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篇

来源: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0-09-02 22:00: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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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查、彻底纠正中心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治理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抓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治理范围

  县直属各机关党组织

  (二)

  治理重点

  1.开展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部门党组(党委)书记重视不够,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不落实。部门(单位)就党建抓党建,党建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脱节等问题。

  2.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重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3.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学习教育不认真、教育方法缺乏创新,教育效果不佳,致使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牢,担当意识不够,示范作用发挥降低的问题。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

  4.开展保障机制不健全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未设立党建工作机构,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不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活动阵地等问题。党务公开不及时、党建工作痕迹意识不强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深入查摆阶段(2019年7月—8月)。通过开展“四对照四检查”,全面查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对照”就是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照2018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自查和上级点评反馈的问题;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查摆的问题;对照《关于开展“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课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在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中收集的问题。“四检查”就是对照治理重点进行查摆。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9月-11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各机关党组织要建立《机关党建

  “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台账》(附件1),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各机关党委要指导、督促下属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治理工作,推动机关党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各机关党组织于9月25日前将专项治理台账和整改方案纸质档报机关工委,同时,电子档通过党政网报送。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各机关党组织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检查。各机关党组织于12月2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机关工委,同时,电子文档通过党政网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要深刻理解“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结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服务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治理。

  (三)强化督查。县直机关工委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季度督查内容,作为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归纳,积极上报。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全面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二、整治内容

  1、切实解决机关党建责任不落地的问题。重点解决党委重业务、轻党建,被动应付党建工作多,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度不够,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摆位不准,心力和精力投入少;党务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

  2、切实解决党内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重点解决以业务工作布置会代替党内议事决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党内议事决策有时搞“一言堂”现象,议事决策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

  3、切实解决机关支部书记履职不力的问题。重点解决机关支部书记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真不深,认为党建工作“空、软、虚”,干好干坏作用不大、无关紧要;业务钻不进去,对党务工作不熟悉,视野不开阔,工作办法和措施不多,不知道基层党建是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缺乏抓党建的底气;精力专不下来,当“挂名书记”,或者以工作繁忙为由,对本职任务打折扣甚至不落实;抓党建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不向党委汇报工作,不敢理直气壮抓基层党建工作等问题。

  4、切实解决机关党组织党性教育不入心的问题。重点解决机关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落地,党性教育走过场;学习方式过于生硬,把学习等同于读读文件、念念报纸,有学习无讨论、只学不思、只查不改,精神实质不入心入脑;“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落实“党员活动日”走形式;机关党支部把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当作一种任务,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在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时活动时间偏短,对党员教育作用收效甚微;学习内容过于空泛,不联系改革发展的形势,不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特别是不联系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党组织生活与实际生活“两张皮”等问题。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落实机制上紧跟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机关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力争用3个月左右时间,着力解决机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着力解决党委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看齐意识观念淡薄、纪律涣散、行动迟缓;着力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不落实、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不自觉;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强化线索处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实硬。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深入查摆阶段(2019年7月底前)

  结合“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在深入学习、广泛讨论、全面查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全面查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对照”就是,要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举一反三。“三检查”就是,从政治的高度,查摆党的领导弱化问题,重点检查党委党的意识强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是否有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是否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是否到位等突出问题;查摆党的建设缺失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务政务“一头冷一头热”问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是否有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现象,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查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重点检查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是否缺乏责任担当、是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选人用人不当、管理体制不顺、监督机制不畅,是否存在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执行不严格,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

  同时,还要深入查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中发现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特别是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及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对所属单位全覆盖等问题。要对查摆出的问题登记造册,逐级建立台账,制定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三个清单”一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8月底前)

  在前期深入查摆的基础上,认真剖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切实整改落实。根据整改台账,对照序时进度要求,倒排工期,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切实让党员、群众感到新气象、看到新变化。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对查摆出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区别情况,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缺失缺位问题,要坚持把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工作。对发现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不经常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通过在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十个标准化”建设,指导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推动机关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对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达标等问题,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时序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推动机关党组织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中率先达标升级。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9月底前)

  在持续抓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检查;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机构。局党组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工作。局党组成员、局长杨泓雨任组长,分管党务副局长许明、副局长庞杰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许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丽霞、任敏艳、贾妍为办公室成员。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两个维护”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制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三)注重统筹兼顾。各支部要明确时间节点,积极主动推进,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为建设平安西充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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