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6信仰]唯一的信仰6篇

来源:读后感 时间:2018-09-11 15:0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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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信仰篇1:狼图腾小狼小狼读后感900字 唯一的图腾,唯一的信仰


狼图腾小狼小狼读后感900字 唯一的图腾,唯一的信仰

古往今来,汉族人民对于狼的印象一向不好,我也不例外。但是一本书,彻底颠覆了我那愚蠢的看法;也顺便颠覆了我的世界观,使我有了自己心中的——图腾。

我爱我的民族,很爱,我为自己是汉族子孙而感到骄傲。可是,我不得不面对现实:汉族人民不喜欢狼,起码很多不喜欢。正如《狼图腾小狼小狼》里说的:

“汉人把最恶毒的人说成狼心狗肺,把欺负女人的人叫做大色狼,说最贪心的人是有狼子野心,把美帝国主义叫做野心狼,大人吓唬小孩,就说是狼来了……汉族人恨狼,结果把狼的本事也恨丢了。而蒙古人却把狼当神一样地供起来,活着的时候学狼,死了还要把自己喂狼。”

因此,学到狼的本事的,也大多是少数民族的人,那些把狼当做图腾的少数民族的人;能打到欧洲的中国人,也都是少数民族的人,也都是草原的人,腾格里的人!我不禁叹气:狼,多棒的一个种族!它们重情重义,团结协作;从不会把自己的同伴置于死地;会主动抚养没有母亲的小狼,甚至是人类弃婴;杀伐果断,透着一股子狠劲,有傲气,有傲骨;聪慧过人,知道打伏击战、围歼战、车轮战……有些地方甚至于人类也只能望尘莫及!比那些动不动就杀害抛弃自己同伴的愚蠢的食草动物要真诚的多!重情重义的多!可惜,汉人有一个缺点:迷信。相信中国童话里所说的“狼是大坏蛋,羊是善良的,正义能战胜邪恶……”等等的,真是可笑至极!荒谬至极!见过哪只羊在打倒另一只羊时会放它一马的?都是至死方休!

有一个词语:狼烟。我对中国最权威的字典里的解释感到深恶痛绝:狼粪烧出来的冲天黑烟。什么狼粪烧的浓烟,简直就是一派胡言!燃烧狼粪,几乎不会有烟!更别提冲天的绵延千里的壮观黑烟!我还是对《狼图腾小狼小狼》里的解释比较满意:这其实是汉人比喻那些马上民族的人,把他们比做成狼,于是,当看到他们到来时,就说狼来了,然后点上冲天黑烟,于是渐渐流传出了一个词:狼烟。都说汉族人勤劳,我却为此感到十分不齿:勤劳?勤劳有什么用!能到饭吃吗?能保家卫国吗?!就如一首诗里说的:长城的古砖抵挡不住洋炮的弹片!那些马上民族为什么能打到欧洲?就是因为他们有狼的狠劲坚韧!如果草原上的女人都像汉人的女人那样溺爱孩子的话,草原上的民族早就死绝了!几千年安逸的生活,让我们丢了与生俱来的一样东西:血性!

这本书把我好好地洗了一番脑,使我有如醍醐灌顶般猛然清醒:我误会了一个多么优秀的种族!从此,一个图腾在我心中生生刻下——狼图腾!

