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护环境的知识|保护环境知识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19-03-24 11:3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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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是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做好综合的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让人们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下面是五度学习www.wudu001.com分享的保护环境。供大家参考!

  保护环境

  1、防止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以及各种温室气体,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 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4、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也可以更好的发现和研究,现在发现的问题,一边研究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2环境问题编辑

  

  我国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污染物排放量还相当大,远远高于环境的自净力;工业污染治理任务仍相当繁重,有些经过治理的地方又出现反复,城镇生活污染比重明显增强;不少地区农业水质,土质污染问题日渐突出,有些地方的农副产品,出现有害残留物超标现象,影响人体健康和产品出口;部分地区水土流失,荒漠化仍在加剧,等等。从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已初步得到遏制,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目前我国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严峻的环境形势迫使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是持续发展还是自我毁灭?毫无疑问,我们应当刻不容缓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否则,日益恶化的环境将使我们在其他领域中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黯然失色。因此,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的位置。予以重视,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和改善环境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3相关发展编辑

  发起及发展

  

  环境保护是由于工业发展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过于严重,首先引起工业化国家的重视而产生的,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舆论宣传而使全社会重视和处理污染问题。

 

  1963年美国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出版了一本名为《寂静的春天》的书,书中阐释了农药杀虫剂滴滴涕(DDT)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作用,由于该书的警示,美国政府开始对剧毒杀虫剂问题进行调查,并于1970年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各州也相继通过禁止生产和使用剧毒杀虫剂的法律。该书被认为是20世纪环境生态学的标志性起点。

  1972年6月5日至16日由联合国发起,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届人类环境大会”,   为人类和国际环境保护事业树起了第一块里程碑。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环境的全球性国际文件,它标志着国际环境法的诞生。

  1975年在贝尔格莱德召开的国际环境教育会议,该会议发表了著名的《贝尔格莱德宪章》,此宪章阐明了环境教育的目的、目标、对象和指导原理。

  1977年在苏联邦格鲁吉亚共和国首都第比利斯召开的第一次环境教育政府间会议,会议发表了《关于环境教育的第比利斯政府间会议宣言》和《环境教育政府间会议建议书》

  2009年12月7日—18日,丹麦首都哥本哈根Bella中心召开了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来自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召开峰会,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会议发表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环境保护起步

  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也是从1972年开始起步,北京市成立了官厅水库保护办公室,河北省成立了三废处理办公室共同研究处理位于官厅水库畔属于河北省的沙城农药厂污染官厅水库问题,导致中国颁布法律正式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和使用滴滴涕。1973年成立国家建委下设的环境保护办公室,后来改为有国务院直属的部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省{市、区}也相继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厅}。

  环境保护发展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缔结或参加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公约、议定书和双边协定,其中主要有: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该议定书的修正; 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特别是水禽生境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及其该公约的修正。东南亚及太平洋区植物保护协定、国际热带木材协定;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防止因倾倒废物及其它物质而引起的海洋污染的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关于油类以外物质造成污染时在公海上进行干涉的议定书,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国际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核材料的实质保护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事故及早通报公约,禁止在海底洋床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它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条约;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职责是执行各级议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控制污染物排放政策,鼓励开发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以控制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4相关活动编辑

  世界环境日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

  历年环境日主题

  1974年:只有一个地球(Only One Earth)

  1975年:人类居住 (Human Settlements)

  1976年:水,生命的重要资源 (Water: Vital Resource for Life)

  

  1977年:关注臭氧层破坏、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和滥伐(Ozone Layer Environmental Concern; Lands Loss   and Soil Degradation;Firewood)

 

  1978年:没有破坏的发展 (Development without Destruction)

  1979年:为了儿童和未来——没有破坏的发展(Only One Future for Our Children - Development without Destruction)

  1980年:新的10年,新的挑战——没有破坏的发展(A New Challenge for the New Decade: Development without Destruction)

