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0-10-19 22:00: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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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遏制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动员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各类资源,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确保斗争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宣传重点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精神,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

  2.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县委政法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算和举措;

  3.宣传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选取的典型案列及相关报道等集中教育;

  4.宣传各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5.适时宣传我县开展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及时宣扬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感人事迹等;

  6.宣传国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宣传形式和任务

  各股室要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张贴《通告》和《办法》。在局办公楼显目位置或公示、公开栏内张贴《通告》和《办法》,并通过办公平台发布,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及时熟悉了解。

  2.选取人口密集地、公共区域、及局院墙外等重要阵地悬挂不少于2条宣传横幅和标语,充分利用局大厅led大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视频或宣传标语。

  3.充分利用召开党员集中教育学习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努力夯实群众基础,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此项任务作为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专项斗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级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及我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决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纪律意识,严格组织管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查删有害信息,防止负面情绪发酵扩散。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部署,现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采取有效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接地气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重要工作、成功做法和成效经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着力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突出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扫黑除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阐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阶段的目标任务。深入阐述专项斗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在2018年的基础上,再通过两年不懈努力,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阶段的重要举措成效。积极宣传我镇和全县政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重点报道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例。报道各村居、单位、二级机构要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显著成效。大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四)及时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阶段在重点领域的进展。报道我县在攻坚阶段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严格依法办案,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严防冤假错案,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的具体措施。报道一批破获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及打击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恶性案件情况。宣传报道深挖打击十三类黑恶势力的进展情况,形成持续震慑。

  (五)深入宣传人民群众正面评价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继续用好网上、网下传播途径,通过公示栏、横幅、举报箱、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网址等,鼓励群众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及时宣传报道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受到依法打击、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得到清理等方面的积极反响评价。

  三、宣传方式

  镇党政办公室、综治办、扫黑办总体负责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阶段宣传工作的规划安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1.继续办好专题专栏。全媒体推出“扫黑除恶进行时”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及成果,集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报道。制作刊播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宣传标语、《通告》以及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办法。

  牵头单位:文化站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扫黑办、各村居及镇直各单位

  2.营造社会宣传氛围。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利用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画、征文等形式,因地制宜,充分展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成果,公布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热线,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3.创新社会宣传方式。镇文化站、广播站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融入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中,结合“送戏下乡”“乡村春晚”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我县扫黑除恶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喜迎建国70周年扫黑除恶文艺专场汇演;中心学校要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平安校园建设宣传覆盖到家庭,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文化站、广播站

  4.拓展社会宣传阵地。在镇三角圩广场、湿地公园、宾馆饭店、市场超市、卫生医疗机构、大中小企业、窗口单位等人员密集地点,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宣传办、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继续推进“双百行动”。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进百村活动,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开展扫黑除恶基础知识100题学习测试,发送相关手机短信。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6.进村入户上门宣传。组织政法干警、镇村干部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政策、知识、战果等,搜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征求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见建议,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7.推进网络正面宣传。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在万村网页、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转发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宣传标语、以及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办法,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信息进行及时宣传。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8.及时处置网上舆情。将涉扫黑除恶舆情列入重点监看内容,持续加强监测、管控力度,做到网络舆情监测全天候、不间断,确保我县扫黑除恶敏感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敏感舆情应对的指导,梳理排查舆情风险,净化网上舆论环境。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为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权威准确,稳妥推进。严格宣传保密审查,新闻线索提供、新闻素材脱密、新闻稿件审核签各环节均由镇党政办公室、扫黑办联合把关。要严格遵守办理程序,不对尚未审结的案件做定性报道;要加强审核把关,不泄露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不渲染涉黑涉恶犯罪暴力场景,拿不准的稿件送县政法委审核,注意保护扫黑除恶工作人员、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等个人信息。

  (三)统筹谋划,周密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要把握节奏、整体谋划,统筹好内宣和外宣、网上和网下,统筹好各个阶段的宣传,重点宣传工作成效,避免集中报道案件。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细化、量化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信息、资料及时报送镇扫黑办

  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

  为广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扩大专项斗争影响,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系统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为做好集中宣传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建设平安XX、法制XX要求,集中力量,多管齐下,全方位、多角度的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措施

  (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社会声势、统筹部署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

  局属单位,全县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放映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均要立即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出、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各类文化场所全覆盖;同时,要发挥文化部门优势,以多种形式宣传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强大社会声势。对我系统在此次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要大力宣传、积极弘扬,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鼓励创排演出各类扫黑除恶、反腐、禁毒等题材文艺剧节

  目;鼓励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与基层文艺骨干培训、文化下乡、文化进校园等活动有机结合。

  (二)切实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线索排查

  要切实采取有效举措加强本部门所涉及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的研判分析,专项排查可能存在严重问题的区域和领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电影放映场所等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是否具有涉黑涉恶背景,场所是否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行为;

  2.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场所等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行为;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行为;

  4.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存在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行为;

  5.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行为;

  6.演出市场是否存在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行为;

  7.全面清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案卷、举报办理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

  8.其他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可能涉黑涉恶的事件、线索,无论大小,统一登记建立台账。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跟进处理举报线索,广泛发动群众拓展线索来源。

  (三) 切实突出基层,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市场信息监督员作用,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网络机制。

  指导文化市场信息监督员在做好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同时,肩负起对所在村镇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工作,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向政法公安部门举报,实现“打早打小”,及时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文化领域监管机制

  各局属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领域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深挖文化领域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领域监管系。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局属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XXXXX”文化市场举报电话,检举揭发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行为和文化、旅游、文物、广电领域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专项斗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标语内容

  宣传标语具体内容可参照附件。各下属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符合标准要求的宣传标语并悬挂。

  四、工作落实

  (一)各下属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根据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主动担责,确保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类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务必及时全面完成,并注重保存开展工作(特别是群众参与度高)的照片和视听资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要常抓不懈,不断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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