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率多少合适]税负

来源:常用文书 时间:2018-07-28 19: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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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税负:企业税负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的报告究竟是怎样写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详细列出企业的税务情况。欢迎鉴定小编提供的企业税负自查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税负自查报告篇1
  根据*地税直查(2014)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2至2014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2年—2014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12年—2014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12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12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13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04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04】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税负自查报告篇2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10)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07年度至2009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07年-2008年为13%,2009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07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08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08)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08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08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08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09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09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第二篇税负:论电力工程企业如何有效的应对营改增后税负变化论文

  摘要:对于电力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后所出现的税负变化,部分企业已经承受到更为沉重的税负,对电力企业的正常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基于"营改增"后,电力施工企业所出现的税负变化及有效应对对策进行浅论,希望能够形成一份浅陋的参考资料。
  一、当前电力工程企业的税负现状
  由于业务类型的不同,电力企业主要分为如下三种:增值税征税人、停业税征税人、混合运营的电力企业。属于增值税征税人的电力企业活动主要有电力消费、电力设备和器材、电力的消费销售等;属于停业税征税人的电力企业主要有输变电建立企业、电力建立公司和电力设计院电力科研院所、电力工程企业等;混合运营的电力企业则是指从事多元化运营,要同时交纳增值税和停业税两项税务的企业。本文讨论的是交纳停业税的电力工程企业。
  原来在税收过程中作为停业税征税人的电力工程企业,在营改增的试点推行过程中具有了增值税征税人的资历,税款计算方式也随之发作变化。
  二、营改增给电力工程企业带来的变化
  (一)实施营改增触及到的业务及税率变化电力工程企业的主要业务有三大类:销售设备、电力施工装置、技术效劳,电力工程企业的项目依据2016 年36号公告的规则分为新项目和老项目。
  新项目营改增施行后,销售设备税率不受影响依然是17%,现代效劳业的征收税率由5%上升为6%。那么与此条规则相关的是电力企业中技术咨询效劳、电力设备效劳和设备检测效劳等。它们在实质上都属于现代效劳业,其缴税的税率将由5%变为6%,进步了1%。另外有形动产租赁业务由原先的税率5%上升到17%,在电力工厂中与此条规则相关的的则是电力企业因施工设备与机械的租赁方面的业务,该税率进步了12%;建筑业务在营改增后税率将由本来的3%上升到11%,那么在电力工程企业中,电力施工装置、等属于建筑业务的业务交纳的税率也会进步8%。
  老项目营改增前后税率分歧,计税根底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会有所降低。
  (二)实施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
  在营改增实行的初期,由上文中的剖析可知,实施营改增后,电力工程企业新项目销售设备、技术咨询与效劳税率变化不大,施工装置的税率进步8%。因而,关于电力工程公司来说,其实践税负的上下,主要是由施工装置工程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所决议的。
  小结:新项目营改增后若进项税额大于173万元,电力工程企业税负降低;小于173万元,税负增加。但在电力工程公司所触及的业务中,可以有效抵扣的项目较少。其中,技术及设备检测效劳业务根本上无法得到有效抵扣,那么税负比营改增前增加了13.2%,而关于工程施工中施工设备与机械的租赁来说,其维修费等具有一定的抵扣,但抵扣很少,税率从本来的3%上升到11%,因而税负是增加的趋向。
  案例1:假定有一家电力工程企业,它的老项目年停业额为5000万元,其中设备销售额2000万元,当期销售模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元;技术效劳600万元;工程施工停业额2500万元。假定企业按不同税率分别核算,不思索附加税,增值税普通征税人。
  小结,从上表可知,老项目营改增后销售设备税负不变,技术效劳模块因税率进步了1%税负增加,工程施工模块因计税根底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税负降低。
  三、电力工程企业应对营改增后税负变化的有效措施
  电力工程企业营改增后要想取得持续开展,就要不时降低本钱,减少税负,依据本钱效益准绳,选择不同类型征税人的供给商。
  案例2:营改增后老项目选择普通征税人
  电力工程企业的老项目选择普通计税办法,在净价相等的状况下:
  应优先选择普通征税人为供给商;其次选择能够开专票的小范围征税人;最差的选择是开普通发票的小范围征税人。但选择小范围征税人,应谨慎,需求辩证的剖析下列问题:
  1.小范围征税人抗风险才能低,随时会退出市场;
  2.在净价相同的状况下,小范围征税人因不能抵扣,其实践本钱较普通征税人可能低17%,可能影响质量。
  3.在净价相同的前提下,小范围征税人的会谈空间(实践利润)相对较低,普通征税人会谈空间大。
  电力工程企业的老项目是采用简易征收办法的征税人,在质量、付款条件等相同的前提下:应该依据含税价钱上下,选择“小范围征税人”、“普通征税人”。
  结语:从久远角度来看,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电力工程企业施行营改增后,从外部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了本钱费用。同时,在营改增政策的推进下,企业会自主寻觅高效的运营办法,转变本身的产业构造,改换并完善企业设备,高效配置资源,来获取更高的利益。因营改增的实行,电力产业增值税链条被全面打通,能够良好促进电力产业推进增强进一步的分工和协作,保证电力工程企业的稳定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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