  1981年:保护地下水和人类和人类食物链;防止有毒化学品污染(Ground Water;Toxic Chemicals in Human Food Chains and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1982年:纪念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10年,提高环境意识(Ten Years after Stockholm (Renewal of Environmental Concerns))

  1983年:管理和处理有害废弃物,防止酸雨(Managing and Disposing Hazardous Waster: Acid Rain and Energy)

  1984年:防治沙漠化(Desertification)

  1985年:青年、人口、环境 (Youth: Population and the Environment)

  1986年:环境与和平 (A Tree for Peace)

  1987年:环境与居住 (Environment and Shelter: More Than a Roof)

  1988年:保护环境、持续发展、公众参与(When People Put the Environment First, Development Will Last)    1989年:警惕,全球变暖 (Global Warming; Global Warning)

  1990年:儿童与环境 (Children and the Environment)

  1991年:气候变化──需要全球合作 (Climate Change: Need for Global Partnership)

  1992年:只有一个地球── 一齐关心与共同分享 (Only One Earth, Care and Share)

  1993年:贫穷与环境──摆脱恶性循环(Poverty and the Environment - Breaking the Vicious Circle)   1994年:一个地球,一个家庭 (One Earth one Family)

  1995年:各国人民联合起来,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We the Peoples:United for the Global Environment)   1996年:我们的地球、家园、居住地(Our Earth, Our Habitat, Our Home)

  1997年:为了地球上的生命 (For Life on Earth)

  1998年:为了地球上的生命——拯救我们的海洋 (For Life on Earth: Save Our Seas)

  1999年: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 (Our Earth, Our Future, Just Save It)

  2000年:环境千年 行动起来(The Environment Millennium - Time to Act)

  2001年:世间万物 生命之网 (Connect with the World Wide Web of Life)

  2002年:让地球充满生机 (Give Earth a Chance)

  2003年:水——二十亿人生命所系(Water —— Two Billion People are Dying for It!)

  2004年:海洋存亡 匹夫有责(Wanted! Seas and Oceans——Dead or Alive)

  2005年:营造绿色城市呵护地球家园green cities - plan for the planet(中国主题: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   2006年:沙漠与沙漠化(map of the desert and aeolian desertification in china中国主题: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7年:冰川消融 后果堪忧Glacial melt consequences (中国主题:污染减排和环境友好社会)

  2008年:改变传统观念 推行低碳经济Change traditional concept of a low-carbon economic(中国主题:绿色奥运与环境友好社会)

  2009年:你的星球需要你,联合起来应对气候变化Your planets to you, it should be on climate change(中国主题:减少污染——行动起来)

  2010年: 多样的物种,唯一的星球,共同的未来 Their own species, the only planet, and common future(中国主题:减少污染——行动起来)

  5基本内容编辑

  环保,从身边小事做起...

  最近,北京一群中学生给朱镕基总理写了一封提倡环境保护的信,引起了总理的高度重视……扪心自问,我们每一位又何尝不应该对此深刻反省呢?

  环境保护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个新问题,我国政府也早就提出了明确的治理目标。作为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普通人,虽然不可能都直接从事环保工作,但我们完全可以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当看到洗手间的水龙头在滴水时,是不是能够举手关上呢?当电池用完后能否分类收藏处理而不是随手扔掉呢?当购物时能否自觉不使用超薄塑料袋呢?……一件件小事虽然都很不起眼,但却体现我们究竟具备了多少环保意识。