唯一的信仰篇2:我的信仰

我的信仰
这世界本无信仰一说,只是有了思想这一玄奇昀物什才跟着诞生了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信仰就是一种思想。
小时候,爷爷告诉我:“一个人应当有一种值得他必生去追求的信仰,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当时的我只五六岁大小,鬼知道信仰是个什么东西(反正它没我的鼻涕对我的吸引大)。再大一点,我上了小学,天天捧着儿童启蒙读物看,看过来看过去,百看不厌。虽然大部分内容都不懂,但不妨碍我对它们的喜爱。爷爷看见了,抚着花白的胡子欣然一笑:“不错,不错,小孙儿大有前途啊!这启蒙读物内容看似简单,却是培养一个人的信仰以及三观的基……”当时我额角冷汗就下来了,扔下读本就跑了。只留下爷爷在那吹胡子噔眼。而“信仰”一词却在我的脑海中印了下来。
上了初中后,大家都争先恐后的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申请书如雪花般堆满团委书记的桌子。当然最后我如愿以偿的加入了共青团。开团会时,团委书记扶了扶眼镜框,严肃的说:“首先恭喜各位加入共青团,我们共青团历史悠久……所以,一个人要有信仰,才会有未来:”又是信仰,这大概是这个词第不知多少次出现在我脑海里了,它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什么会影响人的一生?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对它推崇备至?一个又一个问号在我心中闪现。我第一次决定好好回家和爷爷谈谈这个信仰是什么?”
晚上回到家,一放下书包,就跑向爷爷卧室要问个究竟。“爷爷,你常凡间(说)的信仰到底是什么呢?”我摇晃着爷爷的臂膀。爷爷摸了摸我的头,说:“信仰啊,它虚无缥缈却又真实存在,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印刻在人的脑海中。”是什么?”心痒得厉害,祈祷着祖父(爷爷)快点说。“它铭刻于人的灵魂深处。”爷爷继续说,对一个人有什么影响呢?”“信仰是被动的,它从不会主动去寻找人,通常都是人寻找它。信仰是一个人极度崇尚的人生准则或者可以说是宗旨,在信仰的影响下,人们通过不懈的追求以求达到自己心中所想。孙儿啊,有一点你要记住:”真正的信仰是要一直坚持的,它是不能轻易被改变的。如果一个人的信仰不坚定,那么信仰对于他一(来)说就是一件工具并非思想,同时也说明这个人一定不会太成功。”“爷爷信仰有好坏之分吗?”“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有其好坏之分。像法西斯主义,邪教教义之类的都是催人向恶的信仰:(此处应为分号)像共产主义,佛教,基督教宗旨都是催人向善的信仰。崇尚邪恶的信仰,会使人走向深渊,崇尚高洁的信仰,会使人走向光明。”
和爷爷的谈话让我迷茫的心顿时亮堂起来。第一次有种充实的感觉,这种快乐是我不曾有的。
爷爷给了我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说这是一本伟大的、高洁的,有着纯洁的(删)革命性书籍,多读读会给人以极大的精神洗礼。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生活,因为即使是一场暴病或意外都可能终止生命。”这是我的左右铭亦是我的信仰!

唯一的信仰篇3:团结的作文 初一关于团结的作文(5篇)


你知道团结的力量有多么得强大吗?正如邓中夏所说的“五人团结一只虎,十人团结一条龙,百人团结像泰山”,团结的力量是无穷大的。

篇一 团结的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只要我们能够团结起来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情.有句话说得好:大家一条心,黄土变成金!还有一首歌曲叫做团结就是力量,这首歌曲也是激励大家要团结起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蚂蚁是团结力量大的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蚂蚁通常找到食物后不向其他动物一样一下子就把食物拿走,因为他的身体实在是太小了,单单几只蚂蚁根本承受不了一些普通食物的重量,所以蚂蚁找到食物后,立刻返回,召集来更多的蚂蚁,借助团结的力量搬起了比自己体重要重上好几十倍的重量的食物,将他运送回去.团结可以使一群小小的蚂蚁搬起几斤甚至几公斤重的食物,由此可见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多么的神奇啊!再比如一支筷子,我们可以毫不费力的把它折断,而一大把筷子你就很难折断它.

一根木头,用途不大,可是如果有一大堆木头就可以做出很多东西,用途广泛.中国有一句话说道人心齐,泰山移,这句话短短几字却概括出了团结力量大的道理.此外能说明团结力量大的例子是数不甚数,可以说团结是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繁荣昌盛的重要砝码.

