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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演讲稿 时间:2018-12-16 19:00: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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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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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逐步加大的宏观经济背景,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市经济大局,积极应对困难挑战,牢牢立足住房保障,持续紧盯归集扩面,积极贯彻楼市新政,不断优化资金使用,严格管控运营风险,狠抓服务质量提升,坚决落实从严治党,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开创了中心发展新局面。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中心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91.01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88%,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11.05%;新增开户人数13.62万人, 同比去年增长2.58%,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36.17%;投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51.1亿元,同比去年下降16.83%,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7.94%;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3.19亿元,同比去年增长9.7%,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6.07%;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64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32%,完成全年计划指标125.72%;资金运用率96.46%,同比去年增长3.95个百分点;个贷逾期率0.0004%,个贷资产质量继续保持稳定。

  (一)创新增人扩面机制,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

  中心始终视增人扩面工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克服宏观经济形势偏紧、企业招工停滞等困难,创新增人扩面机制,深挖民营企业扩面潜力,全年实现新增开户单位3135户,新增开户人数13.62万人,完成计划指标的136.17%,其中,民营企业新增开户单位2589户,新增开户人数2.85万人,分别占全年新增开户单位数和开户人数的82.58%、20.93%。一是借力“多证合一”改革精准扩面。积极参与政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远程备案制度,将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多证合一”商事登记范围,实时共享工商部门商事登记信息,做好企业数据信息比对,实施精准扩面促缴。二是通过比对企业“五险”规范缴存行为。开展企业缴存事项申报核查,要求各单位诚信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通过比对企业“五险”缴交信息,核查单位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等违规缴存行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三是努力拓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范围。制定了《关于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和台湾香港澳门在沈工作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沈阳市灵活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允许外籍人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四是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扎实做好公积金“七五”普法宣传,完善“一单两库”,实施“双随机”抽查,全年执法检查50户单位,及时纠正缴存人数不足、基数不实、缴存不及时问题;建立市、区两级法院协作联动机制,全年申请法院对3家违法企业、7名欠缴职工进行强制执行。

  (二)强化归集工作管理,公积金归集额实现逆势增长

  在宏观经济筑底企稳、企业缴存相对乏力的背景下,中心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归集管理工作,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91.01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11.05%,同比上年增长3.88%。一是着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质量。细化缴存单位管理,积极开展日常督缴催收工作,促使缴存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全市正常缴存单位汇缴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月汇缴金额升至15.19亿元,同比增长7.58%。二是做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维护职工权益、服务企业发展角度出发,加强日常归集业务管理,督促企业按职工应发工资做实缴存基数,全年共有92.89万名职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月均缴存金额增加1.21亿元,有效缓解了因执行降本减负政策、下调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对资金归集工作造成的影响。三是充分发挥手续费分配激励作用。修订实施《沈阳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分配办法》,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强化计划指标完成考评,加大增量手续费分配占比,对7个不能按时完成全年归集计划的合作银行扣减相应归集手续费,倒逼合作银行抓实抓细归集管理,不断强化联合归集效果。四是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补缴工作。全年协调欠缴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总额4.70亿元,提升归集计划指标完成率2.73个百分点。

  (三)不忘住房保障初心,落实楼市调控新政成效显著

  中心不忘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初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迅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凡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条款均在第一时间全部落实到位:一是重点保障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调整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再次申请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存量房,根据房屋竣工使用年限,核定最低首付比例为30%-60%;不受理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申请;经统计,全年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人数占本年总贷款人数的80%。二是积极推动楼市去杠杆。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至40万元,双方缴存由70万元调至60万元,三方缴存由90万元调至80万元,经统计,全年户均公积金贷款由新政出台前的38.9万元下降至32.6万元,降幅16.19%,公积金贷款平均年限亦由新政实施前的22年缩短至20年。三是重点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公积金贷款需求。改进了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即按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上限,限制高收入群体贷款最高额度,同时,为照顾低收入群体贷款需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经统计,全年支持月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贷款人数占本年贷款总人数的近70 %。上述政策的实施,有效抑制了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充分保障了职工刚性、改善型购房需求,温和渐进释放了公积金贷款需求:中心全年投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51.1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普通自住住房信贷投放总额的21.26%;全年公积金支持职工购买商品住房4.11万套、389.77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市商品住房销售套数、面积的22.74%、23.02%,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刚性、改善性购房需求作用进一步彰显。

