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销售合同]兽药销售

来源:其他公文 时间:2018-07-06 19: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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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销售篇一:《兽药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兽药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是什么?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活动。
  第五十八条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责令其停止实验,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生产、经营假兽药处罚;有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直接销售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该新兽药的产品批准文号。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责令其立即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兽药的产品批准文号或者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一)抽查检验连续2次不合格的;
  (二)药效不确定、不良反应大以及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的;
  (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兽药。
  被撤销产品批准文号或者被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不得继续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已经生产、进口的,由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其中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的,由原发证、批准部门决定。
  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行政行为,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规定的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经营兽药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兽药的市场价格计算。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兽用处方药,是指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三)兽用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兽医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兽药。
  (四)兽药生产企业,是指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和兼产兽药的企业,包括从事兽药分装的企业。
  (五)兽药经营企业,是指经营兽药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六)新兽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兽用药品。
  (七)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是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

兽药销售篇二:兽药市场整治工作简报


  简报一:

  为进一步净化卢氏县兽药市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牧局畜牧兽医执法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第三期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市场整治工作。
  在工作中,卢氏县农牧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接到假劣兽药查处函后,主管领导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查处工作,抽调精兵强将深入基层一线,强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抓住源头加强监管,加大假劣兽药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后续监管,强化兽药采购源头管理,保障经营市场兽药的合法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手软,从源头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涉牧企业主体责任,增强畜牧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内控能力,促进畜牧企业规范生产行为。落实畜牧兽药执法监管人员监管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工作纪律,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严厉查处震慑违法行为。据悉,此次活动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兽药门市30家、规模养殖场12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收缴假劣兽药8个品种30盒,立案3起。通过专项整治,使卢氏县兽药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兽药使用更加规范。
  简报二:

  为及时清查省农业厅公布的假兽药,从严整治兽药经营使用市场,维护兽医管理秩序。近日,通江县涪阳镇畜牧兽医站在县农业局和镇政府的指导、支持下,认真开展了假兽药专项整治和市场清查行动。
  组织措施有力。全镇召开了假兽药专项清理整治专题会议,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查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规范操作,并制订了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
  宣传发动有力。为有力、有理、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宣传资料、印制广告标语,大力普及兽药管理法规和使用技术知识,让兽医、个体经营户、养殖场业主和广大农户认识违禁兽药的危害和重要性,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清查有力。全镇采取突击抽查、重点清查和全覆盖的办法对4家兽药摊点、8个村级兽医、28个规摸养殖场及3家饲料经营门市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此次专项行动:收缴假兽药(人药代替兽药)、过期药品、过期生药制品和霉烂变质、过期失效饲料添加剂26公斤和12合(瓶)。
  违规查处有力。对违法违规经营户、兽医和养殖场(户),我们除收扣产品以外,还依法发放行政告知书和整改通知书;视其情节分别采取现场学习教育和集中学习教育整改活动,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净化兽药市场、提升管理水平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简报三:

  在昌乐县弘得畜牧服务销售点,昌乐县畜牧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是否有禁用兽药、未经批准使用的兽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全面检查。昌乐县弘得畜牧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强介绍:“我们兽药销售点对店内药物的管理,特别是处方药,必须有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笺,才能出售。对所销售的所有药物,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有销售记录和销售台账。”
  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当前畜禽和水产品的养殖、屠宰、加工、运输、销售、暂养的质量安全防线还有空隙、还没筑牢,亟待补上这块短板,守好这道重要防线。目前,昌乐县加大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假、劣、违禁兽药和无证经营兽药为重点的兽药市场整治活动,提升动物性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殖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昌乐县畜牧局副局长李世祥介绍:“根据本次兽药残留超标活动的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动监所、执法大队、质检科以及乡镇(街道)兽医站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我们要求每名驻场官方兽医对包靠的规模养殖场定期进行兽药、饲料等场入品的日常监管,做好监管记录。结合本次活动,动监所、质检科对县城内的规模养殖场、兽药销售点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检,特别是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
  目前,昌乐县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准确把握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目前经过一段时间整治,昌乐县通过对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现场指导养殖场科学、规范、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督促养殖场完善对投入品的采购、使用、畜禽生产等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增强驻场官方兽医监管责任,使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了养殖场从高风险等级场向低风险等级场的转变,确保了昌乐县畜牧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兽药销售篇三:兽药公司下月工作计划

