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听的文集名字]文集名字4篇

来源:其他企业范文 时间:2018-08-26 10: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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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集名字]我所有的梦,只有你曾看过


清晨的雨,淅淅沥沥,半掩的窗帘在风的吹拂下,毫无规则的摆动着。床头的台灯,麻木的倾洒着惨白的灯光。灯光落在我的脸庞上,灼烧着我这一路的理想。

坐在床沿边,我的目光掠过窗前的风铃。如果不是此刻的注意,我可能已经忘了,原来我的世界里,还有一个风铃。它看上去有些疲劳,满身的灰尘并没有隐去它外表的娇艳。

风铃像一根线,纠缠着我剪不断、理还乱的心事。我起身走近风铃,风铃上印着一颗颗粉红的心。

记得灵禅那天一脸俏皮的把它放在我的手中,故作神秘的笑道:初,我把这个世界送给你吧!

当时的我,正在埋头读着一本从路边摊买来的三毛文集,虽然印刷的文字有些粗糙,但丝毫不影响阅读。我头也不抬,淡淡的问道:“你送给我的世界里,有你吗?”我抬头,偷偷看了她一眼。灵禅有些娇羞的低头不语。我看得出来,她对我随意的这一问,上升到了人生这个高度。

灵禅傻愣在那里,似乎是在憧憬着未来的幸福,又似乎是在面临重大抉择。其实我不用眼睛看,也能知道她是欣喜的,至少她喜欢我这样有意无意的把我们联系在一起。我心想,这傻丫头又得乐上个半天了。

灵禅用愉悦的语气说:“我帮你把风铃挂起来吧!”我打趣回道:“只要你不把我挂起来就行。”她背过身去,我抬起头,看着她。灵禅熟练的打开包装精致的礼物盒子,里面是一个飘亮的风铃,看上去应该不便宜。

我不知道我是否喜欢风铃,就如同我不能确定我是否真的喜欢灵禅一样,我甚至不能确定我说过想要一个风铃的话语。

看着灵禅忙碌的样子,猛然间,我觉得她像只身姿曼妙的雨燕。在那时,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这只雨燕早晚会飞离我的屋檐。

灵禅的背影看上去有些迷人,我享受着这样的注视,就像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尤其是那一头的齐腰长发,这也正是我第一次主动搭讪她的理由。我似乎对这样长发披肩的清纯女孩,毫无抵抗力。

今天的灵禅,看上去是特意打扮了一番,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香水味,清香宜人。灵禅遇见我之前,她喜欢的香水不是桂花味,只因那次我们一起散步公园时,秋风吹来桂花的芳香,我久久的伫立,不愿离开。

桂花的香简单,不做作,闻起来清爽,就像灵禅一样,一个简单的女孩,心里永远藏不住话,说话直来直去,毫无城府。

记得我追求她的第一百二十五天,那天已是深夜,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刚回到家不久,我的手机就响起了老狼的那首《情人劫》铃声,当歌曲唱到“我所有的梦只有你曾看过”时,我略带惊喜的接起了电话。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初,做我男朋友好吗?”

我愣在那里,半天回不过神来,比起最初那些日子的冷漠,灵禅的态度突然转了一百八十度,我有些惊讶,半天回不过神来。过了好一半会儿,我才高兴的回道:“好啊!”之后,就是她不断诉说着我那些日子带给她的感动。

是啊,回想起那些日子,我真的觉得自己有些痴傻,每天除了老套的发条短信问候她之类的话外,我偶尔会给她发我的一些生活感悟。刚开始,灵禅只字不回。哦,不对,她回过一次,短信内容大意是不要再打扰她了。

当然,我不会傻到只发短信就能追求到她的地步。每天早上,我都会提前半个小时起床,买着早餐在她的必经之路等她。当然,结果可想而知,她直接从我身边走过。我一连坚持了一百多天,我清楚的记得,在一百零八天,当她走过我的身旁,还不待我讨好的送上时,她就一把从我手里夺了过去,回头对我莞尔一笑。

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隐隐发现她对我态度有所改变,从最初随意的素面朝天,到淡妆笑脸。

偶尔我也会写一些所谓的情诗给灵禅,那些情诗,后来被她用一个小盒子珍藏了起来。偶尔她想找我麻烦时,就会拿出一两张,故意朗声读了起来。每次听着,我都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真恨自己当初写了这些情诗,然后我就乖乖的束手就擒。

与灵禅第一次正式的约会,是在我们相遇的那个公园里。约会的地点是灵禅提出的,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在电影院之类的地方。我早早就去了,心里有些激动,也有些紧张。我就是这样,如果不是喜欢的女孩,就算她长得太漂亮,我也不会多看一眼。

灵禅来了,灵禅这次的打扮,竟然和我们第一次遇见时一模一样。她没有化妆,白净的肌肤和一头的长发,依旧令我心潮澎湃。她的第一句话:嘿,小子,情诗写的不错啊?

