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骑士的盔甲]盔甲骑士

来源:读后感 时间:2018-06-17 10: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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盔甲骑士一:《不去会死》读后感

  石田裕辅第一本作品《不去会死!》出版后获热烈回响,不断再刷,书迷甚至为他成立专属后援会,各地演讲邀约不断,三年竟达143场。以下是《不去会死》读后感,欢迎阅览!
  《不去会死》读后感【1】
  刚一拿到这本书,想这个作者得是怎样一个超人似地人物,能够用7年半骑脚踏车环游世界九万五千公里。没读几页才发现,原来这个环游世界的人一开始也是一个普通人。也曾畏首畏尾犹豫不前,对自己一时头脑发热作出的决定动摇不已,窝在小旅馆里想出各种理由来拖沓出发的时间。关键是他迈出去了,“想东想西都没用,去做就对了。行动一展开,自然会产生力量。”
  看这样的书会让压抑的心发出释然的微笑,让晦暗的心境照进人性温暖的阳光。纵使世间有百般恶,也抵不过那一时善的感动,何况这善良犹如生命,即使戈壁荒漠也有它的存在。在一个地方呆久了,由于环境的影响加之出于生存的本能,总是要给自己套上一件防护盔甲,虽不刻意为之,但丛林法则已在实施,紧张的工作快速的生活麻痹着心,轻易不会感动。旅行将你拉出生活的战场,卸下紧张的心衣,露出柔软的心房,即使是微不足道的给予,举手之劳的帮助,或那不经意的一笑都会触动脆弱的心弦,带来振撼心灵的感动。生活在最普通生活中的人有着世界上最朴素的善良,最简单但最感动人的善良,只要你肯露出心来,就会感受到他们,就会为这久违的朴素的善良感动落泪。他们是圣诞节让你进屋做客的老爷爷,是一个人住不说话只为你生火的艾伯特,是坐轮椅卖香菇的波兰老伯,是卖西红柿的莫桑比克妈妈。
  作者石田裕辅是个日本人,作为环游世界的自行车骑士,一路上他也遇到了不少和他有相同爱好的同胞。每当有人和他搭讪时,都问他是不是日本人。同样是东亚人种,有着相似的文化和体格容貌,户外或驴行闯天下这种事我们不如日本人多。有人认为,户外是小资们干的事情,要有钱又有闲,看看他们的装备就知道了。也许目前在国内真的是这样,不过作为外行我没有发言权。可看这本书中,包括作者在内的很多人都不是有钱人,都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上班族。他们工作几年攒下一笔钱,可能会在最初的装备投入上花上一笔大价钱,然而这是必须且值得的,随后他们会经常睡帐篷,即使住旅馆也是最廉价的,作者在出发时为这个环球骑行只带了70万日元,中途还被人抢走了很多。他们不是有钱人,可他们也是在享受生活,享受追逐梦想的过程。周游世界靠的不是钱财,是毅力,是坚定不变的梦想。这种毅力不同于角马驯鹿或太平洋鲑鱼那同样震人心魄的万里大迁徙,它们是在生存繁殖的动物性本能驱使下无可选择的创举,这种毅力是动物性的升华,是人区别于物在生存繁殖之外的追求与坚守。发达国家之所以会比发展中国家多许多这样的人,关键不在财力,而在教育,在价值观,在人性的释放,在自由的选择。物化教育下一切为了生存,为了生计,封妻荫子光大门楣。人性教育下,遵从本性,自由选择,多元化价值观,花草共长。因此日本会有一群石田裕辅,中国也会有,但目前只能是凤毛麟角。