  (四)切实做到应提尽提,住房消费提取得到充分保障

  中心始终全力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确保应提尽提,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和公积金制度获得感不断提升。一是公积金提取金额再创历史新高。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143.19亿元,同比增长9.7%,中心75%的当年归集资金用于职工提取使用。二是提取资金使用进一步向住房消费领域倾斜。全年现金购房提取、偿还商贷提取等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达到81.9%,同比去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更多资金定向流入住房消费领域,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更加明显。三是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人数、金额大幅攀升。全年支持4.02万名租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21亿元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人数和金额同比去年分别增长77.1%、58.87%。四是尽力满足大病特困职工提取需求。全年支持337名大病、特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41万元,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燃眉之急。

  (五)强化立体风险防控,资金管理运营规范安全高效

  中心以政策为尺度、信息化为载体、规范化为抓手、内部监督为重点,严密防范管理运营风险,全年没有发生任何资金安全问题。一是坚持集中统一管理资金模式。严格执行“日始定时定额账户资金调配、日终零余额清算管理”,保证了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量资金增值收益。二是加强账户资金动态监管。设专人按日监控各类账户和资金,按日填写银行存款对账情况表,按月形成与银行对账情况报告,严格规范各委托银行对账单、业务回单,及时安全调拨资金。三是严控个贷投放风险。实施《公积金贷款楼盘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开发企业楼盘风险评估监控,从源头上规避贷款风险;修订《委贷手续费分配暂行办法》《个贷逾期管理办法》《个贷逾期代偿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委贷银行、担保公司贷后管理责任。四是严防骗贷骗提公积金行为。与公安、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8家商业银行联网,与民政部门建立婚姻信息查询专线,共享省建行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网银系统平台,实时核查职工个人信息,防止骗贷骗提行为。五是加强审计稽核。应用审计稽核系统开展2637万笔日常业务稽核和预警监控,实施2次线下专项审计调查,开展1次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点自查和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排查,形成《中心内部控制报告》,切实防范公积金运营系统性风险。六是强化科技保障。完成中心核心业务系统、管理系统、网站系统、客服系统开发和优化,及时解决系统问题,业务网络及信息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了各项惠民新政安全平稳落地。七是做好资产保全。稳步推进抵贷资产清收,加大对有抵押物执行案件推进力度,完成对32个逾期项目贷款的风险隐患排查。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缴存职工服务体验全面提升

  中心以“马上办”、“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优化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一是办事大厅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深入开展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四个一”标准化服务, 近80%业务事项即来即办、一次性办结,个贷业务做到“一站式”办理,提取业务实现当场审核、资金即时到账。二是全力做好“双休日”延时服务工作。全年74个“双休日”共为3.3万名职工办理个贷、提取业务金额7.3亿元,累计接待咨询和办事群众4.8万人次。三是网上服务大厅系统(二期)全面建成。全市近90%缴存单位开通了网厅业务,8.7万名缴存职工注册了个人网厅账号,实现了单位业务网上办,个人业务手机办;全年网上办理单位业务13.8万笔,占前台单位业务量的30%;网上办理个人业务1.96万笔,占前台个人业务办理量近20%,“网上办理公积金模式”被列为我市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四是业务要件和办理流程大幅缩减。全年精简公积金个贷、提取要件16件,推出容缺办理事项5项;借助“多证合一”改革,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远程备案,企业工商登记与公积金缴存登记实现同步办理;进一步压缩贷款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10个工作日之内即可完成审批工作;联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抵押系统,开展网上抵押登记,使商品房贷款发放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存量房贷款发放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组合贷款发放时限缩短至21个工作日。五是降本减负政策成效显著。全年818户缴存企业、11.1万名缴存职工下调了公积金缴存比例,帮助企业减负3.1亿元;1653户缴存企业、1.9万名缴存职工下调了缴存基数,帮助企业减负1.4亿元;43户特殊困难企业办理了缓缴手续。六是民意诉求回复质量进一步提升。充分利用省民心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心12329客服热线等平台,积极解决民意诉求,全年各类诉求案件办结率100%、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全市考核为满分。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干部员工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中心组、各支部按月开展理论学习,完成4个专题研讨,2次邀请十九大报告宣讲团成员做专题辅导,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得到进一步强化。二是坚决贯彻从严治党各项举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详细梳理各业务环节廉政风险点,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制度,深入开展“增强四个定力、筑牢思想防线”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五个一”活动;坚持挺纪在前,善用“四种形态”,全面组织开展正风肃纪自查自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逐步形成。三是夯实基层支部党建基础。严格执行支部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深入开展“五个‘十佳’”共产党员工程,全力争创市直机关“百强”党支部,年内2个基层支部成功晋级市直机关“百强”党支部,一个基层支部被市委组织部授予沈阳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四是打造过硬的干部员工队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治,严查中心全体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全面推进能力培训和知识拓展更新,全年举办4200学时调训培训,全体干部职工人均40学时以上,全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八)综合保障坚强有力,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科学编报预决算。保质保量完成2016年度决算编制工作,认真完成2017年预算执行,高效完成2018年预算编制,在全市决算单位评比中,中心被评为2016年“决算先进单位”。二是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完成行政经费预算政府采购27个项目和2018年预算政府采购4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完成2013-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结算验收项目37个。三是扎实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按季度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清查,执行固定资产条码粘贴管理,分3次完成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四是精心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工作有关要求,精心制定中心考核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处室及责任人,确定年度考核15项重点任务。认真汇总、编写中心各季度、年度职责履行重点工作任务、自查报告及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上报。五是有效提高政务运转效率。充分利用省政务网、市政府智慧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中心电子政务协同办公门户网和中心政务督察督办系统,大力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政务运转效能进一步提升。六是做好做细后勤保障。中心机关及各管理部的各项维修维护、备品发放、预算编制、招标采购、安全保密、扶贫开发、档案管理、车辆管理、保安管理、食堂管理等均规范高效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心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增速趋缓,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不高、扩面阻力较大。二是住房公积金个贷资金需求旺盛,资金流动性风险和个贷逾期风险日趋严峻;三是“最多跑一次”事项有待进一步增加,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减证便民”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四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实、担当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机关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中心2018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引,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工作定位,紧盯归集扩面工作,不断夯实制度长远发展根基;坚持住房居住属性,满足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创新风险防控机制,保证各项资金规范安全运营;推进系统升级换代,打造全新业务信息系统平台;深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综合服务水平再上台阶;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建设过硬的公积金从业队伍,奋力开创沈阳住房公积金发展新时代。

