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2018]2016农村建房新政策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19-05-07 17:3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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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农村建房新政策

  新政策暂时还没有出台,按照老的执行。  国家关于农村建房,原则利用旧村旧址,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且每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不得超过三分土地,现有宅基地多于三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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