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案 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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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案·1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工作要求,着力抓好党建这个最大的政绩,充分发挥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市直机关实施“三抓一促两提高”,大力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密切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条主线,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加强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三支队伍”建设,突出夯实机关党建基层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四个重点”,强化担当,真抓实干,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最讲认真的态度不断提高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我市“五年决战同步小康”和进一步深化医改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活动正常、作用明显”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三抓一促两提高”,即抓支部阵地建设、抓党内政治生活、抓党员作用发挥,促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六规范”,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利用三年时间,以点带面,持续用力,务实推进,进一步突出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属性,使机关党建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党务工作开展更加有章可循、党员开展活动更加丰富有效、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更加明显突出,全面提升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创建“规范化建设机关党组织”。

  三、规范化建设工作内容

  (一)活动场所规范化

  机关党组织要有专门的党员活动室,条件有限的可与会议室共用,挂“会议室”和“党员活动室”牌子,也可2个以上党支部共建一个党员活动室。活动室应有:

  1、有党旗。

  2、有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

  3、有党的工作、学习和活动基本制度(如: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党员教育学习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三进社区”、“进村入户”等)。

  4、有党员形象栏、党员风采展、党务公开栏。

  5、有党支部“五个好”、党员“五带头”标准。

  (二)工作机制规范化

  1、组织设置合理。支委设置科学合理,按时换届,委员缺额及时补选。20名以上党员的党支部,应根据需要划分为2—3个党小组。

  2、支委分工明确。建立党建工作分工负责制度、支委成员联系老党员或困难党员制度,支委委员根据分工负责抓好本单位党建分管工作。

  3、工作推进有序。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讨论、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到平时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向党员大会作一次党建工作述职。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本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4、党务公开透明。设立党务公开专栏(网页),及时反映支部活动情况,做到公开内容真实、齐全,公开程序正规,公开方式规范,公开时限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吻合。

  (三)党员教育规范化

  1、积极组织学习教育。制订并严格执行党员学习制度,开展争创学习型党支部,争做服务型党员活动。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讨论题目、有专门学习记录本,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不得以单位业务学习代替支部学习教育。党员全年参加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12个学时,支委委员不少于20个学时。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上党课或作辅导报告不少于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每年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4、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利用网络、手机、电教、远教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有活动记录或心得体会。“七一”期间,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活动。

  (四)党员管理规范化

  1、建立健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根据党员工作岗位特点设岗定责,对党员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的重要依据。

  2、建立谈心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开展1次集中谈心,了解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主动关心和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3、建立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工作有专人负责、有专门台账。实行党费基数管理,对党员月缴党费如实核定,党员按标准、足额、及时上缴党费(党费按季上缴),准确填写《党费收缴工作手册》和党费收缴台账。

  4、建立党员服务承诺制度。党员每年必须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进行服务承诺,并将承诺内容以岗位牌的形式予以公开;窗口行业党员应建立党员示范岗,实行挂牌服务。

  (五)党员发展规范化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有计划、科学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实行民主推优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团组织、党员和部分党外群众民主推荐。

  2、实行入党积极分子政审制度。在组织接收发展对象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主要关系和直系亲属情况进行政审,党组织最后对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历史表现和政审情况进行汇总成为该同志本人的政审材料。

  3、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均要进行公示。

  4、实行票决制度。支部在吸收预备党员时,要采取全体党员票决方式通过,票决结果要随同入党材料一并报市直机关工委。

  5、实行发展党员材料送审制度。支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吸收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前,材料送市直机关工委审核。

  (六)台账资料规范化

  1、计划和总结台账内容

  ①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

  ②阶段性工作方案、计划和总结。

  ③党建特色工作实施方案、活动情况、总结汇报等。

  ④市委、市政府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计划和总结。

  2、会议记录台账内容

  ①党员大会(党课)记录。

  ②支委会记录。

  ③组织生活会记录。

  ④党小组会议记录。

  ⑤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记录。

  3、党员教育管理台账内容

  ①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网络图表,支委委员基本情况,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姓名、职务、分工等。

  ②党员名册、党费基数、党费收缴、党员档案、党员活动经费管理等基础资料。

  ③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目标和要求。

  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评议材料、评议工作总结、重点对象处置情况等资料。

  ⑤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证明信、来信来访接待等其它工作资料。

  4、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内容

  ①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

  ②政审材料、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等。

  ③实行票决、公示制度等有关资料。

  ④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状、对策措施,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等调研材料。

  5、开展组织活动台账内容

  各类党员和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含“七一”期间,各机关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的计划、安排、方案以及参加人员名单、活动过程影像、图片和工作小结等),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主要包括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扶贫帮困情况等)。

