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的鉴别与评价]网络信息评价

来源:议论文 时间:2018-07-01 19:00:02 阅读:

【www.bbjkw.net--议论文】

网络信息评价一:高一议论文:我对网络的看法

  随着科技一直进步,网络就更发达了。利用网络可以查资料、看新闻、看电影、求神问卜、找工作等,甚至也可以上网交朋友利用聊天室的功能。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议论文我对网络的看法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高一议论文
  网络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大家生活中的点缀。信息不断地发展,当聊天室的大门被许多少年快乐地打开,总会有人在前端预言:稚嫩的少年们,你们缺乏自制,必定会在这虚拟的世界中越陷越深!
  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可以购物,查询信息,查询资料。足不出户,便知千里音,好处很多。但也有人会说:网上聊天,害人害己。 其实,对网络这么唾弃的人,大多数都是对电脑并不了解而听之信之的。他们从报纸上或别人那里知道一些信息“谁家的的女儿被网友骗了……” “某某某……如何,如何?”这种人对网络根本就一无所知。
  这让我想起一些事,前几天在论坛上看到有个人把郭敬明骂得一无是处,说他写得东西没有一点文化蕴涵,到最后说:“我没有看过他的作品,只是听朋友说的。” 对此我感到十分可笑,连别人的文章都没有看过的,哪有资格在这说三道四?对网络一无所知的人,哪有发言权? 要评价一个人的好坏,首先必须要了解这个人。要评价网络,首先要融入其中。比如说聊天,并不是简单的、无感情的、麻木的文字交流,而是人们表达心中起伏的情感、欲望,在自己开心、痛苦时,有人陪你分享。每个人都有情绪的变化,那么在失落或忧愁时,我们需要有人扮演圣诞老人,传递关怀的信息。处在的我们这些旁观者,就要自己去充当这一角色,让自身的快乐感染别人. 不能否仍,网络所存在可怕的一面,有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网络是虚拟的,但不全是虚伪! 于是人们会提出疑问:“如果网络不是虚伪的,那为什么那些网络游戏里不出示自己的真实姓名,而用其所谓的代号?我觉得这不是问题的本质。那本质是什么呢?我认为网络只是充当了一个途道,没有网络,有劣根的人们会寻找另一种途道。所以一个人堕落是因为他自己自身的原因,他要堕落,他有这样的劣根,而不是因为网络使他变得堕落
  。自己犯错,要找自己的原因,而不是一味去找借口。难道说一个人杀人了,可以说“不是我的错,只怪这把刀太锋利了!” 在此,我要呼吁:网络的出现并不是过错,有错的是想利用网络做出违法行为的人…… 信息时代飞速发展,我国在腾飞,相信,我们会越来越好,会更好地利用网络。
  篇二:高一议论文
  1、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小学生正处于一个人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至关重要。沉迷于网络世界,一方面挤占了课余体育锻炼和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利于养成健康的体魄和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与人交流减少,或情绪不稳定,容易发脾气;作息规律被打乱,精神不振;长时间盯在荧屏上,还可能造成用眼过度,导致视网膜损坏;医务专家还指出,长时间沉溺网络游戏会使人产生精神依赖,导致植物神经紊乱,体内激素水平失衡,使人免疫功能降低,引发心血管疾病、肠胃神经功能病、紧张性头痛、焦虑、忧郁等,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2、影响学业。
  在大多数中学生网络游戏玩家中,有80%的同学成绩处于中下水平。沉迷于游戏中的小学生,几乎无时无刻不想着游戏中的情节,想着如何去战胜别人,如何多练级数,甚至于如何去盗取别人的账号等,长期地不思学习,以至于成绩下滑。所以过度玩游戏将导致:自我约束能力下降;学习兴趣减少,效率降低,不按时完成作业,成绩下降,严重者出现厌学、逃课、退学等。
  3、诱发学生犯罪问题。
  有些游戏需要买“点卡”或充Q币,有些学生则瞒着父母进网吧上网玩电脑游戏,必然会巧立名目向父母索取,要不然就东拼西凑、挖空心思地弄钱,因此而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小学六年级作文《我对网络的看法作文1100字》。
  有的学生长期沉迷在虚拟的网络游戏中,不需要面对现实中的挫折,不需要接受社会规范和其他人的监督,可以随心所欲地宣泄。长此下去,会给暴力犯罪埋下隐患。