  石田在途中遇到一个女子,她也是一个旅行者,她有一个困惑:“我不知道自己要朝何方前进,也不明白自己到底要做什么”。长途旅行的人,走的时间长了,就会有这样的困惑。从一开始的新鲜刺激,到后来的起床出发,再起床出发,一切又都变成了重复,两边的风景也不会再轻易打动心灵。其实这样的困惑又何止只限于旅人,每一个人都是生活的旅人,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旅途上,在循环往复了那么久之后,你是否也会有这样的困惑,是否也会因为单调的乏味而叩问自己的心扉。
  不要为终点遥远而灰心,不要因目标难以实现而沮丧,奔向终点的旅途,实现目标的过程,才是最享受的。在努力的过程中,每天一睁眼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没有比这再充实不过的了。在臆想中,在睡梦中,会一次次彩排成功后的喜悦与激动,为此而生的动力会推动着你不断向前,浑身流淌着活力。这个实现与追逐的过程一定不要嫌它漫长,因为许多时候当你抵达终点后,你反而会很平静,之前一次次预演的激动并没有适时来临,并且马上就会很寂寞,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这也许就是得与失的微妙关系吧。人生啊,幸福的是,抵达一处目的地后,不会迷路,依然知道自己的方向。
  为什么很多人想去旅行,为什么总是在原始偏僻的地方面对简单纯朴的笑容而感动落泪,因为在逃离世故,在逃离伪装,在回归本性,回归简单纯朴。每一个城市人都是一个远离故土的人,这个故土就是人类诞生的地方,自然,原始简单纯朴的自然。很多去过西藏或非洲的人,会被那里原始纯美的自然环境震撼的热泪盈眶,他们认为那是神明的力量所致,实则不然,这无关神圣,这其实是一种乡愁,是一个漂泊在外的游子回归故土的感情。所有神圣的东西,都是纯朴自然的。宗教亦如是。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努力让信众回归本心,解脱世俗的束缚,遵从原始的自然法则。不论一个人再如何变化,都改变不了他的本心,只不过是在心之外套了一层层外衣,上了一副副枷锁。因此,宗教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这就像佛教认为人人都有佛性一样,皈依宗教实际就是打开枷锁脱掉伪装回归本性的过程。我们生活的地方,到处充斥着反自然的改变与矫饰,我们离开心越来越远,因此当我们置身简单纯朴的原始自然美当中,就会有回家的感动。
  长期在外旅行的很多人都不会对偶遇的伙伴动真情,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面之缘,明天或下一分钟将永不相见。因此他们不会浪费感情,动真心真情,对于相遇离别已经免疫,无痛无痒。然而感情是用不完的,是不怕浪费的,即使知道下一分钟将不会再见,亦可真心相交,深情以待,难道我们动真情是为了以后的相交,是为了朋友数量的增加,不是,是为了此刻的相识。或是不想受动真情之后的分别之痛思念之苦,而半掩柴扉,孰不知,门关久了,心会落满灰尘,心痛死不了人,心动是活着的美好,心痛是活着的证明。
  我觉得石田这一路下来最大的收获是对命运的感悟——从不去会死到不会去死。从信天由命,一切都是命运安排好的非人力能改变,到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要消极对抗,而要积极面对,命运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妙妙说过,命运在很多时候,取决于你在什么样的时间,出现在什么样的地点,做什么样的事情。而这些并不是事先安排好的,是可以选择的。不同的选择决定了不同的命运轨迹,很多人认为命中注定,不做努力,不去选择,一味埋怨自己时运不济,其实是自己没有抬头,环顾左右你会发现面前不是只有一条路,而是很多条,他们或隐蔽,或泥泞,但会引你通向不同的世界。
