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文

来源:活动方案 时间:2019-01-19 15: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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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39394.com - 工作计划】   为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减轻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患者,我国政府要求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做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1、防治目标

  (1)力求放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力求不发生放射性职业病;

  (2)力求不发生各类放射事故。

  2、防治措施

  (1)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触放射危害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放射设备的设置、布局、安装要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淘汰设备。

  (3)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

  (4)发现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5)制定放射工作场所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3、工作安排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2013年1月到2月4日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放射防护有关知识。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内容、考试试题等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上岗前: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到相应的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从事放射工作。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4-5月

  地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人员:人员名册

  总结:总结材料入档案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

  根据本院对放射诊疗工作的安排、安排适当时间对放射诊疗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有害因素的监测:每季度对本院放射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价。

  4、经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培训所需经费;

  (2)职业性健康体检费;

  (3)有害因素监测费;

  (4)劳动防护用品费;

  (5)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费。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降低职工患职业病的风险,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特制定XXXX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粉尘、有害气体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粉尘、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作业是煤矿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病性是缓慢发展的,不容易被察觉,它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措施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有害气体、空气中粉尘浓度的监测;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有害气体自动报警装置、转载点防尘喷雾装置、打钻点捕尘装置、巷道全断面防尘喷雾装置等等;粉尘、有害气体的日常管理,包括有害气体的日常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定期测定等;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正确佩戴完好的个人防护用品,严禁在有害气体超标的环境下作业等等;例外,矿井还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矿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害、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工作场所的改善计划与实施方案

  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对制度运行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1)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2)上半年安排有职业危害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下半年安排有职业健康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加油站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根据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按时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防寒服、防静电防砸耐油鞋等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和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女工保护

  (1)不安排女工到职业禁忌岗位。

  (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二、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与实施方案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年初公司统一组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年终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体检结果存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职业健康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职业健康工作、资金计划与实施方案重要性的认识,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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