.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3.现场发现各部门(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在各公共区域投放垃圾不分类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六、附则

  本方案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50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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