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理财协议]代客理财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8-06-05 15:00:01 阅读:

【www.bbjkw.net--合同范本】

代客理财篇1:《关于在华外资银行的核心业务的探析》的论文

  加入WTO两年来,中国遵守承诺,开放市场。截至2003年11月末,在华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达到191家,资产总额为470多亿美元(人民币资产总额逾500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4%,同比增长了29.7%。外资银行已成为中国银行体系的四大板块之一。在华外资银行的稳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们采取了正确的培育核心业务竞争力战略。以下六类业务正是在华外资银行选择的核心业务。
  一、个人理财业务
  个人理财已成为国际活跃银行业务领域重要的组成部分。个人理财,分为面向富豪阶层的私人银行服务和面向一般富裕阶层的贵宾理财服务。前者的门槛较高,如摩根大通的私人银行服务开户金额为500万美元,瑞士银行为50万美元。2002年,汇丰亚洲私人银行的目标客户为300万美元,低于300万美元的客户交给零售银行的“卓越理财服务中心”。
  2002年9月,伦敦的Datamonitor公司调查后发现,亚洲富裕人数正以每年6.3%的速度增长。中国内地的富裕人士人数增长最为迅速。相较1997年,富人人数增长了14.9%,而他们所拥有的流动资产的数量增加了20.4%。波士顿咨询公司预计,2001-2006年,富裕家庭净投资资产年增长率有望达到7.9%,其中中国市场的增长率为13.8%。正因如此,各主要外资银行都把个人理财业务作为自己在华业务拓展的重点。
  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设有“卓越理财服务中心”。加入汇丰的卓越理财,可以享受到三种特别的服务,一是可以享受汇丰专业的理财服务,二是可以获免个人账户存取款的手续费,三是可以享受全球范围所有卓越理财中心及专柜提供的便利。但是享受卓越理财服务要提供至少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存款。汇丰对于非卓越理财的客户,提取外币现钞要支付0.25%的佣金。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设有个人理财中心。深圳本地居民只要拥有1美元或20港币,就可在该中心开设一个外币账户,而不用交纳账户管理费和最低余额费。客户可选择优先理财或综合理财服务,包括本外币储蓄业务及本外币按揭贷款业务。针对深圳及周边地区中小企业多的特点,该中心设立了商业理财中心,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理财服务。该行还设立了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回答客户关于产品、服务、账户余额以及交易记录的任何问题。渣打银行北京、广州分行也设有个人理财中心。
  东亚银行也在其多个分行开有“显著理财”服务。个人理财账户的门槛为20万港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荷兰银行上海分行也设有贵宾理财中心。
  花旗银行未设个人理财中心,而是通过贵宾服务提供财富管理服务。轰动一时的所谓“花旗银行帮助内地居民违法进行海外投资”就是一项颇具创新意义的理财服务。
  二、外汇资金业务
  1.外汇资本金结汇业务。FDI(外商直接投资)适用中国的资本项目管理法规,主要如《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暂行办法》、《关于对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的通知》等。国家外汇管理局(SAEF)有专门的一套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定最高限额的FIEs(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入账外汇资金必须符合外汇局核定的资本金账户收入范围;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只能用于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开支。FIEs的注册投资以及以后增资都要通过这一专门的资本金账户管理。过去,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由外汇局逐笔审批,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结汇。2002年6月,改由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授权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外汇局通过被授权银行对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实施间接监管。
  2003年1月,东京三菱银行等10家在沪外资银行,获准在上海开办审批投资项下的外汇资本金结汇业务。
  2.因私购汇业务。自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允许境内居民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用于境外经常项目支付)限额提高为:出境时间半年以内的,每人每次可购汇等值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含半年),每人每次可购汇等值5000美元;而且,居民个人出境后超出购汇金额的经常项目消费或支出,在居民个人能够证明其确属经常项目用汇前提下,允许其回国入境后办理补购外汇手续。随着2003年6月达成的CEPA(“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诸多条款的逐步细化,特别是个人可直接申请进入香港,内地到香港的外汇流量必将大幅增长。由此,使得因私购汇业务规模快速扩大。
  2002年8月,因私购汇业务全面放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并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外资银行都可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办个人售汇业务。自此,原来由中国银行独家办理此业务的局面被打破。2003年,东亚、汇丰、花旗银行等挤入对内地居民开办的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
  三、外汇存贷业务
  1.外汇存款。外币结构性存款是由银行提供的与利率或汇率挂钩的存款,投资者通过承受一定的利率或汇率风险来提高资金收益。即在存款期内,如果特定币种(如人民币、欧元、港币等)的特定汇率(或利率)始终在特定区间内运行,则投资者将得到较高收益;否则,投资者只能得到较低收益或不能得到收益或承担本金损失。
  外币结构性存款,即提供不同程度本金保证、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存款。如:99%本金保证,则收益率(年利率)2.30%;98%本金保证,则收益率(年利率)2.85%;97%本金保证,则收益率(年利率)3.4%;96%本金保证,则收益率(年利率)4.5%。也就是说,投资者选择不同本金保证的存款品种,可以在挂钩汇率达到要求时获得不同的收益。对照中国人民银行小额存款利率表,3个月定期美元存款利率仅为1.1625%,远远低于1.825%的100%本金保证存款,也仅为96%本金保证存款收益的1/4左右。
  花旗银行还推出一项外汇定期存款与外汇货币期权的组合产品——优利账户。