“哪有,不过是信手涂鸦之作?”我有些紧张的说道。

灵禅直愣愣的看着我,过了好一阵子,她说道:“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你能帮我写首情诗给他吗?”我心头一惊,难道灵禅是在暗示我放手吗?但是她前几天才说过要和我做朋友。

我勉强维持笑脸,故作镇定的说:“好啊!不过你得在信封上写下我的名字。”我说话再也不像平日里那样顺溜了。

后来,我和灵禅围着公园转了几圈,最后在几棵桂花树坐了下来。灵禅开始说起她的故事,我认真听着,偶尔插上一两句话。这次约会,基本上都是灵禅在说话,我就像个配角。我从没想过,我会在一个女孩面前,紧张到这个地步。

看着眼前的灵禅,我的心,泛起丝丝涟漪。我悄悄的走上前,突然抱住她,然后用流氓的口吻说道:“哟西,花姑娘的干活。”其实,从后抱住灵禅,是想营造一种浪漫的,不知为何就变成低俗的调戏了。

与灵禅在一起,已经三年有余,那些时光,是快乐的。上班时,她一脸清高,就如我的灵魂一般。下班回来的她,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一会儿撒娇让我削苹果,一会儿让我帮她开饮料瓶盖。每次我都会无条件的依从,她也乐于这样的呼来唤去。

灵禅从一个不会做饭的掌上明珠,变成了的一个会洗衣做饭、烧菜和整理房间的贤惠女人。

在我们一起两年后,灵禅开始有意无意的暗示我去见她父母,她说她想要一个家。那时的我,以自由为人生基调,不愿过早的被婚姻束缚。至于另外一个原因,我难以启齿。灵禅的家庭条件优越,父母都是国家公务员。而我呢?我除了每个月那微薄的收入外,我一无所有。

我是个自卑的人,我想逃避。我明知道这种事是早晚要面对的,在灵禅一次次提起后,我有些反感,那次,我们吵架了,也是我唯一一次凶她。她哭着说:我变了,我不再爱她了。

第二天,灵禅就收拾着行李,搬出了出租屋,我有些懊悔,但又碍于面子,开不了口。就这样,灵禅走了。几天后,我才厚着脸皮,又是讲笑话,又是送礼物,又是捶背,又是做鬼脸,反正是一脸讨好。终于,在灵禅忍不住噗嗤的一声笑后,我们和好如初。但是,这次我答应了要去见她的父母。

那天,我穿着灵禅买的西装皮鞋,提着一大堆见面礼上了灵禅家。灵禅的父母很热情,我礼貌的问候了一番后,然后就自觉的跟在灵禅身后帮忙切菜做饭。灵禅看了看周围,见阿姨叔叔不在,用手指戳了一下我的脑袋:“记得待会儿机灵点,把你平时的聪明劲儿都用上,少说话,看我脸色行事。”

在来灵禅家之前,灵禅向我详细介绍了一番叔叔阿姨,从他们的喜好到他们的性格,我都大概了解了。

吃饭时间到了,我依然有些拘谨。饭桌上,阿姨问这又问那,有些问题我正面回答,有些问题我打了擦边球,回答的模棱两可。灵禅不时替我说好话,说我对她如何如何好之类的。叔叔听完,觉得我踏实,关键是对灵禅好,脸色依旧春风满面。根据灵禅所说的,我知道叔叔的性格和我几分相似,年轻时面对爱情时也是傻头傻脑的。

阿姨似乎看起来是那种精明的人,当我回答他我的工作和家庭情况时,她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笑容在她的脸上僵住了。一旁的灵禅眼见形势不妙,用脚踢了我一下。

其实我当时也挺憋屈的,我看出来了,阿姨不喜欢我的家庭条件,大概是觉得我配不上灵禅,给不了她想要的幸福。

灵禅是独生子女,自然甚得叔叔阿姨疼爱。这点,我还是能理解的,谁不想自己的女儿有个好归宿啊?

