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大全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0-10-16 22:00: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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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州就业局《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及时对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就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就业促进法》主要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经十届全国人大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年多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把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制度健全,人员到位,工作扎实。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转载请注明来自:香/当/网/)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抓责任落实。实施再就业工程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亲自抓再就业工作。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每年年初与乡镇和县属有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州府下达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确保了再就业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就业机制,抓政策落实。我县始终把就业再就业政策继续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工商、税务等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兑现各种补贴、税费减免方面搞好服务,确保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切实享受到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通过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积极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等多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5年--2009年期间 共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减免各种税费263.9万元,其中:地税减免368户,减免金额201.78万元;工商减免189户,减免金额27.81万元;县疾控中心体检253人,减免体检费0.96万元;自来水公司减免水费642户,减免金额25.35万元,劳动部门减免8万余元。

  (三)提高就业技能,狠抓就业培训。针对我县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单一、就业再就业困难的状况,我县坚持以“围绕就业抓培训、抓好培训促就业”为指导,确定了**县职业高级中学为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市场竞争就业的能力。2009年,为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缓解就业压力,我县高度重视技能培训工作,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特别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同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设了计算机、服装缝纫、电氧焊、汽车修理等4种专业,由返乡农民工按照自己的就业意向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到目前为止,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356人,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1262人,全县农村劳动力创业529人,其中返乡创业362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技能特别培训1452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860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322人。

  (四)大力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和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省内外校企合作洽谈会,收集用工信息,把外面好的企业引进来,并通过在县城和到乡镇举办各种人力资源的招聘会,加强用工信息发布,经过多年的努力,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引导外出务工。外出务工人数从

  1988年的86人发展到2009年的4126人次,我县常年在外出务工人数已达1.8万人,外出务工汇款从1988年的8.6万元到2009年外出务工汇款达3200万余元,仅劳务输出农民人均增收从1988年的0.7元到2009年农民人均增收229元。

  (五)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搭建就业平台。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地就近就业,积极深入用人单位调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调查通知》(荔人劳通﹝2010)9号)文件,印制《**县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调查表》《**县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等资料,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逐户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台帐,行文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性岗报送工作的通知》(荔人劳通﹝2010)8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的报送工作,目前已开发包括环境卫生监督员、清洁员、夜间治安巡逻员等400多个公益性岗位,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创造了条件。

  (六)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对政府部门和乡镇的宣传。继续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强化学习,准确掌握,明确责任,增强做好就业促进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宣传。针对劳动法律法规多、政策性强的特点,在宣传过程中,把《就业促进法》、《**省就业促进条列》、《劳动合同法》结合起来,重点宣传新一轮就业政策,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创业者和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三是对群众的宣传。重点是让他们知晓自己的权利,鼓励他们用好政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困难就业人群在就业援助的基础上,引导他们自食其力,自力更生。两年多来,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政务公开栏、**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30余次,召开现场招聘10次,发放《就业促进法》、《**省就业促进条列》、《就业政策问答》、用工信息等宣传册

  2万余册,制作展板12块,横幅8条,增进了企业和广大群众对《就业促进法》的了解和认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的工作依然繁重艰巨,还需要我们继续做出不懈的努力。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当前我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主要面临着三大困难:一是流动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城镇就业负担;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择业观念滞后,自主创业意识不强,自身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就业形势的需要;三是面对高校扩招,高校毕业生出现毕业即失业现象,就业依然严峻。

  (二)相关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就业促进法的内容涉及到多个领域,就业促进法的实施需要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特别是在有些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中,需要公安、工商、地税、工会等部门联手行动,但由于配合协调不够,效果有时不够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政务公开栏等媒以及各种劳动保障业务培训,政策咨询,全方位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使各项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使广大群众学会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应的合法权益。

  (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和灵活就业,注重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督查,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同时强就业服务工作,大力推行“一站式” 就业服务。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切实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输转工作力度。

  (三)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培训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为出发点,全面带动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农民工职业技能特别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

  (四)密切协作,协同推进,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和配合,共同维护好劳动市场秩序,加强劳动关系清理工作,对用人单位私招乱雇行为加以严肃查处,从源头上杜绝不法行为,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鉴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积极稳妥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总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县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法律的全面落实仍然任重而道远,前进的道路上仍然艰难。我们坚信,在省、州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就业促进法》将在我县得到更加深入的贯彻落实,并将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四月份将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为更好地审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近年来就业促进工作,提高审议质量,3月中旬至4月上旬,市人大民侨工委在常委会阮坚勇副主任带领下,召开了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流动人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实地走访了市人力资源市场、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和市公共实训基地等单位,并先后赴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调研,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意见建议,学习考察了宁波市就业促进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我市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综合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情况