  中心2018年主要工作指标是:归集住房公积金192亿元,全年新增开户职工10万人;投放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120亿元,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60亿元,资金运用率保持在90%以上;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003%以下,实现增值收益8亿元以上。

  为完成以上任务,中心将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紧盯归集扩面工作,不断夯实制度长远发展根基

  一是制定实施2018年度归集扩面行动方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严格工作要求,科学指导全年归集扩面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多证合一”商事改革。充分利用工商部门“多证合一”平台数据,比对查找未建企业,实施精准扩面。三是加快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单位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单位住房公积金诚信状况进行信用分级管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建制企业记入失信“黑名单”,并通过市级信用平台公示曝光。四是尝试吸纳部分灵活从业人员建制。试点《灵活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率先吸纳具有稳定收入的、具备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雇员建制。五是制定实施《增人扩面业务工作手册》。明确未建企业扩面工作各业务环节操作流程,实现增人扩面制度化、操作流程规范化、程序步骤标准化。六是充分发挥合作银行扩面作用。严格执行《沈阳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分配办法》,加大增量考核占比,充分调动合作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积极性。七是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对经履行正常督建程序后仍未建、拒建且无正当理由的企业,经中心审批后,及时纳入行政执法程序,以行政手段强制单位建制。

  (二)坚持住房居住属性,满足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一是树立“应贷尽贷”理念。不忘住房保障初心,全力支持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和中低收入家庭公积金贷款需求,确保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占比和月均收入6000元以下贷款家庭占比均在7成以上,为中低收入家庭的刚性、改善性购房需求持续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继续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保持个贷政策的总体稳定性和连续性前提下,严格审核贷款申请人资质,不受理三次及以上公积贷款申请,不支持写字间等非自住性、投资类购房贷款申请。三是扎实推进楼市去杠杆。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不变基础上,增加流动性调节系数控制,即根据原有贷款额度与流动性调节系数之乘积,最终确定职工贷款额度。四是不断优化贷款投放管理。完善个贷业务操作规范,精简办理要件,统一贷款政策,理顺审贷流程,严格委贷银行、担保部门考核,加强个贷业务培训,加大网厅系统应用,进一步提高贷款投放效率。五是继续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对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消费类提取、租房提取、无房证提取等做到应提尽提,切实保障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条件支持大病特困提取,帮助缓解困难群体的燃眉之急。六是做好个贷提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本地各类新闻媒体,进一步做好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有效提升职工对公积金业务政策认知度。

