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村规民约

来源:素材及写作指导 时间:2020-05-23 08:00: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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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规民约历来都被看作是研究和观察中国乡土社会的重要样本。村规民约作为农村村民自治的产物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村民会议集中代表农民的意志和利益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定集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体现农民当家作主实现自我管理这也无可厚非。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年农村村规民约,以供大家参考!

  2020年农村村规民约

  花园村村规民约

  为推进花园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社会道德规范

  第一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 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 ,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

  第三条 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 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 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 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 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 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二章 村风民俗规范

  第十一条 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 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 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三章 传统孝道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五条 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 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七条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四章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十九条 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条 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第五章 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每违反一条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米河镇花园村村民委员会

  2020年农村村规民约

  (一)生产发展篇

  新农村 民主体 兴三农 靠政策

  生产力 是关键 常解放 莫迟疑

  调结构 挖潜力 用科技 增效益

  农村稳 百业兴 抓时机 勿延误

  等靠要 不合时 要富裕 靠劳动

  迎市场 集信息 若盲目 风险多

  产业化 增收快 重创新 用智慧

  工促农 是趋势 城带乡 添活力

  要想富 多动脑 旧体制 要革除

  (二)生活宽裕篇

  盘中餐 皆辛苦 善节约 少积多

  勤劳动 是美德 好恶劳 贫终身

  新农民 要牢记 新生活 靠自己

  想富裕 要努力 靠救济 是大忌

  好政策 帮民富 误时机 守贫瘠

  传帮带 志于道 是能人 游于艺

  兴农村 是已任 专业户 要铺路

  致富经 常传送 舍小家 顾大家

  奔小康 是大计 思路清 解难题

  一人富 不算富 大家富 才叫富

  (三)乡风文明篇

  讲文明 树新风 旧习俗 要远之

  知荣辱 明礼节 守诚信 是原则

  好风尚 要坚持 乡风正 万民乐

  邻里间 贵和睦 树风顺 促和谐

  讲科学 不含糊 近迷信 必中邪

  红白事 忌大办 比阔气 富返贫

  远宗教 学知识 若愚昧 属无知

  讲道德 守法律 明是非 辨善恶

  真善美 要遵守 稍不慎 损家风

  富失节 毁声誉 贫守志 传千里

  (四)村容整洁篇

  讲卫生 人有责 树容乱 人心涣

  搞规划 要实际 盲目攀 伤财力

  建新村 求慎重 大拆建 群众怨

  改旧貌 集智慧 村风正 消隔阂

  村貌洁 精神振 脏乱差 扰健康

  用沼气 节能源 改圈厕 少污染

  村设施 要保护 常维修 益处多

  整环境 求生存 争创建 小城镇

  搞配套 需合理 若重复 费劳力

  村干部 要牢记 空口号 莫要提

  (五)管理民主篇

  村中事 多谏言 谋点子 显民主

  钱财物 要公开 还清白 亮心底

  管理权 让于民 知情权 要保证

  自治权 解矛盾 监督权 善运用

  是村民 常召开 给群众 参与权

  制村规 要科学 定民约 讲民主

  村干部 守廉洁 村民拥 管理顺

  多给予 少索取 莫与民 争利益

  用权利 讲政策 大家伙 绘蓝图

  2020年农村村规民约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 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 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 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 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 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 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 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 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 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 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村两委。

  **村村民代表大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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