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的自述]的自述

来源:学生作文作业 时间:2018-08-06 19: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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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述一:我的自述经典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去进行自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的自述的经典作文,欢迎大家的阅读。
  我的自述经典作文一
  小小的我是个男孩子,今年九岁,是名二年级的学生,体重26公斤,在班上属于比较优秀的学生。
  我叫黄凯鹏,“凯”是凯旋的凯,“鹏”是鹏程的鹏。妈妈给我取这个名字,是想让我凯旋万里,鹏程归来,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的头发是平平的,是个小平头,头上有一个旋儿。眼睛虽不大,却水汪汪的。我这双眼睛非常敏锐,玩“找不同”游戏时,可以称得上是“火眼金睛”了。我的鼻子的嗅觉也非常灵敏,妈妈每次煮玉米的时候,我总是在老远的地方一闻就知道。
  我生气时,总是鼻孔朝天,装出一副要打架的样子,惹我生气的那个人就偷偷的溜走了。我的嘴巴小小的,嘴唇红红的。一次,我和小伙伴玩耍时,本是应该我抓的,但是我用如簧之舌骗了他们,结果变成其他人抓了。我的耳朵听觉却不好,妈妈说的话我要听两遍才能听清楚。我的四肢发达,跑步、跳远、踢球我都在行。有一次跳绳比赛,我一分钟跳了一百三十多下,不过还是落在最后一名。
  我非常喜欢看书,《十万个为什么》、《100个科学问题》等书看起来是手不释卷,如果有人和我谈起这方面的话题,我总是眉飞色舞、兴致勃勃,讲得津津有味。妈妈给我买有关这方面的书时,我总是一蹦三尺高。不过对于一些童话书还是故事书,我也是很喜欢,家里的书柜里都是装满了妈妈给我买的书,有时候还会和其他小朋友交换书看。
  我的优点是学习成绩好,缺点是爱哭。
  这就是我,一个调皮可爱的小男生。
  我的自述经典作文二
  我,平凡,无知,有点笨,而成绩可是一等的。在学校里,去问问我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看到这,大家有点了解我的性格了吧!谦虚又爱吹,幽默还爱逞能。
  论长相,我远远比不上学校的四大美女。单眼皮,扎辫子。要是论风度,诀不会比她们逊色。一件黄色上衣,一条白色休闲裤。VERYCOOI!还真有点难孩的风度,还爱耍威风。口头禅:酷!
  我的优点多极拉。诸如成绩优秀,善于交朋友,宽宏大量,富有爱心等等。
  虽然我的优点多,但缺点各个致命。最要命的就是粗心大意。考试的时候明明可以拿到98分,却硬倒过来成的89分。这是,我不知道挨了多少顿骂。其次,就是爱看电视。我是个十足的电视迷,就是这个让眼镜骑的鼻子走。当然,上了毕业班后,与电视暂时隔绝了。
  我什么都多,朋友多,点子多,爱好也多。
  说实话,我很懒,要不是7点半要上学,我真恨不得从太阳下山一直睡到第二天太阳晒屁股。可每天我都要背负着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希望做习题,有是到了10点钟还上不了床,简直比伏尔和河上的千夫还惨。好了,天色又开始暗了下来,我的驶向题海的船又要起行了。如果你与我一样是个另类,那就快给我写信吧!我在此恭候您从远方捎来的友谊!
  我的自述经典作文三
  大家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动物园里长得最高的。看得最远的。呵呵,知道我是谁了吧!没错,我就是那可爱的长颈鹿。
  知道为什么叫我长颈鹿吗?那自然是因为我的脖子很长,能长到两米多呢!我的四肢很短,但强背壮。我的前?色可好看了,还有斑点,斑点的?色是褐钯,而我的身体是黄色的。褐钯色的斑点杂在黄色的身体上,显得特别好看!
