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19年脱贫攻坚摘帽冲刺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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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达州市委、万源市委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聚焦贫困退出各项指标,统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同步推进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公安局2019年脱贫攻坚摘帽冲刺行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安局2019年脱贫攻坚摘帽冲刺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压实各项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助推全市减贫任务和摘帽目标高质量如期完成,结合我局结对帮扶工作实际,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达州市委、万源市委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聚焦贫困退出各项指标,统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同步推进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

  二、目标任务

  高质量完成我局结对帮扶村石塘镇大田坡村、瓦子坪村剩余贫困户、贫困人口全员退出标准,巩固已退出贫困户、贫困人员及贫困村的脱贫成果,全面提升群众认可度,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六个精准”基本方略,紧盯突出短板、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下足“绣花”功夫,以摘帽冲刺“六大行动”为重要抓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问题排查整改行动

  具体目标:1.摸清贫困户、贫困村对标情况;2.摸清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六类重点人群(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边缘户)对标情况。

  排查重点:一是贫困人口及六类重点人员主要对照“一超六有”户脱贫标准,摸清家庭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达标情况。二是对照专项扶贫方案,查漏补缺,重点摸排道路、饮水、住房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三是负责本村实际自查摸底,针对排查情况,分村分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及六类重点人员工作台账,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排查形成的工作台账上报市问题排查整改办公室。排查表格详见附件1-1,1-2,1-3。

  牵头领导:杨树林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

  (二)帮扶工作提升行动

  帮扶任务:1.集中帮扶精力。(1)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晓对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2)局党委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委会研究联系村帮扶工作,每月到联系村督导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3)成立以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个联系村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并落实专人对接联系贫困村帮扶工作。

  2.开展遍访活动。(1)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晓每年遍访联系贫困村,到贫困村调研不少于6次,遍访氛围至每个贫困村村民小组。(2)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每年遍访联系贫困村所有贫困户。(3)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每季度遍访辖区所有农户。(4)开展遍访活动中,根据每户实情填写《遍访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1),每月30日前,汇总《遍访情况调查表汇总表》(见附件2-2)报市委组织部。

  3.开展“五个一”活动。(1)开展一次帮扶活动,帮扶责任人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更新帮扶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规范环境卫生等工作。①第一阶段:1月至6月帮扶责任人每月到户开展帮扶不少于2次,累计不少于3天。②第二阶段:7月至9月帮扶责任人每月到户开展帮扶不少于3次,累计不少于4天。③第三阶段:10月整县摘帽验收结束帮扶责任人每月到户开展帮扶不少于4次,每周至少1次,累计不少于10天。(2)进行一次帮扶通报,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通报。(3)召开一次院坝会,每月分类研究解决存在问题。①对村情复杂、问题突出、信访量大的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晓主持召开。②对问题较突出、信访量较大的由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③对问题少、信访量小的由乡镇驻村领导主持召开。④对村情好、脱贫工作推动有序的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主持召开。(4)帮扶责任人每年帮助联系贫困户完成一个“微心愿”。

  4.帮扶任务。(1)完成脱贫指标。机关党委、第一书记以及驻村工作队要对照户脱贫和村退出指标,逐项落实、对标补短,确保所有贫困户、退出村达到验收标准。(2)熟悉掌握户情。帮扶责任人熟知结对户的家庭人口、身体状况、收支情况、致贫原因、脱贫年度等基本情况。(3)扩大政策宣传。帮扶责任人及时答疑解惑,让贫困户知晓已享受扶贫政策。(4)改善环境卫生。帮扶责任人引导结对户保持庭院、卧室、厕所、厨房等干净、整洁、规范、有序。(5)做好纪实管理。帮扶责任人认真填写帮扶明白卡、扶贫手册、签订责任书等帮扶资料。(6)全面提升认可度。帮扶责任人用心用情开展结对帮扶,拉近干群心理距离,确保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认可度达100%。

  5.关怀保障机制。(1)加大经费投入。严格执行《四川省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和《万源市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八条措施》等文件要求,及时落实驻村干部生活补助、乡镇补贴、年度体检、保险等待遇保障。(2)注重后勤保障。负责帮助驻村人员购买生活用具,落实驻村人员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驻村人员工作在村、吃住在村。(3)扩大评优比例。对脱贫攻坚一线先进事迹突出的干部,组织力量进行挖掘总结,择优推荐一批先进典型到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提高年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将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提高至不超过考核总数的40%。

