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总体评价

来源:自我评价 时间:2020-11-24 08:00: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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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中国,党委指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总体评价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总体评价

  党委在市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委班子成员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在全乡广大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乡党委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紧抓“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穿于各项工作的一根“红线”,高位推动,狠抓落实。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在制度建设上形成一套完整、行之有效制度,从日常工作行为的乡村两级干部“十不准”,到民主议事的“四议两公开”、再到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还有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制度的网格越扎越小,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有利于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纪律意识,为全乡各项建设保驾护航。一个地方或单位的工作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关键在领导班子。为此,我们着重抓了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的完善、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和提醒等工作。我乡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总之,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还不够;反腐倡廉的实施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针对这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对全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乡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意识,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切实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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