  我的性格活泼可爱。而且助人为乐。但脾气有些倔强。朋友们可喜欢我了,还把我起名叫贝贝。我可喜欢这个名字了。
  我可是个助人为乐的好宝贝。有一次动物园里要开运动会了。我,小兔,小狗分在了一组比赛跑步。大家老兄当裁判,只听他一声令下:开跑。激烈的比赛便开始了。本来是我第一,小兔第二,小狗第三。跑着,跑着。后面传来一阵尖叫声,原来是小兔。我连忙停了下来,走到小兔旁边,关心地问:小兔,你怎么了?我脚扭伤了。小兔一边哭一边说:你别管我了,快去继续跑,否则拿不到第一了。看着小兔痛苦的样子,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抱起小兔,飞快地向医务室走去。最后这次比赛我没能拿第一,小兔一直觉得很内疚。可我却还反过来安慰她:不要紧的,我们以后还会有机会的,只要你没事就好了。大家了解了情况,他竟然宣布我和小狗并列第一。我有些糊涂,大象为什么要这样做。只见大象用力地握着我的手:因为我的表现让我们感动,这样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助人为乐的精神才是我们真正要提倡的……
  这就是我,你们一定了解了吧。怎么样?这样的我你们是否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呢?
  我的自述经典作文四
  我是一张课桌,自从工人叔叔努力熬夜把我造出来,我就一直在一所学校里生活了。
  当我刚来到教室,就有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做我的主人。她对我可好啦,每次吃完饭,都用柔软的毛巾把我的身体擦得一尘不染;下课时,就把我胃里的东西理的整整齐齐;只要一有空,还会亲自帮我除去讨厌的灰尘呢……
  可是没几天,就到小朋友们所说的换座位的时间了,而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皮大王。上课,他从不专心听讲,竟在我的脸上用修正液画了许许多多的圆,我甚至都想大喊:“谁来救我,打死这个调皮的家伙!”可是我喊得了吗?看来我只能忍受了,希望过一段时间那个小女孩再做我的主人。今天,皮大王又做了让我忍无可忍的事了,小朋友要到紧张的英语默写了,皮大王作弊不说,他还把要作弊的答案写在我的身体上,把我弄成了大花脸。别听名字是调皮捣蛋,其实他是个小胖墩。这不,他把自己沉重的身体压在我的身上,那胖嘟嘟的小脚不停的摇来摇去,一下又一下的打在我的腿上,我都快支撑不住了,还好上课铃及时响了起来,他又坐回了座位。自从他来了,我感觉真是度日如年。以前干干净净的我,如今已不省人事:当作答题纸、画板的脸蛋;被踢得凹凸不平的大腿;塞得挤都挤不下的身体;刮了好多“坑”的手……唉,这哪还像是个桌子嘛!
  几个星期后,我就成了没用的材料被扔在垃圾桶旁。同学们,你看看可怜的我,是不是明白了一个道理?以后啊,千万别破坏物品了,这不但是不爱惜东西的表现,还说明了不珍惜工人们的劳动成果呀!
  我的自述经典作文五
  我,长着方方正正的身体,崭新的封面,平整的页面。我是谁?我,就是人人皆知的“不说话”的老师“——《新华字典》”
  我出生在新华书店。刚过了两天,我就被一位美丽秀气的小女孩儿买走了。从此,我便有了一位主人。原本以为能过上舒服的日子,可是呢?别说了。
  一回到家,小主人便把我扔到了沙发上,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身上,津津有味的看起了动画片。我急得大叫!说“主人!主人!快把我拿起来!快点!”可是,响亮的电视声把我的声音盖住了,谁能听见我的声音?唉!忍着点吧!电视总算放完了,小主人把我从屁股底下抽出来。我以为能放松一下,没想到小主人还把我当毽子踢。她是放松了,可我呢?崭新的封面变德皱巴巴的,像咸干菜一样,我惊奇地叫道:“这,这还是我吗?以前的面容呢?”小主人把我翻开来,看了几页,说:“不好看!还不如折纸飞机呢!”说完,便把我一页一页地撕下来。不一会儿,我便“奄奄一息”了。小主人的妈妈对小主人说:“心肝呀!把你那皱巴巴的像咸干菜一样的《-新华字典》给扔了吧!”小主人高兴地对妈妈说:“妈妈,我正有此意。”小主人的妈妈又说:“下次再给你买本新的!”说完,我便进了垃圾桶,我的生命历程结束了,唉!可怜的我,不知道我的下辈子是怎样的,敬请收看,下辈子的报道。BYE—BYE!