饭吃到后面,我早已经没有了胃口,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的?如果不是为了灵禅,我估计早就摔门而去了。自从这次之后,灵禅的脸色变得憔悴起来了。我问她是不是有什么烦恼时,她都说没事。

以我的聪明,我早就看出来了,大概是阿姨让灵禅和我分手。是啊,我的确是个穷小子,我真的不能给出什么像样的幸福。那几天,我总是在想着,怎样出人头地之类的问题?

灵禅来见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一天黄昏,我正打开电脑书写自己烦闷的心情时,灵禅突然闯了进来,眼角的泪痕清晰可见。我抱着她,她在我怀里呜呜的哭了起来。我猜测,她因为我,又和阿姨吵了起来。

之后的三个月里,阿姨不时打电话,说的都是些打击我的话,让我离开灵禅。我每次都强忍怒气,冷静的听着,然后在电话里说些我爱着灵禅之类的话。

终于,我上班的那天,阿姨找到了我上班的地方,当着所有同事的面,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并说我欺骗了她的女儿。我在同事的面前,颜面扫地。

为了灵禅,我依然坚持着,但我的心里,已然有些逃避的想法。我真的受够了,每天都压抑的活着。

阿姨连续几次的无理取闹,让我彻底认了输。我决定辞职,离开这座城市。我不得不佩服,果然姜还是老的辣。讽刺的是,当初是以我的死缠烂打开始的爱情,今天却要以阿姨的死缠烂打结束。

第二天,我便递交了辞职申请表,领导同意的很爽快,大概是因为我的事闹得公司鸡犬不宁的缘故吧!回到出租屋,我到房东那里,退了房。然后快速的收拾完行李。我看了看窗前的风铃,刚伸出手,又立马收了回来。

在网上定好火车票后,临走的前一夜,我一夜未睡,不停的抽着香烟,烟头掉了一地,屋里弥漫着烟的味道。

出门,我打了一个的,直奔火车站,火车快要开动的前夕,我给灵禅打了一个电话,向她提出了分手。她抽泣的声音传来,我说了句好好保重,然后就挂掉电话,关了机。

下了火车后,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我不知何去何从?我走在人群里,我想,我是此刻最伤痛的那个吧!

我找了一个廉价的宾馆,躺在床上,我一直发着呆,像个活死人一般呼吸着。

几天后,我找了一份工作,每天做事都是魂不守舍。第七天后,我打开了手机,手机的来电提醒几十个,都是灵禅打来的。我点开灵禅的号码,刚播出,我就挂断了。

晚上回到宿舍,灵禅又打来电话,我还是没有接。我知道,一旦我接了她的电话,我就永远别想放下。

三个月后,灵禅的电话越来越少。突然少了灵禅的来电提醒,我我心里空落落的。我翻身而起,跟以前的房东阿姨打电话说,那间房给我留着,每月房租我照付。幸运的是,那间房在我走后没有人租住。

三个月零五天,灵禅给我发来一条短信——阿姨给她介绍了相亲对象,是一家公司老板的儿子。

我回短信说:“祝你幸福。”我的心,从没那么痛过。然后她回了句——我会幸福的。之后,灵禅再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发过短信。我们的爱情,就这样被时间冲淡。我苦笑着说:“就这样吧!让时间去证明一切。”

半年后,公司来了一位刚毕业的漂亮大学生清,当一个个单身狗都争相献殷勤时,我则站的老远。她似乎注意到了我。我看的出来,她开始对我感到好奇。

不知为何,每次上班空闲时,清都会过来找我聊天。说句实话,有那么几次,我曾为她心动过,但都非常短暂。尽管她面容漂亮,可我的心里,除了灵禅,今生,不会再有别人?

公司里有一个疯狂追求者,对清非常痴迷。他见清跟我走得较近,经常不给我好脸色看,甚至故意在工作上为难我。终于,我再也受不了,我打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架。由于我是突然出手,我在打架初始处于上风。等他反应过来后,他魁梧的身材让我有些招架不住。被同事们拉开后,我们互有损伤。第二天,我就被公司开除了。

在宿舍也待不下去了,我整理好行李后,我想起了上次离开的场景,在此刻,我非常想灵禅。我拨通灵禅的号码,电话那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挂掉了电话,心情有些复杂。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买火车票,返回灵禅的那座城市。经过几夜颠簸,我又回到了当初和灵禅住在一起的那间屋。

房东阿姨见我回来,就跟我提起我走后的那几天,灵禅都守候在出租屋门口,无论谁来劝,都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叔叔过来强行把灵禅接走的。

听到这里,我的眼睛有些湿润。房东阿姨走后,我胡乱的吃了一点泡面后,就打了个电话给灵禅的好朋友林。林在电话里从头到尾把灵禅这半年的情况说了一遍。最后,林问我到底拿不拿阿姨给我的那五万元?