  有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市场销售的网络游戏有大约95%是以刺激、暴力和打斗为主要内容的,而且越刺激的游戏上网参与的人数越多。但中国绝大多数网络游戏运营商并没有开发能力,少数有网络游戏开发能力的商家所开发的游戏,也是以暴力刺激的内容为重点来吸引人。这些打呀、杀呀的,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许多暴力游戏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在游戏世界里,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武力解决。当学生熟悉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之后,在现实社会中遇到冲突,便会采用这种最熟悉的方式来解决,在他们看来,这和在游戏里重复过无数次的行为没太大不同。因此引发了很多悲剧。
  如,200X年2月5日,重庆市人民小学五年级一学生因沉溺网络游戏,与3个小孩在家模仿游戏场景,持真刀和棍棒上演一起“强盗劫持人质”的游戏。结果,一个孩子被刀划伤,一个被棍棒打伤。
  200X年3月6日,广州顺德一所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小彭、小龚在课间和同学们模仿网络对打游戏,模仿游戏中的装备,结果小龚被小彭杀死。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寻求刺激是人的一种本能,刺激性的活动可以让人忘乎所以,沉迷不已,可以让人失去理智,而小学生正处于模仿很强,但辨别是非能力不强的时期,一旦深陷其中,便分不清现实与虚拟世界

网络信息评价二:对销售工作的自我评价

  导语:自我评价,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主体对自己思想、愿望、行为与个性特点的判断与评价。下面是由小编整理的关于对销售工作的自我评价。欢迎阅读!
  销售自我评价一
  自从20XX年x月x日进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以来,在领导的引导下,我随同公司在慢慢成长,从对市场的未知陌生到如今的些许认知,自身阅历增加的同时,对社会的认知以及工作能力都有一个提升。很荣幸能够在安徽天之源型煤有限公司这种成长型的企业中得到磨练,我个人认为这9个月以来,我收获很大。
  以下是我个人在这段时间来的工作认知及工作总结,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就我这一年来的工作给予指导及批评。
  一、岗位职责描述:
  1. 市场客户信息的搜集,建立客户档案。
  2. 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包括谈判以及追踪货款等。
  3. 客户维系,售后跟踪工作。
  4. 递交销售报告,对市场进行销售分析,
  5. 关注市场动态与竞争对手,及时向领导反馈相关信息。
  二、工作总结
  回顾过去几个月的工作经历,有激情,有挫折,有迷茫,也有快乐,但终归现在理智的平稳心态。刚接触销售工作,对市场的无知以及与陌生客户的谈判的空白促使我努力学习销售理论知识,并且勤奋地去接触客户,在领导的引导下,学着去分析市场,判断客户类型。我自己切实感觉自己在进步,慢慢喜欢上销售这份工作。
  可以与不同类型的客户接触,从谈话中去学习,去领悟,我的阅历在慢慢积累增加,我的眼界在逐渐开阔,对社会的认知度再逐渐提高,这是我由学生的角色向社会人角色转变的重要时期。当然,我也经历了自己的低谷期,对销售的无望,对自己的不满意不自信,最终导致自己没有什么工作状态,但这一切都已过去,在领导的开导下,我慢慢的走出来了。我现在对工作可以有清醒的认识,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及调整自己的心态,这一切,皆缘于销售这份工作。
  社会的磨练也使我个人的业务能力得到了锻炼,提高。总结这几个月的工作,个人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做的不是很到位:
  1. 没有充分的利用网络资源去开拓市场。个人局限于出差搜集客户信息,但现实出差比较耗时并带有一定局限性,恰恰网络信息的搜集可以互补这方面的缺陷,但我这方面做的不是很好。
  2. 没有注重自己销售理论知识的提高,自己的主动学习能力有欠缺。
  3. 对客户的跟踪回访不够及时。搜集回来的信息没有定期的联系将会导致客户慢慢把我们淡忘,或许有好多机会会在这种情况下丢掉。
  三、工作规划
  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把握未来。在新的一年中我将会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以平稳的心态去工作,给自己一个准确积极的定位。规划如下:
  1. 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2. 全方面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水平。
  3. 做好客户信息的整理归纳以及对竞争对手信息的搜集。
  4. 处理好上下级以及同事之间的工作协作。
  最后很感谢公司为我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使我在这个社会中得以锻炼并渐趋成熟,感谢领导以及同事对我的关心、帮助及激励。
  相信我将会以更好的状态投入来年的工作!