  我的自述经典作文六
  咦?这是谁呀,穿着苗族服装,还唱着歌呢!这是谁呀,脸上贴着国旗。这又是谁呢,上课既严肃又活泼,还不时举手回答问题呢!哎,哪儿来的小辣妹,跟男生一起踢足球,还进了一个,谁知还跑的那么快呢!这就是我啦——“张大胆子”。
  我哟,绰号太多了。在学校,同学叫我“张汤圆”、“汤圆圆”、“黑芝麻汤圆”、“圆儿”等。而在家里,我的“小BB”and我的“小咪咪”叫我“小木人儿”、“小盐盐”和“手厌盐”、“宝儿”。而姥爷却叫我:“张圆圆”、“张方方”、“张四棱”、“张八角”什么的。
  我很有意思,什么都想学。“上”“至”文化,“下”“至”艺术。各个“东西”“南北”都能让我“钻进”。文化要学好,我算少不了。艺术分得多,种种满脑转。Ilove唱歌,Ilove跳舞,Ilove画画,Ilove书法。大多孩子不想学,都是家长逼着学。而我却什么都想学。
  爱好“众多”,那总得有个“精”的吧!唱歌是我的最爱,也收获了累累硕果。区、市和省,乃至全国,我都有果实。
  我的鼻子总爱流汗,姥爷说我“人缘儿”好。好到我过生日,全班一半儿人到我家给我祝贺,礼物堆成“小山”。孤寂时,总会有人帮助我;我也喜爱帮助人嘛!
  我对任何事都充满好奇心,每时每刻都在“工作”着,就是睡觉也会做我的梦。我的性格非常好,那就是“别人生气我不气”,我总是与自己友好的相处着。
  “多才多艺”、“活泼开朗”,这就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
  我的自述经典作文七
  我,是一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东西—手机。你可别看我只有俩个块橡皮地大,其实,我的功能可多啦!我虽然不能飞天遁地,可是,我能够跟你相隔很远的人通话,能发短信,还能照相……
  我出生于21世纪,掐指一算,我也有12岁啦!说到这,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祖宗——电报。想当年,要不是我祖宗把重要信息及时发给了那在战场上拼命的战士们,我们就不会打胜仗。现如今,电报已被人们改进成了手机,电报早已在人类的记忆里抹掉了。而现在的我,被一户人家在、买走了,我有了小主人,当时,我高兴不已,本以为能够受到小主人的爱惜,可谁知,他一点也不爱惜我,简直把我当球扔,这还不算过分,更过分的是,把我从楼上往楼下扔,这下摔得可惨了,整个头都掉了,此时的我,已被送到了我的老家,“手机专卖店。”医生(售货员)对小主人说,我的功能全部都不能用了,可以说我已经是个垃圾了,小主人听了,也没什么反应,这时,他爸爸说“再买一部吧!”小主人连忙叫:“好!好!”小主人又买了一部功能比我多、价钱比我贵的手机,而我,则被扔进了垃圾堆里,从此,我就生活在那里了,才刚过没几天,只见那只被主人买的手机也被扔到了垃圾堆里。问过之后,我才知道,她跟我的下场一样,最后,我们被垃圾车运送到了垃圾处理场里被处理了。
  才过了短短几年时光,手机变得更先进了,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都比我还要崭新,功能也比我多得多,比如现在的手机能玩游戏,视频聊天……彻底的取代了我们。
  我相信,再过几年,手机的变化一定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我的自述经典作文八
  我长着四四方方的脑袋,黑黑的皮肤,总是安安静静地端坐在墙角,很不起眼。我有着无所不知的学问,包罗万象的功能和各种千奇百怪的本领。我是大人的好帮手,小孩的好朋友。大家猜猜我是谁?哈哈!大家好!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英文名字叫computer,中文名字叫“电脑”。
  我们的家族大名鼎鼎,可我只是我们大家族里的一位小弟弟。一年前,我被一家三口从国美带回了家。从此,我就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了。主人们对我可好了,男主人没事就坐在我面前,为我杀毒除病,更新各种软件,让我时时保持先进的头脑和健康的体魄。女主人天天为我洗脸擦灰,使我每天精神焕发,荣光满面。小主人最喜欢我了,天天赞美我,让我整天乐呵呵的。
  可是有一天,小主人迷上了游戏,我的命运也发生了改变。他趁爸爸妈妈不在家,整天玩我里面的“造梦西游”和“洛克王国”。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不能跳出来对他说:“小主人,你作业还没做完呢!你是一名学生,学习才是第一位的。”可小主人依然我行我素地打着游戏,眼睛死死地盯着闪烁的画面,看着他眼镜后面那痴迷的眼神,我狠了狠心,给他来了次死机。心想:“这下你可以休息了吧!”没想到,小主人发怒了,对着我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真是“伤不起”啊!