  《不去会死》读后感【2】
  又是一本旅行文学 以前看《Notting Hill》的时候很不明白男主角为什么要开个小小的旅行书店。难道旅行文学真的那么好看吗?那时候的我实在是不明白。若干年过去了,我依然没有爱上旅行。我喜欢安静的屋子里读书,害怕炎热的太阳,害怕弥漫的大雾,害怕大雨倾盆溅到身上的泥点子…… 我不爱旅行,但是我爱单车。
  这个一个普通日本人花七年半时间骑行世界的旅行游记。这是一种深度的旅行,一种带有冒险家性质的旅行,一种灵魂与肉体完美结合的旅行。我们当然是极少有人能做到,但我们可以去体会作者旅途中的东西,思想的变化,意志与困难的斗争,所遇所感的人和事,也可以匡正自己的旅行,当然不是说让大家去这样旅行,这样去生活,但大家可以借鉴寻找适合自己的旅行,以使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得到最大的满足。
  作者石田裕辅从北美洲的阿拉斯加一路向南骑行到南美洲的最南端阿根廷的乌斯怀亚,这里离是离南极最近的地方了,两天船程就可以到南极,澳大利亚过去南极要一星期船程。作者在这里有写到在育空河上恣意的吃喝玩乐,会让我联想到桂林的遇龙河,作者在进入南美洲时遭遇抢劫,差点小命不保,并且其他旅伴也有遭抢劫的,还有差点挨枪子的,作者满足了纵骑美洲的梦想后,就从南美洲最南段搭飞机到欧洲的大北边丹麦,开始纵惯欧洲非洲大陆,最终达到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完成了自己另一周纵骑的梦想,随后搭飞机到英国开始横骑欧亚大陆。
  伴随着作者的足迹,我查看这google earth 作者的足迹,也跟随着作者进行了一次小感官上的环球旅行。发现还要很多更好玩的地方,更好玩的人和事,等着自己去发掘,马不停蹄也做不完事。作者有写到玛雅文化的蒂卡尔古城是自己环球旅行中未被超越的古城。有写到柬埔寨的吴哥窟、埃及金字塔的惊叹。有写到实景跟电视网路上看的不同,感知上的差异。有写到非洲的贫穷,有写印度恒河浮尸,但作者依然按当地信仰有去恒河沐裕有写到泰国是很多亚洲背包客出国旅行的第一站,启蒙点。有写到遇难的同伴,有写到很喜欢学语言的小姑娘泰西亚,懂十一国国语言,十五岁,有写到路遇的装有一只假腿旅行的永子小姐,32岁,从事美容造型业,工作半年,再以这种极慢的速度旅行半年,就这么生活着。了解到南美洲很多自行车骑士。作者在路上结实了这么些有趣的人和事是绝对的财富。
  回国后作者供职于自行车杂志,写作,演讲,也许作者因为这个旅行生活被改变了吧。

盔甲骑士二:盔甲骑士的变化之旅:骑士的难题


  导语:童话故事的主旨是教人勇敢、热情、善良、乐观、慈爱,反对卑鄙、怯懦、邪恶、虚伪。以下是小编分享的盔甲骑士的变化之旅:骑士的难题,欢迎大家阅读!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住着一位骑士。这位骑士认为自己是一个关爱他人又心地善良的好人。像所有正义、善良又有爱心的骑士那样,他与邪恶、卑鄙的敌人战斗,杀掉恶龙,拯救身陷危难的美丽少女。渐渐地,他习惯了行侠仗义,即使没有少女遇难,他也会跑去拯救人家。所以,虽然有许多女子对他心存感激,但对他心存不满的女子也不在少数。对于这一点,他倒是很乐观—毕竟,没法让人人都满意。