我心头一震,五万元,什么五万元?我有些蒙了。林说:阿姨告诉灵禅,你收了五万元的分手费,就答应离开灵禅了。听完,我感觉晴空霹雳。本来想这次回来,我是想再次牵起她的手,况且上次灵禅也没有同意我们的分手。

挂完电话,我忐忑不安的奔向灵禅家。在小区的大门外,我正好看见了她,就如我第一次在公园里看见她一样。她走下轿车,着装打扮颇为时尚,我有些自惭形秽。

我冲她喊了一声——灵禅。她循声看了过来,她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她淡淡的问了句:你过得好吗?

我刚想走近,车上下来一个英俊帅气的男子,我猜测他就是那位公司老板的儿子。他似乎知道我是谁,她牵着灵禅的手,有些小人得志的说道:“我和灵禅已经订婚了,记得以后可要来喝我们的喜酒哦!”

本想和灵禅说清那五万元的事,可我已经没有了心情,就让我背负这个污名,只要灵禅她能幸福。

我不发一言,直到灵禅他们走出了老远,我依然还是呆呆的站在原地。我自我安慰道:也许,这才是灵禅的幸福。

回到出租屋后,清打来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无心聊天谈心,随便敷衍了几句,便匆匆挂了电话。

那晚,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个夜晚。音响里循环播放着老狼的歌曲《情人劫》,每当歌词唱到“我所有的梦,只有你曾看过”时,我的心在刹那间,轻松了不少。灵禅就像一块压在我心头的石头,落了地。

灵禅,你知道吗?我初心不改,我所有的梦,都不会再给别人看了。因为,你就是我那个永远也不会醒来的梦。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于成都,竹鸿初

二:[文集名字]四年级作文 国学——《论语》


有一种深奥的学科叫国学,它包含了我们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现在我在研读《论语》,因为其他的国学知识有的对我来说太深奥了刚好适合小学高年级的就是《论语》了。《论语》,语录体文集,主要记载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因此称为“语”。《论语》主分为二十篇,其名字不过是开头的几个字而已。《论语》当中有的是人人皆知的经典语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则其善者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其中我最喜欢这一句“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译文为:孔子说:“年轻人,在家要孝顺父母,出门在外就要尊进兄长,行为谨慎,言语有信,博爱众人,亲近仁者。这些做到之后还有余力的话,就去学习文化。”我觉得这句话,很适合我们这些小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兄长,行为谨慎,言而有信,博爱,亲近仁者,有余力还要好好学习,这些就是我么因该做好的。

国学就是经典,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就因该学习,它遵循其中的教诲。

三:[文集名字]莫言的故事:成名前不为人知的故事


莫言的故事:成名前不为人知的故事

1955年,莫言出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个偏僻小村落里。村里有习俗,产妇分娩时,身子下面垫着一层浮土,婴儿呱呱坠地时,就落在那层浮土上,应和“万物土中生”的道理。

浮土是父亲从大街上扫回来的,它是莫父与这个世界交流的第一种物质,混同着浮土里牛羊粪便、野草种子等等味道,充满了养分,似乎这浮土也滋养了莫言的笔端,滋养了他文字的繁茂生长,让他这一作家当得挺靠谱!



儿时的莫言不遭人待见,在新书《聆听宇宙的歌唱》里,他对自己总结很不客气:丑、懒、馋,不遭一大家子人待见。儿时经历混在一场国家的运动中,让家中长辈行事说话都小心翼翼,对孩子说的最多的也是:别在外面给我惹麻烦。

十二岁那边,莫言因为拔了生产队的一个红萝卜,被罚跪在毛主席像前请罪,回家后被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抽打。至于么?有着些许世外仙人气质的爷爷也是这么说的:“不就是拔了个萝卜吗!还用得着这样打?”但终究,“中农”出生的家庭让每个人在这场运动中都得小心翼翼,老老实实,才能苟且偷安。

莫言的童年是压抑的,压抑的童年让人想逃离。所以在选了四年兵之后,莫言终于在1976年爬上了装运新兵的车,别家孩子都与亲人流泪告别,他则雀跃如同飞出牢笼的鸟,满脑子想的都是新疆西藏、天涯海角......只是车在开了三百华里之后,停了。从高密到黄县,一路上的欣喜瞬间变成失望。雪花覆盖,来路无影。