团结可以战胜任何困难.1998年我国长江流域发生了特大洪水,洪水十分凶猛,势不可挡,长江周边的县城村落全部都被无情的吞没,在这个不可阻挡的自然灾害面前,中国人民和解放军战士异常勇猛,他们组成了抗洪大军,来到前线与洪水做最激烈残酷的战斗,在这场与自然灾害的战斗中,军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洪军民手拉手,用团结的意志用沙包和身体筑成了坚不可摧的城墙,堵住了一股又一股洪水的去路,用团结的力量战胜了特大洪水.同样,在“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同样也是依靠团结一心的民族精神,依靠着依靠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才战胜了可怕的“非典”疫情,又一次取得了胜利.只要我们团结起来,任何困难都会被我们打-倒,任何艰难险阻都会被我们征服!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成功,只要团结起来就可以坚不可摧,只要起来团结就可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让我们团结起来携手共创我们这片美丽的家园!

篇二 团结的力量

每一个人的专长并不一样,术业有专攻,若能够有效整合,必定能够发挥更大的力量,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团结力量才会大,如果能够透过团体的参与,大家彼此分工合作,脑力激荡,发挥创意,很多事情可以做得更透彻更完美,而且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失误发生,让事情做起来更顺畅.效率更高,更圆满成功。

举例来说:学校的清洁工作,可以依同学的专长或特点来分配工作。高个子的人可以负责擦窗户;比较会打扫的人,可以负责地板的清扫;有领导管理能力的人,可以负责分派工作及检查;比较细心的人,可以负责擦桌椅:力量大的人,可以负责倒垃圾或搬东西等等,大家分工合作,一下子就可以将清洁工作做好。但如果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就必须花费很多的时间,而且可能因此而做不好。

团结力量大,蚂蚁也能搬巨象,如果不能够团结合作,抛开不了私心私利,反而会事倍功半,甚至一败涂地。有这样一则故事:“若一间公司想聘请一个中国人和一个外国人来做事,中国人会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中国人非常勤劳,不畏艰难。”

若许大家都能抛开个人利益,以团队的整体利益为前提,不分彼此曾经是否有恩怨,开诚布公,工作分派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彼此包容、尊重、欣赏,大家分工合作,相信许多事情一定能够做得更好更圆满。

篇三 团结

窗外的雨淅沥的下着,嘀嗒声不绝于耳,街道上早已满是寂寥。

没有行人,不见了各色的雨伞,仿佛那一瞬间,世界只剩下我一人,静静地站在阳台,听歌,也听雨。

秋季的雨是少见的,炙热的阳光消失在夏日离去之际,此刻,倒更像阴雨连绵的春。

缤纷的色彩与奇异的图形组成了这个世界,它们随意揉合着,造就了万物的辉煌。芸芸众生,便都是由这简单平淡的直线与曲线构成,定睛一看,是难以忘怀的精彩。

且不说我现在所写的这复杂的方块字,单是那每个绝不会超过三画的英文字母也可以加入到这个世界万物的组合。

一笔一画,一撇一那,都是那么的妙曼而清新,所有的笔画合作着,它们之间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不分族别,都齐心协力,都奋力前行。

这26个字母是团结的,它们可以构成代表着各种事物的单词,它们可以展示人们所想,组成足以勾勒心灵之声的句子。

没有意识,没有生命的字母都能做到如此,可我们人类呢?

我们残杀了自己的同胞;我们让战火与鲜血席卷整条历史长河;我们开启了潘多拉之盒;我们放飞了载满自私的风筝……我们信奉着“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是的,我们也曾合作过,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充斥了我们的大脑。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干枯的白骨成就了这一将的百世流芳,只剩下古战场上阴风呼啸;“一朝天子一朝臣”已成定论,当新的帝王即位,功勋无数的老臣大都沦落到了偏远的郡县,苦守那荒凉的衙门。

如果人民团结,那谁还能威胁到这个国家的存亡?

