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社保局云南昆明社保局]『昆明社保局』云南昆明社保局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19-03-24 08:3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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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同时加挂昆明市外国专家局的牌子。负责昆明市的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小学生作文网www.zzxu.cn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昆明社保局』云南昆明社保局供大家参考选择。

  『昆明社保局』云南昆明社保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871-63331166

  传真号码:0871-63362843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1、乘坐203路、204路、205路、207路、207路途经文庙站回程、208路、z28路公交车到 昆明市政府(和谐路) 站下步行170米左右。

  2、乘坐c85路公交车到 昆明市政府 站下步行180米。

  3、乘坐公交k20路、z27路公交车到 昆明市政府(朝云街) 站下步行220米左右。

  4、乘坐公交170路、216路、218路、d25路、d26路公交车到 昆明市委(春融东路) 站下步行400米左右。

  5、乘坐公交215路、221路乙线、222路、c4路甲线、c4路乙线公交车到 新区会堂 站下步行490米左右。

  微博:

  邮编:650500

  网站:http://rsj.km.gov.cn

  管辖范围:呈贡区、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东川区、安宁市、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昆明市社会保险局简介

  地址:昆明市呈贡行政新区8号楼2楼

  电话:0871-3964034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保险改革、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昆明市参统单位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核定工作;编制基金征收计划及昆明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负责昆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确保参统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知道协助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昆明地区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审核、支付工作。负责指导昆明市社会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协调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督促稽查;对管辖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进行生存状况调查及负责管理昆明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构建昆明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络。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企业年金、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为补充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昆明市社保局下属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0871)

  五华区社保局 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42号 66277588

  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昆明市北京路481号 63134876

  官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昆明市关兴路320号 67173335

  西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昆明市茭菱路260号 68046962

  东川区社会保险局 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 62138545

  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昆明市呈贡区古银路50号 67475703

  安宁市社会保险局 安宁市大屯新区宁湖新城政府综合办公楼 68699190

  宜良县社会保险局 宜良县匡远镇花园街18号 66185181

  晋宁县社会保险局 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117号 67896317

  富民县社会保险局 富民县永定镇黎阳路148号 68812125

  云南昆明社保局

  云南昆明社保局:http://rsj.km.gov.cn/

  (点击下图可直接进行访问)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同时加挂昆明市外国专家局的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昆明市人事局的职责;划入原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三)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责,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四)加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五)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六)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人才开发和人才智力引进,为现代新昆明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和各类人才来昆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发布本地区劳动工资最低价位。

  (九)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十一)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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