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_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3篇)

来源:企业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19 11:30: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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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是www.39394.com烟花美文网小编整理的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3篇)

安全生产2016年安全月安全主题展板图片

  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查改结合标本兼治,切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笔者结合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问题,谈谈几点感受。

  一、 组建一个精干的事故隐患评估小组

  事故隐患评估是一项非常细致、烦琐的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开展这项工作。因此,工作组组长最好由安全分管领导担任,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财力资源保障。评估小组成员应该由工作热情高、专业素质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最好是专职,以便更加专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识别和控制生产(工程)系统潜在危险(或称为识别和排除隐患),也就是找出生产(工程)系统中潜在的影响大局的局部故障,以及潜在的可导致大事故的导火索事故,并制备应急措施和实施控制,唯有安全专家才能胜任。

  二、 必须做到全员参与

  事故隐患的识别与评估的最终目标是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要实现这个目标,全员参与是关键。安全管理部门的培训、宣传推广小组要深入基层,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让所有的职工掌握风险评估的方法,认真分析本岗位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工作环境存在的不符合项,使之明确自己周围存在的危害和风险,从而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

  三、 隐患排查唯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才会有实质成效。我国的政治运动已经销声匿迹了,但一些政府的行为还或多或少地习惯于开展运动的方式,如果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作为一个运动来实施,则不会有丝毫的实效。我的观点,是建立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级彼此互动、相对封闭和协同匹配造成的隐患排查长效运行机制。

  四、 事故隐患的分类及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隐患属于生产系统存在的具体准事故系统,主要有生产(工程)系统潜在危险”和“危险工程系统的危险”。对此实施岗位、车间和厂部三层级彼此互动、相对封闭和协同匹配的检控控制。

  具体分类及排查范围 :

  (一)、火灾: 1、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等。 2、防火防爆场所(各类油库、各类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 3、其它类火灾隐患。

  (二) 爆炸: 1、冶炼炉、加热炉和氨裂化室的水冷却设施强度、抗震性和严密性达不到标准,温度计、压力表、流量表等监控和报警设施未按规定设置,没有定期检测检验。 2、可燃气体管道的法兰、煤气设备的轴封不严密,缺少泄露报警装置。 3、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 4、其它类爆炸隐患。

  (三) 中毒和窒息: 1、危险场所缺少防止误入、误碰、误食的警告牌。 2、危险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救护器材。 3、其它类中毒和窒息隐患。

  (四) 机械伤害: 1、生产设备操作点和操作区域的照度不符合规定。 2、设备运行时,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动零部件,未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3、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 4、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 5、其它类机械伤害隐患。

  (五) 泄露: 1、液氨储罐破损;液氨储罐的出口阀门密封不严泄漏;各接头及压力表的安装处密封不严引起泄漏。 2、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罐体密封不严等。 3、其它类泄露隐患。

  (六) 腐蚀: 1、在各类酸配比、酸洗过程当中酸液的飞溅,没有防护设施。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对设备、建筑的腐蚀。 3、酸雾对人体呼吸器官造成的伤害。 4、其它类腐蚀隐患。

  (七) 触电: 1、电缆孔洞未封堵;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电缆沟严重积水、漏水。 2、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未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盖子。 3、电动机、台钻、砂轮机、烘干机、切割机等缺少规范的接地线。 4、其它类触电隐患。

  (八) 坠落: 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不规范,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2、平台栏杆、护板、安全网的高度或强度等达不到要求或缺少、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等。 3、其它类坠落隐患。 (九) 其它类隐患: 1、如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相关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未进行新操作方法和事故预防措施的教育,并未及时更新修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检测检验,查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治。 3、其它类隐患。

  五、排查和整治的具体要求

  1、隐患不除,事故未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针对事故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充分认识事故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单位正职、主管安全的副职、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职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治,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2、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实行确认制。每月单位填写《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汇总单》,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安全处,并由责任单位正职签字确认。

  3、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按属地原则,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的分级确立整治期限、责任人,整治措施、验证人。责任人必须要对整治的项目负责,因整治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一般事故隐患要求七日内整治完成;重大事故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要求立即启动整治。

  5、日常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以《不符合纠正和预防通知单》形式下发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安全处,由安全处下发《不符合纠正和预防通知单》。