想那八年抗战,我们中华儿女的团结扫除了比我们强大了数倍的敌人;想那几天前还历历在目的阅兵式,祖国最精锐的士兵激发了我们潜伏在心中的热血。

这是团结的力量。

字母可以组成单词和语句;笔画可以构成优美的文字;水滴可以汇聚成浩瀚的大海;我们微小的力量也可以成为国家兴盛的标志。

窗外的雨还在下,淅淅沥沥,滴滴答答,它们也是团结的。

篇四 团结

如果你问我力量源自什么?我会回答:力量源自于团结合作。也许你不相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但是我却像教徒相信主一样相信这个真理。

当你读完《敬重卑微》这篇短文,你会发现,原来微弱的力量组合在一起后,能转化为更强劲的力量,战胜巨大的困难。

一只小蚂蚁并没有多大的力量,只要一点火它就死了;但是,如果是一群这样卑微的小蚂蚁的话就很难被烧死了。你一点火,小蚂蚁们便会以最快速度抱成一个球,迅速滚出危险区域。当然,为了蚁群的利益,最外层的蚂蚁都被火烧焦了。

可能你听了会发笑,小蚂蚁哪有那么大的本事,但事实却不容争辩。的确,一群卑微的生命团结一致,通过它们自己的努力,就能创造出奇迹。

想到这里,我们人类??拥有高级头脑的动物,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呢?为什么总是不能团结到一块儿去呢?那是因为人的多样化,有的人很有集体荣誉感,什么事都想着集体,都愿意与其他人团结合作;而有的人则很自私,在集体里就是不愿意自己吃亏;有的人甚至像个寄生虫一样,总想别人“拖”着它走。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危急时刻都是各奔东西。有人会认为,这样不是很好吗?一点都不好,有时候,各奔东西反而一个也逃不掉。应该团结一致,集合许多人的大脑来想办法脱险。

作为人类,不应该那么愚蠢,想靠自己的力量脱险。虽然,我们比蚂蚁的力量大,但是在危急时刻,不见得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大过一群蚂蚁的力量。一根筷子很容易折断,但是一把筷子团结在一起,一个人就很难折断。

人还是要慷慨些,要学会团结,只有团结了,才能找到力量的根源,一股股强劲的力量才会像泉水一般涌出来,解除眉之急。

篇五 我懂得了团结

六年的小学生活,的确让人怀念,但踏上了初中的路途,也让我受益不浅。在这个学习的“大家庭”种,我学会了互相帮助;学会了感恩;学会了自律;收获了友情;收获了恩情;收获了快乐。更重要的是,我懂得了团结!

在初一军训时,我们进行了一场拔河比赛,虽然只是几天的相识,可是在比赛上,我们就是一个团队,抱着同样的理想,共同前进。虽然过程很艰辛,科我们并没有放弃,在数位同学的努力下,我们获得了第三名。正是这种团结一致,永不言弃的精神一直推动着我们,鼓舞着我们。

还记得刚入学时,我们班的成绩是全级最差的,但我们并没有失望,一次次的考验,一次次的失败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充满冲劲和信心。每天进步一点点,每位同学努力一点点。课后,我们会有激烈的数学题讨论,彼此分享看法和观点,共同探索真理;周末,约几位好朋友一起到图书馆阅读,积累名言,名句,名篇,上课,积极思考,积极发言。同学之间也会互相互助,互相激励,在学习上你追我赶。

在一次测验上,我的成绩十分不理想,情绪也十分低落,于是,便有几位同学安慰我,让我重新鼓起了勇气和信心,去追赶那些更加优秀的学生。

团队的精神永远是最强大的,团队的力量更是无与伦比的。只要同学之间多了一份关怀,多一份关爱。在别人有困难时,伸出援手;在共同奋斗的路上,团结一致;全班同学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前进,相信胜利就不远了!

初一的这段经历,我永远不会忘怀,“团结合作,团结奋斗,团结努力”就是我们唯一的信仰。是共同的信念把我们的心拉在了一起;是团结的心,让我们勇往前进!