  工作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团结奋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开创企业各部门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兽药公司下月工作计划,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兽药公司下月工作计划【1】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率,打造品牌声誉以及更快的提高个人的销售能力,现将个人XX年的销售兽药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 市场的划分:XX年我的销售市场依旧是xx市场。
  2、 养殖量分析:锦州地区的市场家禽的养殖量分布相对均匀,蛋鸡和肉鸡的分布也相对平衡,锦州的市场主要是蛋鸡市场,围绕着锦州城区周围的乡镇有着相当大的养殖量。养殖形式一般为庭院养殖,但是养殖范围相对集中。而其他的几个地区的肉鸡相对分布比较广泛,随着这几个地区肉鸡养殖量的不断加大,龙头模式已在该地区已经基本完善。
  3、 客户开发:由于我们公司的药品品种相对齐全,所以对于客户的局限性相对较小,所以无论是蛋鸡药品经销商还是肉鸡龙头,均有良好的放药优势。在客户开发这方面,我在充分了解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和经销商沟通,并找到在当地有影响力的经销商作为公司产品的主要经销处,以利于公司产品增强其在当地的影响力。
  4、 疾病流行情况:在蛋鸡相对集中的锦州市周边,疾病流行情况较为有规律,例如,春季依旧是呼吸道的高发季节,利于我们呼吸道产品的销售。在肉鸡分布相对较多的其他地区则不必考虑季节流行性疾病的规律。由于XX年秋冬季的疾病流行很严重,造成养殖量迅速减少,故相对的可能会对今年的销量有一定的影响。
  5、 市场行情走势:去年的养鸡业的行情一直很好,一直保持稳中有升的势头,让低迷了很久的养殖业终于看见了复苏的良好前景。但是随着疾病的发生又导致的蛋鸡和肉鸡市场的行情有所下滑,给养殖业以重撞,而且大大打击了养殖户的信心。但是这样也有利好的一面,随着养殖量的下降,势必造成供求关系的变动,从而导致行情的上扬。
  通过对市场的考察和对养殖户的走访,对于去年鸡群发病淘汰的养殖户和闲置了一定时间的养殖户,都表示今年会继续引进鸡雏,这样一来就会保证锦州等地区的存栏量。从而很好的保护了市场。
  6. 销售目标: 尽管市场在各种优势和劣势的共同作用下会出现不同的变化,但是总体的趋势还是良好的。所以,对于销售业绩方面也不必过于担心,在今年,我将有信心将自己的业绩超量完成并有所突破。向更大的业绩进发。
  在已经到来的XX年,我将会怀着更饱满的热情,不断提升自己,为公司创造价值,提升自己的业绩。
  最后,祝公司在新的一年里再谱新篇。造就更辉煌的明天。
  兽药公司下月工作计划【2】
  20**年,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的非常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有效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关键措施,突出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秩序,加大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监管力度,努力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不断提升畜牧业依法监管水平,全区畜牧业生产保持了稳定发展的态势。生猪、肉禽和蛋禽的规模养殖比重提高了5个百分点,标准化、产业化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抗体保护率全部达到省市规定的要求。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100%。全年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的关键之年,我区畜牧兽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省委、确定的“保供给、促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总体要求,以“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坚定信心、促进发展”为主题,以“稳生猪保供给、抓防疫保安全、上规模增效益、调结构促发展”为重点,以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现代畜牧业为抓手,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千方百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千方百计保持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主要目标是:2009年全区畜牧业产值提高5%,规模养殖比重完成省、市下达指标,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基地2个,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率达100%,有效抗体保护率80%以上,畜禽养殖、免疫信息建档率、牲畜挂标率均达100%,产地检疫率、屠宰企业持证开办率、屠宰检疫率、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和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1、扎实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加快清洁健康养殖步伐。畜牧规模养殖是我区高效农业规模化的发展方向,以麒麟高效畜牧业园区为抓手,罗宏斌10万头猪场在**年的基础上09年将继续加以推进,向周边地区辐射成为生猪养殖小区,继续加强奶牛、长毛兔、蛋鸡养殖小区建设。进一步转变养殖观念,创新养殖技术,大力发展健康生态养殖模式,积极引导现有养殖场户进行改造升级,加强圈舍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以清洁健康养殖示范点的创建为契机,培植建设一批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现代畜牧生产企业,力争泰州卫岗奶牛场、罡杨佳旺合作社万头猪场健康生态示范基地通过创建验收。
  2、贯彻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加强对奶农、奶站及卫岗乳制品厂的监管和服务。加强奶牛养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生鲜奶收购管理制度和生鲜乳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大奶牛养殖管理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切实做好饲料和兽药等生产投入品的监管使用,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按照《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指导和督促奶农完善防疫制度,做好牛口蹄疫的强制免疫、监测工作,强化奶牛布病、结核病的监测和净化,确保生产符合要求的生鲜乳。
  3、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继续坚持常年免疫和强制免疫制度,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疫为重点,组织实施好春季突击防疫、夏季生猪高热病防治、秋冬防疫三大行动,组织开展科学防疫示范场建设活动,促进防疫技术的规范化建设。加强疫情监测,严格产地报检制度,实行屠宰同步检疫,对病死畜禽实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切实消除疫源和肉品安全隐患。
  4、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启动动物疫病可追溯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设动物疫病可追溯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屠宰环节,都能通过耳标识读器掌握相关信息,分析查找动物防疫漏洞和薄弱环节,预警动物疫情。加强畜牧业投入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坚决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无证生产行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完善提高区乡兽药gsp试点,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坚持扶优与打假并举,全面推行畜牧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守信承诺制度。加大兽药、饲料、畜产品监管抽检力度,畜产品中“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抽检合格率稳步提高,努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农业部提出的“加强整合,合理调配力量,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要求,全面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提高畜牧兽医依法行政能力。
  5、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抓住2009年国家和省对农业支持保护制2009年畜牧兽医工作思路 20**年,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有效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关键措施,突出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秩序,加大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监管力度,努力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不断提升畜牧业依法监管水平,全区畜牧业生产保持了稳定发展的态势。生猪、肉禽和蛋禽的规模养殖比重提高了5个百分点,标准化、产业化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抗体保护率全部达到省市规定的要求。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100%。全年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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