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意见反馈报告篇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0-09-23 07:02: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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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照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了认真整改。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巡视巡察意见反馈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巡视巡察意见反馈报告

  一、持续抓好巡察回头看工作,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

  继续按照《汉文化风景园林管理处党委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措施和分工,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管理处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及扩大会,专题调度了整改工作长效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对长期坚持的任务继续深化细化,确保新的成效。同时,继续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总体要求,对整改任务实行销账管理。在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对于巡察整改期间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发挥效能,确保深入有效地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已解决的问题矛盾反弹复发。对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复发的部门、支部或个人严肃问责。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逐条落实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处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持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从严整改。根据区委办印发文件《中共云龙区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云委办[2016]15号)、《区委办公室关于对照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委办[2017]79号),通过了《关于对照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真正把全处上下的思想统一到处党委对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上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处党委成立了自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处长赵民强同志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张浩、徐劲松、李生兰同志为副组长,分别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本部门整改任务的落实。处党委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及扩大会,专题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各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针对自身整改任务,拿出了切实可行的举措。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处党委从班子、党支部到党员个人三个层面,一条一条认真分析、一项一项对照检查,针对省委对景区的巡视巡察和区委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我们进行了“回头看”,并逐条检查,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

  党的领导方面

  已整改到位的包括:

  1、

  班子成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条例》、《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2、

  制定《管理处党委工作规则》。

  3、

  制定《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包括:

  1、

  重新使用2本会议记录本。

  2、

  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

  3、

  制定《党委班子成员定期调研制度》,班子成员严格执行。

  4、

  稳步推进“四张名片”重点打造工作。

  (二)

  党的建设方面

  已整改到位的包括:

  1、

  党委班子组织结构不合理问题。

  2、

  印发《汉文化景区党委关于调整基层党组织党员组成的通知》。

  3、

  与区委组织部协调支部书记人选情况。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包括:建立《党委委员包挂指导党支部制度》,党委委员严格执行。

  (三)

  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方面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包括:

  1、

  丰富学习内容,与时俱进选好学习教材。

  2、

  扩大参学群体,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3、

  丰富学习方式,改变学法单一现状。

  4、

  广泛开展大讨论活动,巩固学习成效。

  5、

  召开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6、

  制定出台谈心谈话相关规章制度。

  7、

  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8、

  运用党课开展党员培训。

  9、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0、

  丰富支部党员活动载体。

  11、

  按月足额缴纳党费。

  (四)

  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包括:

  1、

  实行符合岗位实际的责任清单管理。

  2、

  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

  及时报备景区重大事项。

  4、

  经常性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

  加强支部建设,制定工作计划。

  6、

  逐步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考核、考评各项规章制度。

  7、

  创新管理模式。

  8、

  加强日常监管。

  9、

  成立考评小组。

  (五)

  作风建设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包括:

  1、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大额资金集体议事制度》。

  2、

  加强经费收支监管,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

  公车派遣不够严格问题。

  4、

  研究出台《管理处信访问题处理办法》。

  5、

  日常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处共新建制度11项,重新修订制度9项,15项整改任务已全面整改,35条整改措施目前也已全面落实到位。

  三、巩固拓展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经过集中整改,目前已经完成了巡视巡察阶段性整改工作,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永无止境,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继续深化。下一步,处党委将继续按照区委部署要求,在前期落实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紧紧围绕整改重点,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处党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强化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最大责任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xxx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委相关部署,不断增强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紧盯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教育宽松软的支部,推动支部执行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党内制度,把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制度,持续传导责任和压力。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继续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措施和分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对长期坚持的任务继续深化细化,确保新的成效。在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对自查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梳理,追本溯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新建制度的落实,切实增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对于各项长期整改工作的落实,常抓不懈,定期督查。对于执行不到位、问题复发的部门、支部或个人严肃问责。

