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王牌专业]天津理工大学各专业分类

来源:财务工作总结 时间:2019-08-03 17:06: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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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理工大学各专业分类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天津理工大学各专业分类,供大家参考!

  天津理工大学2015年各省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重庆 院校代号 1206 本科第二批 41 录取人数: 理工类 1志愿 录取最高分 584.2400951 ,录取最低分 562.2320951 ;

  生源地:云南 二本预科 理工 录取人数: 10 录取最高分 469 分,录取最低分: 0 分,原志愿最低分: 430 分;

  生源地:黑龙江 本科第二批B段 院校代码 2212 理工 录取最低分 415

  生源地:黑龙江 本科第二批A段 院校代号 2212 文史 投档最低分: 489.103083199

  生源地:黑龙江 本科第二批A段 院校代号 2212 理工 投档最低分: 500.120101170 天津理工大学各专业分类

  生源地:辽宁 院校代号 1332 本科第二批 理科 最低录取分数: 502.099097128 分;

  生源地:辽宁 院校代号 1333 本科第二批 理科 最低录取分数: 479.087105112 分;

  生源地:贵州 院校代码 1502 贫困专项计划 理科 计划数 16 要求投档比例(%) 105 投档数 17 最高分 514 最低分 492 最低位次 15173

  生源地:贵州 第一批本科 理工 计划数 95含增加计划1 ,录取志愿: 平行 最高分: 510 分,最低分: 471 分。

  生源地:贵州 第二批本科 理工 计划数 114含增加计划4 ,录取志愿: 平行 最高分: 466 分,最低分: 422 分。

  生源地:贵州 二本预科 理工 计划数 10 ,录取志愿: 平行 最高分: 423 分,最低分: 371 分。

  生源地:陕西 院校代号 1206 单设本科A段 理工 国家贫困专项生 原始计划数 21 执行计划数 录取志愿号 1 录取人数 21 录取最低分(原始分) 503 分;

  生源地:陕西 院校代号 1206 本科一批 理工 实际计划数 51 实投档人数 51 ,最低分: 521 分,最低位次: 25889 名;

  生源地:北京 院校代号 1218 本科二批 理科 录取最低分: 527 分,语文 109 数学 116 外语 113 综合 189

  生源地:山东 本科一批 理科 一志愿 计划数 86 投档比例 105 投出数 91 ,最高分: 618 分,最低分: 605.111250115129 分,控线 562 线差 43 ;

  生源地:山东 本科二批 理科 一志愿 计划数 5 投档比例 100 投出数 5 ,最高分: 584 分,最低分: 575.103232111129 分,控线 490 线差 85 ;

  生源地:山东 本科二批(专业志愿) 理科 一志愿 计划数 12 投档比例 100 投出数 12 ,最高分: 569 分,最低分: 556.097234105120 分,控线 490 线差 66 ;

  生源地:山东 本科二批 文科 一志愿 计划数 30 投档比例 100 投出数 30 ,最高分: 581 分,最低分: 560.123204096137 分,控线 510 线差 50 ;

  生源地:山西 院校代码 1079 本科第二批A类 理工 统招 投档最低分: 511.106101204 ;

  生源地:山西 院校代码 1079 本科第二批B类 理工 统招 投档最低分: 463.096090173 ;

