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来源:企业工作总结 时间:2020-07-31 07:02: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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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该怎么写?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2018年,睢宁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26万人,征缴养老保险金56500万元,支出养老金6489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5.17万人,基金收入2600万元,支出7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03万人,基金收入35729.9万元,基金支出27167.86万元。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经办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社保基金安全程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睢宁县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基本情况

  1.冒领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其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2018年我们发现疑点待遇人2271个,核查确认问题人数2271人,其中死亡冒领361人,月停发养老金82467元,追回多发养老金73113元。2.违规提前退休。少数参保人员,在自身条件并不符合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通过修改身份证加大年龄、伪造特殊工种记录、伪造病历等手段,通过事后追补养老金达到连续缴费15年等,千方百计欲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办理提前退休。3.重复享受待遇。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由各省、各统筹地区分别开展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没有实现互通,导致参保人员可以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和不同的险种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或二个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如同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跨省重复领取待遇16人,已全部进行了核查确认,月停发待遇6141.4元。省内重复领取待遇774人,核实确认重复领取人数768人,其中,停发待遇729人,月停发待遇1070115元,追回待遇39人,追回待遇137610元。核实数据问题6人,已纠正6人。4.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失业金。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其失业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领取年限最长为两年。但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实现了再就业,而其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支持。一些培训机构虚报培训名单,获取培训补贴[1]。5.保险经办人员不能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没有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岗位没有严格分离、待遇支付没有严格按规程审核、审批和生存认证不及时不规范,导致不多领、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

  二、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是确保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内控要求、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遏制社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意见》有关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农村养老老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信息中心、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养老待遇核定科等保险经办科室工作职责,每年年初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职责、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优化经办管理,严格流程控制

  加强对提前退休审批、认定工伤和鉴定伤残等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补贴、一次性补缴、增发养老金等高风险业务的审核,优化经办规程,细化量化标准,消除模糊条款。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在线协同办理,强化业务系统授权、办理、审核权限人员的规范管理,科室内部做到初审、复审人员分离,权限分开,并在高风险业务设置二级复核。初审与复审、稽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实现不相容原则,相互监督制约。权限申请和变更履行审批手续;全面取消业务手工办理情况,实现缴费有系统记录、待遇由系统生成;信息系统对业务运行中异常数据和特殊业务实现实时监控等。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进行比对,所有险种取消和银行间人工报盘情况,实现社保系统和银行直接对接。信息系统后台数据的修改要有审批,留有追溯痕迹,实现基金管理风险智能监控情况。建立地区间核查机制,严格控制特殊、难点业务办理,实行集体会商审核机制。

  (三)强化欺诈预防

  一是每年上半年对全县领取基本养老金、遗属人员进行集中领取资格认证,对未按时认证的人员暂时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认证方式采取定点认证、上门认证、拍照认证、自助认证四种。其中拍照认证是认证人员手持近期报刊拍照上传;自助认证是通过徐州人社APP进行认证。二是各保险经办机构充分发挥稽核职能,对新增办理领取手续的一切人员,对其领取资格、个人账户规模、个人基本信息登进行实地稽核。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对辖区人员较熟悉的优势和民政部门死亡人员信息比对,对因不能到认证地点按时认证的人员实行上门认证,对已死亡的人员及时停发养老金及生活补贴。

  (四)加强风险廉政教育,严肃工作作风,提高规矩纪律意识

  一是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把握好授权关、经办关、审核关,完善经办程序;二是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通过系统设置自动预警程序规避风险,杜绝人为因素,并以完善的制度作为程序的补充。三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保险经办有机融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社保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让广大社保工作人员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释纪,集中接受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给人以心灵的震撼、精神的触动和情感的共鸣,真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强化自我约束,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在本地区、本单位发生。有利于统筹推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全面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通过警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也为大家补补钙、醒醒脑,穿上防弹衣,在保护干部职工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夯实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管理风险向廉政风险转化[2]。

  (五)强化部门联动

  睢宁县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注重与工会、财政、银行、卫计等部门的合作联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联动机制,并就防止欺诈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建立了齐抓共管、信息互通的有效机制。筑牢制度防线。全面启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现代治理体系信息系统,及时健全完善“两制度一措施”,即睢宁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经办制度》和《重点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和业务分级审批的流程管理。筑牢监督防线。切实履行基金监督责任,实行社保基金动态网上监管,利用数据比对统计分析,筛选出社保经办异常信息、违规领取社保基金预警信息和其他各类疑点信息进行现场核查。一季度对全县2732项社保经办业务进行核查处理,追回社保基金4477.38元。完善了政策制度,规范经办管理,有效化解基金风险,提高基金安全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的过程来看,还是从具体运营的操作来看,都潜伏着风险。基金规模越大,基金风险也越大。因此,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对基金实行严格的监管,以建立规避基金风险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保障了社会保障服务对象待遇的实现,维护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x人社函【20xx】4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按要求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财务股股长、征管股股长及相关人员为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自查情况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了基金的监督管理、稽核及审计检查工作,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一)职工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xx年滚存结余103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上年滚存结余670万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上年滚存结余364万元

