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工伤死亡赔偿金额|2017年深圳工伤补助金

来源:学生演讲稿 时间:2019-01-25 21:52: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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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下面是小学生作文网www.zzxu.cn 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深圳工伤补助金,供大家参考。

  2017年深圳工伤补助金

  2017深圳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b、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4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2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个月本人工资;

  c、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25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2017深圳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

  a、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b、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c、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d、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五、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相关问题解答

  一、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难以按照“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如何处理?

  【回答】: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其中,难以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应当以工伤事故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二、深圳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答】:现行深圳6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保留劳动关系者可以一次性领取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用人给予安排工作。如不能安排工作的,则每月发放本人受伤前工资60%的伤残津贴。如职工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获得4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赔偿。咨询电话12333。

  三、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回答】:按照规定,经鉴定为十级工伤总共可以获得12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额。其中包括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适用范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职工

  2017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6年全国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居民消费进一步改善》一文,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现张士谦律师对2017年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进行如下总结:

  一、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72320元

  计算公式:33616元/年*20年=672320元

  33616元为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备注: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1195元/年*20年=623900元;

  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

  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6955元/年*20年=539100元;

  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4565元/年*20年=4913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1810元/年*20年=436200元;

  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9109元/年*20年=38218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10年的);

  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7175元/年*20年=34350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09年的)。

  二、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2014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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