  三是顺势而为谋求长远发展,进一步擦亮特色文化旅游新“名片”。把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景区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将整改成果和“四张名片”打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敢于争先,充分运用好这次整改成果,以整改促转型、促创新、促发展,擦亮汉文化特色文化旅游这张“新名片”,为全区文博旅游事业迈上新台阶贡献更大的力量。

  巡视巡察意见反馈报告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两贯彻一落实”不深入情况(第1-13条)

  关于第1、2、3、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两级领导班子能够深入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两次视察北京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记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印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北京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7〕25号),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

  关于第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制定了《某某公司党建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北巴党发〔2017〕16号),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列出了35项评价要点,并与各单位党组织签订了党建责任书,进一步确保了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关于第8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已落实“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工作。

  关于第1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的特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同步研究修订了《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强化党委会议是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突出了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关于第1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领导班子能够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及面临的各种挑战深入思考,不存在“各忙各的”现象。

  关于第1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印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士党发〔2013〕29号),《某某公司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北巴党发〔2015〕15号),《某某公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北巴党发〔2017〕23号),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按照要求,扎实落实党的主题教育活动。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7、9条,某某公司部分下属单位,围绕企业中心工作部署推动党建创新不够;学习贯彻仅停留在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一般传达、简单研讨,结合实际见成效的工作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要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特点,理论联系实际,杜绝两张皮;二是开展中心组学习,要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研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关于第6、10条,不涉及本企业。

  (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第14-28条)

  关于第14-28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下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8〕6号)和《某某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规定(讨论稿)》,落实“三个纳入”要求,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情况通报、会商研判、风险防控、管控处置、督查考核等制度机制,健全了意识形态专项工作细则;二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把关定向,管理好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同时继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充分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实时监控舆论导向,切实维护好企业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将企业文化建设持续融入企业中心工作。2017年,公司党委不断健全企业文化建设评价标准,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贴近中心工作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并为所属各单位配发了2017年集团公司新版企业文化手册,使企业文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在基层得到推广;四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14-28条,某某公司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部署,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落实相关文件,但是在公司所属的部分单位仍存在不足:如所属部分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认识理解还不够深刻;意识形态敏感性不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对网络舆情的复杂性认识不充分;在社会上发生重大复杂的舆情事件时,未能对干部职工进行及时教育引导;党支部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部门和干部队伍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晰、不到位,工作力度不足,也没有建立有效的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机制。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8〕6号 ),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重视程度,重点在于全面认识,熟悉、掌握相关工作内容,决不能将意识形态工作简单理解为宣传工作;三是提高意识形态敏感性,要通过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将社会上发生的重大复杂舆情事件进行分析解剖,从而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敏感性;四是为适应某某公司新媒体发展建设和经营管理需要,构建统一规范、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传播优秀企业文化,防范新闻舆情风险,公司重新修订了《某某公司网络信息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制定了《某某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三)落实加强党的领导措施不力情况(第29-44条)

  关于第30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不折不扣传达落实北京市、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王春杰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下发了《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北巴党发〔2017〕52号),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督查内容,逐项对照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关于第31、32、34、3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公司章程》《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坚持党组织会议是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关于第3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2017〕101号),以及《某某A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压减”工作的通知》(某某A资产发〔2017〕802号)的文件精神,某某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在2018年初开展了亏损企业“压减”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均能按照《某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试行)》(北巴人力发〔2017〕24号)执行,绩效考核奖罚分明,无违规现象。

  关于第36-4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及各单位党组织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范围、批准决策层级、审批备案权限、决策实施程序、责任追究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逐条的梳理和细化,坚持集体决策制度,有效杜绝了以传签代替决策的问题出现。

  关于第4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严格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凡涉及关系职工自身重大利益问题,公司都按要求履行职代会报告批准程序,确保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保证。

  关于第4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设置的指导意见》(京组通〔2016〕10号)的规定,某某公司党委对所属各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自查,不存在此类问题。

