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三篇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0-07-26 12:00: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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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开年第一会研究的主题是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工作报告引人注目地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关于“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践行马上就办,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简化企业开办审批手续,实现企业开办压减至2个工作日,进一步压减企业注销手续办理时间和流程;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4个工作日内办结;简化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用户通水、通电、通气、通网时间和手续进一步压缩;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深化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应用“四多一简”系统,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并全程跟踪已完成的四类建设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市政类、政府投资房建类、社会投资类、小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市涉及我区13个项目从立项选址到竣工验收投产涉及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通过“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办理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审批工作。

  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扩大“零上门”事项范围。推进“一证通办”服务,实现群众以身份证、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身份标识码即可办理服务事项。深化“最多跑一趟”改革,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0%以上,35%的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50个以上高频事项可以“一趟不用跑”,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只需“最多跑一趟”。

  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更多国家级、省级审批系统与我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汇聚共享,优化网上办事服务流程,推进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完善“一窗受理”服务,实现70%以上事项“一窗受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与税务、银行系统直连,便民事项基本实现立等可取,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跑一个窗”;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服务中心,完成入驻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划转,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强、服务态度优的“一窗受理”工作人员队伍。

  四是大力推进政策落地见效。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做为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好《福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将惠企政策内容精准推送给企业,及时兑现惠企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受益面。各专项工作组、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召集民营企业家座谈,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着力从降低经营成本、增强获得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等方面,研究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办法举措。

  二、大力减税降费,营造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区税务局设立办税服务厅延伸点或“闽税通”自助服务室。打造“互联网+税务”,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财务报表转换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将网上办税率提高至80%,纳税时间压减至160小时;拓展多元化缴税方式,完成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探索支付宝和微信等多元化缴税方式。配合完成云闪付APP开发上线。严格将减税降费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发挥企业破产和信贷风险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机制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有价值危困企业再生、确保“僵尸企业”有序退出,推动对破产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压缩办理破产时限不超过300天;提高审执工作质效,实现执行合同时间压缩至425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和用网费用成本;降低企业租赁写字楼的租金占企业总营收的比重。在符合规划及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经批准利用已建成工业园区内剩余用地增加自用生产性工业厂房及相应辅助设施的,不计收地价。降低企业合规成本,继续做好国家免除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

  三是降低企业用工、人才引进费用。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落实稳岗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失业保险、工商保险费率。保证规范化服务平台全覆盖,劳动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20500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145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00人。

  三、坚持多措并举、营造便捷公平的投资融资环境

  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信用数据共享与应用,支持“银税互动”活动及海峡银行试点研发推广“信易贷”等产品。积极推广续贷产品、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小微快贷、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试点等产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绿色金融。落实风险补偿政策,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有效运营,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回归融资担保服务本源,面向更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四、立足时代要求,营造“有福之州”的宜居环境

  营造优良宜居生态。今年要不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换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站点覆盖率,实现公交电动化率提升至60%。配合市里做好提高交通设施支撑能力,公交线路新增、优化,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及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完成城区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完成“榕医通”便民服务平台三期建设、互联网复诊配药服务平台、十家以上基层卫生人工智能辅诊系统试点工作、国家“三码融合”试点工作并全市推广,实现信用群众因经济困难,可以先看病后付费的目标。着力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完善精准调控长效机制,保障性安居型住房年度供应比例不低于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8.41%,绿地率为46.85%,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35.30平方米。初步实现固定宽带网络具备千兆接入能力,试点区域实现5G覆盖。

  五、建设法治福州,营造科学化公开化的信用环境

  一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共享,推进网上超市建设,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完善“信用福州”网站、“e福州”APP企业法人基础数据,推进企业动态数据公开和电子化查证,完善“e福州”APP企业网上办事模块,提高企业办事便利性。

  二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专项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严肃惩戒违法、违规的企业,对失信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依法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完善“福州互联网法庭”,实现部分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同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特别是在项目审批、办理等过程中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严格落实“窗口告知承诺制”、“集中式上门公共服务”等制度,切实提高群众、企业的获得感。

  三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精神,进一步把“马上就办”的理念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推行“政企直通车”制度、“一企一议”项目协调机制,建立常态化四套班子成员、相关区直单位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服务企业机制。通过开展集中式上门公共服务,为民营企业上门提供批量办理职工医保、养老保险等特事特办;民营企业因紧急商务活动办理公证或出入境证件,提供24小时急事急办;为民营企业的企业注册、项目审批提供全程无偿代办等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服务,切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等。