  销售自我评价二
  为人诚恳,性格开朗,自学能力强,心理素质较好,为人乐观,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很快融入群体生活。说到做到,绝不推卸责任;有自制力,做事始终坚持有始有终,从不半途而废;肯学习,有问题不逃避,愿意虚心向他们学习;自信但不自负,不以自我 为中心;会用100%的热情与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平时喜欢看书,学习各方面的知识,不断地充实自己,自费参加销售培训,提高自己的个人能力我坚信:人生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我放弃的理由!
  1.有良好的沟通、团队开发及协作能力;
  2.参加本公司全国大型促销活动百余场,有着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丰富的策划方案。
  3.能够有效的与各地经销商沟通,洽谈业务。
  对工作认真负责,沟通及销售能力强,善于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及工作作风,同时本人在以前的工作岗位中销售业绩也一直是名列前茅。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团队合作意识强,勇于面对挫折及工作中的压力,能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
  销售自我评价三
  20XX年这一年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有收获的。在医药采购的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医药采购作风上廉洁奉公、务真求实。为了能够更好地指导自己今后的工作,是应该好好静下心来面对自己过去一年中的得失,展望一下未来。我将过去一年中在医药采购工作的心得体会作如下总结。
  一、在过去的一年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心全意,克尽职责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并积极配合业务部工作需要开展工作,及时完成公司与部门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终于不辱使命,顺利完成工作。
  二、与各供应商及客户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确保药品供应顺畅。面对今年来势汹汹的甲流的挑战(部份药品一周用量已经超过平时六周的用量),也没有出现大的断货现象,深表欣慰。
  三、按照GSP质量标准,及时听取与反馈质管此部的意见,与各供应商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保证药品质量。
  四、贯彻领导的思想,做好市场部的招投标工作。
  五、做好新品种的物价备案工作,及时做好调价工作。
  六、做好销售内勤工作,为销售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解决销售员的后顾之忧。
  不足:
  一、对于流行性疾病预测力不足,导致对此次的甲流事件手忙脚乱一阵。
  二、因为消息上的不灵通,对于药品招标及后续工作跟进不够及时。

网络信息评价三:有关电子商务安全论文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是指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由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对交易过程进行保护的法律。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关电子商务安全论文,欢迎阅读借鉴。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建设论文
  1引言
  中国如今的电子商务市场一直保持着40-50%的市场增长率,它的交易规模已经占到了中国消费总额的5%,并开始表现出明显的GDP拉动力。从2009年起,中国的电子商务表现出来星火燎原般的势态,可以预测的是:中国的电子商务,必将成就中国另一轮的经济飞跃。
  2绪论
  伴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从零到有,并逐步向高水平、规范化发展。十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始终保持40-50%的高速发展,2009年的中国电子商务并为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反却在金融危机中爆发出更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超过35000亿元,同比增长48.5%,高于2008年的41.2%。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是指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由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对交易过程进行保护的法律。目前,我国就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法律立项实施,但是依然存在较大的漏洞和隐患,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
  安全管理是有效降低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存在风险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进行电子合同签订,安全中心不仅要监督买方的及时付款,同时还要监督卖方是否提供与合同一致的货物。在这些交易环节中,由于网络虚拟交易的缘故,存在非常大的安全管理隐患。为了有效防止这些安全隐患的爆发,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和伤害,需要国家政府出台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形成一套互相关联、互相约束的管理制度体系。
  3.电子商务安全
  3.1电子商务安全概述
  电子商务的运行和交易是基于计算机网络平台而展开的,所以安全问题大体上可以分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系统本身交易安全。没有网络,电子商务就不可能存在,网络作为基础,其安全性与电子商务安关系密切,在网络安全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系统特有的设计加以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实现电子商务的整体安全。通俗的说,电子商务的安全就是“电子”和“商务”双重要求下的安全。
  3.2国内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现状
  3.2.1信息安全环境
  2010年,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在京联合发布的《2009年中国的网民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调查系列报告》中显示,2009年,52%的网民曾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网民处理安全事件所支出的相关服务费用共计153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严重。根据相关调查显示,90%以上的网民计算机遭遇过病毒、木马、黑客的攻击,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环境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
  3.2.2技术与意识现状
  电子商务的安全需要信息技术和使用者意识的同步跟进和提高,才能使交易真正安全。目前国内两方面因素同时存在,导致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性下降。一是技术方面:国内防御杀毒软件整体水平较低,查杀效率和效果不佳,部分电子商务平台设计存在缺陷,为电子交易安全埋下隐患。二是网民、使用者意识方面:相比于高发的网络安全事件,仍有4.4%的网民个人计算机未安装任何安全软件;不足8%的手机网民安装手机安全防护软件,网民安全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盗版软件使用泛滥;软件认知低,不懂得区分使用;交易双方欠缺诚信,即使交易在设计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依然存在欺骗行为。