  (三)创新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类资金规范安全运营

  一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应急机制。制定《中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增强流动性风险预测、计量和调控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稳健运行。二是深化资金集中管理。修订《沈阳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资金集中存储,强化零余额账户管理措施,提高全辖资金统一调剂、集中运作能力,切实发挥资金规模效益。三是严防个贷、提取业务风险。加强贷款楼盘风险评估、日常监控,杜绝源头风险;引入二手房贷款房屋价值评估,规避二手房贷款风险;落实个贷逾期管理办法及委贷手续费、担保费分配办法,加强逾期贷款清收,促进个贷资产良性循环;充分利用“四网一线一平台”,防范骗提骗贷行为。四是加强内部审计稽核。应用审计稽核监控系统做好后台常规动态监控,适时组建专项联合审计核查组,定期开展线下专项审计稽核,加强对基层管理部日常稽核工作监督、考核、指导,充分发挥基层部门内部稽核职能作用。五是做好现行业务系统运维保障。提升系统运维保障技术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及时化解各种问题和隐患,确保业务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和各类公积金业务的规范高效开展。

  (四)推进系统升级换代,打造全新业务信息系统平台

  一是建成符合行业标准的业务系统架构。严格按照住建部《基础数据标准》及结算标准的要求进行新系统建设,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体系。二是建成一级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实现由现行的“财务计划处/管理部”分散核算(二级)模式向“财务计划处”集中核算(一级)模式转变,保证会计核算规范性、高效、安全。三是建成实时结算的资金结算平台。利用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构建实时结算的资金结算平台,实现结算业务的实时办结和资金账户的统一集中管理。四是建成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综合服务平台。以“互联网+”为导向,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为主要载体,拓展中心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等8种服务渠道,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五是建成高效全面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对涉及业务管理、流程管理、业务合规管理、资金管理等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梳理,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加信息化防控手段,有效规避各类风险及隐患。六是建立电子档案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的有效联动机制。实现按不同类别对住房公积金归集资料、提取资料、贷款资料、会计档案、公文档案以及其他纸质、影像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五)深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综合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一是提升办事大厅服务效能。完善“一站式”服务大厅硬件设施,更新办公桌椅、等候座椅、自助终端、排号机等办公设备,科学布局服务窗口,提升服务效率,完善延时服务、限时办结、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服务形式,进一步营造整洁、舒适、便利的“一站式”服务环境。二是全面实施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全事项、优流程、简要件、压时限”为特征的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标准化体系,制定实施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办事指南、窗口人员岗位工作标准、办事大厅配套服务、日常管理等标准化规程。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逐一研究、分析,改进业务办理方式,确保该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四是实现更多事项“一窗办理”。对62项住房公积金事项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尚未实现“一窗办理”事项,逐一研究解决,最终实现一项业务“一窗办理”。五是提高网厅业务使用率。大力推广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强化单位经办员网厅业务培训,努力扩大个人网厅应用人群,提高住房公积金网厅使用率,让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有关业务“一次也不用跑”。六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不断简化办事要件,通过建立诚信申报、事后核查等方式,建立健全部分业务要件“容缺办理”制度。七是切实办好民意诉求。努力做好各类投诉件办理工作,提升回复效率,确保回复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降低投诉总量。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建设过硬的公积金从业队伍

  一是夯实思想建设基础。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实践者、忠诚捍卫者。二是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关规定,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积金从业队伍。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落实市委“九重用九不用”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员工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好中层干部、后备干部、优秀员工三个层面的教育培训,重点培养专业技能、专业精神、专业素养,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四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坚持把党建重心放在基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大力实施“红色堡垒工程”,推进“百强支部”争创,把各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五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惩贪。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严查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厉查处系统内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六是狠抓机关作风养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求真务实,弘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践行“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引导中心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想为、敢为、勤为、善为。

  (七)提升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健全完善机关行政管理

  一是科学编制预决算。按实际支出保质保量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认真完成预、决算公开和2018年预算编制。二是规范经费执行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十项规定”,深入推进机关节能降耗,降低行政经费支出。三是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合理安排计划时间,争取在11月底完成全年政府采购工作,并加强政府采购审核工作力度,降低废标率、预算损失率。四是深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全年分二次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报废处置,执行固定资产季度报表管理,按季度分析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五是做好市政府智慧政务办公平台调研。广泛收集整理中心各部门对于办公平台的意见需求,及时和开发单位沟通协调,完善平台的各项功能。六是强化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强中心重点工作督查力度,保证中心重要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的迅速贯彻落实。七是做好绩效考评。认真编写各季度绩效工作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台账,做好考核部门各时间段现场察访核验工作准备,确保年度各项考核任务按时圆满完成。八是强化后勤保障。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做好预算编制、招标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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