莫言记得当时新兵连设置在黄县县城西北角一座叫丁家大院的豪宅里,那座豪宅在胶东半岛都赫赫有名。进去时,首先看见的是一座高大的影壁,上面刻着“紫气东来”四个大字。数十个新兵站在影壁前听一个干部点名。“管谟业。”“到”。“跟着班长进去。”“是”。他随着一个老兵进到一栋雕梁画栋的大房子里,把背包一放,好了,莫言的军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虽说未能实现“天涯海角”的愿望,可“树挪死,人挪活”的古话还是在莫言身上有了些许的应验。在家里吃不饱穿不暖,整天吃一种口感差到要命的杂交高粱,到了这里,托后方基地农场的福,他不仅每顿都能吃得饱饱的,还是那种用小麦磨成的精粉!

他觉得,当兵还是蛮靠谱的。

两年匆匆而过。



从第三年开始,莫言开始给战友们上课,学习内容是三角函数的基础知识。

这事儿看起来蛮不靠谱!莫言没有上过多长时间的学,因为历史原因,少年时期的他不仅没有圆了大学梦,就连初中都没上完。但他的学识是有的。莫言的父亲上过私塾,因此全家人对知识文化都很重视,莫言也继承了父亲极强的自学能力,他还“自动升级”成了现在的现学现卖!

因为授课认真,莫言被调到上级机关工作。说是工作,其实就是等待提干。可一位领导觉得莫言刚过来,直接提干不太合适,就说要考察一年,结果考察完一年,关于战士提干有的新要求“必须进过考学,或者......”失望是当然,莫言倒是没闹什么脾气,那个年代,包括童年的记忆让他成了内敛的人,也有压抑的成分。

两年后,郑州工程学院在莫言所在的部队开了一个学习点,问莫言能不能当老师给学员们授课。莫言也不客气,揽下活就开始研究教材,他从三角函数老师,自己给自己换科目成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照样有领导来听课,一位颇为惜才的副主任在听完莫言的讲课后还提了要求如“不要背书,要口语化”等。当时莫言已经在《莲池》等杂志有发表作品。那位副主任拿着莫言的作品就到北京总部“推荐贤良”。莫言也因此得到了去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的机会。

“这段时间”的人物经历是混乱的,局促的,可以一带而过的,但关于莫言的写作,“这段时间”又是不可或缺,使莫言得到宝贵的关于自己的反面教材并最终确定写作方向,从此,中国文坛上竖起了一面新旗,号:高密东北乡。

当时,他提笔想写很多东西,因为固执的认为童年是酸涩到不堪的,他在文字有意“去高密”化。“我努力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对我的诱惑,去写海洋、山峦、军营,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他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他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等等等等,脱不了泥腿子的附庸风雅,满鼻子牛屎味儿的胡编乱造!

莫言的这些“评价”完全出自他的《聆》,他总是喜欢把他自己逼到绝境,退无可退之时,好好修理一把,用严重的自虐倾向得到最敲打人心的语句。只是“这段时间”他完全做不到这一点,直到《白狗秋千架》的诞生,“这段时间”才被终结。

有一位作家说:莫言的小说都是从高密东北乡这条破麻袋里摸出来的。他本是讥讽莫言,但莫言把这话当成是对自己的最高嘉奖。他扛着“高密东北乡”的旗号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在自己的文字天地里当起了开天辟地的圣者,发号施令的皇帝,先前的那些钢琴、面包、原子弹、臭狗屎、摩登女郎、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统统被他塞到高粱地里去了。“我认为文学是吹牛的事业但不是拍马的事业,骂一位小说家是吹牛大王,无疑等于拍了他一记响亮的马屁。”莫言对自己身上能绑上一条高密东北乡的“破麻袋”相当高兴,“在这条破麻袋里,狠狠一摸,摸出一部长篇,轻轻一摸,摸出一部中篇,伸进一个指头,拈处几个短篇。”

这么一条“破麻袋”是莫言独此一家的Logo,让他的文字有了自己独有的风格。



时间晃晃荡荡,走到1984年,莫言圆了他的大学梦。那一年,解放军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军艺)恢复招生。

莫言的大哥在60年代初期考入了华东师范大学。在那个闭塞的小地方,别说是大学生,就是大学生的家人,也是受到格外的尊敬,当然也不乏嫉恨,小时的莫言就经常在自家的院子里,听见有人压低了嗓子议论“别看这家房子破,可是出了一个大学生”、“这家是中农,竟然出了一个大学生”。他不管听了多刺耳的话,心里也是相当的受用,有一次趁着大哥睡着了,他还偷偷把大哥的校徽摘下来别在自己胸前,小伙伴讽刺说:“是你哥考上大学,又不是你上,烧包什么!”莫言因此按下决心,长大了一定要考上大学。但最终,因为历史原因,他的大学梦被击碎了。

