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各项制度【6篇】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1-07-18 08:00: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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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位,是党的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是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战胜困难的堡垒。它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各项制度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党支部各项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第二篇: 党支部各项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三篇: 党支部各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四篇: 党支部各项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知识。

  (二)党内生活

  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在党的生活会议上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风要求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2、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认真执行《党章》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及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腐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规定办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树立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解放思想,敢于开拓,真抓实干。

  3、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创一流业绩。

  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的具体内容,年初认真制定计划,半年检查分析,年终总结表彰,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第五篇: 党支部各项制度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范组织纪律,经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

  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即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2.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3.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三、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2.适时组织学习国际和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

  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3.学习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历史、文化等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和增加知识量,提高党员干部的知识素养。

  (二)学习方法与时间

  1.党支部成立学习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交流,督促、检查、落实学习内容,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委托其他成员组织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2.党支部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每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

  (三)学习要求

  1.党支部成员都要集中认真地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补课。党支部成员全年请假不能超过3次。

  2.坚持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加强调研,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支部成员应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向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每年不少于1次。

  3.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应记录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给局党总支部。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正式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三)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

  (四)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又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七)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八)每年一次总结评比会。

  (九)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十)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五、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根据本局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党支部实际,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建议。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三)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纪录,党员好人好事记录本,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四)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

  (五)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六)定期对党员进行党史、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党风、党纪电视片,参观革命遗址,

  听取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介绍,使党员受到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督促支部党员,履行好各自职责,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活跃文化生活,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六、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目的在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六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党员队伍现状的实际,又针对性地制定好具体评议工作的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学习教育阶段。要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由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3.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情况,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4.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当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支部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

  5.组织审定阶段。认真召开好党支部会议。支部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后,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支部评议意见的反馈,由局支部负责实施。

  6.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局党组批审,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工作资料盒,以便查阅。

  (六)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平定等次。临时外借的党员须回本支部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七、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

  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强化党员意识,支部制定了明确的党费缴纳制度。缴纳时间:按月缴纳。缴纳金额:按每人每月工资的一定比例上交。收缴要求:不许一次性交纳几个月的党费,不许代交党费。如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党内批评教育。无故迟交、不交,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因故迟交者,应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原因。组委负责定时收缴党费,添册登记并按时上交上级组织部门。

第六篇: 党支部各项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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