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指导建议书汇总4篇

来源:其他范文 时间:2021-06-20 18:00: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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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卫生局我局在20XX年4月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时,发现XX桂祥斋糕点厂等23家企业无《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以上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商行政指导建议书汇总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商行政指导建议书汇总4篇

工商行政指导建议书 篇1

  XX 卫生局

  我局在20XX年4月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时,发现XX桂祥斋糕点厂等23家企业无《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以上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体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建议贵局对23家企业进行审核确定,确属无证的,且又未正在申办卫生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取缔。

  附:无卫生许可证企业名单

  XX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XX年五月十九日

工商行政指导建议书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家居卖场经营秩序,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武昌工商分局于12月25日对四大卖场进行了约谈,下达了《行政指导建议书》,要求各大卖场售前要严格把关。要对商家进场前的资格审查进行严格把关,妥善保存好证照、商标权利书、商品质量报告等相关资料,不可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不可引入三无产品,不可引入商标使用权存在争议的品牌。四大卖场均表示将结合《行政指导建议书》,从售前、售中、售后三个方面完善卖场管理。

  在销售方面,工商部门建议卖场加强对入场商户销售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私下交易,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在售后服务中,工商部门建议卖场加强对消费者的回访,积极处理消费者的诉求,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申诉。

  卖场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结合《行政指导建议书》,建立自身的标准化监管服务流程,争取消费者投诉降到最低。

  据工商部门介绍,该部门对市场主体管理主要采取三步式执法程序,一是教育规范,二是限期整改,三是依法处罚。

工商指导建议书 篇3

  质量技术监督

  行 政 建 议 书

  (X)质技监行建字[20XX]第02号

  XX 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局在20XX年4月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时,发现XX桂祥斋糕点厂等25家企业无《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以上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我局特建议贵局对25家无照企业进行审核确定,确属无照,且未正在申办的,依法予以取缔。

  附:无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XX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XX年五月十九日

工商指导建议书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更新监管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行政引导制度。在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充分利用掌握的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业户,采取科学的定向帮扶,引导其发展壮大。

  二、行政劝导制度。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过程中,通过教育、规劝等手段,督促经营者自觉建立、落实各项规范化经营制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为增强劝导效果,定期对业务的经营表现进行评估,确定信用等级,并启动信用预警、奖惩等机制。

  三、行政提醒制度。在对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过程中,以工商所为单位,依托经济户口,建立行政提醒事项书市或电子台帐,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在法定时限内应该办理而未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以书面形式预先提醒,督促及时办理。

  四、行政预警制度。执法人员在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过程中,对发现的不良行为倾向以及情节轻微的违章违法行为,本着“注重教育,先行引导,预防为主”的原则,先实施书面警示,限期整改。凡是按期整改了的,则免于行政处罚;未按期整改的,则依法处理。

  五、行政建议书制度。在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引导、劝导、提醒、警示等行政指导,一般都以《行政建议书》的形式明示。《行政建议书》采取统一格式,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行政指导建议、建议单位和建议人等。对简易程序的行政建议,由工作人员当场制作《行政建议书》,即时送达;一般程序的,经本机构负责人审核后再送达;重大行政建议,先由具体负责人拟定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或是局长办公室研究审定后再送达。《行政建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行政相对人,一份留存,一份归档。

  六、行政询访制度。凡是被实施过行政预警、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的行政相对人,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其进行询访,深入了解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影响,检查整改情况,征求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询访情况填制《询访记录单》,由询访单位或个人盖章签字确认。

  七、行政处罚合理裁量制度。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充分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作出适当的处罚决定,轻者宜轻,重者宜重。

  八、重大行政事项听证制度。在严格遵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听证事项外,最大限度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XX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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