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规民约制度范文大全

来源:议论文 时间:2020-07-30 18: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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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历来都被看作是研究和观察中国乡土社会的重要样本。村规民约作为农村村民自治的产物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村民会议集中代表农民的意志和利益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定集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体现农民当家作主实现自我管理这也无可厚非。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最新村规民约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最新村规民约制度范文

  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道德风尚

  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道德行为40则:

  (一)社会公德

  讲文明,树新风。懂礼貌,礼让谦。献爱心,乐助人。济贫困,救危难。 爱集体,惜公物。讲卫生,护环境。重低碳,节能源。尚科学,除迷信。 遵法纪,守规则。扬正气,道义担。

  (二)职业道德

  爱岗位,尽职守。好学习,勤钻研。讲诚信,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 勇竞争,敢创新。善协作,求共赢。去私情,持公道。反腐败,尚清廉。 人为本,优服务。任劳怨,乐奉献。

  (三)家庭美德

  敬长者,孝父母。爱子女,教有方。男与女,要平等。夫妻和,爱相牵。 勤劳作,奔富裕。善持家,崇节俭。邻里睦,相照顾。亲友济,互帮添。

  优生育,强素质。正家风,忠厚传。

  (四)个人品德

  爱祖国,爱家乡。尽责任,勇担当。当自立,尚进取。有理想,志高远。 重情义,知感恩。主诚实,践诺言。知荣辱,明善恶。重慎独,严自律。 衣得体,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风易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倘,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镇建设,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乱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对村内违法建筑实行动态监管,组建巡查队伍,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筑行为。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志愿者服务

  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服务工作,通过志愿者服务为他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献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违法生育。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封建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教育,利用四点半学校、文化艺术辅导等相关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个人理想引导以及特长技艺方面的培养。

  五、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车,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六、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宅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类火灾隐患。

  3、加强村级防火设施建设,村集体应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用电线路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七、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

  2、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村民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反对家庭暴力。

  最新村规民约制度范文

  1,依据有关法律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国家法律设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的流转方式有转让、转包、租赁等合同生效的实体要件,也是民主议事原则和程序性义务,防止村委会或村干部(以及管理人员)对外发包或出租土地的行为违背多数村民的意志,侵害他们的利益。农村建设以及规划内容,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符合农民意愿,要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农民的同意。

  2,凡属于集体所有的山场土地,任何人包括村干部、管理人员无权擅自作出决定和私下确定任何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无权代表村民集体扣罚他人私下违反合同的处罚;凡是涉及山场土地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充分听取村在外工作人员的意见,并经过村民大会讨论且经过三分之二村民代表通过,方可签订对外合同。未按照合同签订程序造成的集体或个人损失,由参与签订的人员赔偿村集体或个人的损失(包括参照同等条件下的预期既得利益损失,包括年利息的24%)。

  3,任何山场土地的对外合同草案包括补充合同,必须无条件的把合同草案在签订前,邀请在外居住或工作的本村人员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提前7日对村民公布,以村民大会的形式认真听取村民的补充意见,并对山场土地合同的草案,并且经过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签字通过。之后,方可依据法律到村委会盖章证明、到镇政府盖章备案。未按照合同补充签订程序私自签订造成的集体损失,由参与签订的人员赔偿村集体的损失(包括参照同等条件下的预期既得利益损失,包括年利息的24%)。

  4,对外山场林地合同签订、涉及处理山场纠纷、集体山场土地土地承包、界碑损坏赔偿、山场地界或者山场内的树林坟墓被损坏侵占、修建祠堂庙宇文化设施以及活动场所、政府计划在本集体范围修建设施、五千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开支项目、修建门楼或者先祖坟墓等事情,必须先由村民管理人员、工作监督审核组先初步制定方案,且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实施。未按照该纠纷处理山场土地纠纷程序造成的损失,由参与签订的人员赔偿村集体的损失(包括参照同等条件下的预期既得利益损失,包括年利息的24%)。

  5,村管理人员的推荐,以每10户推选该房的代表或者结合每组以20户推选组代表的方式推选。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以票数名额多者为当选。每一届5年。遇到特殊情况或者个别管理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通过村民大会予以免去或增补。可以连选连任。连续3次没有亲自参与会议的,取消其管理人员资格,由主管理事召集村民会议另行补选。

  6,村管理人员的产生,原则上以每房为单位以每40户一个代表名额且每一房最少有一个以上的代表;或者结合增加按分田到户时的组别,每一组一个管理人员的名额。下一届选举由上一届管理人员组织召开,特殊情况可以另行组成选举机构。

  7,村民管理人员,分设财会管理组、工作计划执行管理组、村民管理人员内部推选产生3名主管理事三部分组成。村民管理人员内部推选产生的3名主管理事、工作执行理事、财会理事,由选举当选的村民管理人员再次推选,在管理人员内部投票选定。平时的主要工作由村民管理人员采取会议形式讨论、制定初步方案。山场土地、土地界限、对外承包等重大的项目,必须邀请年老的长者列席参加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8,工作监督审核组由3名主管理事、会计1名、本村推选有威望的长者2名、上一届的村管理人员或干部1名、群众代表2名组成。有威望的长者两名以及工作监督审核组的两名群众代表,由村管理人员推荐,举手表决通过;当管理人员推荐无法通过,则由每30户村民推荐一名,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工作监督审核组中上一届的村管理人员或干部1名,由上一届管理人员或干部推荐。