  六、先行先试、不断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构建“一窗联办”模式,加快实现套餐服务优化升级。按照“能并尽并”的原则,全面梳理我区涉及多部门联合审批、审查的事项,形成部门联办和套餐式服务事项清单。以需求为导向,结合部门业务之间的关联性,推出“证照联办”、“一事一办”特色服务,缩短复杂业务的办结时限,减小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充分节约行政资源,同时推出智能可选套餐,打造个性化、集成化、便民化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快速发展。针对市、区出台的关于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各类惠企政策,参照审批事项做法,梳理形成政策清单,并编制相应办事指南,精准推送,助力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七、对标先进、优化考核,营造全社会关注营商环境氛围

  一是收集汇总信息,提出对策建议。由“政府端菜”转向“企业点菜”,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营商环境监测管理服务平台,运用“e福州”等开展的民意调查,收集问题,形成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完善工作目标,优化考核工作。结合国家“三维度”评价指标体系,适时优化调整完善工作目标、落实改革举措;做好“营商环境指标”绩效考核和督查工作。聘请营商环境法律顾问和监督点(员),发挥专业机构和“一线营商环境效能监察点”作用。

  三是加强宣传通报,营造工作氛围。在相关楼宇代办点推介宣传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持续完善“晋安政务App”营商环境专栏,打造营商环境宣传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充分展示晋安区营商环境建设成果;策划营商环境建设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建设的社会关注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价,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各专项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强营商环境队伍建设,对标先进,调查民意,收集信息,群策群力,督促落实,持续深化我区营商环境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2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3

  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推进落实我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管理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事项,为推动肇源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目标要求

  按照县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作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问题导向,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乎发展环境”的理念,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努力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使全县营商环境显著提升,将我县打造成“进入门槛低于周边、服务态度高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

  按照省市在线一体化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继续梳理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于4月底前,做好本级政府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工作,5月底前,完成市级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年底前完成省直权责清单和实施清单的梳理工作。

  (二)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

  加快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信息共享,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5月底前完成。完善县内各部门统一事项、统一身份认证等系统建设,5月底前完成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9月底前完成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入驻政务大厅上做到“应进必进”。完善企业综合服务窗口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多门”变“一门”、“多窗”变“一窗”,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三)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

  在梳理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对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努力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年底前,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能办70%以上。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对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社区等,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对需要一窗式办理的事项“一次办”。通过审批流程再造、部门协同、集成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对审批时限长、审批复杂的事项“我帮办”,为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无偿帮助企业办理审批事项。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

  (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复制推广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9〕6号),推进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肇源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在2019年12月底前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至少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8月-11月,围绕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办理事项,进行“一件事”全链条的流程再造工作。

  (五)推进政务服务网点建设

  推进政务服务网乡镇(社区)服务站点建设,完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并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乡镇(社区)至少有1名业务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创新服务方式,统筹民政、计生、人力社保等政务资源,依托大庆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打造统一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

  (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将县内各部门依申请类和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库,统一动态管理。同时全面梳理未上网的依申请类行政服务事项,筛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年底前,实现网上可办率高于70%。继续推进“四零”承诺服务等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并推动政务大厅建立“好差评”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规范建设。研究制定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工作规范,集中力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流程再造工作,实现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标准,在标准化工作基础上,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6月底前完成。

  (七)强化诚信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对政府和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信用主体的奖惩措施,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名录,对守信的市场主体在行政审批、贷款办理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对信用记录不良者进行曝光。加强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违约失信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开展肇源县“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政府和部门失信违诺事项并根据排查问题清单形成整治台账,并集中力量,对纳入督办台账的事项,划分类别,挂牌督办,限期办结。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比例不低于50%,力争于2020年底前全部整治完毕。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县监委主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中共肇源县委肇源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人分管落实。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各单位和各部门间要形成联动机制,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县政府成立了由47家单位组成的肇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组织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担当作为,确保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依托融媒体,全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重点抓好《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在政府网站开辟“营在肇源”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审批服务事项流程等相关信息以及部门承诺,使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营在身边”,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环境监督。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督”,着力构建“营商环境+N”监督体系,加快形成营商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企业、群众、媒体等多层次、多领域、多点位的监测网络,将营商环境建设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落实。

  五是实施考核评价。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对县直部门、乡镇政府(社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考核。采取问卷调查、企业测评、引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倒逼营商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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