  笔者知道有一位老太太,她每次上街买菜都要自带一个小布袋,每次上餐馆吃饭都要自带一个小钢勺。看起来很平常,但能够像这位老同志那样,长年自觉坚持不使用白色塑料袋,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确实不容易。这不但要有坚定的环保信念,还需要有良好的习惯。无可置疑,环境意识与人们的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在大学校园里我们最容易找到环境保护的支持者。但是,我们同样也能够经常在大学的食堂垃圾桶里发现大量的剩饭剩菜。笔者还听说有这么一位大学生,他热心环保事业,曾积极奔赴云南边陲保护金丝猴,但他却可以数次忘了关掉水房里哗哗流的水龙头。这提醒我们,全面的环境保护和全民族环保意识的普及与提高,决非轻而易举;环境保护不仅仅包括动物、森林的保护、防止大气和水的污染这样一些“大事”,也包括我们周围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各种小事。

  人类对环境的保护,归根结底是基于保护地球上日益枯竭的资源,保护我们生存发展的最起码条件。当工业文明进入21世纪后,它对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对资源的使用走向了滥用,这引起了人们越来越高度的警惕。各国政府为了保护环境,采取了许多措施,环境保护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并且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今天,提起环境保护,几乎没有什么人会公开反对,但是真正做到自觉长久地保护环境,保护资源,还有许多工作在等待着我们去做。我认为首要的就是要在全民族树立起环保意识,具体地说就是树立资源意识,生存意识。要让大家都认识到,保护环境与资源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保护环境不仅是关乎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而且已经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今天的生存!不能抱着环保多我一人少我一人差别不大的思想,也不能对保护环境有任何松懈和怕麻烦的思想。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固然负有重要的责任,而每个单位,每个企业,每个人对此更是承担了更为直接、更为具体的责任。只要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大家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就一定能为社会、也为自己留下一片碧水蓝天。在这一点上,北京的中学生们已经为我们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难道我们还有什么需要犹豫的吗

  资源与环境—人类生活的保障

  人类自诞生起,一切衣食往行及生产,生活,无不依赖于我们所生存的这个星球,地球上的大气、森林,海洋、河流、土壤、草原、野生动植物等,组成了错综复杂而关系密切的自然生态系统,这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环境,长期以来,人类把文明的进程一直滞留在对自然的征服掠夺上,似乎从未想到对哺育人类的地球给予保护和回报,在取得辉煌的文明成果的同时,人类对自然的掠夺却使得我们所生存的这个星球满目疮疤,人口的增长和生产活动的增多,也对环境造成冲击,给环境带来压力。

  众所周知,人类是以自然环境为生存,延续的物质基础。但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自然环境却遭受到越来越严重的破坏。大气污染,水污染,陆地污染。。。。。。以至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块净土。

  或许你会想,现在重要的是发展科技,科技发达了之后再去环保也不迟,那你到时候可要后悔了。如果我们现在过分陶醉于对抗大自然的胜利,认为我们取得了什么了不起的成就,那我们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气候变暖,臭氧层空洞,酸雨,有毒废弃物,野生生物灭绝,以及大气、水污染等,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连串全球环境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但我们现在还只是学生,不可能为全人类的环境作出特别大的贡献,但我们可以从身边的环境做起,从保护学校的环境做起,例如:遵守有关禁止乱扔各种废弃物的规定,把废弃物扔到指定的地点或容器中,避免使用一次性的饮料杯、饭盒、塑料袋,用纸盒等代替,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垃圾,减轻垃圾处理工作的压力,爱护花草树木,少赠送贺年卡,保持校园清洁等。

  以上这些虽是小事,但是,只要大家动手,一起努力,从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着手,调整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们就能为保护地球做出一份贡献。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的小主人。 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6环保意识编辑

  地球一小时(Earth Hour)是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提出的一项倡议,希望个人、社区、企业和政府在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六20:30-21:30熄灯一小时,来表明他们对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支持。过量二氧化碳排放导致的气候变化目前已经极大地威胁到地球上人类的生存。公众只有通过改变全球民众对于二氧化碳排放的态度,才能减轻这一威胁对世界造成的影响。2011年3月26日20:30—21:30,“地球一小时”将再次引发全球城市、企业和个人的自愿参与,届时全球将有4000多座城市参加,我国参与活动的城市将在40个左右。

