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0-01-13 07:06: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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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形势,紧跟国防和军队改革新要求,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牵引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退役军人保障法

  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形势,紧跟国防和军队改革新要求,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牵引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

  一、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系统梳理退役军人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对策措施,蹄疾步稳推进政策出台。一年多来,重点围绕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退役士兵安置、服役表现与安置相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加强信访工作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困难帮扶、社会优待等政策文件也在抓紧研究制定。

  二、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方针,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目标,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努力构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为龙头,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干,以相关配套文件为支撑的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今年初,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定了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三个类别确定了10多个立法项目,每个立法项目均成立起草小组,明确任务完成期限和责任单位。为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工作,各相关单位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文稿。《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争取今年下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也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全面开展政策法规清理。为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伊始,即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清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大盘点,专门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业务司相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合力推进清理工作。去年7月,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启动全面清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清理结果具有权威性,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目前,全面清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作为重点任务,对退役军人政策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填补空白,为退役军人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的法案。

  2018年11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区、市)政府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意见已反馈并完成梳理汇总。

  2018年7月19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

  2018年7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孙绍骋在会上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

  2018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16件。其中,《退役军人保障法》被列入47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2018年10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消息,该部门日前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据介绍,草案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建立了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2018年11月27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到,《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区、市)政府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意见已反馈并完成梳理汇总,该部正认真分析研究,反复沟通协调,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2019年2月28日,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表示,经向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待草案修改成熟后,将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届时按程序提交人大审议。

  退役军人保障法

  退役军人保障法具体内容是: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建立了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7月19日上午,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召开《退役军人保障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军地不同岗位的10位优秀代表和政策研究专家齐聚一堂,围绕如何切实依法保障退役军人权益踊跃发言,交流意见。

  作为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伊始便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从4月16日挂牌以来,他们一边加强办公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一边推进机构职能完善,在进行了大量的基层调研和信访接谈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各项政策措施研究,抓紧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

  拟定初稿过程中,退役军人事务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关切问题,梳理了现行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军官转业安置、抚恤优待、褒扬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充分借鉴地方成功案例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退役军人工作立法经验。

  目前,《退役军人保障法 (初稿)》共分11章83条内容,主要围绕退役军人工作基本制度和方针原则,规定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规范了移交接收、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抚恤优待、褒扬、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初稿突出强调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专章强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问题,着重能力素养提升。初稿还提出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以及施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

  为了更全面了解退役军人诉求,按照立法程序要求,退役军人事务部召集社会及部队优秀代表与起草组成员直接对话,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座谈会上,来自军地双方各个行业各个岗位的代表,在前期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历,就立法定位、保障内容、实现路径、具体待遇提出了意见建议,对初稿中不完善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讨论。

  “一部法律并不能完全解决当前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但这是我们加快立法,民主立法的开始。”该部副部长钱锋介绍说,下一步他们将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尽快论证修改,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尽快出台,并完善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政策体系。

  郝万禄 国防大学教授(政策研究专家)

  “退役军人的生活条件也是有分化的,要保障退役军人的底线生存权,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要保障平等就业权,退役军人安置就业不能受到隐形歧视,要平等对待、正常使用;要保障发展权,提供充分的再教育机会,提高退役军人的再造血能力;要保障退役军人荣誉权,实现一日当兵、终身荣耀,让每一名退役军人都保持荣誉感。”

  韦昌进 山东省军区枣庄军分区政委(参战老兵)

  “今天这个日子对我来说很特别。33年前的今天,我在边境作战阵地浴血奋战,负伤坚持战斗,引导炮兵先后打退敌军8次反扑,牢牢守住了阵地。作为一名参战老兵,我认为要树立精细化理念,细化保障条件,让艰苦偏远地区、基层作战岗位、参加重大军事行动和参战的退役军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关怀。这样才可以为当下年轻人树立榜样,激发军心士气,鼓励官兵敢于牺牲奉献。”

  王锐 陆军第74集团军某部班长

  “要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进一步带动征兵思维转化,消除地域政策差别,形成高素质人才踊跃参军和长期服役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帮助参军的青年消除退伍安置的后顾之忧;建立监督机制,在各级设置相关部门,掌握政策落地情况,确保退役军人能够真正享受到政策福利。”

  崔洪金 天津市安达集团董事长(退役军人)

  “我是1973年参军的老兵,在原第69集团军当了4年兵。1988年我带着队伍创业,如今已小有成就。这些年我持续做好退役军人的帮扶工作,累计安排500余名退役军人进入集团。我认为退役军人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不应该成为被动保障的对象,我们要为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适当降低门槛,为他们争取政策优惠,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更多退役军人走进市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旗手和领头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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