  关于第4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高度重视依法治企,从公司成立起就聘请法律顾问,为公司重大决策和股东大会提供法律鉴证,并于2016年成立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参与重大决策可行性研究论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放管服试行办法》遵循线上运行、权责相当、应审尽审、协同推进原则,确保合同审批流程规范。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29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党支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不够到位,以党支部名义研究发展战略相对较少,研究谋划企业发展思路和举措少。

  整改措施: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摒弃党政分家的观念;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是要强化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要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充分谋划企业发展思路和举措。

  (四)应对发展能力不足情况(第45-53条)

  关于第4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始终把政治定向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重要举措、有效管控方面集体研究,集中决策,主动融入中心、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关于第47-5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制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各业务板块的定位及发展规划。在公司的每年行政报告中,都会对当前国内、北京市的政治定位和经济形势进行剖析,并根据北京市的相关部署和发展规划,制定公司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在行政报告中,详细分析公司在经营和管理上遇到的问题,找出应对措施,积极主动地去解决问题,不存在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研判不足、谋划不够的现象。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分子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分管领导不定期到下属单位开展调研,与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沟通,排摸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治企兴企的责任感使命感不强,调查研究不够的情况。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46、53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开拓进取精神不强,攻坚克难能力不足;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研判不足,谋划不够,有等靠要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凭老经验办事的问题,改革创新的紧迫感不够强;创新驱动引领发展严重不足,对科技创新战略认识不高,创新投入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励斗志,振奋精神,发扬“奋斗”精神,以实干、务实的态度开展工作;二是对于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难免存在凭老经验办事的问题,要加强工作调研,积极听取意见建议,避免武断决策、凭老经验办事;三是加大对于创新驱动的认识和投入,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盈利能力。

  关于第52条,不涉及本企业。

  二、党的建设方面

  (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党建领导责任不到位情况(第54-77条)

  关于第54-57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印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北京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7〕25号),以及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等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要求执行,通过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考核工作,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关于第58-60、6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从2016年起,某某公司党委连续3年开展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具体点评、指导。

  关于第6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坚持党组织会议是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关于第6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单独召开经理办公会和党委会(总支委会、支委会),并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关于第6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建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挂钩”的总体要求。

  关于第6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2016年,公司党委完成了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悬挂《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关于第67-6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书记责无旁贷的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学习,现阶段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符合发展需要。

  关于第7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严格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并指导所属各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关于第7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坚持定期开展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党务知识水平。

  关于第73、7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制定了《某某公司党建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北巴党发〔2017〕16号),与各单位党组织签订了党建责任书,进一步确保了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关于第75、7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落实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和领导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深入开展调研,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落实。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65、70、77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实效性不强;机械执行上级部署,工作创新少;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意识不足,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研究部署督导不经常。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结合各单位公司实际,结合实际落实文件部署,要积极研究公司形势、职工队伍、面临的问题等,因地制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

  (五)党的思想建设弱化情况(第78-89条)

  关于78、79、8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开展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活动,发放学习书籍材料,参加公司和集团公司举办的学习培训班,提升学习效果。

  关于第82、83、8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017年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开展了“学思践悟、五问五带头”,以及红色观影、参观、征文等主题党日活动,促进支部活动更有活力。

  关于第8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集团公司报告会、座谈会、学习讨论会等,使老同志在学习、讨论中,坚定理想信念。不存在京外、境外党员。

  关于第87、88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把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党委中心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构建完善“五大体系”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作风,坚定信念,推进理论学习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80、84、89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党的思想建设流于形式,理想信念教育表面化,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不够;两级组织有部分班子成员没讲过党课;党员管理教育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结合企业经营特点,通过开展党员参与度高的党日活动,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显成效。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结合主管工作和党建责任,讲一次党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

  (七)基层党建基础薄弱情况(第90-106条)

  关于第91-96、98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及各单位党组织能够按照要求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按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好积极分子和党员培训;每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开展学习活动;以党支部工作手册为抓手,指导基层党支部履行职责、落实任务,并纳入到党建工作考核。