得到消息后,莫言很兴奋,没想到37岁“高龄”的他居然有机会重圆自己的大学梦。拿着几篇作品,他就跑到军艺,一打听,人家招生工作已经结束了好一段时间。幸运的是,他的小说《民间音乐》让时任文学系主任的徐怀中先生看到了,徐先生大赞:“这个学生,即便文化考试不及格我们也要了。”

补了名字进考生表里,莫言一颗心放了下来,他这些年的老师不是白当的,文化考试里虽然有点点小插曲,但最终考得第二名,伙同作文最高分,他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军艺文学系,成了一名年近三十的大专生。

当时军艺正大修大建,四处都是泥浆黄土,相当的接地气。莫言接着地气,在学习期写出了诸多精品之作,《透明的红萝卜》就是其中之一。

1984年初冬的一个早晨,莫言在宿舍里做了一个梦,身穿红衣的丰满姑娘手持一柄鱼叉,从地里叉起一个红萝卜,高举着,迎着太阳......从起床号响起,他就沉浸在这个辉煌的梦境里,上课时,他一边听课,一边把整个梦境用笔头“勾”出来,两周后,稿子出来。他拿不定主意,甚至连算不算小说都说不上来。他把稿子拿给系里一位干事看,干事看完后很兴奋:“这不仅是一篇小说,还是一首长诗。”徐怀中看完后还拿给自己的夫人看,结果得到女性角度的评价:“小说里那个黑孩子让我很感动。”系里更是召集几个同学座谈了这篇小说。

1985年3月,刚创刊不久的《中国作家》第二期发表了这篇小说和座谈纪要,主编冯牧先生在华侨大厦主持召开了小说研讨会,汪曾祺、史铁生、李陀、雷达、曾镇南等名家参加了会议……自此,《透明的红萝卜》成了莫言的“成名作”。

“前年,因为编文集,我又重读了这篇小说,虽然能从中看出许多笨句和败笔,但我也知道,我再也写不出这样的小说了。”莫言的话明显有惆怅,看来不管是名家还是俗者,谈及过去,都有惆怅味道。那时的自己,可能青涩单纯、可能幼稚可笑,但满满的,都是青春!

军艺毕业后,他被分到一个部队,直到1997年离开部队,这些日子,他生活围绕着笔尖穿行......

简介:莫言,山东高密人,中国当代着名作家,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获文艺学硕士学位。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着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酒国》、《檀香刑》、《生死疲倦》、《蛙》等十一部,中篇小说《爆炸》、《透明的红萝卜》等二十余部,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冰雪美人》等八十余篇,还创作有《霸王别姬》、《我们的荆轲》等话剧,电影文学剧本,获国内外多种奖项,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外文一百多种版本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四:[文集名字]说说我的名字作文300字三篇 名字的故事


名字的故事

我叫李锟渝,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因为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霸气、威武,叫起来很顺口,也很好记。关键是我这个名字十分有意义。

同学们,下面我就把我自己名字的故事讲给你们听一听,行吗?我的“锟”字左边一个金字旁,右边一个昆虫的昆,组成了“锟”。锟字的意思是锋利的宝刀或宝剑。为什么是这个锟,因为我出生时体重比较轻,个子不是很大,所以爸爸妈妈就给我取了一个锐利的名字,希望我以后刚强、健壮,长出男子气,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渝”是重庆市的简称,我出生在重庆市渝北区,所以“渝”代表着我的家乡,爸爸妈妈希望借我的名字告诉我:“一个人无论多强大,走多远,飞多高,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故乡,不能忘本。”我的名字将一直提醒我:我的家在重庆,在渝北。至于“李”字就好说了,我的爸爸姓李,我随父姓。

同学们,这就是关于我名字的故事,你们觉得有意思,有趣吗?

我的名字

我的名字叫邵思文,“邵”是我的姓,随我爸爸。“思文”是什么意思呢?我想,可能是这个意思吧!“思”是善于思考,“文”是有文化。想到这里,我飞快的跑到妈妈面前求证。妈妈笑着说:“你说得没错,不过‘思文’还有更深的含义。‘思文’源至《诗经》里纪念后稷的一篇文章:‘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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