  骑士的盔甲使他威名远扬。这副盔甲明亮耀眼,闪闪放光,村民发誓说当骑士穿着这套盔甲骑着马去征战的时候,他们曾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或者从东边落下—其实那不过是骑士飞奔的身影。骑士时常策马征战,只要有需要冲锋陷阵的事情,他就会急切地套上闪闪发光的战甲,跨上他的马,奔向需要他的地方。事实上,他是如此急切,以至于有的时候他会一次奔赴数个需要他的地方—这种功绩可不是伸伸胳膊蹬蹬腿儿就能完成的事情。
  很多年以来,这位骑士努力征战,一直位列所有王国的骑士之首。总有等着他凯旋而归的战斗,总有需要他斩杀的恶龙,或者总有需要他拯救的少女。
  骑士有位忠贞宽容的妻子—朱丽叶,她会写优美动人的诗歌,而且语言机智,很喜欢品酒。骑士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儿子克里斯,克里斯长着满头金色的卷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
  朱丽叶和克里斯几乎没有什么机会和骑士相处,因为骑士不是在战斗,就是在杀恶龙,不是在拯救少女,就是在穿着盔甲自我陶醉。随着时间的流逝,骑士越来越迷恋他的盔甲,不仅穿着盔甲上餐桌用餐,而且还经常穿着盔甲上床睡觉。过了一段时间,他嫌穿穿脱脱太麻烦,干脆一天到晚穿着盔甲,连家人都逐渐忘记了他不穿盔甲什么样儿。
  克里斯偶尔会问妈妈:“爸爸长什么样儿?”每次克里斯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朱丽叶就把儿子领到壁炉前,指着壁炉上挂的一幅骑士的画像叹息:“画像上的人就是你爸爸。”
  一天下午,克里斯凝视着骑士的画像对妈妈说:“我希望能看看真实的爸爸。”
  “你不能什么都想要!”朱丽叶突然厉声呵斥道。长久以来,只能靠一幅画像来回想丈夫的脸,她的容忍度已经达到了极限,就连晚上睡觉时也常被盔甲的哐啷哐啷声吵醒,她受够了。
  骑士在家中自我陶醉之余,常会长时间地自言自语,歌颂自己曾经的壮举。朱丽叶和克里斯很少能跟他说句话。如果他们跑去和骑士说话,骑士会把头盔上的面罩关紧,或者很没礼貌地闭起眼睛来装睡,总之就是拒之不理。
  终于有一天,朱丽叶和骑士摊牌说:“我觉得你爱你那套盔甲胜过爱我。”
  “不是你说的那样。”骑士说道,他说话时手臂一动带着盔甲哐啷作响。“我把你从恶龙手中拯救出来,让你住在城堡里,给你稳固舒适的家,这还不够说明我有多爱你吗?”
  透过骑士头盔面罩上的缝隙,朱丽叶的目光搜寻到骑士的眼睛。朱丽叶看着骑士的眼睛说道:“你爱的是你自己的英雄行为。那时的你其实并不爱我,现在的你其实也不爱我。”
  “我是真的爱你。”骑士坚持说道,全副盔甲的骑士哐啷一声抱住了朱丽叶,沉重、冰冷、坚硬的盔甲差点儿把朱丽叶的肋骨给压成八段。
  “那就脱下盔甲,让我看到真正的你!”朱丽叶说出了她的要求。
  “我不能脱下盔甲,我必须时刻准备着骑上马去需要我的地方。”骑士解释道。
  “如果你不脱下盔甲,那么我就带上克里斯,骑上我的马,离开你。”
  这对于骑士来说是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他不想朱丽叶离开他。他是真心爱朱丽叶和他们的儿子,真的喜欢他们现在的家,另一方面,他也钟爱自己的盔甲,因为这套盔甲让大家知道他是谁—一位正义、善良有又爱心的骑士。为什么朱丽叶就看不到他的这些优点呢?