  2.外汇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一直是外资银行参与中国大型建设项目的主要贷款形式,且多邀请中资银行参与。2003年7月,汇丰银行及中信资本作为牵头安排银行,并由汇丰银行担任独家账簿管理人,组建了包括汇丰银行、中信嘉华银行、工商银行(亚洲)、新加坡华侨银行、荷兰合作银行、交通银行、东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丰银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及永亨银行等11家金融机构参加的对“天津发展”发放一笔1.1亿美元的5年期银团贷款,贷款利率为LIBOR+80BP(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80基本点)。2003年9月,法国巴黎银行作为牵头安排银行,组建了包括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中国银行昆山支行等5家银行参加对台湾长兴集团旗下的珠海长兴化工、昆山长兴电子及广州长兴电子的一笔6230万美元的银团贷款。
  2003年,外资银行还创造出一种外汇—人民币转换贷款。2001年9月外汇利率实现市场化后,外汇存贷款利差已缩小至0.9%,仅相当于人民币存贷款利差的28%。2003年6月,美元短期贷款利率大约是2.2575%的水平,而人民币短期贷款利率为5.04%,相差2个多百分点。外资银行贷给三资企业外汇贷款,后者将之结汇成人民币,即实现了以低的外汇贷款利率借得人民币贷款。即使加上5%0的结售汇手续费(双边报价)支出,通过上述操作的成本还是要低于直接人民币贷款利率2个百分点左右。但中资银行的外汇贷款不能结汇,则不可如此操作。
  四、信用卡业务
  按照国外的一般经验,在人均年收入达到2000-5000美元时银行卡业务发展将处于大幅增长的好时机。目前中国的沿海地区和一部分社会群体已进入这一区间。因此,中国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潜力十分巨大(信用卡业务的主要利润来于年费收入、用卡消费手续费和透支利息收入,其中信用卡透支年息高达18.25%。而银行1年期短期贷款利率则5.31%)。以国内最大的发卡行工商银行为例,截至2002年底,其牡丹卡发卡量达到7946万张,其中核心产品贷记卡66万张,比年初增长了4倍多,准贷记卡432万张;信用卡透支余额14亿元,比年初增长55%;牡丹卡直接消费额685亿元,同比增长22%;外卡收单交易额34亿元,同比增长34%。贷记卡、准贷记卡经营总收入21亿元,比上年增长28%,卡均收入达到398元,信用卡不良透支仅占3.2%。信用卡的互联互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到2002年底基本上实现300个以上地市级城市各类银行卡的联网运行和跨地区使用,在100个以上城市实行各类银行卡跨行使用,在40个以上城市普及全国统一的“银联”标识卡。外资银行十分看好中国的银行卡市场。而行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卡管理条例》将允许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和其他外资发卡机构进入银行卡市场。
  受人民币业务逐步开放的限制,外资银行只能先申请向境内公民发行外汇贷记卡和借记卡。根据国家旅游总局的测算,仅2002年,中国出境旅游者的人均花费就达到了1100~1200美元,目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总支出已达120亿美元。国际卡业务很有潜力。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已发行国际卡。
  200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允许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正加紧开展内地人民币银行卡到香港使用,香港银行亦发行人民币银行卡并在内地使用等工作,内地与香港人民币银行卡联网业务即将开通。届时,内地居民持“银联”人民币卡,可在香港贴有“银联”标识商店的POS机上消费支付,在香港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机上提取港币现钞,并在内地以人民币还款。同时,香港发行的“银联”人民币银行卡可在内地32万多台贴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也可在内地5.4万多台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机上提取现金。这样,设在香港的银行就可以发行人民币银行卡,并进入内地使用。
  2003年,花旗银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作成立信用卡中心,同时拟经营人民币贷记卡和外币贷记卡业务。预计先由浦发银行发行花旗和浦发的联名人民币卡,然后再发行国际卡。在政策允许后,双方将会组建合资的信用卡公司。汇丰银行和上海银行也已申请推出联名卡。
  汇丰银行也在积极准备发行信用卡。东亚银行已把银行卡中心、数据中心、后期服务中心移师广州。沪、港、台两岸三地的三家“上海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商业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也准备在2004年针对内地台商联合推出“上海通卡”。
  五、证券及投资银行业务
  1.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2002年,《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根据QFII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商业银行获得央行批准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后,方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获得托管人资格。自2003年1月,花旗、汇丰和渣打三家外资银行获批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后,目前已有15家外资银行(东亚银行等)获得QFII托管行资格。
  QFII托管银行提供的服务包括:为投资者申办QFII资格;代客托管资产组合;提供兑换外汇,人民币资金结算,证券及现金结算;监督合格资格投资者客户的投资运作;向监管机构汇报合格投资者客户的投资活动,收付汇款,兑换外汇,收取本金及指定;人民币户口的活动情况;提供财务报告服务,并遵从公布所规定的一切申报要求。
  资金结算和托管的经验成为外资银行竞争潜在QFII客户的利器。汇丰银行称,汇丰是中国境内惟一提供B股结算托管服务的外资银行,汇丰在亚太区有许多机构投资者客户,而大基金一般都会倾向于用一家资金托管和清算银行。汇丰可以由目前的B股结算托管服务,扩展到A股市场。汇丰银行在中国内地的托管服务,数次被国际权威期刊《全球托管人》(GlobalCustodian)的新兴市场服务评比给予最高评级。花旗银行是主要的跨国资产托管银行、一流的全球清算银行,以及存托凭证、代理和信托服务方面公认的领导者。目前,花旗银行在世界范围内向2500多个机构客户提供证券服务,托管金额超过5万亿美元。渣打银行则强调了其在亚洲共拥有16个托管中心,在中国内地,其深圳分行是深圳B股的惟一外资清算银行。
  汇丰银行已夺得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高盛公司的QFII托管行业务。依照程序,QFII委托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以及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用于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资金结算。花旗银行夺得了德意志银行的QFII托管行业务。中国建设银行夺得了汇丰银行的QFII托管行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则夺得了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和大和证券SMBC公司的QFII托管行业务。