  关于第97、102、10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设置的指导意见》(京组通〔2016〕10号)的规定,某某公司党委对所属各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自查,不存在此类问题。

  关于第99、100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完善建立《关于健全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规定》《关于试行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安排》《关于试行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安排》(简称“三项工作”),基层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按照《某某公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每年以党建述职和党员民主评议为契机,按照计划去学习,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取得实效。

  关于第10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2017年,公司党委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各单位党组织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计划,从上到下确保党费和经费的使用统筹合理、合法合规。在履行党费和经费的审批程序上,公司党委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在管理上,将公司党费账户交由公司财务部专项管理,履行相关财务制度,确保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科学严谨。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90、104、105、106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党务干部配备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党务工作基础不扎实,台账管理欠规范;党务干部普遍身兼数职,党建工作投入精力明显不足,结合实际开展党建工作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考核,要着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当前的党建工作形势;二是提升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培养、扩充党务干部队伍,提升党务干部队伍整体能力水平;进一步科学规范基础工作流程,理清台账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党建考核。

  (八)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工作不严格情况(第107-120条)

  关于第107-116、118、11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将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的人事任免规则,不折不扣地运用到了公司内部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及管理人员的调动上;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将干部人事管理职能从人力资源部划转至党委工作部;制定了《某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选人标准和用人程序;制定了《某某公司党委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下”的标准。选拔程序规范,在干部选拔中履行谈话推荐程序,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采用票决制。不存在中层领导干部“破格”提拔,中层干部提拔任职均实行试用期。

  按照《某某A集团公司党委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公司相关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做好因私护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领导干部休假管理规定》(北巴党发〔2015〕12号)。不存在干部违规持股问题;不存在干部管理失管失控,吃空饷、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清理工作落实不够等问题。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117、120条,某某公司对培养干部、引进人才规划不够,没有结合事业发展同步研究;干部轮岗交流机会少,后备干部培养使用的途径和办法不多。

  整改措施:要积极制定干部培养计划,有针对性的选拔、培养各方面人才,提供锻炼的岗位和机会,为公司今后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同时,加强年轻干部和员工队伍的培养和锻炼,提高业务水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九)党委主体责任缺失情况(第121-144条)

  关于第121-133、135-13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能够按照《某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某某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及《某某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安排、部署工作,按照要求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布置会,能够逐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挂钩联系点制度,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检查考核,严格执行考核结果的运用,近年来,公司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逐渐再提高,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也在不断向好发展,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关于第140-14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纪检监察部通过翻阅台帐、查阅资料未发现上述条款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司纪检监察部严格按照查办案件“24字”方针,对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观看各类警示案例,举一反三,使公司范围的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按照《某某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北巴党发〔2016〕31号)的文件精神,公司配备配齐了纪检干部。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134条,公司纪检监察部对下属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指导不足,仍有部分单位存在记录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记录内容雷同空洞,联系实际较少现象。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考核和培训制定,强化对全程记实填写内容的培训,明确填写要求,规范填写标准。

  (十)纪委监督责任缺位情况(第145-168条)

  关于第145-15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纪检监察部严格按照《某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及时检查、督促公司党委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对同级党委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每年根据干部提任人数不定期开展新提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能够对监督事项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公司纪检监察部按照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单独设立了纪委、纪检监察部、配齐了专兼职纪检干部;经公司纪检监察部翻阅近1年来的纪委会记录,不存在未召开纪委会,没有记录的情况。

  关于第153-15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经过公司纪检监察部调阅近2年的信访卷宗,查阅今年信访工作档案,未发现信访件办理拖沓,未建立信访报送机制,信访件办理不严肃,信访件管理不规范,信访件丢失等问题。

  关于第156-15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纪检监察部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本着有案必查、有线索必追查的原则规范执纪,通过自查未发现以上相关条款涉及的相关问题。

  关于第160、162、16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通过公司纪检监察部自查发现,公司能够严格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对违规违纪人员严格处理;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抓早抓小”在前;严格落实市国资委审计发现问题的反馈意见,及时自查整改。