  心情烦躁的骑士“哐啷哐啷”地走向他的书房,陷入了思考。最后,他做出了一个决定,继续穿着盔甲而失去朱丽叶和克里斯是不明智的,他必须脱掉盔甲。
  他开始极不情愿地伸出手,打算脱下盔甲。盔甲纹丝不动!他用力扯,盔甲依然如故。沮丧的骑士又试着要掀起面罩,但是面罩卡住了,一动不动。他一次又一次地拉扯面罩,但是一丁点儿作用都没有。
  骑士焦虑地来回踱步。怎么会这样呢?头盔卡住不动情有可原,因为他已经好几年没有摘下过头盔了,但是这与面罩无关啊。他每天都掀起面罩吃饭喝水。为什么现在面罩纹丝不动呢?就在今天早上,他还掀起面罩来饱餐了一顿炒蛋和烤乳猪呢。
  突然,骑士的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念头。没有惊动任何人,也没说他去哪里,骑士匆匆地出门去找住在城堡附近的一名铁匠。骑士到铁匠铺子的时候,铁匠正在徒手把一个马蹄铁扳出他想要的形状。
  “铁匠师傅,”骑士开口说道,“我有个麻烦。”
  “先生,您自己就是个麻烦。”机智的铁匠像往常一样讽刺了骑士一句。
  骑士平时倒是喜欢和铁匠开开玩笑,但是这次可不一样,骑士瞪起了眼。“我现在没心情和你开玩笑,”骑士大声说,“我的头盔摘不下来了。”骑士一边说,一边气愤地跺他那像是穿了大铁鞋的脚。一个不留神,他的大脚不偏不倚地踩在了铁匠的大脚趾上。
  铁匠大叫一声,全然忘了骑士是他的主人这回事儿,挥起手中的马蹄铁“咣”的一声命中了骑士的头部。骑士的脑袋挨了这么一下,也只是觉得有点儿疼而已。头盔仍是纹丝不动。
  “再来一次。”骑士用命令的口气说道。铁匠又气又疼,听到这话,欣然从命,而骑士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荣幸之至。”铁匠应道,随手拿起身边的一把铁锤。带着一股要替被骑士的铁鞋踏过的大脚趾报仇雪恨的劲儿,举起铁锤,对准骑士的头盔挥了上去,这一锤竟然没能在头盔上留下个印儿。
  骑士崩溃了。铁匠是现在王国里最强壮有力的人了。如果他都不能让骑士身上的盔甲动个一分一毫,那么还有谁能办到呢?
  铁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当然了,大脚趾被踩的那会儿除外,他感觉到骑士的恐慌,也很同情骑士。“骑士先生,您这情况可不好对付啊,不过,您也别放弃希望。明天等我歇好了您再来一趟吧。今天不巧,我刚好累了一天了,没力气了。”
  “好吧。”骑士说完转身离开了。
  那一天的晚餐让人尴尬。朱丽叶把弄碎的食物穿过面罩的缝隙一点一点地用叉子喂给骑士吃。朱丽叶越来越气恼了,每喂一次,朱丽叶的脸色就更难看一些。晚餐吃到一半的时候,骑士告诉了朱丽叶铁匠帮他弄开盔甲未果的事情。
  朱丽叶怔了一下,拿起还剩下一半炖鸽子肉的盘子。“我不相信你说的话,你这个铁壳石头心的家伙!”她大声说完,用力把手里的盘子扣在了骑士的头盔上。
  骑士没感到一丁点儿疼痛。当肉汁顺着面罩上的缝隙流到里面去的时候,骑士才意识到他的头被打中了。那天下午,铁匠那重重的几下子他也没什么感觉。现在细想起来,这都是因为他的盔甲让他什么也感觉不到了。而且,盔甲已经终日不离身多年,他早忘了不穿盔甲的感觉。
  骑士很难过,因为朱丽叶不相信他真的努力想要把盔甲脱下来,他是认真的。随后的几天,骑士去找过铁匠好多次,试了各种办法,但是都失败了。一天天过去了,一次次的失败让骑士越来越消沉。这段时间,朱丽叶对骑士越来越冷淡了。
  最终,骑士接受了铁匠再努力下去也只能是徒劳的事实。“整个王国里最强壮有力的人啊!你竟然连这堆破铜烂铁都敲不动!”骑士沮丧地嚷道。
  当骑士回到家的时候,朱丽叶爆发了,她高声说,“你的儿子只能看到你的画像,却见不到你本人,我也受够了总是对着面罩说话,我以后再也不会隔着那个烦人的东西喂你吃饭了。我已经受够了!”