  2、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717万元。其中:

  统筹基金收入561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万5603元,利息收入11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基金收入410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080万元,利息收入4万元。转移收入18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49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457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4002万元。转移支出34万元。

  4、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2258万元,较去年增加122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末滚存结余为1828万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年末滚存结余为430万元。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暂付款73390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覆盖全县31个乡镇、495个行政村,54个社区(居委会),覆盖率达100%。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627019人,代缴费人数43067人,享受待遇人数682588人,大病覆盖人数627019人。大病报销人次19183人。其中城镇居民为54479人,农村居民为572540人,参保率为98%。20xx年,居民个人缴费913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收入646万元,利息收入71万元,政府补助收入3153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00万元。中央省级配套基金由市级统一统筹。20xx年全县已有627019人次城乡居民享受医疗待遇补偿,住院补偿25372万元,门诊统筹基金、门诊慢病补偿和门诊一般诊疗费共5105万元,全年共使用医疗补偿基金304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974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43451万元。年末结余208万元。

  (三)基金收支结算情况

  我局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并一律采用转帐支票,从根源上杜绝了贪污和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同时还制定了社保中心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制及基金内控制度,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完整安全。

  (四)银行帐户管理情况

  按照开设社会保险基金帐户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文件要求,我局在xxx银行xxx县支行开设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和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帐户,并与xxx银行签订了基金运作及服务协议,实行了规范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

  (五)对账制度和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每月和银行、财政对账一次,保证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做到了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优化经办管理

  计算机业务系统统一由省社保局管控,各经办人员设有密码和操作权限,做到了计算机处理业务的痕迹具有可复核性、可追溯性和责任认定性,使业务操作过程透明化。同时设立了财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完全隔离,有效防止财务数据外泄,确保数据安全。

  (七)业务流程情况

  严格执行业务初审及复核制度,切实做到现金、支票保管与账务处理相分离,并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核算工作,有明确的主管、记账、复核、出纳等岗位责任制,使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

  三、自查结果

  通过对20xx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经办服务管理和基金财务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自查,我局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违规现象,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教育工作尚需加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打算

  继续坚持严格执行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相关法规,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防止不按制度办事、搞变通、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实现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同时加大对职工进行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职工风险防控意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2013年6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12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项,查出7万人冒领待遇11807万元,已追回11389万元。违规人数、违规金额数目之大触目惊心。因此,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社会保险基金存在的风险

  (一)冒领养老金现象严重

  离退休人员死亡或失去享受养老金资格后,仍继续领取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其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由于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损失。以2012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一名已死亡退休人员被冒领的养老金一年为20652元,五年为103260元,十年为206520元。由此可见,冒领养老金的人数越多,冒领的时间越长,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也就越大。

  (二)违规提前退休现象突出

  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参保人员,尤其是效益不好的企业人员或自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出于个人经济利益考虑,在自身条件并不符合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还是想方设法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修改身份证加大年龄、伪造特殊工种记录、伪造病历等手段,千方百计欲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违规提前退休从收入与支出两方面蚕食养老保险基金。一方面,减少了参保人数、减少了缴费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提前领取养老金,增加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相应增加。以特殊工种比正常退休提前五年和以2012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一名违规提前退休人员五年时间就可多领养老金达103260元(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以广西2012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614元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一年就减少10531.92元(缴费比例28%),五年时间减少收入52659.60元(假设五年缴费基数不变),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也会相应减少。由此可见,违规提前退休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

  (三)重复享受待遇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由各省、各统筹地区分别开展的,参保人员工作流动性大,由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无法互通,参保人员出现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办理退休,当两个统筹地区的参保缴费时间均达到15年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是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既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同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仍无法互通,同样存在享受双份待遇问题;再有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同样存在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双份待遇问题,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

  (四)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医疗机构单方或者与参保人员“合谋”违法、违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有:编造、涂改病历等医疗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入院把关不严,无需住院的患者却入院治疗;违反“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重复检查,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延长住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额收费;医患联手,开具虚假医保支付项目,虚开上下联不符的票据;非参保人员冒名参保人员就医诊疗,或参保人员冒其他参保人员之名就诊;不合理用药、不合理化验检查、不合理治疗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药店与参保人员“合谋”,通过用医疗保险卡购买不属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保健食品、生活用品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五)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

  一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失业金。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其失业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领取年限最长为两年。但存在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实现了再就业,而其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支持。失业人员培训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但存在一些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培训机构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外勾结,采取虚报增加失业人员培训人数、增加培训课时、增加培训项目等手段套取失业保险金。

  (六)违规办理补缴

  前几年,广西为了解决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参保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本来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但有个别市、县社保机构政策把关不严,存在将部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通过伪造工作经历等弄虚作假手段,或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内外勾结,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尤其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仅3万多元,马上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月养老金800元左右,领取养老金不到四年就能拿回一次性补缴的钱(不考虑养老金调整),四年以后养老金均由国家负担。由此可见,违规办理补缴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