  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2

  各设区市煤炭管理部门,韩城市煤炭局,神木、府谷县煤炭管理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陕安监〔2016〕51号)精神,省煤管局制定了《全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全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依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市(区)和省直部门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陕办字〔2016〕39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要求,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安监〔2016〕29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陕安监〔2016〕51号)精神,拟在省煤炭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建立完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预防中小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强化持续创新机制,发挥技术支撑,建立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为目的,以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科学严谨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在“十三五”期间,逐年、分期建成高效灵活、反应快捷、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建设目标。根据《陕西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各市、县(区)的规划安排,力争2017年6月底前,在省煤炭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内,建成覆盖全面、动态管理、运转顺畅的煤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纵向贯通省、市、县(区)、企业,横向连接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部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的并网衔接、闭环管理。

  二、基本原则

  煤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要遵循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建设原则,自上而下,搞好顶层设计,科学布设,搭好体系建设的整体框架;省、市、县要着眼需求,抓住重点,分步实施,把煤炭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日常安全监管、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标准化建设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和长效的煤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资源共享,互联互通。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用先进、开放、成熟的系统开发架构和语言,搭建网络平台,依托网络平台建设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相互兼容、标准统一,操作简单、便于上手,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系统建成后适用于不同层级人员使用,满足上下级之间、业务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体系内形成闭环管理。

  (三)政企互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作用,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为切入点,发挥信息系统的桥梁作用,把政府执法监督的外在压力和企业主动作为的内在动力无缝对接,层层分解责任、逐级传递压力,政企上下联动,形成矿井隐患治理齐抓共管的共振效应。

  三、框架结构和建设需求

  为符合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管理和监管业务需求,信息系统建设涵盖“四层”,设置“六个功能模块”(简称“四层六功能”),建成结构完整、内容齐全、标准统一、操作方便、安全稳定的信息系统。

  (一)基本框架。煤炭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是陕西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构建基本框架,依托省、市现有“智慧城市”、“政务平台”、“安监信息平台”等网络,服务省、市、县(区)、企业, 实现“四层”全覆盖。第一层为省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第二层为各产煤市及省直管县(市)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第三层为各产煤县(区)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第四层为煤矿企业。煤矿企业包括中央在陕企业,省、市、县(区)辖区内企业,分别由各级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相应任务。其中,中央在陕企业和省属企业由省、市共同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和安全制度的建立,企业台账建立到分公司、子公司。

  (二)六个功能标准模块。信息系统设置隐患信息查询、企业自查自报自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治理销号警示、智能统计分析和工作动态等标准模块,各市和煤炭企业集团结合所属企业特点和监管业务需求,可以增加模块,扩充应用功能。

  1.隐患信息查询模块。全省煤矿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安全管理台账信息、标准化达标信息、重大危险源信息、执法检查信息等基础信息。通过查询功能,能够检索各级隐患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属地化隐患治理情况,及依据隐患检索标准、依据标准检索隐患的双向功能。通过建立数字地图模型,配置全省各级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地理信息,准确定位企业位置、隐患概况、应急力量分布等情况,并将隐患分布形成感应区,链接基本信息,方便读取分析。

  2.企业自查自报自改模块。企业依据上级监督检查、群众投诉举报、挂牌督办隐患和信息平台企业端自查隐患,建立企业隐患台账。系统根据隐患台账,录入隐患基本情况、排查人、排查单位、排查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状态等内容,自动向监管部门上报隐患治理、动态、需求,并将相关情况下达企业内部执行部门,实现自报隐患。企业利用系统,定期自动分析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情况、超期情况、隐患分布和整改分布情况,提示企业执行部门和负责人,及时对隐患实现整改治理,完成隐患自改,形成企业自查自报自改的内部闭合处理过程。

  3.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模块。按照隐患等级标准,系统自动实现省、市、县(区)三级挂牌分类,包括各级挂牌隐患数量、行业分类、隐患基本情况、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属地监管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情况。并根据各地区、各单位治理情况,延期销号,动态督办。

  4.整改治理销号警示模块。治理销号模块是监管部门执法的核心模块,监管部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政府端、手持终端和内化于系统的数据库,调取隐患台账,计分量化考核,实现系统自动打分、自动排名和现场处理,以此检查考核全省各地企业及行政区内各级部门隐患工作绩效情况。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企业端,依据国家总局下发的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打分,并以此评定企业安全管理绩效等级。

  5.智能统计分析模块。通过建立智能统计分析模块,实现企业分级分类统计、隐患类别分布统计、企业隐患登记建档统计、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统计、隐患来源分布情况统计、企业隐患复查情况统计,并进行智能分析,横向对比,形成图表,预测安全管理发展趋势,为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提供科学依据。