  “盔甲脱不下来不是我的错,”骑士哀声说道。“我是不得不穿着盔甲以便随时出战,要不然我怎么能让你和克里斯住上舒适的城堡呢?”
  “你才不是为了我和儿子,”朱丽叶气愤地说,“你是为了你自己!”
  骑士觉得他的妻子仿佛已经不再爱他了,他伤心极了。假如他不快些想办法把盔甲脱掉的话,他怕朱丽叶和克里斯真的会离他而去。他明白自己非得把盔甲脱掉不可,可他又无从下手。
  骑士一个一个地排除了那些行不通的想法,很明显,有些计划会让骑士搭上性命。用烈火熔化盔甲,跳入冰河冻裂盔甲,或者用大炮把盔甲从身上轰下来 —这些都不是正常人会选择的做法。既然在骑士自己的国家里找不到解决的办法,骑士决定去其他地方寻找。他相信,在这世界上某个地方,一定有个人知道怎么才能把这套盔甲脱下来。
  骑士知道他肯定会想念朱丽叶和克里斯,另外,骑士也舍不得离开他那漂亮舒适的城堡。他更怕在他离家的时候,朱丽叶会与别的骑士萌生爱情。谁知道会不会有一名愿意脱下盔甲睡觉,而且更适合当克里斯父亲的骑士冒出来顶替他在朱丽叶心目中的位置呢?但是,他的内心告诉他,别无选择,必须离家。
  一天清早,骑士骑上了马悄悄地离开了家。他不敢回头,他怕看一眼就会让他动摇。骑士在离开的路上要顺道先去拜别一直善待自己的国王。国王的城堡在王国里最好的一块土地的山顶上,看上去既宏伟又庄严。骑士策马经过通往王城的吊桥时,看到宫廷小丑在盘腿坐着吹笛子。
  小丑叫乐乐口袋,他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总是随身带着一个好看的彩虹色口袋,口袋里装着各种各样引人发笑的小玩意。有给人算命的奇怪卡片,有能按小丑的心意出现和消失的五颜六色的珠子,还有会配合小丑表演打趣观众的小木偶。
  “你好,乐乐口袋,”骑士说道,“我是来向国王道别的。”
  小丑抬起了头,对骑士说,“国王早起已离开,切勿空等莫徘徊。”
  “国王去哪里了?”骑士问道。
  “国王出征归期迟,你若傻等定误事。”
  无法与国王道别让骑士感到很遗憾,不能随国王出征让骑士觉得心里不安。“哦,”骑士叹气道,“国王出征回来的时候,恐怕我已经是困在盔甲里的饿死鬼了。”他觉得自己好像要从马鞍上滑下去了,但是他的盔甲拖住了他。
  “骑士是个大笨蛋,遇到难题就完蛋。”
  “我现在没心情听你编俏皮话取笑我,”骑士怒道,“你就不能把别人的事儿当回事儿吗?哪怕一次也好!”
  乐乐口袋用清澈的嗓音,充满感情地唱道:
  “人人皆困盔甲中,只因盔甲处处有。”
  “如果换成是你穿着一身脱不下来的盔甲,你就不会这么唱了。”骑士粗声抱怨道。
  乐乐口袋机智地答道:“各人皆有难念的经,相较而言此物轻。”
  “我没时间在这儿听你说废话,我必须找到脱下盔甲的办法。”说完,骑士行礼致意,催马上路。小丑见骑士真的要离去,叫住了骑士:“骑士莫着慌,有人能帮忙。”
  听到小丑的话,骑士眼睛一亮,勒马停住,调头回到了小丑面前。“你知道有人能帮我把盔甲脱掉?是谁?”