  3.2.3电子商务诚信环境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B2B、B2C)作为电子商务的其中分支之一,已经成为了一种消费时尚、热门购物渠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为2500亿元,较2008年翻了一番。而2010年网络购物的市场规模应该已超过4300亿元。网购人群也大幅度增长,2009年至少在网上买过一次东西的中国的网民数历史性地突破了1亿人,达到1.08亿人,增长46%。而在2010年,使用过网络购物的互联网用户更是接近2亿人。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发展最迅速,与网民利益最相关的网络应用。
  与此相比,电子商务诚信环境却不如人意,甚至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出现恶化的局势。2010年,有近28%的互联网用户遭遇过虚假钓鱼网站、诈骗交易、交易劫持、网银被盗等针对网络购物的安全攻击。目前对我国网络购物用户威胁影响最严重的还是钓鱼网站,在网购用户所遭遇的安全威胁中有72.4%是钓鱼网站的欺骗行为,2010年1-10月,平均每天新增的与网络购物相关的钓鱼网站约为1500个。钓鱼网站的典型的诈骗方式主要分为三大类:低价诱惑、交谈诈骗、电话诈骗。
  3.2.4电子商务信用管理现状
  因为电子商务交易的特殊性,交易双方不曾谋面,所以关于电子商务的信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防止电子商务的欺诈行为给网民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网络企业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都相继实行信誉管理方法,如信誉评价和信誉等级系统的建立,网络诚信公约(自律)等等,但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较晚,管理经验不足,这些方法和系统存在较多的问题,有待提升。如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推出“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规范”,其中的诚信红蓝标识制度,认知度极低,据调查发现,有97%人不知红蓝标识的含义。就目前而言,在线信誉评估、等级系统,在设计完善的提前下,可以较为有效的降低了交易风险,因为其交易双方的历史信用表现,信用等级都是公开信息,可以作为买卖双方交易选择的参考,且其失信成本远远大于其利益获得,好的信用必然可以提升销售量,这也从侧面迫使销售者提供最好的服务,避免了双方欺诈行为。交易讲究的诚信,信誉系统能最有效地维持双方可信的商务关系。如目前国内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网,它的网商信誉评价和信誉等级系统相对成熟,这种评价系统“为消费者提供了诚信、安全的购物保障,大大提升了网络购物体验”。但它依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信用评价流程不合理,在买到相对低劣的产品时,你选择退货的同时就丧失了评价的权利,两者只能选其一,那到底是留着不需要的产品而去评价,还是选择退货?恶意中差评现象猖獗,甚至出现恶意差评师这一职业,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另外对于返修产品缺乏保障,笔者就遇到过产品寄回返修,迟迟没有反应,损害消费者利益。信用可信度有待验证,专业刷钻组织的出现,使得信用体系的可靠性降低。
  4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现状
  电子商务因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流行发展趋势而备受关注,其安全立法问题也得到了国际性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尽快营造全球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环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要创造一个适应和规范电子商务安全交易、发展的法律境,政府部门职责首当其冲,在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和安全立法中发挥其主导作用。及时了解电子商务即时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安全保障法律法规,鼓励、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规范、维持必要的网络市场秩序,这已经成为当前世界各国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电子商务的广泛性和无界性使得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相应法律、行为准则和规范办法来推动本国电子商务安全、健康的发展,旨在抓住信息技术的机遇,提高自身竞争力,从而会的优势,同时也减少电子商务的交易纠纷、欺诈行为,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为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扫平障碍。
  4.1当前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电子商务因其基础网络这个开放又隐蔽的环境,而显得比较特殊,其商贸交易行为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秩序的维持,目前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行为准则,设立了相应的部门来规范、监管和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但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和国内电子商务现实状况相比,显得比较尴尬。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较多空白,强针对性的立法需要加快,先行法规则亟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不足之处有:电子交易流程行为规范、用户隐私保护、法律效力不足,法律滞后,情况描述不清,没有有效惩戒措施,难以对电子商务中的失信者和破坏者造成较强的约束力。因此强快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立法和改进已经迫在眉睫。
  4.2现有电子商务安全法律
  现行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具有较强针对性质的较少,大多分散各类法规之中,或是零星提及电子交易安全问题,目前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四类:
  (1)综合性的法律。如:《民法通则》和《刑法》中有关对商贸交易的安全保障条文。
  (2)对交易主体进行规范的相关法律。如《公司法》、《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
  (3)规范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包括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4)对监督交易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如会计法、票据法、银行法等。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两个对电子商务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法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也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赋予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标志着我国的信息化立法迈出重要步伐。
  4.3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困难的原因
