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0-04-02 22:14:5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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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乡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选择。  

  乡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局积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业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2013年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 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     (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2018年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17.95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     二、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     (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     三、优化营商环境及引导民间投资政策建议     (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二)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三)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民间投资者提供项目、信息、市场等服务,指导投资者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办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多投资绿色生态产业。  

  乡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党委、政府紧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乡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乡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乡党政办。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乡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乡成立以为组长的七人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4、意见处理及时有效。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对企业进行问题征询,对发现、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落实人员及时处理。对有意愿落户的企业项目进行专人包联跟踪,协调解决落户过程中的政策问题、手续问题、土地问题等。     5、打击各类影响营商的违法违规活动。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宣传,以群众反映、乡村严查、企业举报为主要方式对各类影响营商工作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二、 存在问题 1、营商意识淡薄。在安排执行营商工作过程中,存在轻视营商工作的现象,行动迟缓、走近企业进行调研不够扎实、不够深入,政策宣传不到位。     2、业务不精。便民中心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造成业务不精,不能达到对企业办事业务一口清,甚至造成多跑现象。     三、 下一步工作 1、 强化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责任 对全乡营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做到人人懂营商、人人做营商。联系驻村部门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对营商工作进行承诺制,责任到人。     2、打造营商服务新模式。对入驻便民服务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达到政策、衔接“一口清”。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实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对企业手续办理简捷化,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督促协调检查进驻业务口在中心大厅开展工作,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找准关键问题、关键环节,进行回访。     3、加强业务学习,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切实解决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归属感;     另一方面,对照学习先进示范,让企业办理事项在我镇程序简单、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最终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干部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风气。  

  乡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审批科成立并进驻中心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的配合与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政务中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题部署,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局党委关于“三集中 三到位”和“简政放权、一站式办理”等指示精神,审批科9月25日正式进驻大厅后,积极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业务交接;根据第一批“进厅”目录内容,对涉及4个科室业务进行逐一梳理,成熟一个交接一个,10月17日已全部完成38项进厅业务的交接工作。在交接过程中,安排业务骨干正常开展日常接件、审批等业务。截至目前,按期办结率100%;平均办理期限缩减50%以上;入驻中心至今,收到锦旗一面;群众满意度达100%,投诉率为零。     完成第一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     为了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我科室开展了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内容涉及民非成立、变更、注销,社团成立、变更、注销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7项内容:     首先社会组织登记方面,在市局审批处的指导下,严格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审改办关于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申请材料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精简,重点清理了没有政策支撑的兜底性条款。     其次,在养老机构审批方面,通过横向沟通,与区消防、区环保、区住建、区卫计等部门对接,结合各部门最新政策以及民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文件中关于“简化优化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手续”有关内容,对养老机构审批工作进行了重新梳理与优化。     承担综合窗口职能     根据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相关工作要求,大兴区民政局、大兴区体育局、大兴区商务委三家相邻单位设置一个综合对外窗口,设置在民政局窗口,我科室除本职业务外,还承接了体育局8项业务、商务委22项业务的咨询及相关政策解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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