  (七)虚报缴费基数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少负担社会保险费,就编造各种理由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少缴社会保险费。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导致参保人员待遇降低,是对参保人员利益的严重侵害;另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2013年6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12年全国累计实地稽核企业212万户次,涉及参保职工17515万人次,查出少报漏报缴费基数人数816万人次,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35亿元,已督促补缴32亿元。由此可见,虚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是十分严重的。   (八)企业欠费严重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费。由于缴费绝大部分由单位承担,目前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30%。从执行情况看,参保单位特别是企业,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欠费现象普遍。即便是加大执法力度,确因企业无能力缴费,也难以确保基金征缴到位。或者是效益好、有能力缴费的企业,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欠费严重。至于企业欠费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超过30%),企业负担过重,制约了企业缴费的积极性。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刚性的强制约束,对违规手段处罚乏力。企业欠费行为使社会保险基金确保正常支出受到影响,无疑加大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风险。

  (九)基金贬值风险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单一,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家债券,靠存款或债券利息保值增值。我国银行存款利率长期略低于当年通货膨胀率,若银行存款以单利计息,而通货膨胀对货币的影响以复利计算, 加大了通货膨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贬值力度,削弱了银行存款的保值能力,从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难以实现。

  二、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对策

  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过程,还是从管理环节来看,都潜伏着巨大的风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范。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制度

  一是建立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控监督制度,筑牢业务、财务、内审稽核“三道防线”,实施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监督机制。规范缴费基数审核、缴费核定、基金征缴、缴费记录、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基金支出、财务管理、稽核等经办管理行为,加强对各个经办管理环节的检查监督,严把业务经办和基金进出口关。二是建立完善职工退休公示、退休核准联审核查制度。企业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职工退休前,首先在本单位进行职工退休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退休公示附有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职工退休审批联审核查制度,尤其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成立专门的退休审批联审工作组,工作组抽调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职工退休审批联合审查,严把职工退休审批关,避免职工退休审批由一个部门说了算和违规办理退休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系统,通过采集离退休人员指纹、脸谱等信息,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避免死亡人员继续领养老金。四是建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核查制度,避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机构违规套取失业保险金问题发生。五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督核查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协议管理和考核处罚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要严厉查处。

  (二)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建立独立、统一、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由人社、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同组成,实行类似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独立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职能。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等情况,促进基金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立协查机制,共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网”

  一是建立审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共同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强大的合力和有机统一的监督体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二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户籍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公安户籍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签订户籍信息共享协议,通过公安部门户籍信息网络,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户籍注销等情况,防止死亡人员继续冒领养老金。三是社保经办机构与民政殡葬部门建立死亡人员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及时停发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避免基金损失。四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构,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发生。五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联动机制,通过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社会保险基金欺诈犯罪行为。六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群众举报违规办理退休、冒领养老金、套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行为,社保经办机构要组织调查核实,认证事实的要坚决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察、稽核,防止参保单位漏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和恶性拖欠社会保险费,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避免基金“跑、漏”。二是加大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贪污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使违法违规者主观上不敢作为,防止基金损失。

  (五)积极探索高效安全的基金运营管理体制,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问题首次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因此,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已成为我们必须探索和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必然要探索安全的、更好的投资渠道,让基金有更多的投资选择,不能光靠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也就是说放宽基金的投资管制。当然,在放宽基金投资管制的同时,还必须规范投资行为及其程序,只有健全的投资机制和透明的投资程序,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基金投资的理性和安全。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基金投资运营必须是国家主导的投资项目,才能保证基金安全和效益。为此,笔者建议,从国家层面成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统一集中运营全国的社会保险基金,这样基金汇集量大,由国家层面集中运营,可以更多地考虑与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基金投资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电站、铁路建设等,这种投资不仅是最安全的,也是最便捷、最高效的基金保值增值途径。

  (六)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全国信息资源共享,打破参保信息割据现状,有效杜绝一人跨统筹地区参加多份社会保险现象,避免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是建立健全养老金防冒领预警系统。在不断加强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以退休人员年龄、身体状况为重要特征建立预警系统,实现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同时对高龄、病弱退休人员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定期协查通报退休人员的健康情况,并积极协调公安、民政部门,定期将退休人员死亡信息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三是建立完善医疗保险反欺诈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联网,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四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功能,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与参保企业工资总额、企业税收、职工的生存状况等信息联动,以科学的方法促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

  (七)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支持社会保险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参加社会保险的好处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坏处,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自觉监督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对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让社会公众监督单位缴费,尤其是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不仅可耻而且是犯罪行为,对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但要追回冒领、骗取和侵占的基金,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企图冒领、骗取和侵占基金者起到警示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基金监管人才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监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监管人员具备业务、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多门知识。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加强队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廉洁自律等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干部队伍自警、自重、自省、自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干部队伍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坚强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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