团结,永远是团队成功的法宝!

唯一的信仰篇4:张扬个性坚守信仰

张扬个性坚守信仰
终点,在那里,那是我们的信仰;路,自己选,那是我们的个性。
通常终点是一定的,但是路是不定的。走到哪里,是我们的责任;但怎么走,是我们的自由。   
我们一路放歌而行,朝着我们的信仰——永远在空中高高飘扬的信仰前进,我们走在属于自己的路上——我们自己选择的路。我们张扬着青春的个性,我们坚守着此生的信仰,一路向前。
伦敦奥运会上,刘翔又一次摔倒,他倒地的姿势是那么狼狈不堪,有人甚至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可是最后呢?他站起来了,他单腿跳着到了终点——如果我们一定要输,可不可以努力不让自己输得那么惨?
多日前,是谁说雾太浓没了前路,当时同样迷茫的我附和说心太乱失了信念。
最终先走出的是他,他说不要说我没了信念,而要说,我的信仰一直在空中飘扬。
那时的我仍然有些懵懂,不过我想我现在可以明白了。
有人说,人的一生很像是在雾中行走,远远望去,只是迷蒙一片,辨不出方向和吉凶。可是,当你鼓起勇气,放下忧惧和怀疑,一步一步向前走去的时候,你就会发现,每走一步之后,你都能把下一步路看得清楚一点。所以,即使雾太浓没了前路,也要迈出第一步。走出一步,就会发现下一步更简单。也许你会发现,你的路和你,只有一步之遥。
就像在茫茫大雾中迷失了自己的路,我们知道最终的目的地是灯塔,但是,要怎么走?我们向着远处迷蒙的灯光走去,路径,由我们自己来定。
人生谁都难逃一死,可是有人活得精彩——既然结果都是既定的了,那么何不享受这样的过程呢?!
所以,如果结果是一定的,那么我们可以让过程更好一些。
我们张扬着我们特有的青春洋溢,一路欢歌向前。

唯一的信仰篇5:杨丽萍:信仰在,有执念


杨丽萍:信仰在,有执念

任何经历都能够带给人正面的力量。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的时代,也是一个少数人对信仰有执念的时代,比如杨丽萍。

看过杨丽萍孔雀舞的人都会对她的每一个动作念念不忘,她多次登上春晚舞台,将她领略的美好诠释给全国观众,她几乎拿遍了舞蹈界的各种大奖,她就是孔雀的化身,她是个舞台上的神。而对于她来说,这种一辈子心无旁骛的展现,自己与自己灵魂的对话,才是她最渴望从舞蹈中得到的东西。

如果说她是个天生的舞者,倒不如说,她对舞蹈的信仰让她战胜了一切。

杨丽萍是云南白族人,她出生的那个村子,人人都喜欢跳舞,不管男女老少,任何时候都可能跳舞,这是他们的表达方式。也许是这种生活环境让她从小就热爱舞蹈,加上聪明伶俐,对舞蹈独特的天赋,很小的时候,她就成为全村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

杨丽萍十三岁那年进入西双版纳州歌舞团,随后开始了在云南七年的访演生活。这段生活充满了艰辛,他们要去云南各个不同的村庄演出,但村庄与村庄之间根本没有路。演员们自己背着沉重行李徒步穿越原始森林,听起来很酷,其实并不像现在城市人热衷的旅行。原始森林里什么都有,也许冷不丁就踩到还冒着热气的大象粪便、乱窜的蛇、吸血的旱蚂蝗,一路上都是惊险。

访演时,条件很有限,演员们都是跟村民们同吃同住,白天帮村民收庄稼,晚上表演,没有娱乐,休息时间也很少。任何经历都能够带给人正面的力量,就看你如何去看待它,消化它,吸收它。这段经历,让杨丽萍见识了许多民族的生活方式,学习了不同的舞蹈,看到了不同民族的习俗和魅力,为以后的舞蹈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信仰给了她最充足的原动力

我们认识杨丽萍,大概是因为她的孔雀舞。那时候她已经进入中央民族歌舞团,并且小有名气,成为很多人艳羡的对象。可是,杨丽萍觉得央团的训练方式并不适合自己,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也许连舞蹈的热情都会消磨殆尽了。于是她毅然离开,又回到了云南钻研民族舞蹈。当时很多人对于她的决定很不理解,已经走出来了,为什么还要回去过那种苦日子?