  《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思想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是民生之本”的重要思想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服务指导,形成了政策促就业、创业促就业、培训促就业、服务促就业的良好氛围,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就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2014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48万人,其中市本级2.48万人;引导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4万人,其中市本级8769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13万人,其中市本级3074人;失业保险参保净增人数7.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9年的3.5%逐年下降到2014年的2.76%,全市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一)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保障扶持力度。自《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直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重大的民生实事工程,以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和创业型城市为抓手,以解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等四类群体就业为重点,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34项政策,涵盖了促进就业再就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就业援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加强就业服务指导等各个方面,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和配套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不仅进一步扩大了政策扶持范围,加大了资金扶持的力度,同时也有力地推进了职业技能培训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了各类人群的就业,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确保了全市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拓宽就业市场服务功能,整合公共就业资源,实行了“一柜通”办理和“一条龙”服务;创建和完善了人力资源交流网,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逐步探索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村村通、户户通、人人通,同时注重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报纸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和就业引导,努力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实施就业援助,加大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力度,截止目前,全市225个行政社区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205个,达标率为91.11%;全市2314个行政村中,创建充分就业村2075个,达标率89.67%。近三年来,先后4次组织开展 “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情况的大规模排查,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帮扶农村低保家庭565户619人实现了就业;加强就业服务指导,积极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近三年来,通过下乡招聘等途径,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1.3万人,新增大中专学生就业见习基地63家,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

  (三)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促进就业创业能力的提升。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成立了全省首家公共创业实训中心,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企业岗位能力标准和职业培训包,推广首席技师制度和专项能力证书制度,广泛开展技能比武,为技能人才成长开启“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市本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近三年来,以公共实训基地为平台,先后为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3.5万人次,组织1929名本科生进入公共实训基地学习模具制作、数控加工、多媒体制作等技能,有效提升了高校毕业生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市级有关部门和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等团体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如2014年市商务局、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和团市委共同创办了绍兴青年网商学院,以青年网络创业者、电子商务服务型人才为重点服务对象,集创业就业培训、见习、孵化、帮扶等功能为一体,开展电子商务实训,收到很好的效果。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全市共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5.84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7.62万人次。

  (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发挥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2010年以来,围绕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我市逐步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创业服务体系,设置了绍兴市青年成长基金和创新奖励基金,基本形成了“舆论引导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培训提升创业、服务助推创业、全民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与机制。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市累计开展创业培训2.4万人,创业意识教育10万人以上,开展创业模拟实训7800多人次。全市新增私营企业67742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95524户,带动就业47.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09年的3.50%下降到2.76%,效果明显。去年,通过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及时兑现创业补贴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为各类人员创业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跟踪引导 “一条龙”免费服务。

  (五)规范就业市场秩序,积极促进公平就业。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等,致力打造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用工企业的法制意识和职业中介的职业道德,及时纠正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设立特殊群体就业服务专窗,组织特殊群体专场招聘会,为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群体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全市公平就业环境逐步确立,就业歧视现象明显减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市企业岗位需求相对平稳,但求职人数却呈逐年下降态势(年减少3%),企业招工难与部分人员就业难并存。尤其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人口红利加速衰减,我市劳动力总量供给和经济增长速度从双增长转向双下降,特别是就业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占比为9.32%,低于全省整体水平2.24个百分点,流动人口中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仅占30%左右,具有职称的不足10%,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量占总需求的59.84%,而在人力资源市场中,有一技之长的求职者比例仅为25.35%,技能人才供给偏低已成为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常态现象,也是我市就业结构性矛盾的突出表现。同时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因工资福利待遇低等原因,长期受到招工困难和员工流失率高的困扰,如何吸引和留住员工,已成为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预见随着我市产业转移升级和技术更新步伐的加快,今后就业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招工难和就业难仍将长期并存。

  (二)创业带动就业动力不足。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不浓,创业教育相对滞后,创业扶持政策有待完善。近年来政府虽然出台了不少支持创业的政策措施,但针对性、系统性不够强,表现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等支出较少,2014年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支出93万元, 仅占促进就业资金总支出的0.28%,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5万无,占总支出的0.04%,而社会保险补贴支出占比过大(2014年市本级达到85%),特别是作为创业中坚力量的大学生创业意识不强,自主创业比例偏底。据统计,我市近年来大学生创业比例不足2%,而“存活”下来的更少。从选择创业的项目看,我市大学生主要从事的是商贸、物流类创业,相对来说从事技术含量高的新兴技术行业的创业项目更是少之又少,去年我市大学生申请领取自主创业补贴的仅5人,而宁波大学生创业比例则达4.2%。