  6.常态监督检查。(1)公安局派驻石塘镇驻村工作队队员被省、达州市点名通报批评的,或本级点名通报批评2次的,一律“召回”。(2)帮扶责任人在乡镇自查中被通报批评1次的,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被乡镇通报批评2次或市级通报批评1次的,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将约谈记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具体目标:确保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的认可度达100%。

  牵头领导:杨树林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各帮扶责任部门、帮扶责任人

  (三)收入达标保障行动

  扎实开展干部关怀暖心活动,帮扶责任人结合结对帮扶户时间,采取政策引导等多种方式发展当年能见效的项目,确保贫困户收入达标。

  具体目标:实现贫困村村集体经济达到人均年度6元以上,贫困村、非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脱贫线200元以上。

  牵头领导:杨树林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部门、帮扶责任人

  (四)义务教育保障行动

  对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比对,对死亡未注销、重复、无效、实际迁出未办理前移手续、失联多年等户籍信息进行筛选、审核和处理。

  具体目标:实现贫困家庭、非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对失去联系的学生,由是教科局统计后报公安局,由公安局负责核实处理,将结果反馈市教科局。

  牵头领导:颜明海

  牵头部门:出入境

  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五)文明新风塑造行动

  1.环境卫生大提升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居住环境评比活动。组织发动村民大力开展改水、改电、改路、改圈、改厨、改厕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健全完善村级卫生制度和保洁制度,培育村民卫生意识。公安局、第一书记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村卫生整治,帮扶责任人每周与联系户共同开展一次家庭卫生大扫除,彻底根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畜禽敞放、柴草乱堆等问题,确保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2.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

  积极培育引导一批“星级文明户、脱贫光荣户”和“好公婆、好媳妇、好夫妻、好妯娌、好邻居、好干部”,参与乡镇分类评选。

  3.乡风家风大提升行动。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求,组织发动村民积极参与文明村风议事活动,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完善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村风评议活动,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有文化底蕴的村要深度挖掘村史、培育村风、提炼乡村精神,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播农村美德和时代精神。

  4.政策入户大提升行动。

  积极培育引导贫困户每户1名人员 、每村2-5名人员参加政策明白人培训活动,分别充当政策明白人、奔康引路人。

  5.排查问题整改行动。

  根据市委督查室牵头的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排查反馈的问题,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具体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风文明持续向好。

  牵头领导:杨树林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各帮扶责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

  (六)矛盾纠纷化解行动。持续开展不文明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有能力拒不偿还到期扶贫小额贷款、清退出贫困系统拒不退还已享受政策(按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纪要明确应退还部分)、争当贫困户、缠访闹房等扶贫领域不文明行为要建立专项台账,并完善相关佐证资料形成专项档案。

  2.加大对无理取闹、缠访闹房等扶贫领域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

  具体目标:化解扶贫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扶贫领域信访量实现大幅下降。

  牵头领导:谢洋

  牵头部门:治安大队

  责任部门:全局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晓担任组长,对全局结对帮扶工作负总责;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树林担任副组长,牵头全局结对帮扶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协助局长、政委共同推进全局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党委,负责统筹、安排全局结对帮扶工作具体事务以及上传下达、资料收集、汇总、上报。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牵头领导要坚持以上率下,既挂帅、又出征,及时协调解决冲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督促跟进冲刺进度不达标的具体事项,形成“头雁效应”。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分解好任务、落实好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定人定岗加快推进,确保各项指标和部门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拿出过硬措施,主动参与冲刺行动。

  (三)加强结果运用。持续加强结果运用,大力鲜明“从实正向激励、从严反向问责”奖惩导向,我局将在全局范围内定期实行季度目标评定,严格将各大行动执行落实情况和脱贫攻坚冲刺行动与部门、个人绩效挂钩,表扬优秀、鞭策后进,坚持从严从实逗硬奖惩,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效果较差的部门、个人将严肃问责。

  公安局2019年脱贫攻坚摘帽冲刺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确保到2020年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贫困户脱贫销号实施方案

  一、脱贫计划

  2016年我县仍有贫困人口24386人。计划 2016年脱贫6700人;2017年脱贫6500人;2018年脱贫6500人;2019 年脱贫4686人;2020年对前四年脱贫人口进行巩固提升,确保真脱贫。

  二、脱贫标准

  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总体目标,设置“八有一超”贫困户脱贫指标。“八有”指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超”指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三、脱贫认定程序

  按照县级制定脱贫计划、入户认定、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等程序对贫困户认定脱贫销号。

  (一)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每年年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全区整体脱贫计划,采取倒逼方式制定我县年度脱贫计划,明确年度脱贫对象。对列入年度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