  电子商务发展壮大为商贸交易带来极大便捷和迅速优越性,成为了经济的强劲增长点,为全球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因为其特点,也对社会各个领域特别是立法带来了困难和压力。
  首先电子商务的立法,需要考虑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异,协调困难。电子商务基于网络,而网络却已经全球联通、跨越了地域的界限。它所面对的不只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市场,而是全球一体化的大市场。各国由于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经济发展程度等不同而导致了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同,要制定可以有效协调、高度一体化的商业和法律规则,谈何容易。
  其次是电子商务交易处理、传输的实质就是对信号脉冲的传输和对数字流的处理,这种虚拟的平台上,双方的不曾谋面,使得信息资源对商家的商业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信息得到广泛传播的同时,由于互联网既开放又隐蔽的特性使得信息的真伪有待验证,恶意的攻击、恶意的失信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难以揪出终端背后的那个失信或破坏者,有法难断或者有法却找不到应受惩罚的人,而且对于包括制作版权、著作权、商标使用权、数据库等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电子商务横跨领域之广、利益关联群体之多,和其有别于传统商务模式的无形化给税收体制及税收管理模式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再次,电子信息领域,技术日新月异,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进步速度已经超国家适时地调整其法律框架的能力。法律的变革无法做到像电子技术更新一样的快,也由于新的意想不到的问题的不断出现,使得适时的法律调整总跟不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步伐。这是需要我们对于现行法律框架从根本上进行反思,困难而想而知。
  5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对策研究
  5.1电子商务安全需求分析
  5.1.1主要内容
  电子商务是网上公开直接虚拟交易的商务模式,它直接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支付、谈判、下单等,在这个过程中蕴藏了大量的商务信息,所以,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引起了网民、企业、行业、国家的广泛观众。根据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以及重要性分析,电子商务的安全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的完整性;
  2、信息的保密性;
  3、信息的不可否认性;
  4、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信息;
  5、系统的可靠性;
  6、资金的安全性。
  5.1.2涉及领域
  通过吸收国外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自身电子商务发展特色以及社会主义国情特色,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性的立法主要涉及以下几大方面: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交易双方的个人真实信息;
  3、保密和信息的合法性访问;
  4、数字签名以及第三方认证;
  5、计算机犯罪和侵犯问题的有效控制。
  5.2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定位与模式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保障问题,从其整体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两大层次:第一,电子商务首先表现的是商品交易模式,它的安全需要通过民商法来进行规范保护;第二,电子商务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现的,它的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计算机及网络的自身安全程度,这需要网络的安全管理法律来加以约束和保护。从第一点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安全法律隶属于商法的范围。
  因此,在立法过程中,重点还是需要从商法的角度,结合其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特色,从全面化的角度出发,制定出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
  从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模式角度出发,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主要有以下两种选择:第一,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法律中加入电子商务安全性法律内容;第二,另外指定电子商务安全单行法。这两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前者的立法成本低但是保护力度不够强,后者的立法程序复杂,所需资源多,但是保护力度大。在实际操作中,到底选择哪种模式,也是当下法律界正在研究分析的重点问题。本文提出的建议是分为两步走:先采用第一种模式,等条件成熟后而且又加强的需要,再进行第二种模式的立法。这样不仅可以快速成立相关法律体系,同时也可有效解决资源浪费的问题。
  5.3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性立法的对策分析
  5.3.1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注重法律的滞后性
  健全的电子商务立法体系不仅要包括有网络服务和网络管理的法律制度,同时还需要电子商务主体的立法和市场管理制度,以及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的法律制度、网上商务行为制度、电子税法制度、客户个人隐私权保护法。只有建立系统性的法律制度,才能真正发挥电子商务安全法的作用。
  在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法建设的同时,同时也应该注重法律的滞后性带来的法律效力减弱。法律的滞后性首先表现为法律立法的程序,这是个严格的过程,需要问题显现的非常明白,并对该问题进行有充分的调研数据后,才可能形成立法的基本条件和背景,这个过程是繁琐的,是复杂的,是需要长时间的。另外,法律要建立起威信,必须较长的时间,在这段长时间里,网络的发展是非常快的,会发生不同程度内容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会经常超过法律设定的范围,这些问题在客观上都表现为电子商务法律的滞后性,使得法律无法体现超前性,大大降低了法律的约束作用。
  5.3.2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
  立法部门在实际的工作经验中,可能只是了解法律相关体系知识,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支付模式等相关内容可能存在误解或者不了解的情况,这容易导致立法部门在立法的过程中,过于偏向法律的可行性,而忽略了电子商务法律的可行性。所以,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使其真正深入了解电子商务整体运营过程以及涉及内容、存在的漏洞、需要加强的节点以及关联的群体等内容,从根本上制定高效可行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从而降低因误解带来的时间拖延、资源耗费等其他损失。
  另外,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的同时,应加强立法部门工作人员对于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视度,从思想上加强工作人员对于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注重,从而加快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实施进度。
