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发言

来源:领导述职报告 时间:2020-10-20 11:49:5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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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发言

  洞头全城作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也是全省最后一个实行火葬的县区,随着全域景区化的加快推进,原有的殡葬方式影响着海岛的美丽景观,占去了海岛有限的土地资源。自2008年推行遗体火化工作以来,不断深化殡葬体制改革,创新殡葬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在温州市率先实行“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陆续建立私坟“禁新改旧”和生态殡葬补助等机制,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殡葬方式都得到极大改变,连续多年保持全县私坟零新建,率全市之先超额完成私坟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边”区域“无私坟”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前期工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推动及人大、政协的支持下,我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上了重要工作日程。2014年8月,林琼书记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最终确定北岙街道(尾坑)地块作为拟建点。拟建点确定以来,我们一方面积极对接规划、土地、林业、风电等部门,对拟建地块碰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协商和调整,并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地块进行用地规划研究及控规图则,形成了方案用地界线及建设条件对比研究。另一方面,根据县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体现公建项目的民主和透明,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启动了重大决策程序。年初委托第三方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单独论证,并对选址周边的村民进行实地走访。3月4日,组织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两委和村民代表赴瑞安市殡仪服务中心实地考察,让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对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及其带来的附属效益形成更加直观的了解,为下一步政策处理打下相应基础。于3月10日组织了座谈交流会,分别向我县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干部、村(居)民代表和热心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通报介绍了殡仪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用地界线及建设条件对比研究等情况,并向各界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于此同时,入户、电话、问卷等形式的随机抽样调查和网上调查工作均已逐步开展,截止目前,已回收有效问卷210份。北岙街道也已根据工作安排启动了前期政策处理工作。3月26日,林琼书记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落实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以模拟审批的形式倒排时间,考绩办以督考的形式督促项目推进,如果土规能通过的话,预计年底可开工建设。同时,针对会上提出的民爆仓库安全距离问题,我们及时研究、调整,现已完成对县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所影响的红线调整,并将红线图移交北岙街道进行前期政策处理。

  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整体推进情况按预期进行。我们将继续对接设计部门,就下一步的可研、设计图等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对接交通部门,推进项目道路变更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届时,待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流程完成后,相关资料将一并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争取2015年下半年完成建设前期相关工作,2015年底开工建设,尽快地改变我县无殡仪服务项目的落后面貌。

  二、全面落实大门镇遗体火化前期筹备工作

  一是落实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及时组建大门镇殡葬服务管理机构,成立了洞头县大门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门镇民政执法中队),落实大门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门镇民政执法中队)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编制数3个,并在2015年初我县第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经人事部门同意核增了大门镇人民政府民政协管员(含驾驶员)岗位编外用工3名,用于实施和推行大门镇殡葬改革工作。

  二是达成异地遗体火化合作协议。在多次实地勘察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运输距离、风俗文化和丧葬习俗等因素,将大门镇异地遗体火化点确定为乐清市殡仪馆。经过与乐清市政府的积极磋商,与乐清市民政局达成了异地火化合作协议,同意我县以捐赠的方式提供一台火化炉在乐清市殡仪馆,优先供大门镇死亡人员使用。火化炉专供大门镇优先使用,有利于丧户快捷获得遗体火化服务,方便丧户办理相关事务。目前,我县已与乐清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具体的费用及合作时间等相关细节均已敲定。

  三是启动基础配套设施采购及建设。2015年1月,我局协同大门镇人民政府先后赴上海、常州等地,购置殡仪服务用车和火化炉。目前,已与设备供应商确定了殡仪服务用车的车辆型号和火化炉型号。设备到位后,殡仪服务用车将归属大门镇人民政府,专项用于大门镇遗体火化工作;火化炉将以捐赠的形式提供给乐清市殡仪馆,供大门镇优先使用。同时,大门镇人民政府开始殡仪用车停放点及车库的建造工作。将殡仪服务用车停放点设置在大荆村一地块,占地面积60.59平方米,建设费用由县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到位20万元。目前,殡仪服务用车车库已基本建成,可停放3辆殡仪车和执法车辆。

  鉴于大门镇遗体火化实施时间定为大门大桥通车日,我们建议将大门镇遗体火化的宣传工作先于通车日一个半月启动。届时,将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愿景,采取媒体宣传和现场实施的方式,从民生、政治的角度分别对实行殡葬改革遗体火化工作的内容意义进行宣传。