但是,杨丽萍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她很对于自然的原生态的舞蹈有着浓厚的兴趣,这次回来,便是为了更好地进行钻研。如果想要坚持自己内心的方向,就必须要放弃一些东西,必须要承受意想不到的辛苦,甚至要能够在逆境中仍然坚持自己的信仰。

如果说《雀之灵》让她成为孔雀公主的化身,那么后来的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让她一直以来坚持的东西有了一次最好的展现,所有观看过《云南映象》的人,无一不被这种原生态的美深深震撼。

可是,《云南映象》编排的最初并不顺利,甚至所有的钱都是杨丽萍自己出的。一开始其实有人出钱来发起这件事,但是后来,出资者太多的商业考虑让杨丽萍拒绝了他们的投资。她拿出了自己的钱,全身心投入到《云南映象》的筹备中。这是自己的事情,就要自己去完成。

这是杨丽萍对于信仰的执念。

《云南映象》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它所有的演员都不是职业演员,而是来自云南边远村寨的山民,是杨丽萍走村窜寨找来的。山路不好走,交通也不发达,杨丽萍就跟当地的乡镇干部骑摩托车,骑牛骑马,遇到天气不好或者路况不好,就步行,一走就是七八个小时。

谁能想象那个在舞台上如清风拂柳一般的孔雀公主能够在山路上连续走上七八个小时,就为了给舞蹈找到一个合适的原生态演员呢?

但是信仰给了她最充足的原动力。

有信仰的人是远离浮躁与喧嚣的

《云南映象》一举成功,获得第四届中国舞蹈荷花奖五项大奖,并且在巴西、阿根廷等南美国家轰动一时,后来,《云南映象》的国际巡演版《香格里拉传奇》在欧洲、美国巡回演出,杨丽萍因此获得了美国辛辛那提市长颁发的金钥匙奖。

一连串的奖项和观众的如潮反应是对她最好的肯定,也是对她舞蹈生涯最完美的陈述。

杨丽萍说,“舞蹈对于我来说是信仰,对有的人则是谋生工具。”如她所说,如果你把一件事情仅仅当成谋生,那么你付出的所有都会觉得辛苦,委屈,不快乐,尤其是当你觉得自己的付出与得到跟别人比起来相差甚远的时候,便会失去平衡,更加失去努力的热情。

相反,如果你把一件事当成自己的信仰,那么,你就会希望自己做到完美,你为之付出的一切,都能在苦中品出甜来。就好像很多女孩儿都会做的一件事——减肥,几乎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但杨丽萍几乎每天都在经历这件事,为了在舞台上呈现出最好的状态,她对体重的要求到了近乎苛刻的程度,就算是多半斤也不行,虽然观众根本看不到你多了半斤肉,但是,这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

有信仰的人是真正安详和宁静的,是远离浮躁与喧嚣的。恰如,杨丽萍。

唯一的信仰篇6:以神的名义


我们是一群失了忆的孩子,魔法森林是我们暂时的居所。

神是在一个午后出现的。那个午后,天空奇迹般的一扫阴霾,日月与星辰,同时闪耀在空中,一道亮丽的彩虹横贯天宇,似这瑰丽的奇景中,最奢华的装饰。

神就出现了,他对我们说:孩子们,我是你们的神。我,只有我,可以令你们回想起前世,了无遗憾地走向来生。

后来我仔细地数了一下,我居住在魔法森林的四十九年里,那样的天气共出现了七十二次。每一次,都会有一批新人加入。

许,这是神对新人们的欢迎仪式。

神是神秘莫测的。他从不走近我们。只有在特殊的日子里,他才会从古堡中走出来,出现在祭坛,高高在上。他有着苍白的面孔,绛紫冷俊的唇。修长的双手,始终隐藏在黑色披风里面,唯有宣誓时,才会伸出,让我们惊现那指间闪烁的光芒。大大的披风帽沿一直遮到鼻梁以下,可是我们完全可以感受到下面那双,貌似冷漠,其实满含温暖的双眼。