  (三)职业培训质量效果亟需提高。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帮助提高就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政府和部门热、培训群体冷,培训机构热、基层、企业冷”的现象。目前我市企业需求与技能人才供应的求人倍率达到3.47,可以说技能人才严重缺乏,但企业在渴求技术工人的同时,又担心技能人才流失,从而缺乏开展在岗职工技能培训的热情,而就业者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也不高,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市公共实训基地,近三年来年均培训仅1万多人次,有的培训机构受师资、场地等限制培训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与周边地市相比,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配套资金投入依然不足,比如台州市本级仅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补贴就超过1000万,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

  (四)经济对就业的拉动效应减弱。近年来,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受宏观经济影响和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效应逐步减弱,一些传统产业和外向型出口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吸纳就业能力降低。2013年我市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44466元,低于全省44513元的水平,与杭州市的46831元、宁波市的48927元比有较大差距。据市人力资源市场现场了解,我市一些企业招用劳动者平均月工资大多在3000元以下,大大低于宁波市月平均工资3500-4000元的水平。由于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加之就业观念落后等,导致部分劳动者,特别是一些高校毕业生宁愿选择失业而不愿就业。同时,我市人才引进门槛较高,对非绍籍回乡大学生和外地大学生在绍兴就业创业,也只有小部分政策可以享受,造成对优质劳动力吸引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整合完善政策,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和完善,更好地发挥政策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激励作用。要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着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从人才引进、创业培训、资金扶持、失业救助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全程政策扶持。要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需求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鼓励各方发挥资源优势,为创业者提供场地便利、创业孵化和跟踪服务。重点围绕青年尤其是大学生创业,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和投融资扶持力度,不断增加对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的投入,并每年保持合理的增长速度。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经营场所、见习补贴、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为促进充分就业、大众创业,特别是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努力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格局。

  (二)创新就业平台,不断增强经济转型升级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激励和引导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投入、产业调整、项目布局和企业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要巩固拓展就业渠道,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推动与生活相关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包括电子商务、社区服务、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要利用“互联网+”把融合发展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突破口,努力改造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尤其是要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各类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要充分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推广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不断增强创新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三)完善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尽快成立市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加强整体联动和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网络,不断强化基层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就业服务机构和设施,进一步提升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培训指导、就业援助、自主创业等“一条龙”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就业服务的满意度。要着力推进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绍兴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就业数据大市集中和就业服务信息社会共享,进一步方便企业招工和劳动者就业。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和失业预警,提高就业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要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外地高技能人才(特别是创客)和绍兴在外地高校毕业或工作的大学生来绍创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劳动者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他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就业公平和劳动者权益。

  (四)强化职业培训,不断提升就业人员素质。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健全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完善职业培训评价模式,推进校企合作,整合和利用好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按照市场需求确定办学专业和课程设置,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强化技能训练,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训实效。要加强规划指导,整合职业培训资源,积极发挥人力社保、商务等部门和工青妇残等群众团体的培训优势,加强整体协调联动。要进一步推进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基地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支持发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逐步形成政府、院校、企业三方携手、社会各方共同配合的培养技能人才的工作格局。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XX区2014—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为目的,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使全校的党员教师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相继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员活动日”载体,落实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制度等与党建工作相关的制度,有效的推进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以上好党课为主,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机制。我们把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始终把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治本之策。在培训方法上,采取以包抓党工委班子成员上党课、支部书记上党课为主,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阵地的作用,采取分片负责的教育管理的办法。在培训内容上,突出推进先进文化建设,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以及党员教育管理知识等。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上,推行党工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管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是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在加强党员教育

  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的行为,从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移、离退休党员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们还就党内组织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每月组织一次党员活动;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党建活动,丰富教育管理内容。我们本着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中,以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的教育管理内容,相继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党员在我家”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创造力。通过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使广大党员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工作,为党员教育管理拓宽了新的空间,更好地激发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力。

  四是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强化教育管理职责。我们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在深入开展“党员积分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狠抓落实。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已上了一个新台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党员宗旨观念和模范作用淡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是有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开展集体活动难。三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模式、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很好地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制约了党建工作的开展,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 以持续落实“两学 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主线,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新时期党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改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式。 要改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制订长远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适应当前形势和发展的需要,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改进培训方式,利用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的三是要树立先进典型。不断丰富“党员在我家”的精神内涵,发挥榜样力量,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从各条战线、各个行业挖掘先进党员的典型,总结典型经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党员在典型的带动下奋发工作,锐意进取,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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