  2.QFII业务。到2003年11月,获批QFII投资额度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将达10家,累计获批QFII额度达到17亿美元。这10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是:瑞士银行有限公司6亿美元,野村证券株式会社5000万美元,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2亿美元,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3亿美元,高盛公司5000万美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1亿美元,德意志银行2亿美元,荷兰商业银行1亿美元,摩根大通银行5000万美元,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香港)有限公司5000万美元。
  QFII可以在中国投资股票、债券和基金。QFII必须在3个月内将资金汇到在托管银行建立的账户中。根据外汇管理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单个合格投资者申请的投资额度不得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的人民币,不得高于等值8亿美元的人民币”
  3.不良资产管理及抵押贷款证券化。2003年11月,花旗集团旗下的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购得中国银行18亿美元巨额不良贷款组合资产,支付5~6亿美元。该不良贷款是中银香港2002年为上市准备时,转移到中银开曼公司的。中国银行的这笔贷款组合资产中,包括发放给香港和内地约450家公司的贷款。
  2.003年1月,德意志银行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证券化和分包一揽子协议。信达公司将与德意志银行通过在境外发售资产支持债券的方式,合作处置由20个项目组成、涉及债权25.52亿元(本金总额15.88亿元、应收利息3.47亿元、催收利息6.17亿元)的一组不良资产。信达将成立一个信托机构,这个机构将运作这部分资产,以该资产作为支持发行债券,资产未来现金流的一部分将用于还本付息。信达公司将证券化后的资产处置工作分包给德意志银行,由德意志银行对资产进行处置。引入德意志银行的全球资源,包括资金、管理与技术、战略投资者等,提升资产包的价值,实现资产包后续的现金回收。根据资产回收情况,信达向德意志银行支付相关费用。资产证券化项目正式启动后,由德意志银行主持在境外发债,但价格、项目、投资者由信达和德意志银行共同商定。
  4.中资企业海外融资业务。中资企业海外融资,包括首次公开发行(IPO)和发债,都是外资银行争夺的业务。
  中资企业境外上市,根据上市公司注册地的不同区分为两类: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和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是指在境内注册、境外上市的公司,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是指在境外注册、中资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对于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通常又根据上市地点将其称为H股(香港)、N股(纽约)、L股(伦敦)和S股(新加坡)等。在港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通常称为红筹股——意即公司的利润规模上有超常规的增长。两类境外上市公司的共同特点都是上市在境外,营运主体、业务收入主要在内地(中银香港等是例外)。
  1993年7月15日,第一家H股青岛啤酒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此后经历了1994年、1997年、2000年、2002年四个国有企业境外上市高潮。截至2003年8月,共有82家境内企业(含非国有企业)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流通市值为3776.2亿元。其中,仅在香港上市的有66家,同时在香港、美国上市的有12家,同时在香港、伦敦上市的有3家,仅在美国与仅在新加坡上市的各1家。以上数据只是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对于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一份2000年的统计资料认为有60余家。
  六、国际结算清算业务
  1.国际结算业务。信用证、托收等基本国际结算业务,外资银行都可以提供。部分外资银行利用离岸结算业务,政策的灰色地带,通过离岸账户办理国际结算,中转费用少、资金在途时间短,很有市场竞争力。
  国际保理业务(InternationalFactoring),指出口商以记账、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雹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2001年全球保理业务量超过5700亿美元,比5年前增长2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国际保理基本取代信用证。中国保理业务量已从1996年的1200万美元上升至2001年的12亿美元。中资银行迄今为止只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PCI),能够开展该业务。由于尚无保险公司为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提供保险,商业银行必须独自承担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外资银行则在保理业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又或多或少地从事混业经营。汇丰银行2000年的保理业务量已达到20亿美元。
  外资银行对供应商及大集团、大集团与买方的应收账款予以保理。2002年3月,南京爱立信公司提前还清南京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的19.9亿元贷款,转向花旗银行贷款。爱立信倒戈的原因是国内银行不能办理“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业务”。
  2.外汇清算业务。包括中资银行的外汇清算业务、同业往来业务。2003年11月,允许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后,中银香港、汇丰及渣打等7家香港银行提出申请,希望成为人民币在香港的清算行。
[《关于在华外资银行的核心业务的探析》的论文]相关文章:

代客理财篇2:代客理财经典协议书

  1代客理财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XXXXXX
  通信地址:XXXXXX
  email:XXXXXX
  乙方(代客理财方):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XXXXXX
  通信地址:XXXXXX