  三、突出抓好殡葬改革考核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殡葬管理考核制度。我县于2012年出台《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就殡仪活动管理问题提出了“八不准”规定。该规定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丧葬、丧事扰民行为,但近年来,殡仪活动“八不准”出现违规返潮现象。针对回潮现象,去年,我局联合考绩办调整加重了殡仪活动考核分值,采取每月明查暗访两次,每双月进行一次排名公示,有效控制各街道(乡镇)日渐严重的殡仪活动“八不准”违规返潮现象。

  二是健全殡葬管理执法机制。自2013年强力推进私坟“禁新改旧”工作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100余万元,共整治1719座私坟,其中迁移1312座,生态化改造407座,基本实现“四边”区域无坟化,在市对县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今年,我局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并利用清明节前后大量外出人员返乡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从源头上控制私坟翻新现象,截止2015年4月底,在私坟“禁新改旧”整治工作中:现场制止私坟翻新1起;整治私坟6座,在市对县“禁新”和“四边三化”考核中均名列全市第一,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宣传殡葬改革新理念。开展“绿色殡葬”常态化宣传,深化推行殡仪活动“八不准”规定,引导公众转变殡葬习俗。自推行遗体火化工作以来,累计发放殡改手册8.5万份、倡议书6万份,张贴通告3500份,悬挂横直幅260条,出动宣传车辆300多次,举办社区殡改培训班3期,举办大型广场咨询等宣传活动5次,参加达2000余人。

  四、科学规划公墓管理布局

  按照三年完成公益性公墓园林化改造的总体规划安排和全县绿化建设的任务,去年共划拨100万元专项资金,对五岛公路、环岛公路、居民集中住宅区两侧视线范围内的第一批17座公益性公墓进行绿化补植和生态园林化改造,有效扭转公墓脏、乱、差的现象。今年再次安排100万元对13座公益性公墓进行绿化改造。经过现场查勘、方案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等程序,第二批公墓生态化改造工作已完成全部改造工程,目前正进行绿化种植,预计五月份将完成全部的绿化改造工作。同时,启动全县生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洞头县公墓布点规划(2013-2020)》,提高公益性公墓布局的科学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利用有利时机,运用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介和信息平台,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和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大门镇遗体火化等工作的宣传,弘扬先进的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从深层次上认识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大门镇遗体火化工作等殡葬改革深化项目对于促进项目所在地乃至全县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大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和大门镇遗体火化工作既是破解我县殡葬改革阻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又是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落实难度大的综合工程。因此,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完成时限,加大行政推动力度,避免和克服部门间协调困难使项目停留、滞后。

  (三)强化管理,进一步遏制殡仪活动丧事扰民的现象。继续联合考绩办以每月督查的形式针对街道(乡镇)殡仪活动违规现象进行及时的通报,加大巡查、处罚力度严禁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等行为,同时加快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尽快改变我县无殡仪服务项目的落后面貌及殡仪活动丧事扰民现象。

  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发言

  为倡导移风易俗,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3月8日***副市长带领我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县代表在赣州市大余县进行考察学习,又于3月11日赴浙江衢州进行考察学习。综合两次学习经验我局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文件)、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25号),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4月2日—3日,市委、市政府在**召开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暨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并下发了《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发〔2018〕6号)。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全市绿色殡葬工作进展情况,现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各县高度重视,及时贯彻会议精神,提出方案。自4月2日至3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召开以来。各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对各自辖区殡葬改革工作做出了部署,均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改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形成了县级领导包片区、部门领导包单位、单位领导包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包家属、乡镇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村(居)民的包保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且相继出台了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坚决依法依规推进殡葬改革,明确了绿色殡葬建设“五个100%” 的总目标,即行政村建有公益性墓地达到100%;入葬公墓率达到100%;遗体火化率达到100%;“三沿六区”范围内乱埋乱葬整治达到100%;村(居)红白理事会覆盖率达到100%。

  2、规划引领,加快公益性墓地建设。各县(市、区)坚持“合理布局,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服务大局”的原则,以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制定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殡葬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数量。截至2018年4月26日全市规划建设公益性墓地2710个,占地面积24071.2亩,墓穴个数3098499个,其中完成选址的有2497个。全市建成公益性墓地398个,占地面积2687亩,墓穴个数196400个。全市规划建设骨灰堂217个,格位数216223个,占地面积34758平方米.