  生源地:河南 院校代号 2870 本科一批平行投档 理科 计划人数 106 实际投档人数 112 投档最低分 562 控线 529 线差 33

  生源地:河南 院校代号 2870 本科二批 理科 计划人数 91 实际投档人数 98 投档最低分 537 控线 458 线差 79

  生源地:河南 院校代号 2870 本科二批(较高收费) 理科 计划人数 14 实际投档人数 14 投档最低分 502 控线 458 线差 44

  生源地:河南 院校代号 2870 本科二批 文科 计划人数 91 实际投档人数 98 投档最低分 537 控线 455 线差 82

  生源地:河南 院校代号 2870 本科二批(较高收费) 文科 计划人数 14 实际投档人数 14 投档最低分 502 控线 455 线差 47

  生源地:河北 本科一批平行一志愿 理科 投档最低分总分(含优惠) 582 天津理工大学各专业分类

  生源地:河北 本科二批平行一志愿 理科 投档最低分总分(含优惠) 543

  生源地:河北 本科二批平行一志愿 文科 投档最低分总分(含优惠) 544

  生源地:甘肃 院校代号 0107 录取批次 本科二批(H段) 理工 最低分: 467.080179100 控线 417 线差 50

  生源地:安徽 院校代号 1223 本科第一批 理科 投档人数 92 投档最低分 594 投档最低分排名 25040 ;

  生源地:安徽 院校代号 2413 本科第二批 理科 投档人数 27 投档最低分 560 投档最低分排名 53887 ;

  生源地:安徽 院校代号 2413 本科第二批 文科 投档人数 49 投档最低分 589 投档最低分排名 17067 ;

  生源地:江苏 院校代号 3214 本科第二批 理科 选测等级 BB 投档最低分 332 辅助排序分 262

  生源地:广东 院校代码 10060 第二批本科A类第一次投档 理科 计划数 103 投档人数 107 投档分 559 最低排位 71172 控线 519 线差 40

  生源地:广东 院校代码 60060 第二批本科A类第一次投档(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理科 计划数 10 投档人数 10 投档分 538 最低排位 97269 控线 519 线差 19

  生源地:江西 院校代号 2050 提前本科 统招 理工 投档线 508 最低排名

  生源地:江西 院校代号 2050 第二批本科 统招 理工 投档线 536 最低排名 27181

  生源地:江西 院校代号 2050 第二批本科征集 统招 理工 投档线 537 最低排名 26867

  生源地:广西 院校代号 10060 本科第二批 理科 正式投档分数线 444 控线 320 线差 124

  生源地:福建 院校代号 6563 本科二批 理科 常规志愿投档最低分 521 控线 410 线差 111

  生源地:浙江 学校代码 1224 第二批 文科 投档分数 0 投档名次

  生源地:浙江 学校代码 1224 第二批 理科 投档分数 536 投档名次 5*013127

  生源地:海南 院校代码 0067 本科第二批 5 理工 计划数 30 投档数 31 投档分数线 603

  生源地:湖北 院校代号 5080 录取批次: 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 投档类别 普通类 理科 投档分数线 507.114087093

  生源地:湖北 院校代号 5080 录取批次: 第二批本科征集志愿 投档类别 普通类 理科 投档分数线 503.101089093

  生源地:湖南 院校代号 1206 本科二批平行一志愿 理工类 投档线 525 语文 107 数学 94 外语 116 455 70

  天津理工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0

  五、校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天津市河西区宾馆南道5号(天津理工大学华信软件学院)

  第五条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现有本科生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有本科专业64个,覆盖工、理、管、文、艺等学科门类。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69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13个、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领域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 来源:高考网www.gxEDuW.com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的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6年面向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400-54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00-1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每生每年 1000-1500元。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我校2016级新生中,软件工程专业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和天津理工大学华信软件学院上学,其他专业新生在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上学。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确定的并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无专业级差,即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投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该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尚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测试考核。

  第十五条 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测科目为4C且技术科目合格者,均具有报考我校资格,不同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为准。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2017年在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 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数学两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八条之规定。

  第十八条 对天津生源考生,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高考总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者。首先比较考生数学和英语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若相同,再比较考生其他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首先比较考生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A的数量,如相同,再比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B的数量,依次类推)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成绩较佳者。

  高考总分相同条件下,可先对普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所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对考生视力、色觉、身高等有所要求,具体体检标准参照海事局最新颁布标准执行(或请详查我校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不需要参加省市招办组织的口语测试。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艺术类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专业复试,复查或复试不合格者将按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分制。

  第二十六条 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天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照本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我校郑重声明: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咨询人员做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4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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