  email:X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XXXXXXXX开立的;户名为XXXX;帐号为XXXXXXXX;起始金为XXXXXXXXXX期货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交易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起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伍拾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完全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甲方资金来源不正当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乙方拥有完全独立的下单买卖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期货公司负责,由甲方疏忽,泄密等原因造成资金损失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即从券商转银行和从银行转券商的资金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变动资金。
  3、乙方操作甲方账户期间,甲方不得再操作自己的账户。
  三、利润分配:
  乙方以稳健操作,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投资原则,小亏大赚,为甲方赚取最大收益。具体分成方式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的分成方式是三七分成制。
  2、具体分成方法举例如下:比如甲方在某年1月1号把自己的50万元资金账户交由乙方操作。到2月1号账户资金达到52万元(就是盈利20个点)。那么分成是:
  52万(目前账户资金+市值)减去50万元(起始金)等于2万(当月月的收益)。2万元的30%就是6000元。这6000元就是乙方为甲方操盘当月的报酬。其余收益部分为甲方所有。甲方须将此报酬单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到了3月1号若账户资金+市值达到55万。分成就是:55万(目前账户资金+市值)-50万(起始金)=5万(当月的收益)。5万的30%是1。5万。1。5万减去上月支付的6000元等于9000。元这9000元就是乙方当月的分成报酬,以此类推。
  若自上次分成后至月底出现亏损,乙方不但拿不到分成报酬,而且要账面资金再次超过上次分成时再开始分成。
  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XXXXXXXX
  户名:XX
  帐号: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
  四、亏损及责任: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由不可抗拒因素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拒因素的定义参照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
  2、乙方承诺将协议期内亏损控制在起始资金的20%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当协议期内委托账户的亏损在起始资金20%以内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协议期委托帐户的帐面亏损达到起始资金20%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对超出20%以外部分的亏损,乙方需补上等于起始资金亏损的20%。以此来保证甲方最大亏损在20%(表示水平不可信)。
  五、协议的起始和终止: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3、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对半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须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结算期出现的亏损,并且乙方返还甲方给付的账户管理费。
  六、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技术是朋友,基本面上亲戚;安全投资,长期稳定的获利,确保在20%的风险范围内将收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七、双方配合:
  乙方依照合同承担对甲方的信托责任。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在非交易时间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XX
  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章):XX
  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代客理财协议书
  甲方(客户):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
  通信地址:XXXXXXXX
  乙方(操盘手):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
  通信地址:XXXXXX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XXXXXX开立的资金账户;开户名为XX;资金帐号为XX;起始资金为XX元。
  二、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XXXX年XX月XX日到XXXX年XX月XX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理投资理财服务。
  三、单次的合约操作时间期限为≥1个月,结算时间是XX月XX日;并在结算月的XX日之前甲方须将乙方的报酬在指定时间内单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现金支付。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期货公司开立期货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甲方须完全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甲方资金来源不正当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乙方拥有完全独立的下单买卖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期货公司负责,由甲方疏忽,泄密等原因造成资金损失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即从券商转银行、从银行转券商的资金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变动资金。(包括私自转入、转出证券账户的资金),如确实需要资金进出,必须先与乙方共同协商,并于提前3—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3、乙方在操作甲方账户期间,甲方不得再操作自己的账户(包括乙方不知情时和事先未同乙方协商)甲方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非交易时间查看账户,但是不得影响乙方操作。
  三、利润分配::