  3、疏堵结合,巩固提高火化率,重点整治乱埋乱葬。我局督促各县(市、区)紧紧抓住清明传统祭祀节日这一有利时间节点,在全市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活动,着力抓好县域“三沿六区”内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在各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下,协调各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开展了“三沿六区”内乱埋乱葬专项整治活动。一方面,对各县(市、区)县域“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私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现象及时予以了制止和拆除,堵住源头;另一方面,全面摸清了“三沿六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坟墓底数,对各县(市、区)县城周边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乱埋乱葬现象较为严重等历史遗留问题重点予以了整治,逐步减少存量。近一个月来,我市已累计迁移坟墓9565座,对迁移坟墓一律要求迁葬到乡村公益性墓地,且一律采用卧式墓碑,单个墓不得超过0.8平米。同时,并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和销售大型墓碑等行为,并对现存棺木进行收缴,截止4月26日全市棺木收缴共20551副。

  4、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对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按实际情况给予补助,对每个墓穴的补助标准,公益性墓地建成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每个墓穴拨付奖补标准,骨灰堂每平方米的补助标准予以规定和乡镇“三沿六区”的坟墓搬迁中,有主坟墓每穴的补助标准 、无主坟墓每穴的补助标准,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迁移到位的每座奖励标准等。截至2018年4月26日全市财政预拨付资金中合计,县财政预拨付25595.3万元,乡镇预拨付5567万元,市场运作资金2850万元。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资金问题,资金缺口大,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建设、棺木回收、火化、安葬全免费、殡仪馆升级改造执法队伍建设及其人员设备配套等需大量资金投入,财政压力非常大。

  2、土地问题,公益性公墓征用土地时,有部分乡镇山场是公益林,需要几个部门的协调解决,给公墓选址带来了一定难度。

  3、舆论问题,殡改工作社会影响较大,一些老年人思想僵化对殡改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且经常上访造成不好的影响,社会媒体报道多为负面,为殡改工作的持续推进造成极大阻力。

  4、执法权问题,殡葬改革条例法规不够完善,新形势下产生的很多新问题处理缺乏执行依据,没有执法证。下一步殡葬改革的工作重点是“三沿六区”的坟墓整治、棺木市场清理、“零点行动”等工作会遇到执法问题,如何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掌握执法的力度和分寸,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三、下步打算

  2018年,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大美上饶、倡导绿色殡葬”主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继续为倡导移风易俗,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

  1、全面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市、县(市、区)、乡(镇)、村都要将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2018年底,100%的行政村建有公益性墓地(骨灰安放设施),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有示范效应的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骨灰堂)。

  2、巩固提高火化率。坚决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批复》(*府字〔2015〕30号)文件,火化率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2020年以前全市火化率达到100%。

  3、整治乱埋乱葬。重点实施“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面,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坟墓的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耕地上新葬坟墓。到2018年底,上述重点区域视线范围内无乱埋乱葬坟墓。

  4、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制定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精准落实殡葬改革的政策和资金。

  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4月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各乡镇(场、区)党委书记参加的殡葬改革推进会,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集聚区的殡葬改革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但是由于集聚区中心工作任务比较多,工作人员少,也由于我们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偏少,工作布置多,落实少,效果差,和兄弟单位相比落后,受到县效能中心通报批评。

  对于通报批评,我们心悦诚服地接受。在这里我仅代表集聚区全体同志郑重表态:我们一定向先进乡镇学习,查找不足,迎头赶上,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殡葬改革任务。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我们有如下打算:

  一、再次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宣传殡葬改革工作,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意义,在集聚区内掀起殡葬改革的高潮。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实行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工作深入到村组基层,开展细致工作,做到上行下效,下情上达,不留死角。分包工作一包到底,年底坚决兑现奖惩。对完不成任务的村组,不论是村干部还是机关干部一律重罚。并取消一切评先资格。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丧事出现,及时掌握,工作队伍及时到位,保证发现一起,火化一起,决不漏网一人。实行殡葬执法责任追究,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消极懈怠现象发生。

  各位领导,我们说到做到,心动不如行动。请各位领导看我们下一步的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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