  6、建立规范化台账有关要求

  各基础台账应科学分类,一般以年度装订成册。做到内容齐全,样式大方,页面整洁,字迹清楚,大小适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将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基本内容,列入组织工作考核。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位置,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党(总)支部书记要负总责,抽调专人对该项工作进行负责,确保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工作力度。机关各党组织要根据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日程安排、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具体化,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月,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机关党组织可灵活采取结对共建、支部联合、资源共享等方式共同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

  3、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中共宜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党(总)支部要确保本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4、加强检查督办。局党委将对各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整个督查工作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项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通报市直机关各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情况,并将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比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案·2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力推动基层党支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的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和台账建设,实行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有效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比学赶帮浓厚氛围,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目标要求

  (一)基本组织规范化

  1.合理设置党支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2.调整优化设置模式。着力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在党员人数较少、业务相近的处(科、室)探索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要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

  3.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增强届期意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报告应提前3个月报上级审批。

  (二)基本队伍规范化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党建责任充分落实,各项任务全面完成;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

  2.党员队伍作风优良。重点开展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促使党员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3.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过硬。各基层党支部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 拓宽视野,严格选拔,加强培养,强化锻炼,重点解决好入党积极分子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不断增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能力,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基本活动规范化

  1.学习教育活动经常。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通过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等各种形式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入党初心,牢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2.组织生活会严格。以基层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每一名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主题实践活动鲜活。各基层党支部要紧贴实情,紧靠中心,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制定具有单位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个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4.党员联系群众活动深入。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与党支部联系制度,经常深入联系支部了解情况,参与重大党建活动,指导党支部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党建工作的落实。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党员要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进村入户,访贫问计,与贫困户共谋发展。

  5.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扎实。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对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结合年终考核时进行。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除名、劝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

  (四)基本制度规范化

  1.党员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

  2.党员发展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发展对象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政审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有计划、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党内监督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述职述廉、重要情况报告、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等制度。

  4.党内激励关怀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党内表彰激励、人才培养、谈心谈话、定期慰问、生活关怀等机制,切实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及成长进步,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五)基本保障规范化

  1.活动场所保障。(1)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并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牌;(2)党员活动室内有相关制度上墙:党旗和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党员监督岗、党务公开栏(包括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费收缴登记、发展党员情况等内容)、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等;(3)有学习教育必须的硬件设施,如电视机、影碟机、电脑、投影仪等党员电教设备和必要的图书资料;(4)有专人管理党员活动室,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并存档。

  2.活动经费保障。独立单位党支部的活动经费,按不少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专项活动单独列支,保障活动需要。以科室为单位组建的党支部,开展活动也应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六)基本台帐规范化

  1.党组织工作台账。(1)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2)党组织会议记录资料;(3)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4)党务公开资料;(5)考核奖惩资料。

  2.党员教育管理台账。(1)党统资料、党员名册、党费收缴使用等基础资料;(2)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等记录资料;(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等资料;(4)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来信来访接待等资料;(5)党员学习教育等其它资料。

  3.发展党员工作台账。(1)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会议资料;(3)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资料;(4)入党积极分子综合审查材料、发展对象政审材料;(5)发展党员信访件处理情况、组织部门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

  4.特色党建工作台账。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所属党支部对照《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内完成,每年申报不低于30%,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积极推进,有序展开,按计划进行。

  (二)自评申报。年初,党支部要填报创建申报表,确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全年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展开工作,积极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地生根;每年10月开展自评,认为已经达标的,申请进行达标验收。

  (三)考评验收。要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采取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提出申请的所辖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对初评达标的党支部,按“优秀”或“合格”评出达标等次,及时反馈,11月底前将名单和考评情况复核审定。

  (四)复核审定。每年12月,结合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各单位初评达标的党支部随机抽查,对评级情况进行审定。抽查比例在各单位初评达标党支部数的30%以上,抽查发现单位初评误差率超过15%或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该单位本年度所有初评需推倒重来。

  (五)结果运用。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评级为“优秀”的党支部,要巩固成果、形成常态;评级为“合格”的党支部,要努力升级、争创优秀;尚未达标的党支部,要制订整改提高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整改。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贯彻×××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适应党建新常态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对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基层党组织要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党组(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局面,有领导、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党组织建设管理水平。

