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购政策升级 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

来源:其他公文 时间:2020-05-26 12:00: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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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成都限购政策刷爆了朋友圈,引来了人们的广泛热议.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成都限购政策2019]成都限购政策升级 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以供大家参考!

  [成都限购政策2019]成都限购政策升级 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

  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区购房。  
       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购房,具有成都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2019年12月4日14:24,成都市住建局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网友关于“建议放开高新南区区域限购”提议时表示: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购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区购房。为切实解决刚需购房问题,促进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购房; 
 具有成都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成都限购政策2019]成都限购政策升级 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

  一、外地人在成都买房的条件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

  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房产税可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二、限购范围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从2016年3月24日起,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并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具体如下: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限购举措

  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通知》中一大改变,是规定限购房屋类型由之前的商品住房扩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同时,强化了购房者的户籍和就业要求。《通知》要求在所有限购区域,购房者必须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在本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推进职住平衡,确保住房的居住属性。

  具体而言,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

  四.审查升级

  不得通过补缴社保买房

  新政还严格规定了购房资格审查。《通知》规定,购房者不得通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同时不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取得购房资格的途径,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新政也支持重大项目和创新创业,《通知》规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高端人才等人员,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条件限制,但为了防止炒房,要求此种情况须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同时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新政还强调了市场监管和市场违法行为整治。《通知》要求,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成都限购政策2019]成都限购政策升级 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

  核心内容

  1、新落户人员就业及社保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提示:而且如果买天府高新必须是买房所在区域的社保才行!

  2、天府新区买房条件更加明确: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提示:天府新区户籍和24个月社保不是同时必备!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3、高新南区买房条件更加明确:跟天府新区一样,就是把天府新区换为高新南区。

  4、住房限售时限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5、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买房有限制: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6、考察已有房子: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已拥有多套房家庭炒房动机,《通知》将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新政区域划分

  关系说明:

  单纯看只具备2年社保或者2年户口的话:

  1、A只能买A、D

  2、B只能买B、D

  提示:AB类区域是最严格的区域!不能买C类,但是可以买D类

  3、A和B不能互买

  4、C可以买C、D,不能买A或B,C区域之间可以互买。

  5、D买D,不能买A、B、C,D区域之间可以互买。

  也就是说,现在如果把户口迁到天府新区,而工作单位又不在成都的话。。想要买天府新区的房子就只有等两年后了。

  详细来说:

  天府新区(A类区域):满足其一即可

  条件一:户口买房:天府新区户口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高新南区(B类区域):满足其一即可

  条件一:户口买房:高新南区户口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高新南或者C类区域【有所松动】)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高新南区户口就行。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高新西区为代表的的C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C类区域户口可以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单位注册地11区域就行,不同区域间社保时间可以叠加)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C类区域户口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条件一:

  户口买房:任意区域户口都行

  社保买房: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3

  新落户人员买房限制

  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

  遏制投机炒房行为

  什么叫新落户?

  落户未满24个月!

  二手房也是吗?

  是!

  哪些区域没有要求?

  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具体规定

  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具体措施

  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

  1、《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

  2、《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各区域买房变化

  1、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根据《通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注意是同时符合):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提示:两种情况:

  1、天府新区直管区户籍(视高不算哈)

  2、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如果是新落户人员要求12月社保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提示:两类情况

  1、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没房或只有1套房

  1)注意是全成都范围,不是全国,也不是单独只主城区

  2)房子数量是小于等于1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1)成年单身可以独立作为一个家庭

  2、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提示:根据前面讲过的,这里就好理解了,同天府新区。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稀饭说:根据前面讲过的,这里就好理解了,同天府新区。

  3、其他限购区域

  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4、此前的非限购区域要求社保或者户口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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