  小主人对学习越来越没兴趣了,成绩一落千丈。爸爸妈妈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于是我被加了锁,扔在了角落成了“替罪羔羊”。
  我已经三个月没洗脸了,满面灰尘,身上爬满了蜘蛛网。我伤心地喊道:“主人们,我是一件有用的东西啊!关键要看你们怎么使用,小主人的学习退步,不能全怪我啊!”

的自述二:我的自述作文精选文章

  第1篇
  我的自述作文500字
  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生活12年了。在这个家庭里我快活的成长,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变成了懂事的少年,而妈妈就像阳光雨露滋润着我,让我快乐的成长着。
  听妈妈说,我小的时候胖乎乎的,很可爱,很聪明,刚学会说话的时候,把妈妈叫得好开心。刚学会走路的时候,我一摇一晃的,不让人扶。
  一转眼的功夫,我就上幼儿园了,可是由于我的身体柔弱,三天两头儿就有病,上幼儿园也必定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度过了学龄前的快乐的时光,踏进了小学的校园,步入了一年级的学习时光。
  刚刚走进校园的时候,我对这一切似乎很陌生,在教室里上不到一会课,我就非常想回家,想到爸爸,妈妈,有的时候竟然哭了。每逢我听到第四节课的下课铃声时,就感觉它特别的亲切,因为我马上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升到六年级后,我的兴趣变得广泛起来了,我喜欢在电脑上玩游戏,在QQ空间里发发日志,课余时间读一读课外书,都是很不错的选择,也不再抱怨作业多了,学会把压力化为动力,学会了珍惜时间,勇敢地面对困难,勇于克服困难。
  同小时候相比,我进步很大,人生的道路还很长,等待我们的困难也很多,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肯努力,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一定会步入成功的殿堂。
  第2篇
  我的自述作文500字
  一个性格开朗的中学女生,有人说我的ID具有温柔梦幻的色彩,但我却一点也不“温文尔雅”,相反,我大大咧咧的。我,长长的头发,乌黑油亮;细长的眉毛,真的是“柳叶眉”;大大的眼睛,确是单眼皮;我长着高鼻梁,薄薄的,绯红的嘴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胳膊上的一颗痣,不太大,但是很黑,冬天还好,夏天可就惨喽!也许你会说我把自己夸成一朵花了。我承认,我也有缺点,我的缺点就是——粗心大意。每次小考都会因马虎丢分,更有甚者,5看成2,2看成5……六年级之后会学代数,什么人也不会想到我犯了一个多荒唐的错误——N*N=2N。还有更离谱的哪!~`4/7=7/4。老师多次说我总是马虎这一点吃亏。哎,我也知道,我也极想改掉,可我根本就是哑巴吃黄连呀!说完了缺点,谈谈优点吧!我先不说,看看我的奖状就明白了——“优秀中队长”“学习成绩优秀奖”“优秀小读者”“‘我的风采’杯文艺比赛二等奖”等几十张。我爱说,大到宇宙,小到细菌,无所不谈。我爱笑,只要是我去过的地方就会留下我的笑。我爱完,用老妈的话说——“不是完人,而是玩人”。这就是我,自信的我,马虎的我,优秀的我……你觉得呢?
  第3篇
  我的自述作文500字
  XX小学六年级X班 无聊 我,是一个胖胖的小男孩,今年岁12了,活泼可爱。我可是我们班上的万事通,正如我同学所说的,只要笑一笑,没啥事儿过不了!我还是大家的开心果,幽默的语言,常常引人发笑…… 我在班上品学兼优,是老师的好助手。一次,老师在给我们复习零的知识的时候,问了一个问题:“‘0’在什么时候不读出来啊?”一问完,教室里鸦雀无声。这时,我把手臂高高地举了起来,说:“老师,我知道。‘0’在每一级的后面不读出来。”老师笑了笑,说:“说得很对!”瞧,我是不是很聪明啊? 另外,在班上,我还连续担任了六个学期的劳动委员。管理同学打扫教室时,看见小纸片我主动捡起。所以,我总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呢! 对了,我的兴趣爱好也很广泛,像:骑单车啊、游泳啊、跳绳啊……我特别喜欢英语,从二年级起,我就开始学习英语了,一开始,我遇到了许多困难,可我都克服了。所以,我现在英语方面已经战绩累累了呢:全国小学生英语竞赛,全国一等奖!口语大赛二等奖!英文书写大赛,三等奖!看,我厉害吧?! 呀!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呢!其实,我的小名叫“齐齐“,我就是这样一个品学兼优、兴趣广泛的小学生哦!