  “梅林法师本领大,见他盔甲将脱下。”
  “梅林?我听说过的唯一一位叫这个名字的人是个伟大的人物,是亚瑟王智慧过人的导师。”
  “梅林大名世人知,我言即是此导师。”
  “这不可能!”骑士惊呼道。“梅林法师和亚瑟王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梅林健壮如故,住在森林深处。”
  “但是,森林这么大,我怎么找他呢?”骑士说。
  “只说林深寻觅无期限,却道机缘到时人自现。”
  “嗯,我可不想等着梅林法师现身,我要自己找到他。”骑士斩钉截铁地说。骑士弯腰与小丑握手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结果小丑的手却差点儿被骑士带着护甲的大手给握碎。
  乐乐口袋疼得叫了出来,骑士马上放开了他的手。“啊,对不起。”
  小丑揉着自己淤青的手指说,“他日盔甲离身时,感同身受他人苦。”
  “我走了!”骑士扬鞭离开,并没在意小丑的话。他的心中升起了新的希望,策马飞奔去找寻梅林法师。

盔甲骑士三:小学生描写兵马俑的作文500字


  导语:兵马俑是世界第八大奇迹,可以这样说,兵马俑是一个全世界再也找不出来事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描写兵马俑的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秦兵马俑
  是秦始皇陵出土的艺术珍品,它体现了两千多年前中国精湛的雕塑工艺和高超的冶金技术。我家里也有几个秦兵马俑的复制品,它们是我爸爸从西安带回来的。
  它是世界八大奇迹之一,这些兵马俑有文官,武士,将军,跪射和马,它们制作十分精致,五官雕刻得栩栩如生,颈上系着一条丝带,两只手放在胸前,每一个兵马俑的战甲更是巧夺天工,战甲上一小块一小块的刀片雕刻得细腻逼真,战甲非常清晰,战甲下的长袍显得十分蓬松。它们守在秦始皇陵边显得格外威武端庄。看着这些兵马俑,我好像回到了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将军带领着一群强悍的武士和骑兵在沙场上英勇杀敌,它们骑在马上用那锋利的大刀在天空中挥舞了一下,骑在马冲向敌人,大刀在敌人的颈上挥舞了一下,刀尖上立刻染上了血淋淋的色彩,仅仅几分钟的时间,敌人不是躺在地上或者挂在马上,就是丢下盔甲和城池若慌而逃;而文官则在宫中认真商讨,研究如何攻破敌人的城池;老百姓们也没闲着,准备了许多军粮给将士们,好让战争早点结束,好让他们过上和平,幸福的日子……
  篇二:秦兵马俑
  嗨,亲爱的游客们,大家请跟我来,你们看这就是秦兵马俑,现在科学家已经挖掘出三个俑坑了,别看才三个,可是总面积可有将近20000平方米呢!相当于有五十个篮球场那么大,坑内有兵马俑近八千个,在这三个俑坑中,一号坑最大,东西长230米,南北宽62米,总面积就有14260平方米呢!坑里的兵马俑也是最多的。大约有六千个。
  游客们,告诉你们,兵马俑不仅规模宏大,而且类型众多,个性鲜明,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武士俑平均身高约1。8米,体格健壮,它们身上穿着威风神气的战袍,披挂坚硬的铠甲,手拿着兵器,整装待发,你们说威不威风呀?
  将军俑更是威风了!身材魁梧,头戴褐冠、身披铠甲,手握着锋利的宝剑,昂着头、挺着胸,一看就知道是久经沙场的呀!其实兵马俑类型很多,说也说不完。兵马俑坑还是秦始皇林的陪葬坑,1974年,几名考古学家在其东侧发现兵马俑坑,轰动了中国,震惊了世界,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考古发现之一。
  还有,最后提醒你们一句:不要乱扔瓜果皮、垃圾、塑料袋,这些污染环境的东西!