  5.2.3系统化完善,架构法律体系
  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对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立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应多加考虑它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联度,从而架构其整体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法律的有效性。具体内容如下:
  1、在中国民法基本法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交易安全的理念和内容;
  2、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的立法上,应针对电子商务在网络虚拟环境下运行的特点,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的法律措施。
  3、在商事单行法的立法上,可以适当突破现有民法的一些制度,基于商法的特殊性及独立性,满足电子商务较高的安全保护需求。
  4、在法律解释上,全面清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剔除掉不利于电子商务安全的言论,对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进行重新正确的认识和解释。
  5.2.4配套奖惩措施,提高安全法律威信度
  奖惩措施是任何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制度,这里的奖惩措施具有两个重要的含义:
  第一,是对电子商务安全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良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惩罚,或是进行高度的奖励和惩罚,从而在加强良性循环的同时,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恶性事件作出严厉的惩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从而有效提高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实施力度和效果。
  第二,是对进行非法盗取电子商务信息或是破坏电子商务交易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以及对保护电子商务安全的良好事迹进行表扬。我国目前针对盗取电子商务信息或是破坏电子商务交易的不法分子还未建立有效的不法分子,才会使得这些不法分子妄想钻空子、踩地雷,这也是导致我国电子商务安全出现问题的一大关键因素。因此,建立电子商务奖惩措施,有利于提高对不法分子的控制以及提高人民对电子商务安全的保护意识。
  5.2.5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特色国情
  电子商务是全球性的电子商务,它是无国界、无种族之分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可立足于国际立法的趋同性取向,借鉴国外成功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自身特色国情。中国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只有争取与国际立法接轨,才能参与全球性的经济竞争。例如,新加坡在制定《电子&交易法案》时几乎全部采用了《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相关内容,同时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的总体精神以及自身国情,增加了部分内容。所以,我国在制定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应尽量吸收国外原有的成果,再结合我国的特色国情,在降低立法成本、节省立法时间的同时,也提高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高效性和实用性。
  6总结和展望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是关系到电子商务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科学的逐步发展,某些非法分子对于电子商务安全模式已经越来越熟悉,如果电子商务再不加强安全防范以及法律法规的严加约束,电子商务的安全将成为我国经济法律的一大问题,这对我国经济、网民、电子商务企业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尽快建立我国的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建立有效可行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法规,从国家政治制度角度出发,为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进行强而有力的安全管束,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稳步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已经在我国人民生活中扮演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电子商务的安全立法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法政界、金融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研究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为我国的电子商务的稳步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探讨了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现状以及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本研究以电子商务基本概念和特色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安全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形成本研究的整体背景,接着分析我国安全立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自身所学知识,提出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对策,希望对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工作的开展能提供一些帮助。但是由于水平的限制以及实际经验的不足,加上我国目前电子商务法律问题整体上处于不成熟与多样化的阶段,使得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加上文字功底不够等等,影响到了研究的效果,使得论文尚有以下不足之处:
  1、研究过程中,对于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现状只选取了几个主要的现状进行描述,考虑到本研究报告的篇幅问题,并没有对全部的现状进行描述。
  2、在对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现状进行分析时,只对我国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难点以及现状进行代表性的描述,并未形成系统化的描述。
  3、在提出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对策时,由于自身能力的不足,只能提出几点略有建设性的问题,无法进行深度的分析。
  因此,作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研究本论文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同时,希望相关工作着也能够就本文所没有解决的问题给予一定的建议和探讨。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zuowen126114/

推荐访问:信息的鉴别与评价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