  乙方以稳健操作,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投资原则,小亏大赚,为甲方尽能力赚取最大收益;具体分成方式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的盈利分成方式是甲方得50%、乙方得50%分成制。
  2、具体盈利分成方法举例如下:甲方在某年1月1号把自己的100万元资金账户交由乙方操作。到2月1号账户资金达到120万元(就是盈利20个点)。那么给乙方分成是:120万(目前账户资金+市值)减去100万元(起始资金)等于20万(当期的盈利)。(假设乙方分成所得是50%)20万元的50%就是100000元;100000元则是乙方为甲方操盘当期的报酬。其余的100000元盈利收益为甲方所有,甲方可以把盈利部分的资金转出银行账户或者继续累积作为下一次的投资本金;以此类推。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当账户出现盈利,不管甲乙双方,那方提出分享账户红利,甲乙双方需尊重对方要求,按比例结算账户盈利部分,共享收益红利
  4、若自上次分成后至下次到期结算时甲乙本金出现亏损,乙方则不能拿到分成报酬,乙方必须无条件继续操作直至账面资金再次超过上次分成时再开始分成。
  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XXXXXX
  户名:XXXXXX
  帐号:XXXX
  开户行:XXXXXXXX
  四、亏损及责任:
  1、投资有风险,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要尽最大能力避免甲方的资金损失。
  2、乙方承诺将协议期内亏损控制在起始资金的10%以内,当协议期内委托账户的亏损在起始资金额10%以内时,乙方不承担任何操作账户带来的风险;如果协议期委托帐户的帐面亏损达到或超过起始资金10%以上时,甲乙双方按照账面亏损幅度,共同分担账户亏损超出部分的一半(如,账户初始资金为100万元。当账户出现亏损,账户净值只有70万,则甲方需自己独立承担10%部分,10万元,超出的部分,20万元,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占50%,甲方承担10万元,乙方同样承担10万元部分;以此类推。
  五、协议的起始和终止: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如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等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4、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按60%分配给乙方,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违约,否则本协议将终止,但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合约直至合约到期。
  六、乙方投资操作理念:
  乙方(操盘手)在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凭过硬的期货操盘技术、灵敏的期货市场嗅觉、紧跟宏观政策、优良的商品基本面分析等;以安全投资,持续稳健获利的资金管理原则,力求长期稳定的获利,为客户(甲方)提供有偿代理证券投资服务;确保在合约规定的风险范围内将收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七、双方配合: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承担对甲方的信托责任。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或者私自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投资计划。甲方可以在任意非交易时间内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
  八、本协议一经成立,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可与乙方再度续约。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3贵金属代客理财协议书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
  通讯地址:XXXX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
  通讯地址:XXXX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XXXX开立的户名为XX:账号为XXXX,起始金为XX贵金属)投资账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XXXX年XX月XX日到XXXX年XX月XX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账户进行有偿代理。
  二、开户
  1、甲方投资起始金要求不得少于五万元人民币,甲方必须完全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甲方资金来源不正当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2、乙方拥有完全独立的下单买卖操作权,与此期间甲方不得干涉。
  三、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账户的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由乙方进行操作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更动账户内资金。
  3、乙方操作甲方账户期间,甲方不得再操作自己账户。
  4、委托期间,甲方完全委托乙方买卖操作,甲方不得干涉和督促乙方买卖操作,不得自己操作委托资金进行买卖操作,不得随意变更委托资金及账户交易密码。
  四、利润分配:
  乙方以稳健操作,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投资原则,小亏大赚,为甲方赚取最大的收益。具体分成方式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的分成方式是(贵金属10%)分成制。
  2、具体分成方式以贵金属单手举例如下:比如甲方在某年1月1日把自己的账户10万元账户资金交予乙方操作。到2月1日账户资金达到12万元(就是盈利20个点)分成方式是:12万(目前账户资金+市值)减去10万元(起始金)等于2万元(当月收益)。2万元的10%就是20XX元。这20XX元就等于乙方为甲方操作当月的报酬。其余收益部分为甲方所有。甲方须将此报酬单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果在结算期间有持仓单,等平仓后再另行结算。
  4、结算期限:甲乙双方的利润结算期为一年一结算。
  5、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后乙方所得的利润部分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逾期未付,乙方有权既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对甲方所支付款项的追偿权,另外乙方对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6、甲乙双方商议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利润款项。
  五、亏损及责任: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由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因素的定义参照贵金属交易合同书)