  资源破坏

  一是资源破坏。人类过多消耗各种矿产资源。按照传统的消耗量计算,世界石油仅够维持50年,煤、天然气仅够开采200-300年。

  生态破坏

  上世纪50年以来,全球森林资源已失去了一半。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地球上每分钟有2000平方米森林被毁掉。

  土地沙化

  世界沙漠化土地已经达3600万平方公里,几乎是中国、美国和俄罗斯国土的总和。

  物种减少

  地球上平均每天就有一个物种消失,预计在未来的30-40年中,将有6000种植物在地球上消灭

  人类生活环境恶化

  环境恶化是工业文明造成给人类造成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1952年的伦敦烟雾事件,5天内有4000人死亡。

  其它如水体污染、酸雨、光化学污染等都是破坏自然的表现

  7保护措施编辑

  1、使用布袋

  

我们去商店或农贸市场购物,几乎每样物品都会随赠一个塑料袋, 回到家后,这些塑料袋往往立即被扔进垃圾箱。作为垃圾,塑料袋离开了 我们的家,但是它们并没有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都 是随处可见塑料袋,遇到刮凤的天 气,它们就会在空中飞舞,降落在树 枝上、河流中,影响卫生和市容。塑 料袋增加了垃圾的数量,占用耕地, 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更为严重的是塑 料在自然界中上百年不能降解,若进 行焚烧,又会产生有毒气体。仅图一 时方便,却把垃圾遗弃给子孙后代。 这样做合适吗?以北京为例,若人均 每天消费一个塑料袋(约0.4克重),每 天就要扔掉4吨塑料袋,仅原料就价 值4万元。小小塑料袋的害处真够大。 我们从前也是用可以重复使用的菜篮 子和布袋子购物买菜的,普遍使用塑 料袋只是近几年的事。我们应该恢复 既往的优良传统。德国年轻人正以挎 布袋购物为荣,让我们也来追随这种 “绿色时尚”吧。

 

  2、尽量乘坐公共汽车

  美国洛杉矶的居民,在1943年发现空气中有一种微白的薄雾,有时 带有黄褐色,刺激人眼疼痛和流泪,这种薄雾日趋严重,但直到10年后才 找到真正的祸首——汽车。1955年和1970年洛杉矶又两度发生光化学烟 雾事件,前者有4000多人因五官中毒、呼吸衰竭而死,后者使全市3/4 的人患病。汽车排放的废气,在每年5-10月份的强烈阳光作用下,形成 光化学烟雾,引起眼病、喉头炎和头疼,还降低了大气能见度,使车祸和 飞机坠毁事件增加。如今,汽车废气的治理已取得相当的成功,但数量的 急剧增长,使汽车仍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据报道,近年国内某些 大城市也出现过光化学烟雾污染。不仅如此,制造汽车的过程中也要消耗 自然资源,也要排放污染物,汽车还产生噪声等危害。而且日益增加的汽 车给城市交通造成重大压力,造成交通拥堵。这些都严重地困扰着我们的 生活,而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少乘小汽车,提倡乘坐公共汽车。

  3、 不进入自然保护核心区

  4 、不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

  5 、不燃放烟花爆竹

  6 、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

  7、节约自然资源

  ......

  对于保护环境,需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许多事情当然必须由国家和政府来做,比如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禁止使用氟利昂等等。但是,有些事情却与我们每一个人有关。我们如何做到从我做起,保护环境呢?下面几条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到的:

  首先,必须遵守有关禁止乱扔各种废弃物的规定,把废弃物扔到指定的地点或者容器内,特别是不要乱扔废电池,因为一节废电池中所含的重金属,如果流到清洁的水中,它造成的污染是非常厉害的。

  其次,在学习中,要尽量节省文具用品,杜绝浪费,比如,铅笔是用木材制造的,浪费了铅笔就等于毁灭了森林。

  第三,应该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饮料杯、泡沫饭盒、塑料袋和一次性筷子,用陶瓷杯、纸饭盒、布袋和普通竹筷子来替代,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垃圾的产生。