  9,工作监督审核组在重大项目实施、计划执行管理组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时候,采取会议形式召开,召集会议由主管理事进行。对每一阶段的票据开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工作。审核工作采取小会议形式并且形成会议纪要。经过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批准提交的项目以及预算,半数以上通过,方可予以报销,否则不予通过开支。

  10,村管理人员工作执行理事及时做好下月的工作规划和工作开展建议,提议村民管理人员主管理事召集会议。村民大会的会议的召开,可以由村管理人员或者工作监督审核组3人以上提议召开管理员会议或者群众大会。主管理事可以随时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会议。遇到3名主管理事不对村集体负责,其他管理人员也可以临时组织召开。每一次会议需要由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在同意、不同意,不表决三项中选自己的会议表决在签字项进行签字。会议的会费,原则上以参与人次每人次10元进行补偿(不属于接待费范围)。村民大会会议原则上不补偿(特殊情况授予管理人员依据《议事规则》处断)。村集体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的维持治安,参照执行(特殊情况村民大会通过)。

  11、财务理事,必须不能在同一房内产生,会计和出纳分别由本村不同房的村民担任。财会管理理事,不能参与项目数量的清点登记;签字批准票证报销的主管理事不能参与项目的具体实施。

  12,每一次工作,每一项工作,需要按照工作执行理事制定的预算,多少人参与等范围进行审核。违反人员数量者,按照预算的人员进行,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13,个别简易的政府扶持小项目,可以按照项目预算总资金的3%收取用于村办公经费(以后可以通过村民大会相应变动)。小项目人工在1000元以下者,可以授予村管理人员承担,但要在工程修建前公布人工粗略预算;小项目超过人工1000元以上者,对村民提前2天公布,对参加承包小项目者,由村管理人员选取缴纳村会议经费多者为项目承担人员。

  14,政府由有关部门的山林防护、水资源保护、修建有关的利民项目的实施或者经费补助以及对村民补助扶持,由村民管理人员主管理事指定村管理人员工作执行理事及时公布。一般不超过价值5万元的政府拨款项目费用的联系开支,全部项目起止不超过拨款经费的5%(需要增加,需要召集村民会议通过,并由工作执行理事提交方案);涉及政府超过10万元重大扶持项目,临时需要接待开支的,需要由管理人员全部通过且有非管理人员三名参与见证,可以在收益范围内作为开支,不受《议事规则》的约束,但不得用于其他非法娱乐活动以及明显不合理的村集体代支资金或物质。

  15,实行公开、同等、无歧视的项目经费开支。村民参与的项目,实行同工同价,同工同酬。计数与出纳,不能由一人包揽;计数人员由工作执行理事计数。禁止未公布私下由村管理人员有偿独揽工程工作(无偿奉献工作不受此限)。大修建项目以及土地山林承包采取招投标方式实施,否则10个村民以上提议召开村民会议,可以通过废止承包方案。造成的损失或对方要求的赔偿,由村管理人员承担。其他毋须采取招标投标的项目,工作执行理事需要提前公布各项工作的开支预算;并实行财务管理规范,对村民予以公布。

  16,村民自己进行的土地流转,凡是对外流转的需要按照法律进行;不是本村范围的流转,需要到村管理机构或者村管理人员处签字登记备案。防止因为流转,成为事实上的土地管理者。

  17,村民代表该户签字需要该户承诺守信。村集体授予村管理人员,对违反村集体规定的人员(包括机密会议参会人员泄露会议机密者),在法律范围内制定与执行处罚措施。首先,对违反本《议事规则》的村民或管理人员,承担赔偿村集体或个人的损失(包括参照同等条件下的预期既得利益损失,包括年利息的24%);取消其享受村集体的资金物质等利益分配;视情节严重,禁止其3年至15年不等的参与村集体的活动、大小的礼仪风俗;村民拒绝参与其大小不等的风俗礼仪活动。

  18,重大事情,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经过村民会议代表三分之二的签字同意,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废除一切有关欺诈的合同;对显失公平或者依据情势变迁原则变更合同,予以变更合同。

  19,非特殊情况,慎重采用对村民的出工或捐款与奖励的挂钩措施;对因土地山场、水流、界碑、道路由于外村村民造成的开支,由侵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误工费、伙食费给予赔偿村民(村集体先垫支一部分误工、伙食相应可以由村民退回,也可以经过村民大会通过作为奖励)。

  20,村管理人员的平常管理劳动付出,基本以对外活动进行,在本村的活动,基本以会议费开支。需要给予年度的补偿或奖励者,可以由工作监督审核管理组讨论半数以上通过后,经过村民代表的半数通过。

  21,本议事规程(包括附:《财务管理制度》),经过公布、村民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形成文本,并经代表各户签名的代表签字,予以确认;超过村民代表签字达到三分之二,立即生效。

  22,《村规民约》包括《护塘村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护塘村管理人员会议制度》等组成。本《护塘村议事规则》作为《护塘村村规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解释权归护塘村村民代表大会。

  最新村规民约制度范文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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