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村、社区“妇女之家”成立妇女 议事会的通知

来源:议论文 时间:2020-09-23 12: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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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村、社区“妇女之家”成立妇女 议事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妇联:

  为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创新,发挥妇联组织在引导妇女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妇女投身“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按照省、市、县妇联改革方案要求,县委组织部、县妇联拟在各乡镇村、社区“妇女之家”成立妇女议事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宗旨,紧紧围绕各村、社区实际,利用“妇女之家”全面推进妇女议事会制度。进一步拓宽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有效维护妇女权益的渠道,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夯实基层妇联组织基础,壮大基层妇女工作力量,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助力美丽幸福新镇原建设。

  二、基本原则

  村级妇女协商议事点是村级协商民主管理制度的补充延伸。必须坚持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托村妇女之家,走出一条以妇女议事为主线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之路。

  三、议事主体

  村、社区妇女议事的主体是各级、各界妇女代表。包括辖区内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各级党代会女代表、各级妇联的常、执委、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各级先进妇女代表、村、社区主席、最美家庭代表、“两新”组织中的女性经营管理人员、以妇女为主体的基层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具有一定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和经验的妇女群众代表等,一般确定10-20人,负责人由村、社区妇联主席担任。

  妇女议事会成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一定政策法律水平,关注村、社区发展,具备参政议事的能力;责任心强,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热心公益事业,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正确反映妇女群众意愿,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妇女议事会成员实行任期制。议事会成员由村、社区妇联执委会协商推荐、村、社区内妇女群众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产生。议事会成员任期与村、社区妇联执委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任期内出现缺额,可适时进行增补。

  四、议事内容

  议事内容主要有:

  1、公共事务的管理,对村规民约、城市公约进行议事讨论,反映妇女意愿和诉求;

  2、妇女权益维护,如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保障、农村土地确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妇女权益的维护;

  3、城乡妇女发展、创业创新、脱贫致富;

  4、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推动信访代理、留守妇女互助关爱等工作;

  5、精神文明建设,提倡移风易俗,深入寻找“最美家庭”、创建“美丽庭院”,以好家风推动好民风、好社风。

  议事内容可根据本村、社区实际情况不断拓展和丰富,以切实保障妇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议事程序和形式

  议事程序主要分为六步:确定议题——调查研究——组织讨论——形成建议——提交村、社区党组织——反馈结果。

  议事形式因时、因地、因事采用一月一议、要事随议的方式,采取集中议事、现场议事、走访议事、上门议事、接待议事、微信议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议事及时高效。

  议事会由村、社区妇联主席召集并主持,建议意见必须经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议案,交由村、社区党组织审定。对于重要议题,可邀请村委会或村党组织领导或上级妇联领导直接参加议事活动。

  六、议事要求

  1、认真准备,明确议事主题。要精心准备妇女议事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认真做好议题的收集、研究、确定工作。要主动关注和跟进村、社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可通过定期的议事员碰头会,通过接待来访妇女或与妇女群众谈心交流等,确定议题,做到议题明确,重点突出。

  2、畅通渠道,切实发挥议事会作用。要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与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积极创设良好的议事氛围与环境,一方面通过议事代表的先行领会和理解,把党政和妇联工作的重点和要求传递到最基层群众之中;另一方面,引导和鼓励议事代表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做到议题来自群众、解决办法也来自群众,真正体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对于议事中妇女群众迫切希望得到关注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困难,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村、社区党组织的支持,给予处理解决;另一方面,要善于整合资源,寻求多渠道多方面的解决途径和办法,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完善机制,及时沟通反馈结果。村、社区妇女议事工作应自觉接受村、社区“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建立妇联代表协商议事向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主动将妇女议事情况报告村、社区党组织和上级妇联,使妇女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地传递到有关方面,使之成为村、社区党组织和上级妇联关注的重要内容和决策的主要依据。要建立议事台账,做好每次议事前的筹划、议事中的记录以及议事后的反馈工作。及时将议题上报的情况与最终处理结果反馈给议事会成员,并传达到基层妇女群众中。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难点问题,向妇女群众做耐心细致的解释,使之得到妇女群众的理解。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妇女议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协商民主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促、同考核。各村、社区务必于8月30日前推选产生议事成员,制定协商议事章程并推行议事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将深入各乡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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