  篇三:秦兵马俑
  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兵马俑博物馆参观。我是你们的导游徐瑞曼,很高兴能够陪伴大家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秦兵马俑位于西安市临潼宴寨乡,在秦始皇陵园东侧1500米处。这是一个浩大的地下军事博物馆。这支队伍阵容齐整,装备完善,威风凛凛,气壮山河,是秦始皇当年浩荡大军的艺术再现,是一支“威武之师”,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秦兵马俑不但闻名于中国,而且在世界也是举世无双的。大家知道吗?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曾于1979年亲自来中国参观兵马俑,连连称赞说兵马俑是“世界第八大奇迹”,还赞誉道:“不看金字塔,不算真正到埃及,不看兵马俑,不算真正到中国!”
  现在我们已经到达了兵马俑的1号俑坑,这是所有俑坑中最大的一个,它东西长230米南北宽62米总面积14260平方米,兵马俑有八千多个呢。大家看,这是骑兵俑,它们上身着短甲,下身着紧口裤,足登长靴,右手执缰绳,左手持弓箭,好像随时准备上马冲杀。再看,这是陶马,陶马与真马一般大小,一匹匹形体健壮,肌肉丰满。那跃跃欲试的样子好像一声令下,就会撒开四蹄,腾空而起,踏上征程。
  我就介绍到这。下面大家可以细细游赏,两个小时后在门口集合。要注意安全,保持卫生。
  篇四:秦兵马俑
  在我国西安出土,它举世无双,独一无二,是世界值得珍惜的历史文物!
  当我们来看秦兵马俑时,秦兵马俑已发掘了三个俑坑,三个坑的总面积是2万平方米,大约有50个篮球场大。在三个坑里,1号坑最大,这三个俑坑里的秦兵马俑大约有八千多个。
  俑坑里的兵马俑一行行,一列列,十分整齐,排成了一个长方形的军阵,多么像秦始皇统率的一支队伍呀!
  走近些去看,有很多兵马俑手中都拿着武器:什么矛呀,什么盾呀,等等!武士俑身高大约1。8米,体格健壮,身高和体形匀称;武士俑戴头盔,穿铠甲,脚穿战靴,拿着武器,最后等待开战!
  离秦兵马俑再近些,可以听见他们的呼吸声,能听见他们思念家乡的声音!
  我想:秦兵马俑已经看到了自己的亲人,想拥抱他,想告诉他自己有多么的自豪,可是,脚却怎么也迈不开,只好在原地干着急。
  听导游说,这些凹进去的土就是埋秦兵马俑的坑。
  在观看秦兵马俑的时候,我知道第一个发现秦兵马俑的人是杨志发,如果没有杨志发,就没有我们这个珍贵的文物!
  篇五:参观兵马俑
  去年,我和妈妈一起参观了名扬中外的秦始皇兵马俑。
  我们随着人群走了进去。啊,这个博物馆好大呀!有许多展厅。其中一座圆顶建筑最引人注目。我迫不及待的拉着妈妈走过去。此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不由惊叹道:“太神奇了!”我扫视了一周,被那比我想象中不知雄伟多少倍的场面惊呆了。只见打听的地面上有一个非常大的坑,坑里站满了排列得密密层层整整齐齐的陶俑武士,一个个跟真人一般大小,仿佛就像活人正站在那里操练。你看,他们穿战袍,套铠甲,蹬战靴,多么威武。有的拿着长戈;有的拿着利剑;有的持着盾牌。各个圆睁二目,紧闭双唇,神态严肃,栩栩如生,好像正等候与敌人决战。还有许多弓箭手,一手拉弓,一手搭箭,一声令下,就会万箭齐发。还有许多骑士,他们牵着马,挎着刀,正准备上马出征……
  参观结束了,我陷入了沉思。脑海里总闪现着一个个兵马俑的形象。以前,我听老师讲过,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今天,我亲眼看到了。我为我能生长在这个有着灿烂文化的古国而感到无比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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