  第4篇
  我的自述作文500字
  第二天,小主人小心翼翼地把我放进书包,我和其他书本一起高高兴兴地和他上了学,课上老师讲得非常仔细,小主人听得非常认真,当老师说到“说服”两个字时,小主人的眉头皱了皱。“叮铃铃……”下课铃响了,小朋友们都到操场上去了,唯独我的主人把我从书包里拿出来,一页一页地翻阅着,忽然他眼睛一亮,飞快地捧着我来到老师身旁说:“老师,那个说不读‘shuo’应该读‘shui’。”老师一愣,然后微笑地摸了摸我主人的头……晚上,我跟随主人回到家,他打开语文书朗读起来——襄邑道中,“咦,这个‘邑”怎么读?”我一听,挺了挺脊梁,“快点,主人,我来告诉你。”主人好像听到了我的话,把我拿到身边翻了起来,“原来读‘yi’。”小主人激动地说。听到主人的话,我也神气十足,因为我又一次帮了我主人的忙,“谢谢你,我的哑巴老师。”哈哈!我的主人竟然把我叫做哑巴老师,美得我找不到东南西北了。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陪伴着我的主人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看着屋里摆满了主人的奖状,看着自己渐渐发黄的衣服,我由衷地高兴起来,因为我实现了我自身的价值。
  第5篇
  我的自述作文500字
  我 的 自 述一个活泼又贪玩的女孩,高挑的个儿,扎着一束乌黑光亮的头发,浓黑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这就是我——张馨予,我想:爸爸妈妈一定希望我把温馨和快乐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我喜欢游泳,因为游泳能强健我的体魄,使我身心舒畅;我喜欢书法,因为书法能修心养性,使我不再浮躁;我也喜欢阅读,因为阅读能扩宽我的知识面,使我在写作文时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材料。因此,我也收获了不少荣誉和喜悦。我的书法作品曾在“奥林匹克星”中华儿女书画大奖赛中荣获幼儿组硬笔铜奖,中国第一届青少年书法美术金星奖大赛中荣获铜奖。我写的作文也多次得到老师的表扬,同学们的称赞,并有幸成为蜜蜂报的特约小记者。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警察,像电视里的警察叔叔和阿姨那样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我知道,要把梦想变为现实,必须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我也有缺点,那就是“慢”,如果不改掉这个坏毛病,我将一事无成。以后,我一定要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
  第6篇
  我的自述作文500字
  大家好,我是孔雀,我有一对晶莹透亮的眼睛,长着一双翅膀,我开起屏来,像一把五颜六色的扇子,走起路来特好看。
  有一次,深林里举行动物选美大赛,我洋洋得意,心想冠军一定非我莫属。只听见丑陋的乌鸦不停的喊叫着:孔雀真漂亮,孔雀真漂亮!这使我更加骄傲了。
  比赛结束后,成绩出来了。冠军啄木鸟,亚军黄莺,季军鸽子。动物们一看,咦?怎么没有孔雀呢,这时森林CCTV的鹦鹉小姐急匆匆地赶来了,它也感到很奇怪于是他就去采访,首先它采访了大树爷爷,您是不是投给了啄木鸟啊鹦鹉问。大树不紧不慢地说:没错,因为啄木鸟经常给我治病,帮了我不少忙呢!接着,鹦鹉小姐采访了龟老太爷,您是不是投给了黄莺?乌龟慢条斯理地说:是啊,黄莺经常用歌声把欢乐带给大家。于是鹦鹉小姐又去采访了大象伯伯,大象伯伯您把票投给了鸽子吗?对啊鸽子可是森林里的劳动模范啊!它常给我送信,这孩子聪明又伶俐,可讨人喜欢了。最后问到了河马先生你为什么没选孔雀呢它不是很漂亮吗?河马先生干脆的反问道,外表漂亮有用吗,鹦鹉楞了一下,若有所思,好像明白了什么。
  可我郁闷,我表现的不好吗,为什么都不选我呢,同学们你们能告诉我吗?
