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范本]监理工程师通知书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5-29 10:56: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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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篇1:监理单位授权委托书

  不知道如何签定授权委托书的朋友,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监理单位授权委托书,供大家阅读参考。
  监理单位授权委托书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
  装修地址:
  联系方式:
  邮 箱:
  施工单位: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吉林省百家安装饰装璜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工程负责:
  工程巡检:
  授权委托费:大写: 小写: 监理类型:( ) 面积:
  监理纪风监督电话: xxxxxxxxxxxxx
  技术咨询电话: xxxxxxxxxxxxx
  客服热线电话: xxxxxxxxxxxxx
  (请客户务必认真阅读,施工期间可网上留言)
  使 用 说 明
  1、此合同文本只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
  修监理工程,
  2、工程委托监理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营业执照,
  3、监理工程工程承包方应执行工商行政部门及行业制的吉林统一家居装修合同
  4、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合同正文)第一部分:宗旨及目的
  依据建设部和吉林省建设厅与行业协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规范治理整顿家居装饰装修行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只接受装修客户的委托;充分发挥专业家装监理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积极作用,本着“ 客观公正、信守合同、严格监理、竭诚服务”的企业宗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家装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二部分:甲方职责
  A:自签订本委托书后开工前,应及时提供甲方与施工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文本、预算书、设计图纸、及材料清单各一份交乙方监理人员;以备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企业按合同及图纸的约定进行有效的监督。如以上材料甲方提供不全面,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B:因装修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的,应向乙方出示有关部门相应的审批手续和施工方的施工补救措施及具体施工计划;未能提供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C: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监理工作,明确通知施工方在本工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授权。 D:对于乙方记录的监理日记与验收资料甲方必须签字确认。乙方告知三次,如甲方仍未签字内容,出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签字,但必须提供书面委托书方可生效。
  E:如施工中遇有增项,需甲方向公司审核部申请二次增项审核。如甲方未申请审核未通知公司审核部门,视为此项增项不在乙方监理范围内,出现问题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部分:乙方职责
  A:自本委托书签字之日起,乙方负责对甲方所选择施工企业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预算书、工艺制作说明、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审核。
  B:乙方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工期控制的监督管理。
  C:负责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场验收(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隐蔽工程(木工衬底、墙面基层处理)、饰面板、面漆、墙地砖铺设、中期验收、竣工验收。
  D:乙方负责按照监理程序监督施工单位所购材料:墙、地砖质量等级抽检、水电路改造实际数量及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实际工作量测量及应付工程款核算、打压试验监督。 E:负责对所查验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经业主签字认可。
  F: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技术支持,对工艺制作给予通俗易懂的讲解说明。
  第四部分:服务类型及收费标准
  A: a全程监理 (清工辅料) b 全程监理 (清工辅料+主材)
  c全日制监理(旁站) d 单项监理
  B:a、b、c类清工辅料工期按甲方与施工方合同工期为准,如甲方选择的不是正规注册的装修公司,没有工期约定,委托监理合同中的工期约定将按装修面积约定为:100平米内40天,100-150平米内50天。如工程超期,经甲乙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监理补充合同,按每日50元收取监理费。
  C:如甲方要求停工。服务时间顺延,但总累计顺延时间不得超过约定的监理时间。 D:如有地热施工,一项享受单项优惠价300元/地热一项。(属监理费用增加项目)。 E:b类服务类型对于主材安装验收的约定:主材监理工期定为清工辅料竣工后30天内主材安装完毕,主材监理范围:安装过程监督及安装竣工验收。(橱柜、地板、门、灯
  具)
  第五部分:双方注意事项
  A:甲方发现乙方监理员不积极维护甲方利益,与装饰公司、施工队、设计师、材料商有特殊亲近关系的,应在发现后积极举报,以调整监理人员;如不举报或客服回访电话敷衍了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自付。
  B:质量评定标准为: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和《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 / T01--43--xxx;对高级家庭装饰每平米造价2000元的可参照《DBJ / T01—27--xxx》执行。
  C:甲方有如下行为者,合同自动终止:
  (1)施工过程中,甲方向乙方监理人员赠送钱物,请吃请喝或给监理人员办私事;
  (2)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托乙方监理员个人代买材料及推荐施工单位或施工工人。 D:工地开工后乙方监理员应向甲方讲解乙方的服务规范、监理程序、服务宗旨以及家居装饰工地应注意的各种问题,有责任向客户汇报工地施工状况。
  E: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监理约定时间从工人进场施工开工之日计算。
  F: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现场勘察,同时出具书面意见,配合业主与施工方自行协商解决。
  G:如甲方装修施工找的不是正规施工队伍,我公司只负责施工阶段质量监督验收,有关费用、工期、保修及纠纷问题由甲方和施工方协商解决,不负责后期质保的协调。 H:如甲方装修工程部分已完成,乙方介入监理前已完成工程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 I:工程到达竣工验收日期时,施工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装修工作或部分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或已经完成,甲方与施工方的工程款结算延误竣工验收的,乙方只提供监理
  记录作为工程证据。需要法律证据或法律帮助的应另行办理质量勘查委托或律师委托。 J:施工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后,甲方再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施工方交付尾款。
  K:如甲方与施工方在工程过程中发生争议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合同须解除时,乙方负责合同终结前工程质量与工程量的验收,并针对合同解除相关事宜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
  A:因某一方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时,监理费按监理员实际发生日计付。
  B:施工中出现因技术工艺而产生的质量事故,属乙方责任按照不合格项目赔付,最大赔付额为不合格项目总价值的比例折合已收取现场实物监理费的200% 。
  C: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正常委托执行时本委托协议自动终结。(战争、山洪、地震、任何一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等)。
  第七部分:附则
  A:自本委托签订时起,甲方自动成为乙方的监督员,开工一周内甲方负责将工长的联系电话通知监理公司,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B: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C: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D:此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百家安监理公司所有。
  第八部分: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甲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授权委托书2
  一、委托监理单位:XX监理有限公司
  二、总监理工程师:XXX;专业监理工程师:XXX;监理员:XXX
  三、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1、监理范围:XX县XX区安置房二期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详见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2、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四、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6、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及相关的工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XX公司
  法人代表:
  20xx年6月20日
  监理单位授权委托书3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公司经研究决定,授予酒泉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如下权利:
  一、 我公司认可的《监理合同》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 支付工程款的审批权。
  4、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5、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问题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的委托人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单位更正。
  6、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7、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8、 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9、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检验批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0、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1、 监理人在委托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必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作的变更也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12、 在委托的工作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在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二,我公司认可的《监理规范》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一)、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构配、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
  (二)停工,复工权
  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时,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2、施工出现了安全瘾患,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停工,以消除安全瘾患
  3、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5、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部提出复工申请,并附有总公司签字盖章的整改方案,复工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三)工程变更单的认可与签发权
  1、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2、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认可计量。
  三、我公司认可的国务院《279号令》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吸收、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四、我公司签字、盖章认可的随时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包括处罚权)。