  2、甲乙双方协商规定,乙方将协议期内亏损控制在起始金的40%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当协议期内委托账户的亏损在40%以内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协议期委托账户亏损达到起始金40%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对超出40%以为的部分的亏损,乙方需补上等于起始金亏损的40%以为的部分。以此来保证甲方最大的亏损在40%以内。
  六、协议的起始和终止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3、若协议期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予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现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多半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多少,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协议期间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别协议由乙方单方面终止的情况下,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当前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为多少,由乙方承担结算期出现的亏损。
  七、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技术是朋友,安全投资,长期稳定的获利,确保在40%的风险范围内将收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八、双方配合:
  乙方按照合同承担对甲方的信托责任。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和交易计划。在协议期间若出现甲方干扰,乙方则有权终止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在操作期间,乙方每月有手数提成,乙方承诺将全部提成存于甲方账户内。
  甲方:XX
  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代客理财篇3:代客理财协议书范例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客理财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email: email: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起始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货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交易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起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伍拾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完全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甲方资金来源不正当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乙方拥有完全独立的下单买卖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期货公司负责,由甲方疏忽,泄密等原因造成资金损失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即从券商转银行和从银行转券商的资金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变动资金。
  3、乙方操作甲方账户期间,甲方不得再操作自己的账户。
  三、利润分配::
  乙方以稳健操作,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投资原则,小亏大赚,为甲方赚取最大收益。具体分成方式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的分成方式是三七分成制。
  2、具体分成方法举例如下:比如甲方在某年1月1号把自己的50万元资金账户交由乙方操作。到2月1号账户资金达到52万元(就是盈利20个点)。那么分成是:
  52万(目前账户资金+市值)减去50万元(起始金)等于2万(当月月的收益)。2万元的30%就是6000元。这6000元就是乙方为甲方操盘当月的报酬。其余收益部分为甲方所有。甲方须将此报酬单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到了3月1号若账户资金+市值达到55万。分成就是:55万(目前账户资金+市值)-50万(起始金)=5万(当月的收益)。5万的30%是1.5万。1.5万减去上月支付的6000元等于9000.元这9000元就是乙方当月的分成报酬,以此类推。
  若自上次分成后至月底出现亏损,乙方不但拿不到分成报酬,而且要账面资金再次超过上次分成时再开始分成。
  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四、亏损及责任: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由不可抗拒因素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拒因素的定义参照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
  2、乙方承诺将协议期内亏损控制在起始资金的20%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当协议期内委托账户的亏损在起始资金20%以内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协议期委托帐户的帐面亏损达到起始资金20%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对超出20%以外部分的亏损,乙方需补上等于起始资金亏损的20%。以此来保证甲方最大亏损在20%(表示水平不可信)。
  五、协议的起始和终止: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3、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对半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须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结算期出现的亏损,并且乙方返还甲方给付的账户管理费。
  六、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技术是朋友,基本面上亲戚;安全投资,长期稳定的获利,确保在20%的风险范围内将收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七、双方配合:
  乙方依照合同承担对甲方的信托责任。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在非交易时间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86644/

推荐访问:代客理财协议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