  (三)典型引路,注重宣传。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介在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并广泛宣传推广,促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成果要及时报送,向有关媒体推介。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要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开展党建工作与完成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党建+”理念,积极探索和总结党支部工作法,切实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案·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直机关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指导,按照省直工委的部署,以规范组织设置、组织生活、活动场所、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为主要内容,在市直机关、各县(市、区)直机关和基层党支部中建立可规范操作、可量化考评的标准化体系,让党支部真正动起来,努力将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现“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目标、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以《条例》为基本遵循。要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本遵循,落实《条例》关于党支部基本任务、工作机制和组织生活等规定要求,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以主题教育为契机。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一次重大机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序开展学习教育,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严格对照建设标准,找准找实每个党支部的薄弱环节,查找原因、研究对策、解决问题,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三)服务中心工作。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乡村振兴、郑许一体化、“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三大攻坚战、百城建设提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制度结合起来,与机关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手拉手”活动结合起来,使党组织和党员力量下沉,为城市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助推中心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设置标准化。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目的,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要求,确保党支部设置科学、班子健全、调整及时、换届正常,党小组划分合理。

  (二)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为着力点,全面开展九类组织生活。结合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各类组织生活主题,精心选择学习内容,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团队列名法等模式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贴得紧、融得深,助推中心工作成效明显。党支部活动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主题、次次有记录。

  (三)活动场所规范化。以满足党员活动需要为目的,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建设,党员人数较多且有条件的党支部,可与精神文明创建深度融合,单独设立党员活动阵地,做到硬件配置齐全、设施功能完备、管理制度健全。在活动场所设置上提倡借鉴创新,富有本单位特色。

  (四)队伍建设规范化。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着力点,党员发展严格规范、教育培训经常有效、日常管理落细落小、不合格党员处置稳妥审慎,党员党性观念、党员意识和能力素质不断增强,作用发挥充分。

  (五)党内关怀规范化。以增强党员的归属感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行动计划》,主动开展人文关怀,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强。

  (六)基本制度规范化。以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为着力点,党建工作责任制、议事决策、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管理、发展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制度配套完善、执行到位、运行有效,党支部制度化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七)基本保障标准化。以有力保障党支部人、财、物为着力点,党务干部配备到位、素质优良,党支部工作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等保障到位、管理严格,党建台账记录明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党支部运转有序。

  四、方法步骤

  (一)深入调查摸底。各单位要对照党支部建设标准,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制定措施。

  (二)全面对标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每年确定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党支部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对标建设。要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帮助党支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核验收。坚持分级负责,采取党支部达标申报、单位党委(党组)考评验收、工委抽查核查的方式,有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适时对先进党支部和支部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让基层党组织学有标杆、干有方向。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机关党委(党总支)要抓好总体规划、资源统筹、宏观指导。基层党支部要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积极推进达标建设,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示范引领。各地各单位要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全市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紧密结合,做到互促共进,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培育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介绍、观摩学习等方式,抓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党支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超的建设氛围。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经常深入基层党支部了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注意化繁为简,力戒形式主义。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已达标的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巩固建设成果。要把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机关和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附件:

  机关和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试行)

  一、总则

  (一)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市、区)直工委的基层党支部。

  二、组织设置

  (三)设置形式:党支部设置一般按单位、部门 (内设机构)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四)支部成立: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部门提出申请,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设立党支部的决定。

  (五)调整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基层党委批准,也可由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六)基本职责: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在机关基层组织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七)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八)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九)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学习内容要与正在做的工作紧密结合,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也要按照对党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

  (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四、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十一)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十二)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十三)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十四)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十五)支委管理: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委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任职培训。培训应当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尤其要注重围绕提升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选择内容。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生活

  (十六)各类组织生活要结合单位正在推进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团队列名法等模式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使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的组织生活可与业务会议合并进行,但分时段套开,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组织生活。

  (十七)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十八) “三会一课”: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 以 “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十九)主题党日活动:要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为主要内容,一般每月十日为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特殊情况可择日进行,要保证每月至少1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和志愿服务等。每次一般不少于半天,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

  (二十)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基本步骤是: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二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二十二) 谈心谈话: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六、党务工作

  (二十三)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双推”是指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党员推荐,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女的,还要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双评”是指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三全程”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十四)党员教育: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二十五)党费工作: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每月将收缴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有关规定做好下拨党费使用工作,定期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支部党员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二十六)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被接收前,原支部对其仍有管理责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十七)党内关怀: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政策,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对罹患癌症的党员干部,在组织按规定关怀的基础上,可探索实行所在地区每名党员自愿捐献5元,小额众筹的办法进行帮扶。

  (二十八)党内监督: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要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

  七、领导保障

  (二十九)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委 (党组) 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调研,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三十)机关党委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挖掘、提炼、培育、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三十一)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三十二)有留存党费的机关党委应为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党费到党支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 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确保下拨党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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