  四年级:沈

的自述三:手的自述作文500字

  导语:手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作用很大,可以写字,可以拿筷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手的自述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手的自述
  我,平凡不出众;我,默默无闻地付出;我,从不大声炫耀。大家肯定认为我一无是处吧!NO!我可是人类最有用的手。
  在人体器官中,长得最漂亮的就要数我们这对人体双胞胎了。我和我姐姐长得一模一样,身披一件粉红的衣裳,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指纹。最具有特色的是,我有五只细长的手指,分别是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它们时而像五位英勇的战士,努力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时而又随意灵活地四处运动。
  在所有的器官中,我不仅是长得最漂亮的,还是最实用的。人们写字离不开我,吃饭离不开我,搞科学实验更是离不开我------总之,就一句话:我是人体器官中的佼佼者。如果没有我,人们就写不了字,那么怎么会有同学们喜爱看得那么多童话、小说呢?如果没有我,人们就吃不了饭,那么人们就只能被饿得肚皮咕咕叫;如果没有我,人们就做不了科学实验,那又怎么去探索大自然和宇宙的奥秘呢?
  有一次,我的小主人就因为我的努力,所以获得了书法大赛的一等奖,这可把他妈妈高兴坏了,还亲自下厨奖赏了一顿丰盛的大餐。但是做大餐,不也是需要用到我们姐妹——手吗?所以,请大家爱护我,记住我的忠实、有用。同时也要尊重那些没有手的残疾人,因为,没有双手,他们的生活会很艰辛!
  篇二:手的自述
  我是一只小手,看上去只有一本小书那么大。
  我有五个孩子,它们分别是敦厚的大拇指,俊俏的食指,放肆的中指,柔情的无名指和凄凉的小拇指。
  大拇指为什么是敦厚的呢?
  因为小主人想夸奖别人的时候,就会竖起大拇指。嘿!指引方向时就要用到食指了,俊俏就在这方面上。中指的放肆则是因为小主人生气骂人时才会用到它。无名指戴上戒指,就代表缘定终生,当然是最柔情的了。唉!为什么小拇指就是凄凉的呢?因为小主人用来挖鼻孔的“工具”就是它。
  虽然五兄弟有各自的用处,但很多事情是一个手指完成不了的,比如:握笔写字、穿衣吃饭等。俗话说:人多力量大。只有五兄弟合作,才能帮小主人做成许多事情。
  在五兄弟中,中指个子最高,无名指和食指一样高,小拇指虽然和大拇指差不多高,但它太瘦小了。
  我是一只只天天为小主人服务的手,你呢?
  篇三:手的自述
  我是手,人们需要我。他们吃饭需要我;喝水需要我;绘画还是需要我。人们要是没有了我,就会饿死渴死;没有了我,人们就只能是空想家。
  这些日子我很苦恼。小主人要开始学写毛笔字了,总是会把墨汁沾到我的头,那些墨汁狂妄的很,它们在我眼前目中无人在说:“哈哈,小丫头,你就看着我把你们的世界占领吧,把你们全变成黑色。”那个时候,我吓得脸色发白,不过幸好,那救命的铃声响了,小主人带着毛笔去洗手了。啊!总算逃过一劫。没过多久,小主人便学会了写毛笔字,我也多了一样本领。
  寒冷的冬天到了,小主人给我穿上漂亮的手套。可是有一天,小主人却忘记带手套了,我被冻得发紫,哎,主人你怎么就记不住呢,我是需要保护的。还有一次,小主人不小心把玻璃杯打碎了,我帮主人去捡,可自己却被弄伤了,流出血。疼得我直叫,小主人你怎么不为我买“保险”呀。
  对了,我还没有为大家展示我的“英姿”。手心就是我的胸部,手背就是身体,我有五个头,人们为我取了五个好听的名字: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我的每个头上都戴着“帽子”,人们习惯叫它们指甲。我的“帽子”过一段时间会长长,也许你会问:谁帮你修剪它呢?那当然是我的孪生妹妹——左手。她帮我,我帮她,我们缺一不可。
  人类朋友,你们是不是很喜欢我呀,是不是离不开我呀!
