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来源:方案模板格式 时间:2020-06-02 18:0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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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工作是一场全方位的工作,需要党员干 部挺身而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赢这场疫情战。各级党 组织要坚守岗位,守护好自己的区域,汇聚强大力量共同抗击疫情。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21号)和《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30号)以及《河源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河源市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河源市农业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河卫健函〔2020〕98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社区及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 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社区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要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辖区“三人小组”卫健人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三人工作小组”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疾控中心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区卫健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五、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

  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社区及各有关单位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单位所在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

  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单位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三、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假期后返岗、返工人员的防控保障工作,防止交叉感染,遏制疫情扩散势头,保证集团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省、市、区“三返”工作通知和越城区《关于做好全区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就集团行政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1条 提前做好来自湖北、温州、台州等重点疫区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绍;对绍兴以外返工人员,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方可正常上岗工作。

  第2条 复工前各部门应上报返工人员摸排情况,复工后每天摸排上班人员数和明细,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人员情况,填写《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防疫情况汇总表》,在每日上午10点前上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直至疫情解除。行政管理中心汇总后,集中上报集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第3条 集团本部大楼每天安排专人进行消毒,上午下午各一次,包括电梯、走廊、卫生间、食堂等公共区域。

  第4条 封闭地下室车库楼梯门及大楼后门、餐厅侧门,统一在大楼正门进出。员工进出必须佩戴口罩(因口罩目前由政府统一调配,采购紧张,故请员工暂时自行解决),接受保安人员体温测试,早、中、晚各一次,保安做好每位员工的测试记录,体温在37.5度以内方可进入大楼。如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专人护送到二楼专用隔离室,并及时报告属地城南街道。

  第5条 近期暂停指纹考勤,请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第6条 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复工第一天,每位员工请立即填写《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返岗情况登记表》,如实填写内容并签署姓名,在中午11点之前统一提交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第7条 各办公室请保持通风,各楼层将暂停使用中央空调,请各位员工做好保暖工作;中午和晚上下班,至少使用洗手液洗手15秒钟。

  第8条 员工需安心工作,坚守岗位。请勿随意走动串岗,不集聚讨论包括工作在内的相关事宜,工作联系尽量使用网络、通讯工具。

  第9条 尽量减少会议和各类培训,如确需举办的,可选择电话会议或者微信视频会议。

  第10条 员工近期尽量减少外出办事,如确需外出,提倡自驾车、电瓶车、自行车、步行等方式;需要使用公司公车的,严格车辆审批手续,原则上不允许两人以上同行;车辆外出时,请办事人员坐于车辆后座,保持一定距离。

  第11条 根据越城区《十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的“企业内部食堂全部停办”要求,集团食堂暂停提供中餐,待疫情发展情况再作开放决定。中午提前至中午11点30分下班,请员工自行解决中餐,但也请务必做好用餐卫生。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全体员工理解支持。

  第12条 严格做好外来人员的情况登记工作。原则上近期不允许外来人员来访,如确需工作需要,保安人员做好来访者身份证审核、来向询问、体温测试工作,特别是来自湖北、温州、台州地区人员,拒绝进入大楼。其他地区的来访者谢绝上楼,请自行联系受访者,由受访者下到一楼进行会见。所有来访者必须佩戴口罩,否则保安有权拒绝进入大楼。

  第13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分子公司、外派人员结合当地政府通知要求,可参照执行;工地复工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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