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篇2:2017工程质量承诺书

  承诺书是个人、集体、单位,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信或文字材料。以下是2017工程质量承诺书,欢迎阅读。
  2017工程质量承诺书1
  为保证“紫临门”商住楼工程顺利完成,我单位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质量保证
  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2材料: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
  二、工期保证
  1、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①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和个人的定额和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②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实行自检,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对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并派安全专管员一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施工用电安全
  (二)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2、执行安全规范。
  3、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名民工工资。
  4、自觉接受使用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四、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内,施工人数较多,生产工人在工地居住,治安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就工地治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每周召开一次治安教育会,派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至各施工班组.
  2、不准各施工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各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3、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整理生活垃圾,一定要保持生活居所整洁;
  2、工地废弃物必须每天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单位(签章):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人(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2017工程质量承诺书2
  三方就_________工程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
  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一)质量方面: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5、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6、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和备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二、施工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
  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监理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将严格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检验等到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安全方面: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
  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6、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①审查核验制度;②检查验收制度;③督促整改制度;④工地例会制度;⑤报告制度;⑥教育培训制度;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⑧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7工程质量承诺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甘州区新墩镇花儿村居民委员会会所网架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
  2、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
  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
  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签字:
  承包方(公章):签字: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签字:
  X年X月X日
  2017工程质量承诺书4
  致:_________(招标人名称):根据你方招标的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郑重提交我们的投标文件,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方愿以所报的投标总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实行综合单价风险包干,且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有关规定,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2、我方将派出____________(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将认真履行项目经理管理岗位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常驻现场。
  3、在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将常驻现场,并不随意更换所拟派的项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报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批认可。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______日历______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_____。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5、若我方中标,在中标后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工程履约保证给招标人。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_____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我方提供的资料全部为真实资料,如我方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或存在虚假,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括修改补充通知、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9、投入本工程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都是经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
  10、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人发出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11、项目管理部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12、承诺实施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增加及变更工程,费用按照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价格或经审定的价格完成;
  1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定标的方法,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17工程质量承诺书5
  本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承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装修工程。
  本人自愿向深圳市网安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纳装修合同款_______________的10%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业主对本人的施工不满意,并向网安居公司出具书面文件,本人自原服从网安居公司的安排,将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无条件赔偿给业主,并接受业主终止合同的处罚。
  网安居公司只作本人与_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的见证人,并负责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又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此保证书一式三份、业主、网安居及本人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017工程质量承诺书6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联系人:**********办公地点:***********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篇3:小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且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欢迎来参考!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状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资料: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状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光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带给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状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务必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能够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职责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带给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带给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代替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带给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务必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务必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理解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务必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务必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带给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务必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职责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务必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带给。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带给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光,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职责。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光,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光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务必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职责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推荐,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务必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状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务必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带给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带给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状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带给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带给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光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带给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务必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带给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务必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到达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到达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状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职责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职责
  (1)工程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光不贴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职责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我应负的职责,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职责。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能够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状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状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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