  (二)入户认定。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队员由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组成,每组两人以上。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标准,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认定。达到脱贫标准的,验收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详见附件 1 ),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名确认。完成入户认定后,工作队员将《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交村民委员会。

  (三)村评议公示。召开村民大会对年度脱贫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年度脱贫初步名单,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一次公示(详见附件2 )。公示期内,村民有异议的,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中填写村委会审议意见。初步名单和《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乡(镇)审核意见。脱贫名单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二次公示(详见附件 3 )。公示期内,村民如有异议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级审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对各乡镇报送的《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进行审定。脱贫户名单报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六)公告。经审批确定为脱贫户的,在行政村公告(详见附件4 )。县扶贫部门组织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的脱贫户名单更新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档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贫困户脱贫销号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好计划安排,提供资金人力保障,确保贫困户脱贫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贫困户脱贫销号认定标准开展脱贫认定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纂改数据,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以及县扶贫办按照“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对贫困户脱贫销号进行督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对脱贫户开展抽查,聘请第三方对贫困户脱贫进行评估。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滞后的要严肃追责。

  (四)实行一年跟踪观察。脱贫户脱贫后跟踪观察一年,继续按照扶贫政策给予扶持,达到稳定脱贫作销号处理,不再享受扶持政策。

  公安局2019年脱贫攻坚摘帽冲刺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安吉村驻村县、镇所有工作队员、帮扶人员、村组全体工作人员,要戮力同心、全力以赴、对标对表开展好120天的脱贫摘帽冲刺行动。为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对照贫困村退出10条标准,细查、严审。退出达标有隐患的项目、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以确保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二)对照贫困户退出6条标准,严审、分类在册8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含4户2018年拟新纳入贫困户)的脱贫达标情况。退出达标有隐患的农户罗列清单、提出措施、帮扶弥补,以确保脱贫退出户耐得住推敲、经得起检验。

  (三)提出50户边缘户的帮扶措施,并完成帮扶工作,以确保50户边缘户绝不出现漏评风险。

  (四)澄清其余农户底数(610户)并摸清家底,建立台账,确保零漏评。

  二、具体措施

  (一)数据管理,动态监测。(完成时限:2019年1月20日)

  通过对前期农户住房“排危提质”的遍访工作,安吉村实有农户745户,2951人(其中:农业人口2736人)。以小组为单位,建立电子图片档案、佐证材料档案,明确监测人员,对全村所有农户基本情况进行监测,以保证不出现漏评情况。

  具体工作步骤:

  1、10月1日至11月30日止,完成全村所有农户电子档案的建立:全村总户——小组总户——卡户——边缘户——一般户(包含:其它低保户)(每户要有1至2张主房房屋图片、一句基本情况简介)

  2、11月11日至12月31日止,完成数据比对、清洗,确保精准无误、真实可靠。

  3、10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完成对已脱贫户、边缘户、低保户的房屋变化的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弥补整改。

  (二)分片包干,因户施策。(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在原村“两委”干部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驻村的县、镇干部职工及帮扶人员充实到各片区开展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确保将4项包保责任落实到位。

  具体工作步骤:

  1、10月20日至10月30日止,各片区要完成边缘户、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拟)脱贫户的退出达标弥补方案的制定,并确保全面动工实施。

  2、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全面完成边缘户、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拟)脱贫户的退出达标弥补工作。

  3、10月20日至11月10日止,全面完成一般户的监测。再次出现的边缘户罗列清单、制定措施于11月15日前全面开展弥补工作,并与在册50户边缘户一同在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弥补工作。

  4、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全面完成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完成感党恩教育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定期研判,序时推进。(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

  各片区负责人要不定时组织片区负责同志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对本片区、小组的贫情和达标情况要做到胸有成竹、心中有数、自信满满。

  脱贫摘帽冲刺工作队原则上组织3次分析研判序时推进工作会议,时间:10月30日前第1次,11月30日前第2次,12月30日前第3次,如有其它工作原因,可根据工作情况灵活掌握召开会议时间。

  (四)以点带面,突出成效。(完成时限:2019年1月30日)

  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0日止,以六妈、太平2个小组为着力点和亮点,细化措施、明确任务、精心打造、彰显特色。

  责任人:苏

  三、工作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排查摸底、掌握实情,要通过辛勤的工作和付出来迎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吃透政策,做好扶贫政策的宣传员和感党恩教育的辅导员。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要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此次冲刺行动,确保顺利脱贫摘帽、达标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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