神居住的古堡没有人去过。

倒不是神不允许。只是,远远看去,似近在咫尺,可是无论花多久时间,走多长的路程,古堡在目测中的距离,还是未曾变化。

有人说,这是神用幻术化生出的海市蜃楼。它飘渺地存在于人的意象中。

于是古堡,便成了大家信仰的图腾,众人对神顶礼膜拜的信物。

每个夜晚,当闪电在空中划过,利剑般将古堡的幻影分割得支离破碎,影射出一种诡异的美。大家都会不约而同从寄身的树躯里飘出来,向着那遥不可及的方向,长跪下去。

神说,我们必须修炼好自己的法术。只有炼到了最后一成,他才可以带我们去可以唤回记忆的三生石前。前世今生,将由自己把握。

每一个停留在这里的人,都那么急切地想找回记忆,获得新生。我们是那样的虔诚,那样努力。

隐身术、飞行术、穿墙术、变形术、幻化术……每一样,我们都用心去学。

四十九年,我们依然保持着初入森林时的孩童模样。唯一变化的,是头发的色彩。黑色、白色、红色、橙色、金色、青色、蓝色、紫色、七彩流金色,九种发色,代表了法力的九重境界。

通常,黑色是初入森林的新人,不久之后,就变成了白色。所以黑发,只有在特定的日子里,才可以看见。

而七彩流金发色的人,则更为少见。

因为当功力达到了九成,他们便有了荣幸去人类领域完成神指派的任务。任务完成之后,将由神亲自送他们去轮回之所,向三生石追问困扰了一生的谜底。

拥有七彩流金发色的人,在魔法森林的停留时间不会超过一秒。往往是前一秒钟才惊觉于自己发色的转变,后一秒中,已经被瞬间转移到了神的身边。

进入魔法森林第七年,我才第一次看到七彩流金发。那次我正偷懒,转到森林的西郊看年长的人们如何修炼。突然只觉得眼前一闪,在一阵瑰丽的亮色之后,一个人形瞬间消散在雾蔼中,不留一点痕迹。这才惊觉——是转生!

那之后很多年,我都没有机会再见到过七彩流金发。于是常常后悔,当年没有看清那是什么样的一种绚丽。

也正是因为那次巧遇,让我在期待找回记忆、获得新生之外,同时期待上了那一种转变。这种期待,似一种美丽的心情,让我在魔法森林枯燥的修炼生涯,也变得温柔甜蜜起来。

第二十六年,我终于看清了七彩流金发色。可是这一次,情形却大为不同。

又一批新人加入,神立在祭坛上,威仪万仗,成为日月星辰之外,更为闪烁的焦点。

一个先前被派去行使任务的七彩流金发人,突然出现在祭坛一角,嘴角,滴落了淡蓝色透明的鲜血。他面向大家,嘴一张一合,似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样子狰狞极了。

神于是伸出左手,向他的方向轻轻一抹,他便如幻影般湮灭了。

神说,这是第一例任务失败的例子。失败的人,也可以找回回忆,却将被永远困在回忆中,无法获得重生。那种痛苦,比失忆更令人难以忍受。

第四十九年。

终于轮到了我自己

那天清晨,我屏住呼吸,将身体幻化得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在树木之间穿来穿去。突然间,一道奇异的光芒刺痛了我的眼,再睁眼时,我已在神的膝下。与我一齐出现的,还有十一位魔法森林里的伙伴。大家是在同一时刻功德圆满的。

神对我说:去人类领域,找一个叫莫清清的男孩,教他像你一样飞翔。

找到莫清清,是在一所叫作幼儿园的地方。我隐着身,只给莫清清开了眼,所以,除了他,没人可以看到我。

他很显然被我美丽的长发吸引了。他说我是神。

神。一直以来我最仰慕的神。

没想到,在这个七岁男孩的眼里,我也是神。不由得,心里荡漾起些许自豪。

神。你也在为我骄傲吧?

