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允许|应允许“读不懂”现象的存在

来源:自我介绍 时间:2019-02-08 04:0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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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允许“读不懂”现象的存在

  硬着头皮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酒国》,而且还得说句实话:最后五分之一的篇幅是挑着读的,结局也没明白。

  据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这本《酒国》的封底上介绍,该作品“是莫言于1989至1992年全力打造的一部将现实批判锋芒推向极至,并在叙事实验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和创新的长篇力作。”

  这个评价必须承认,与一般的小说叙事方式不同,《酒国》在叙事方面是一种挺另类的实验。小说由三个方面的文本组成:

  一是省检察院特级侦察员丁钩儿去酒国市调查当地人举报的“红烧婴儿”案件的过程;

  二是酒国市酿造大学的写作爱好者李一斗与作家莫言的一组信件;

  三是李一斗寄给莫言的一系列小说。这几篇小说据李一斗本人称,也在进行一种文体实验,有“严酷现实主义”,有“妖精现实主义”,有“纪实主义”,有“新写实主义”……

  据“百度百科”上说明,这三方面的文本”相互穿插,相互渗透,虚实交加,真假互映,构成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文学世界”。

  的确,笔者的阅读体验也是“光怪陆离”的。一会儿被作者带到不明所以的现实世界,一会儿又被扔到妖气熏天的虚幻社会,没有一个人是正常的,没有一个情节是四平八稳的,没有一段心理刻画是让人感到愉悦的……

  当然,抛开莫言与李一斗的通信,仅就主体部分的内容来看,故事脉络是清晰的:特级侦察员丁钩儿奉命到酒国市调查一个特殊案子;但到酒国市的人没有谁能经得起诱惑,在权力、美酒和女人之间周旋的过程中,丁钩儿虽然不断提醒自己不要喝酒,但最后却醉酒淹死在茅厕里。(惭愧是的,因为最后跳跃得过多,我是看封底的介绍才知道这个结局的),整个的阅读过程仿佛都要喝醉了酒一样,晕晕乎乎的,一点也不清醒。情节极其简单,故事发生的时间跨度也非常短,但作者以丰富而奇瑰的想像力和汪洋肆恣的语言,让短短的故事带有了浓厚的神幻色彩,始终让读者不得要领,只记住了一个疯狂的女司机,一家由侏儒开办并由一群侏儒为服务员的酒店,以及不断出现的以酒为中心的脱离现实生存状态的超越普通意义上的人。

  莫言是中国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又是一个从一开始就极有争议的作家。凭借张艺谋拍摄的《红高粱》成名,依靠“多产”而蜚声文坛,在国外获奖无数,但其作品里面反映出的一些倾向却又一直为主流文学界“持保留意见”。一部《非乳肥臀》闹得沸沸扬扬,间接说明了莫言在创作上的大胆,直闯人们心理上的禁区,把人性中的诸多阴暗面毫无顾忌地给予展现,思考的角度独特而又犀利,一直是特立独行的典型代表。

  即使是获得矛盾文学奖和诺贝尔文学奖的长篇小说《蛙》,在题材上也是非常敏感,甚至触及到了中国政策和政治的层面,言人所不能言,发人所未敢发。

  实事求是地讲,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莫言虽说也是高产作家,但所受到的关注度并没有像现在这么大。奖诺奖收入囊中,一方面是他在创作手法上的不断突破,让国外同行刮目相看。文学也像科学一样,无论是内容还是手法,都需要有所不同才行。莫言在叙事技巧上的不停的实验,也是其成功的一个重要方面。莫言在获诺奖的演讲中说自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这很中肯,他的确是在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对现实中的一些事件和自己的经历、思考进行一些陌生化的处理。这种处理,笔者觉得是有意为之,毕竟有些题材不能用社论的方式进行写作,文学,不同于新闻题材,它更自由,也更有张力。

  也就是说,莫言的作品既可以归为“寻根文学”一类,更可以作为“先锋小说”而存在,他不断地探索长篇小说的叙事方式,用它自己的话说,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这部小说从发表到现在已经24年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读过,有多少人曾经耐心地读完它。笔者要说是,尽管它的法语版曾经获得过2000年法国儒尔·巴泰庸外国文学奖,尽管它被美国汉学家葛浩文誉为创作手法最有想象力、最为丰富复杂的中国小说,尽管有人说它借助“酒”这种饮料,描绘了中国的官场生态,抨击了官场的腐败,但我确实没有读出这些来,除了里面那些带给我相当不舒服感受的男男女女,他们的言行和思想都让我有一种想呕吐的冲动。

  细细想来,小说中可能有很多隐喻,比如“红烧婴儿”,会是像鲁迅评价封建社会“吃人”一样,批判这个社会是“人吃人”的社会;“酒国”则象征了到处是酒局,吃吃喝喝的腐败,既有权力寻租,又有色情交易……不过,这些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了。

  读完后,为了印证自己的一些观感,从网上搜相关的“专家评价”,很可惜,太少,几乎没有,而且都是不关痛痒的打擦边球式的评论,根本没有洋洋洒洒的触及小说本质的让人信服的结论。

  有几句倒是说得很实在:

  “莫言在1992年完成的长篇小说《酒国》在批评界一直未能引起足够的注意,仅在其封面上印有‘一部无法评论的作品’、‘90年代莫言最出色的小说’字样,但事实上《酒国》是莫言在小说叙事技巧上特别是‘陌生化’手法的又一次成功建构,甚至有人说‘这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先锋小说’,而且认为是‘只有莫言才能写得出来的长篇小说’。”

  我相信,为什么评论这么少,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不懂,所以不敢。而且,我更相信,自从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他再写出类似的作品,就更没有人去评论尤其是“批评”了,一片叫好声倒是可以想见的。

  当一位作家写出只有自己才能“解秘”的作品,必然意味着要失去很多的读者,虽然读者不能总呆在自己的阅读“舒适区”,可是总不能硬着头皮痛苦地去读。这就像一名学生数学基础太差,非得让他去做微积分一样。

  当然,“不懂”不等于“不对”或者“不好”,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提出的时候世界上只有几个人能“稍微明白”,不是也不能否认他的伟大吗?

  莫言的作品看得真是不多,除了《红高粱家族》《生死疲劳》《蛙》之外,真的没读过别的了,这三篇虽然也感觉到了“陌生化”,但比起这本《酒国》来,还是更为通俗一些。

  尊重莫言在长篇小说叙事上的贡献,但也应该允许像笔者这样“读不懂”的现象存在。

  再好的酒,有些人也是一滴也不沾的。硬劝,费力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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