  第四,虽然泡泡糖是小朋友们十分喜爱的糖果,是一种有益于人体健康的食品,但是,千万不要乱扔咀嚼后的胶基,因为它会到处乱黏。在吃的时候,可以先将它的包装纸收好,用来包裹吐出来的胶基,然后,再将它扔到废物箱内。

  第五,不要随意捕杀野生动物,尤其不要吃人类的益友——青蛙,因为1只青蛙1年内大约能吃掉1.5万只昆虫,其中主要是害虫。

  第六,要爱护花草树木,不破坏城市绿化,并且积极参加绿化植树活动。

  第七,离开房间时,关上电灯并且拔掉电视机、音响、计算机等的电器插头。

  第八,即使在最寒冷的地方,也没有必要使室温超过18℃,如果你觉得冷,可以多穿一点衣服。

  第九,尽可能用节能灯代替普通灯泡,尽管它的价格相对贵一些,但它的耗电量只及普通灯泡的一小部分。

  第十,用密闭容器代替塑料包装物来储藏食物。

  第十一,购买饮料尽可能选择可回收再利用的罐装饮料。

  第十二,请携带自己的购物袋去购物,以避免使用不可回收利用、不可分解的塑料袋。

  第十三,节约用水,在刷牙时,请关闭水龙头。

  第十四,园丁应施用有机

  肥料,如混合肥和粪肥,避免

  使用杀虫剂和除草剂,因为它们会渗入泥土,危害水源。

  第十五,开车时减速行驶,这样耗油量小,还可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第十六,尽量以步代车或骑自行车。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也无论是家庭、国家,还是世界,环境永远是我们的朋友,善待朋友,就是善待我们自己。

  一、做绿色消费者。购买绿色环保的装饰材料或其他消耗品

  二、自带筷子,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

  三、拒绝购买以濒危物种为原料的中药材。

  四、拒绝使用珍贵木材用品,给动物一个安全的家。

  五、双面使用每张纸。

  六、使用节水型用具,节约每一滴水。

  七、使用无磷洗衣粉。

  八、购买无氟冰箱,防止地球臭氧层被破坏。

  九、随手关灯,节约能源。

  十、发现污染,打电话给环保局。

  十一、拒绝过度包装。如能用一个装下,绝不使用两个塑料袋。

  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 代业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是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蔼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 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 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公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计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确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确资料。检查机关应为被检查机关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确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确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二十二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确目标和蔼任务。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发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语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购买力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有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 据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 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四) 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五) 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同时废止。

  8环保名言编辑

  手下留情,足下留青,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植树造林,功在千秋。

  爱祖国,护绿化,保清洁,爱家园。

  保持地球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人人为环保,环保为人人。

  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

  珍惜资源,永续利用。

  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

  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环境保护。

  提高环境意识,保护美好家园。

  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保护环境山河美,持续发展事业兴。

  保护环境,就是爱惜生命。

  哪里有绿色,哪里就有生命。

  地球只有一个,失去它,我们到哪里去寻找家园。

  只有服从大自然,才能战胜大自然. ——达尔文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 ——雨果

  人们常常将自己周围的环境当作一种免费的商品,任意地糟蹋而不知加以珍惜. ——甘哈曼

  大地给予所有的人是物质的精华,而最后,它从人们那里得到的回赠却是这些物质的垃圾. ——惠特曼

  非但不能强制自然,还要服从自然. ——埃斯库曼斯

  我们违背大自然的结果是,我们破坏了自然景观的美,自然动态的美和天籁的美. ——诺曼·卡曾斯

  人生欲求安全,当有五要:一要清洁空气;二要澄清饮水;三要流通沟渠;四要扫洒房屋;五要日光充足. ——南丁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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