  关于第16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落实纪检、审计、法务、财务等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动机制会议,研究、通报、会商、部署联动工作,公司不存在此类问题。

  关于第165-16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人员覆盖要求开展警示教育,不存在此类问题。

  关于第167-168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能够严格落实由党委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工作,纪检监察力量按规定标准配备、配齐,且人员素质均达标,分工明确,各尽其职履责,不存在上述条款问题。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161条,公司纪检监察部在主动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上方法手段有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警示教育前2项多,“抓早抓小”不够经常,力度仍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打破监督形式局限性的束缚,拓宽监督渠道,联合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的力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抓早抓小突出作用凸显。

  四、作风建设方面

  (十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情况。(169-187)

  关于第17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严格遵照某某A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某某A集团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不存在超标用房现象。

  关于第17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严格遵照《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某某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目前没有领导干部既配备公车又领取车补、借用司机、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情况。

  关于第173-178、180-185、186、187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始终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某某A集团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某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中财务支出审批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同时,各单位及人力资源部、工会、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查阅《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某某公司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某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关于转发<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此类问题不存在。

  关于第17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做好因私护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领导干部休假管理规定》(北巴党发〔2015〕12号),不存在此类问题。

  存在类似问题的有:关于第169、170条,某某公司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但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单位调研不够,缺少调研成果的现象;对上级文件能够结合公司实际统筹部署,但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不够。

  整改措施:从制度建设抓起,完善领导干部的调研计划,注重调研成果的总结;加强对文件落实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通过检查、汇报等方式,促进工作达到目标效果。

  五、内控风险方面

  (十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情况(第188-196条)

  关于第188、18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对下属单位严格监管,制定了《内控工作手册》,相关企业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严格落实执行。

  关于第190-193、20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严格执行北京市、集团的各项财务、审计管理规定,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严格遵照某某A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某某A集采发〔2016〕671号)执行。某某公司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在2013年制订了《风险控制手册》,其中包括了《内部审计分册》,一直以来审计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存在此类问题。

  关于第195、19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不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对下属单位严格监管,廉洁执行制度规范。严格把控“四资一项目”监管,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国有资产监管意识强。

  关于第194条,不涉及本企业。

  (十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情况(第197-210条)

  关于第200-20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在基建工程建设中,严格遵照《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零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某某A基发〔2017〕33号)《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企业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某某A基发〔2017〕34号)《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某某A基发〔2017〕35号)执行,不存在此项问题。

  关于第204-207、209、210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对外投资项目均经过可行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策,资金管理规范,大额融资管控得当,资产处置严谨,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手续齐全、关键条款、签订日期明确,招标程序规范。

  关于第197-199、203、208条,不涉及本企业。

  巡视巡察意见反馈报告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59.1%。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发2019年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0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精准定位,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0.4263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28.33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18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18]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0.4263公顷水田和42499.5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对2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巡察时已收到两家公司缴纳的部分出让金价款,对于剩余欠缴金额,我局已向用地企业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缴。二是针对土地出让金欠缴反复发生,我局已到本溪等地学习,今后出让土地一律实行净地出让,出让金一次性全额收取,坚决杜绝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针对土地闲置问题,为了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市政府近期制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将对我市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同时我局今年制发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约谈我市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整改暨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双下降绩效考核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对批而未供按照属地化处置原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15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19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15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16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对照6个方面33项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时限,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支部告诫、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对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纪实、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16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12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尊重民意,平时多了解干部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本次机构改革,超职数干部全部消化解决,现已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核定职数。三是针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繁重的情况,通过与市委编办沟通,中心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市局提供服务保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定岗定责定职能,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抽调窗口业务骨干人员成立审批小组,其余业务老同志充实到质检岗位,避免编外用工人员与在编人员混在一起,产生人浮于事现象。按照省里有关精神,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17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17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19]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18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15至2017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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