在我的带领下,莫清清跟我来到了阳台上,我告诉他,先用脚尖踮在栏杆上,再展开双臂,闭眼、深呼,向前纵身一跃,就可以飞翔了。

可是正当他准备试验时,有人却将他抱了下来。

我很无奈地站在旁边,看着他不满的啼哭着。

我听见有人说:这孩子一上午都怪怪的,怕不是中邪了吧?

莫清清最后学会飞翔是在一个夜里。

那天他父母都睡着了,我终于可以将他带到窗前。他很聪明,动作要领把握得很好。可是……当他向前跃去,却没能飞起来,而是重重地跌向了楼底。我想接住他,他却穿过了我的身体。

原来,我们根本无法接触。

迅速站立到他的身边,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了丝毫的生命迹像。头脑因为过于猛烈的撞击已经血肉模糊。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人类的血。红色的鲜血。

隐隐地,我感觉到哪里不对。——这次任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呢?

正疑惑间,一团白雾莫清清身体处升起,渐渐清晰之后,我看到了另一个莫清清。眼神**,行动呆滞。神的幻影在空中显现,向着他,微微招手。

我紧紧地跟着他,当他走近到神的身边。我看到神轻轻地将他搂进怀里,第一次,露出了他的双眼——那是什么样的一双眼睛!它狰狞地流淌着人类鲜血的颜色!

当神轻轻张开双唇,长长的獠牙伸向了男孩的脖颈……

我终于明白了神指派任务的内容是什么——原来,他本清楚我们与人类相互不可接触,若想杀死人类,只能依靠引诱。于是,他找来我们这些相貌详和、智力低下的帮凶,替他捕获他看中的猎物,供他享用。

当信仰被打破。生死轮回,也变得不再重要了。一柄光剑在手,即使明知会败,我也宁愿用生命来求一个说法。

莫清清,那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就在几天前,我还以为,我们好伙伴,我是他的信仰他的神。我还想象着当他学会飞翔之后,眼里闪烁的,将是什么样一种惊喜的光芒。

我以为,我真的成为了“神”,可以带给人希望和满足。

却不料,我只是一个阴冷的刽子手。愚蠢而无用。

终于,我倒在了神的利甲之下。惨蓝惨蓝的血液浸透了我全身。

最后的时刻,我又“回”到了魔法森林,再次看到了神的新人仪式,看到了日月同辉的奇景。

心,隐隐的痛着。

我想起二十三年前所见到的那名七彩流金发的同类。这一刻,我才明白他当时为什么面目那么狰狞,神情那么紧张,才明白他想说的是什么……

可是,我比他更无用,我甚至无法打破神的咒障,在众人面前现形。

我只能任血流尽,任疲惫和软弱的感觉夺走我最后的知觉。

再次睁开眼时,我已站在三生石前。三生石里,照映了我前世种种。

一切的转变,是在我遇见了一个长着七彩长发的小姐姐之后。我以为她是天上的仙女,来教我特异功能。虽然我身边的人都不相信。他们说我见鬼了,或者,说我是神经病。可是,我那么那么地相信她,迷恋她……直到,一个深深的夜里,她将我带到一个寺庙的塔顶……

鬼差来接我的时候叹道:真可怜了这孤魂野鬼,阳寿未尽就被勾了魂吸了阳气,在外面飘荡了这么久,直到昨天阳寿尽了才能来这里进行轮回……

有泪,缓缓滴落。以神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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