  6.工作动态模块。为各级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新闻动态、通知公告、隐患自查、隐患治理、长期未登录等信息,及时汇总辖区内隐患工作开展情况。企业能够接收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推送的通知、通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资讯信息,能够定期汇总上报隐患治理、动态、需求等情况。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利用手持终端,实时、现地录入视频、图片和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体系建设的主要载体,是隐患排查重要依据。要立足实际,着眼实用,建立科学、全面、系统的应用标准、业务标准和挂牌督办分类标准。

  (一)应用标准。应用标准可分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类标准。基础管理类标准主要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相关方面基础管理、其他基础管理等12个方面内容。现场管理类标准主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制定煤矿地质保障、矿井建设、开采、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冲击地压防治、防灭火、防治水、井下爆破、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电气、监控与通讯、相关方面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等14个方面内容。

  (二)业务标准。业务标准结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操作规程》等先期制定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冲击地压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等专业的业务标准,再逐步完成制定专业业务标准。业务标准在分类的基础上,区分细则,细化成实用、专业、便于操作的规范标准。

  (三)挂牌督办分类标准。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市、县(区)三级实际,在煤矿事故隐患分级的基础上,制定出分类科学、标准细致、督办严格的省、市、县(区)级挂牌分类标准。

  五、建设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筹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逐级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动员部署,组织筹划工作。在学习借鉴安康、咸阳、铜川市的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安排,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建设工作平稳起步。

  (二)基础准备阶段。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工作特点,明确时间节点,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节奏,细致完成基础准备工作。各级在细分辖区内企业类型基础上,完成企业基础数据采集,建立企业台账。信息采集按国家总局统一制定的标准进行,其中必须要有企业名称、企业代码、企业类型、企业规模、注册地址、行业分类、监管分类、从业人数、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完整、准确的信息内容,各级可以进一步细化,做到对企业“底数清、情况明”。省级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应用标准、业务标准和省级挂牌督办标准的制定,各单位参考省级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并制定本单位挂牌督办隐患分类标准。

  (三)推动运行阶段。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标准和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进行试运行,通过试运行,查找漏洞,整改问题,逐步完善。期间,将适时召开推进会,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在全省初步形成煤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巩固提升阶段。系统运行中,不断总结经验,以用促建,完善系统,固化机制,创新方法,提高隐患查报整改质量,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真正成为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屏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推动。各地区、各单位要把推进煤炭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预防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抓好落实。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列入各级安全生产“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从资金、技术、人力上给予充分的保证。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筹划、亲自部署,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把体系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也必须达成共识,共同推动,形成合力,深入全面迅速地推动体系建设工作。要建立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细化方案,制定措施,各市和省直管市县及煤炭企业集团的实施方案要于6月底前上报省煤管局备案。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标准质量。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省煤管局方案,明确建设时间节点,分解任务,组织落实。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靠强有力的制度,强制性的推行,做到目标明确、制度配套、人员专业、章法规范、措施得力,确保系统建设有序展开,确保系统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

  (三)着眼工作需求,注重方便实用。体系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必须着眼满足工作需要,在全省建立“一企业一清单”,形成基础台账,制定唯一、通用、稳定、可扩展的隐患排查评定标准,逐步固化隐患汇总、分析、上报制度,形成安全隐患企业周清单、县级月清单、市级季清单、省级半年清单,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到企业,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要带头抓建设、抓落实,真正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建设投入,严格奖惩制度。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多方发力,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建设需要,确保系统建设顺利完成。要保证建设质量,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省煤管局将重点对各市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集团进行督办检查并实施考核,对建设质量低、进程慢,没有按计划和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打好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促进城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2015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覆盖所有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完善各单位隐患查报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执法体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永州市2015年隐患排查治理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意见》,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力争在2015年内建立起覆盖所有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落脚点,以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为着力点,以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以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标准化建设为结合点,通过建立覆盖所有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具有特色的、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并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1、启动实施阶段(5月2日至5月31日)。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认真组织学习《永州市2015年隐患排查治理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意见》,积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宣传发动,根据各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

  2、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利用该系统平台,积极组织所属单位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隐患整改、主动进行管理。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工作考核、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

  3、实施检查考核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准确上报。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里将根据工作情况表彰在此次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大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途径的安全宣传工作,使每位职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形成人人参与,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

  3、落实常规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的指导、监督、整改制度。要根据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检查实行“四定”,即定岗、定人、定时、定查。要坚持安全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出检查相结合,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带领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个安全岗位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按照程序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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