  篇四:手的自述
  我叫手,英文名字叫汉德。我是一双全职傻手。
  大约在五千年前,我从混沌中醒来,在混沌中我抡起巨斧开天辟地,之后,我累得躺下了。又不知过了多久,女娲用我灵巧的个性塑造了很多个也拥有我的人,于是,我渐渐在不同的环境中锻炼起自己来,为什么要锻炼呢?不为咋的,因为我是一双傻手。
  在兵刃相接的年代里,我是最艰苦的,但我经过磨炼也着实成就了一个智慧、倔强的性格。从张子房手心中的运筹帏幄,到孔明的执扇指挥;从项羽的单手举鼎,到降龙十八掌的威力,这一路走来,虽全身布满老茧,甚至体无完肤,但我内心也欣慰得很,觉得做“手”就该这样。
  其实我也有灵动的一面。记得有一个叫俞伯牙的以琴觅知音,就是在我灵动的弹奏下引来钟子期的。说到他们,我的眼泪就来了,青州司马当年也是像我这样感动的。君不曾见过那“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琵琶女,也曾听染那“转轴拔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的天籁之音吧。不错,那也是在我的煽动下,才有了百代文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千古一叹,真是“感时花溅泪”。
  有时候,我也思考“做手”的意义。于是,我翻出先哲们的遗训,有一个领袖的一句话彻底地打动了我,于是我上了战场。只见那烽烟四起的大地,号声不已,为了和平的胜利,一个叫董存瑞的战士用我托起了一个炸药包,那时真吓我屁颠屁颠地直冒冷汗,但是我眼前又一次浮现了伟大领袖的那句话——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于是,我做了一次“手格”的提升。
  当一个个温馨和睦的家庭被我建立时,我也曾想过在自己的将木之年,好好享受一下生活。但我是傻的,我不知如何享受,而且有人比我更傻,不就是那居里夫妇俩!居然不戴任何防护手套,在黑暗的工作室里夜以继日地折磨我,我痛苦地熬过了不知多少日子,最后,当我举起那炫目的金杯时,我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歌颂。我想那么做应该是值得的,那也不仅仅是沽名!
  今天,在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下,我被从沉睡中唤醒。原来,是一个小孩用我扶起了一块倒下的告示牌。
  我想,我可能并不傻,虽然有“全职傻手”之称,但我想没有人比我更懂得“傻手有傻福”这句话,因为我傻过。
  篇五:手的自述
  我,平凡不出众;我,默默无闻不大声炫耀。大家肯定以为我一无是处吧!错,我是人类顶有用的的手。
  我们手在器官当中可算是佼佼者了。人们写字离不开我,吃饭离不开我,搞科学实验还离不开我,总之一句话:人们不能离开我!如果人们离开我,就不能吃饭了,那么就饿死了;如果人们离开我,就不能写字了,那么谁还能当作家出名呢;如果人们离开我,就不能搞科学实验,那么人们还怎么探索大自然和宇宙呢?虽然我的用处很大,可是用处大,使用时间就长,使用时间长,我们手就够辛苦得了。扫地是我们干,桌子是我们擦,衣服是我们洗,地板是我们拖……时间一长,我们身上长出了厚厚的老茧,苦到没什么,苦点儿累点儿是我们心甘情愿,不过,我们有时还会做流血牺牲。比方说碗一不小心,滑落在地上,在收拾碎片时,如果不注意就会被碎片扎上手,鲜血直流,疼得我们不得了。唉!你说世界上什么保险都有,为什么没有我们手的保险呢?真是太不公平了!
  近来,我的小主人手上不搓油,时间长了,我的背上都裂缝了,红红的,怪疼。可是小主人却不管不顾,我发了几次牢骚(多在背上裂几道缝),小主人还是无动于衷,我伤心急了,以为小主人再也不关心我了,把我抛弃了。可是事实证明,我在小主人心中的分量还是蛮重的,不久,小主人向我道了歉(在我手背上搓油),我不责怪她,她的学习也很忙嘛!再说了,我是那种记仇的人吗?当然不是喽!
  昨天,小主人给我洗了个“淋浴”——钢笔水洒了我一身,弄得我这里一块儿蓝那里一块儿蓝的,真难看!我真怕伙伴儿们看见笑话我,我也是要面子的哦!笑什么笑,人有脸面我也有,别太瞧不起人呶!
  说了这么半天,我的“英姿”大家还不知道吧!掌心是我的前胸,它和手背组成了我的身体,我还有五个头,大小不一样,人们给我的五个头取了不同的名字: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我的每个头上还顶着一顶小帽子,我习惯叫它指甲,指甲容易长长,所以我的右手兄弟和左手兄弟团结一心,互相剪指甲,使它短短的,好让我的小主人弹钢琴,我的模样很有个性吧!别的伙伴儿都挺羡慕我的样子喏!
  记住我,忠实、有用、你离不开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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